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2024-05-15

1.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银川市行政督查管理规定》(1995年5月9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1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修改)(二)《银川市为民解忧督办工作规定》(2003年7月11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公布)(三)《银川市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9月2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1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修改)(四)《银川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办法》(2007年9月1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公布)(五)《银川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2009年9月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六)《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奖励办法》(2012年5月15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七)《银川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2012年11月22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公布)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2.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
(第4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市长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四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
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对市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57件、宣布失效2件市政府规章(目录见附件)。

  附件:
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章目录

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章(57件)

  1.银川市区儿童计划免疫保偿责任实施办法(银政发【1988】第105号)

  2.银川市行政监察举报工作暂行规定 (1989年9月10日市政府发布)

  3.银川市个体工商户和外地来银建筑工队伍义务植树实施办法(1989年5月16日市政府发布)

  4.银川市小型建筑维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5号)

  5.银川市节约能源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8号)

  6.银川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号)

  7.银川市邮政通信建设和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1号)

  8.银川市搬运装卸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号)

  9.银川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0号)

  10.银川市勘察测绘工作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2号)

  11.银川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具体规定(市政府令第17号)

  12.银川市城镇公共绿地管理责任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20号)

  13.银川市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6号)

  14.银川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5号)

  15.银川市噪声达标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6号)

  16.银川市企业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工作办法(市政府令第47号)

  17.银川市征兵工作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49号)

  18.银川市应征公民入伍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市政府令第50号)

  19.银川市城市管理监察规定(市政府令第32号)

  20.银川市市容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办法(市政府令第33号)

  21.银川市市区占道摊点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5号)

  22.银川市渔业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53号)

  23.银川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60号)

  24.银川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61号)

  25.银川市劳动卫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7号)

  26.银川市军人抚恤优待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63号)

  27.银川市防护林建设与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68号)

  28.银川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1号)

  29.银川市国有土地登记发证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73号)

  30.银川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74号)

  31.银川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81号)

  32.银川市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88号)

  33.银川市职工失业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90号)

  34.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5号)

  35.银川市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6号)

  36.银川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97号)

  37.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8号)

  38.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7号)

  39.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8号)

  40.银川市冷饮食品生产销售管理规定(银政发【1998】第156号)

  41.银川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5号)

  42.银川市地热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09号)

  43.银川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监督办法(市政府令第114号)

  44.银川市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5号)

  45.银川市禁止使用、销售燃料型高污染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7号)

  46.银川市水工程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8号)

  47.银川市人才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19号)

  48.银川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21号)

  49.银川市湖泊湿地保护办法(市政府令第124号)

  50.银川市计划生育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29号)

  51.银川市行政审批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132号)

  52.银川市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

  53.银川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1号)

  54.银川市禁止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规定(市政府令第142号)

  55.银川市客运汽车治安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38号)

  56.银川市生鲜牛奶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4号)

  57.银川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法(市政府令第20号)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章(2件)

  1. 银川市综合治理天牛虫害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25号)

  2. 银川市企业闲置设备调剂利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9号)

3.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废止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对下列45件市人民政府规章予以保留
  1.银川市行政督查管理规定(1995年5月9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公布,2010年12月1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修改)
  2.银川市除四害工作暂行规定(1995年5月9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79号公布,2010年12月1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修改)
  3.银川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1998年7月20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公布,2010年12月1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修改)
  4.银川市扶助残疾人规定(2002年8月2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公布)
  5.银川市老年人活动场所管理办法(2003年1月2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公布)
  6.银川市为民解忧督办工作规定(2003年7月11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公布)
  7.银川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2003年2月2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36号公布,2010年12月1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修改)
  8.银川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2004年5月29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2012年2月7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修改)
  9.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2004年10月22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10.银川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05年4月1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公布)
  11.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办法(2005年4月1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公布)
  12.银川市人民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解释规定(2005年4月1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公布)
  13.银川市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2005年4月1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公布)
  14.银川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试行)(2005年4月1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公布)
  15.银川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2005年4月1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公布)
  16.银川市行政执法公开规定(2005年4月1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公布)
  17.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程序规定(2005年4月1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
  18.银川市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9月2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公布,2010年12月1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修改)
  19.银川市地方税收保障办法(2005年10月 1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公布)
  20.银川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9月2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公布)
  21.银川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11月19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
  22.银川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办法(2007年9月1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公布)
  23.银川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2009年9月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
  24.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试行办法(2009年11月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25.银川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规定(2010年11月1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26.银川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2010年11月20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27.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10年12月1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
  28.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2010年12月1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29.银川市市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执法机构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管理规定(2011年3月2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30.银川市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办法(2011年9月11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
  31.银川市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办法(2011年8月2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32.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决定(2012年2月7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3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2012年2月7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34.银川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5月12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35.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奖励办法(2012年5月15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
  36.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7月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37.银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2012年11月2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公布)
  38.银川市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012年11月2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公布)
  39.银川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2012年11月22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公布)
  40.银川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2014年6月17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41.银川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2014年9月29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42.银川市地方志工作规定(2015年1月4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43.银川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2015年4月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44.银川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15年4月17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45.银川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2015年12月26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废止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4.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已经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或者已经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已被新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所代替以及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30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一)。二、对已被银川市人民政府废止的17件政府规章,统一公布(目录见附件二)。

