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薪酬制度

2024-05-14

1.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研究
 在研究薪酬制度之前,我们首先要理解关于企业报酬的几个基本问题。首先,所谓工作报酬(雇员报酬)是指雇员因雇佣关系而获得的各种形式所谓支付。雇员报酬包括两个部分:(1)以工资、薪水、奖金和红利的形式支付的直接货币报酬;(2)以各种间接货币形式支付的福利,如雇主支付的保险、休假等。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目前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弊端日益显现: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劳动量相脱节;人才的合理流动带来了关键岗位人才流失和劳动者就业缺乏稳定性的弊端;告别了传统的“平均主义”又走上了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平均主义”;
目前,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薪酬制度不具有竞争性
    国有企业薪酬水平普遍偏低,经营者的薪酬与职工平均收入的差距远远低于国际通行标准,员工们的薪酬差距较小,激励和约束作用很差,薪酬结构还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薪酬模式。比如:2002年,某市蓝鲸企业集团在薪酬设计中,由于设计的薪酬不具有竞争性,在全厂800多名职工中,只精简了20多名职工,使薪酬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职工意见很大。企业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又把20多名职工重新安排了上岗,使薪酬制度失败。由于国企经营者收入偏低,国企与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经营人才流动出现严重失衡,大量国企经营者流向外资、合资、民营和乡镇企业,国有企业几乎成为为非公有制企业培养人才的摇篮。
    2、薪酬级别过分单一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设计,主要是以“人的行政级别”为中心,即一个人的收入和其它待遇主要与该人的行政级别相关。一旦不能达到某个行政级别,工资就不可能上升。这不仅忽略了不同岗位承担不同工作职责而产生的差异性,也抹煞了不同岗位价值差异,挫伤了那些从事高技能、高知识、高能力工作岗位员工的积极性。为了提高收入,员工都紧紧盯着管理岗位,有的企业为增加晋升机会,设置大量副职,造成因人设岗、管理岗位拥挤。如某供水总公司在实施岗位工资的薪酬设计中,由于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响,薪酬设计没有体现行业特点和技术特征,使其陷入了困境。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重新合理地设计了薪酬,生产、技术、劳动贡献等要素参与分配,使薪酬较好地体现了差别,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薪酬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3、薪酬分配上平均主义严重
    在许多国有企业中,奖金已经成为员工报酬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奖金的规范与否,往往决定着薪酬制度是否具有激励价值。如果奖金不以公平、有效的考核为前提,不与员工的绩效挂钩,就失去其原有的意义和作用,成为表面文章。由于岗位不清、职责不明,薪酬与个人绩效没有紧密的联系,导致“干多干少都一样,干好干坏都一样”,越是业绩优良的员工,抱怨比例也越高,薪酬没有起到激励作用,大锅饭现象严重。
    4、薪酬分配缺乏系统性
    国有企业员工对于企业的不满主要表现为内部公平性、外部竞争性和个人激励性上。对内没有很好的回答和明晰为什么付酬的薪酬理念。在国有企业中,行政职务的大小、学历职称的高低、工龄的长短对工资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由于对不同职位的价值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平均主义大锅饭或论资排辈现象;对外部竞争性上的问题主要是工资水平与市场价位脱节。大部分国有企业在工资水平方面存在“一高一低”的现象,即一般职位的员工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而关键、重要职位员工的工资水平普遍低于劳动力市场价位,薪酬对外不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造成优秀人才的大量流失;国有企业薪酬个人激励性不足表现在国有企业在绩效考核中仍沿用传统的、以经验判断为主体的绩效考核手段,职工个人的收入与贡献大小不紧密,不同程度地存在平均主义,不能有效地促动员工围绕企业的战略与目标开展工作;在薪酬的表现形式和发放方式上存在激励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5、薪酬结构过于复杂
    国有企业往往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了种类繁多的薪酬项目,各个项目之间又缺少内在关系,薪酬体系缺乏理念基础,给管理带来很大麻烦。每个企业都知道薪酬的重要性,员工对此也特别关注,为了顾及所有人,企业在薪酬设计时往往面面俱到,试图包括所有能够影响员工收入的因素,但选择太多等于没有选择,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哪个因素都未能强调,使企业倡导的价值分配理念难以落到员工报酬分配上。
改革完善薪酬分配制度的对策 

  1、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工资制度。
在职位分析、岗位测评的基础上,设计本单位的基本工资制度。改革现行工资构成,优化工资结构,简化工资项目,取消或合并平均发放的工资单元,增大岗位工资的比重。使岗位工资占工资收入的50%—70%左右,形成企业优胜劣汰、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同时为进一步打破平均主义,提高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高素质短缺人才的工资水平,在分配上拉开关键岗位与一般岗位的分配差距,留住关键人才,流动一般人员,根据各类劳动者的特点,在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基础上,选择灵活多样