    附件一:
^^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30)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日期及文号     说明    

1



银川市建筑工程质量
奖惩规定



银政发[1985]84号
1985年 5月 1日


已被1997年 8月21日自治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批准的《银川市建筑管理
条例》代替2

银川市建筑安装竣工
工程质量评定办法银政发[1986]201号
1986年12月27日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不适用

3



银川市建筑工程质量
奖惩规定的补充规定



银政发[1986] 201号
1986年12月27日


已被1997年 8月21日自治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批准的《银川市建筑管理
条例》代替4

银川市中小学勤工俭
学管理办法银政发[1987]52号
1987年 5月11日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不适用


5





银川市国营企业职工
退休基金社会统筹实
施细则




银政发[1987]76号
1987年 7月 4日



主要内容与1999年 5月23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
府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
施意见》(宁政发[1999]
62号)不相符合


6





银川市国营企业职工
待业保险基金管理办
法




银政发[1987] 141号
1987年11月 7日



主要内容与1999年 1月22
日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
险条例》不相符合,其所
依据的《宁夏回族自治区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实
施细则》(宁政发[1986]
 130号)已被废止


7





银川市集体企业职工
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
行办法




银政发[1988]79号
1988年 7月 7日



主要内容与1999年 5月23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
府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
施意见》(宁政发[1999]
62号)不相符合8

银川市就业培训办法

银政发[1988]88号
1988年 7月25日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不适用
9



银川市劳动模范管理
办法


银政发[1988] 143号
1988年12月10日

已被2001年10月19日市政
府发布的《银川市劳动模
范评选奖励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 122号)代替

10




银川市全民所有制承
包经营企业定期审计
办法




1989年 6月22日



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不适用,其所依据的《宁
夏回族自治区全民所有制
承包经营企业定期审计暂
行办法》(宁政发[1989]
76号)已被废止11

银川市城市节约用水
管理暂行办法1989年 7月10日

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不适用

12




银川市集体所有制承
包经营企业厂长(经
理)任职终结审计试
行办法



1989年 7月17日



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不适用,其所依据的《宁
夏回族自治区承包经营企
业厂长任期终结审计暂行
办法》(宁政发[1987]
 120号)已被废止

13




银川市犬类管理办法




1989年 8月26日


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不适用,其所依据的《宁
夏回族自治区犬类管理办
法》(宁政发[1988]46号
)已被废止

14



银川市人才流动争议
仲裁暂行办法




1989年 8月29日


主要内容与1994年6月8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流动
争议仲裁办法》(宁政发
[1994]63号)不相符合
15


银川市城市地下水资
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
办法


1989年 8月31日


已被2001年10月17日市人
民政府发布的《银川市水
资源管理办法》(银政发
[2001]165号)代替

16



银川市清真食品生产
销售管理暂行规定




1989年12月11日


已被1999年12月 3日自治
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的《银川市清真食品管理
办法》代替

17





银川市计划生育管理
办法




1990年 9月 4日
市人民政府令第 1号


主要内容与2000年11月17
日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
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
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不相
符合


18





银川市外来人口计划
生育管理办法





1990年 9月 4日
市人民政府令第 2号



主要内容与《宁夏回族自
治区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不相符合,其所依据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宁
政发[1990]58号)已被废
止

19



银川市市政工程设施
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1990年 8月20日
市人民政府令第 4号


已被2001年 3月29日自治
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
准的《银川市市政设施管
理条例》代替

20





关于公司及各类企业
审批权限的规定




1990年 9月29日
市人民政府令第 6号


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不适用,其所依据的《宁
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
清理和整顿公司、中心的
规定》(宁政发[1985]
 145号)已被废止21

银川市理发行业管理
暂行办法1991年 1月 2日
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不适用
22

银川市个体工商业户
统一使用限额发票管
理规定银政发[1990]59号
1990年 5月23日

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不适用

23

《银川市计划生育管
理办法》修改决定1991年 7月30日
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银川市计划生育办法》
已建议废止

24



银川市工商企业减免
税目标管理办法



1991年11月23日
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


主要内容与2001年 4月28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
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征收管理法》不相符
合


25





银川市农村宅基地有
偿使用试行办法





1992年 8月17日
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



主要内容与2002年 3月18
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
示清理整顿全区涉农价格
与收费项目的通知》(宁
政发[2002]22号)不相符
合
26

银川市对引荐外资技
术成功的个人奖励办
法1992年 9月23日
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

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不适用


27


银川市对宾馆、招待
所、旅馆住宿人员征
收公用设施补偿附加
费的实施办法
1992年 9月30日
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不适用

28

银川市办理城镇蓝印
户口的暂行规定1992年11月26日
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不适用
29

银川市迁入人口征收
城市建设增容费暂行
规定1995年12月25日
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

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已
不适用


30



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
条例实施细则


1998年 1月27日
市人民政府令第 102号

已被2002年 3月28日市政
府发布的《银川市城市绿
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政府令第 126号)代替 


    附件二:
^^已被银川市人民政府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17)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发布日期及文号     说明    
1



银川市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银政发[1985]42号
1985年 3月31日

1998年 2月28日市政府发布
的《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
止部分规章的通知》(银政
发[1998]44号)明令废止
2



银川市建筑工程质
量监督规定


银政发[1985]84号
1985年 5月 1日

1998年11月12日市政府发布
的《银川市建筑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办法》(政府令第
108号)明令废止
3

银川市殡葬管理规
定

银政发[1986]36号
1986年 3月14日

1998年7月7日市政府发布的
《银川市殡葬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 100号)明令废止
4



银川市服务行业公
共卫生管理规定


银政发[1986] 152号
1986年11月10日

1998年 2月28日市政府发布
的《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
止部分规章的通知》(银政
发[1998]44号)明令废止
5


银川市颁发服务行
业卫生许可证实施
办法


银政发[1986] 152号
1986年11月10日

1998年 2月28日市政府发布
的《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
止部分规章的通知》(银政
发[1998]44号)明令废止

6



银川市矿产资源管
理办法



银政发[1987] 141号
1987年12月31日


1996年 6月13日自治区第七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银川
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明令
废止
7



加快银川地区绿化
建设的若干规定


银政发[1988] 117号
1988年 9月10日

1998年 2月28日市政府发布
的《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
止部分规章的通知》(银政
发[1998]44号)明令废止
8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
于大力开展个人收
入调节税征收工作
的通知
1989年 6月 8日发布


1998年 2月28日市政府发布
的《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
止部分规章的通知》(银政
发[1998]44号)明令废止
9



银川市用户交换机
管理暂行规定


1990年 1月22日发布


1998年 2月28日市政府发布
的《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
止部分规章的通知》(银政
发[1998]44号)明令废止
10


银川市城市客运出
租汽车管理暂行办
法


1989年 8月22日发布


1994年 9月27日市政府发布
的《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
车管理办法》(政府令第72
号)明令废止
11


银川市关于违反发
票管理办法的处罚
规定


1990年9月4日银川市人
民政府令第 1号

1998年 2月28日市政府发布
的《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
止部分规章的通知》(银政
发[1998]44号)明令废止

12



银川市城镇房屋产
权管理办法



1991年12月17日银川市
人民政府令第28号


2002年 1月18日自治区第八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银
川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条例》明令废止
13



银川市城市住宅小
区管理试行办法


1992年 3月12日银川市
人民政府令第34号

1995年 9月25日市政府发布
的《银川市城市住宅小区管
理试行办法》(政府令第85
号)明令废止
14



银川市统计管理规
定


1992年11月30日银川市
人民政府令第52号

1998年 2月28日市政府发布
的《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
止部分规章的通知》(银政
发[1998]44号)明令废止

15



银川市城市客运出
租汽车管理办法



1994年 9月27日银川市
人民政府令第72号


1998年4月8日自治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批准的《银川市城
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明令废止
16



银川市建筑市场管
理办法


1995年5月8日银川市人
民政府令第77号

1999年7月4日市政府发布的
《银川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 110号)明令
废止
17



银川市供热管理暂
行办法


1998年11月12日银川市
人民政府令第 106号

2001年11月 1日市政府发布
的《银川市城市供热管理办
法》(政府令第 123号)明
令废止

5.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
(第2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市长  王儒贵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部分政府规章作如下修改:

  1、将《银川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0号)第二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非法强占直管公房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搬出;逾期拒不搬出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将规章中的“房管部门”一并修改为“住房保障部门”

  2、将《银川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号)第十六条修改为“对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等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应当强制拆除的,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实施。”

  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其改正;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物品。”

  3、将《银川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号)第十六条修改为“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日常养护和维修责任,致使无障碍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辖职责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6.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对下列市政府规章中关于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复议、规章解释的规定作出修改:

  1.删除《银川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18号)第十五条。

  2. 删除《银川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办法》(市政府令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十一条。

  3.将《银川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0号)第二十九条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三十条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删除第三十三条。

  4. 将《银川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54号)第五十六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删除第六十二条。

  5.将《银川市土地复垦规定》(市政府令第55号)第十四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删除第十六条。

  6. 删除《银川市行政督查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市政府令第78号)。

  7. 将《银川市除四害工作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79号)

   第十七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删除第十八条。

  8. 删除《银川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市政府令第89号)。

  9. 删除《银川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市政府令第91号)第二十一条。

  10. 删除《银川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2号)第二十八条。

  11. 将《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3号)第十七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删除第三十四条。

  12. 删除《银川市饮食娱乐行业定额发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9号)第十五条。

  13. 将《银川市殡葬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0号)第二十六条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删除第二十九条。

  14. 删除《银川市严禁用公车办婚事、钓鱼的规定》(市政府令第101号)第九条。

  15. 删除《银川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4号)第二十五条。

  16. 将《银川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市政府令第105号)第二十六条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删除第三十条。

  17. 删除《银川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11号)第二十一条。

  18. 将《银川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6号)第二十六条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19. 将《银川市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6号)第四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将第五条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二、对下列市政府规章中与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定作出修改:

  20. 将《银川市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75号)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城市房地产开发和危房改造项目未按规定的用途和期限进行开发的,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删除第二十七条。

  21. 删除《银川市清真食品管理处罚细则》(市政府令第37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

  删除第十一条中“撤销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清真标识,并”。

  22. 删除《银川市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6号)第八条中“节水设施不合格的,节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供水部门不予供水(使用自备井的,由节水办封井),并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罚。”

  删除第十二条。

  23. 将《银川市统一征地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13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中的“征用”修改为“征收”。

  将第十九条第二项修改为:“安置补助费用由统征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删除第二十六条。

7.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对下列67部市人民政府规章予以保留:

  1、银川市行政督察管理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78号令,发布日期1995年5月9日,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4日5号令。

  2、银川市为民解忧督办工作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38号令,发布日期2003年7月11日。

  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27号令,发布日期2002年11月27日。

  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需要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2号令,发布日期2004年7月20日。

  5、银川市政府关于第四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3号令,发布日期2004年7月20日。

  6、银川市人民政府工业公布第二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4号令,发布日期2004年10月16日。

  7、银川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7号令,发布日期2005年4月16日。

  8、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8号令,发布日期2005年4月16日。

  9、银川市人民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解释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9号令,发布日期2005年4月16日。

  10、银川市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0号令,发布日期2005年4月16日。

  11、银川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1号令,发布日期2005年4月16日。

  12、银川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2令,发布日期2005年4月16日。

  13、银川市行政执法公开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3号令,发布日期2005年4月16日。

  14、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程序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5号令,发布日期2005年4月16日。

  15、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及决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22号令,发布日期2006年7月21日。

  16、银川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2号令,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6日。

  17、银川市市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执法机构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管理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号令,发布日期2011年3月24日。

  18、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号令,发布日期2012年2月7日。

  19、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2号令,发布日期2012年2月7日。

  20、银川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暂行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89号令,发布日期1996年8月12日,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4日5号令。

  21、银川市严禁用公车办婚事、钓鱼的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01号令,发布日期1992年5月7日,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4日5号令。

  22、银川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92号令,发布日期1997年1月16日,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4日5号令。

  23、银川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6号令,发布日期2005年4月16日。

  24、银川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29号令,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日。

  25、银川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4号令,发布日期2009年9月3日。

  26、银川市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56号令,发布日期1993年6月11日,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4日5号令。

  27、银川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26号令,发布日期2007年9月13日。

  28、银川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28号令,发布日期2007年9月13日。

  29、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3号令,发布日期2009年4月30日。

  30、银川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6号令,发布日期2009年11月19日。

  31、银川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号令,发布日期2010年9月2日,修改日期2012年2月7日2号令。

  32、银川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3号令,发布日期2011年8月2日。

  33、银川市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4号令,发布日期2011年9月11日。

  34、银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8号令,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3日。

  35、银川市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9号令,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3日。

  36、银川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40号令,发布日期1992年7月13日,修改日期2012年2月7日2号令。

  37、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35号令,发布日期2013年1月15日。

  38、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试行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5号令,发布日期2009年11月3日。

  40、银川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3号令,发布日期2012年5月12日。

  41、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5号令,发布日期2012年7月4日。

  42、银川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54号令,发布日期1993年3月6日,修改日期2012年12月14日5号令。

  43、银川市土地复垦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55号令,发布日期1993年6月11日,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4日5号令。

  44、银川市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75号令,发布日期1995年5月8日,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4日5号令。

  45、银川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号令,发布日期2008年4月16日。

  46、银川市土地储备试行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25号令,发布日期2002年3月14日。

  47、银川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04号令,发布日期1998年7月20日,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4日5号令

  48、银川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23号令,发布日期2006年9月2日。

  49、银川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24号令,发布日期2006年9月2日。

  50、银川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31号令,发布日期1992年3月9日,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4日5号令。

  51、银川市除四害工作暂行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79号令,发布日期1995年5月9日,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4日5号令。

  52、银川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36号令,发布日期2003年2月26日,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4日5号令。

  53、银川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号令,发布日期2004年5月29日,修改日期2012年2月7日2号令。

  54、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5号令,发布日期2004年10月22日。

  55、银川市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6号令,发布日期2005年9月23日,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4日5号令。

  56、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9号令,发布日期2006年4月8日。

  57、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银川市公园管理办法》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2号令,发布日期2011年4月13日。

  58、银川市道路货物运输战场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6号令,发布日期2012年9月17日。

  58、银川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06号令,发布日期1998年11月11日,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4日。

  59、银川市科学技术创新奖励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4号令,发布日期2012年5月15日。

  60、银川市殡葬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00号令,发布日期1998年7月7日,修改日期2010年12月14日5号令。

  61、银川市老年人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34号令,发布日期2003年1月23日。

  62、银川市地方税收保障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7号令,发布日期2005年10月13日。

  63、银川市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5号令,发布日期2011年8月24日。

  64、银川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0号令,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2日。

  65、银川市劳动模范评选奖励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22号令,发布日期2001年10月19日。

  66、银川市扶助残疾人规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128号令,发布日期2002年8月26日。

  67、银川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3号令,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0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8.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一、《银川市殡葬管理办法》

  将第四条修改为“公安、市场监管、卫健、自然资源、民委等部门应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协同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将第六条修改为“火葬区的城镇居民(除少数民族外),应当实行火葬。禁止将火葬区的尸体运往土葬区埋葬。”

  删去第七条第二款。

  删去第八条。

  将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禁止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城市水源地、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以及非公益性墓地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区域建造坟墓。”

  删去第二十一条。

  将第二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项修改为“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将第二十四条第(三)项修改为“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将第三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中“县(区)”修改为“县(市)区”。二、《银川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删去第八条。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删去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删去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三、《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将第四条修改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本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

  删去第五条(四)(五)项。四、《银川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将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园林主管部门”。

  删去第四条第三款。

  将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将第四条、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行政部门”修改为“市政主管部门”。

  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者五级以上大风时,施工单位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设活动。”

  将第十八条修改为“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五)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删去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五、《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承担城市绿化工程设计的单位,不得违反资质标准,超越等级承揽工程设计。”

  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细则规定,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绿化工程设计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六、《银川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将第五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将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水务、农业农村、园林、卫健、自然资源、市政管理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

  将第八条修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删去第九条。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将第十三条修改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将第十四条修改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删去第二十条。

  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周围的规划建设,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围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加工利用时,应优先考虑水源保护,防止饮用水源的污染。”

  将第二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将第二十六条“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将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市政主管部门”。

  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做好取水口和出水口的水质检测工作。发现取水口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或者出水口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所在地供水主管部门报告。供水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通报生态环境、卫健、水务等部门。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对供水水质负责,确保供水设施安全可靠运行,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删去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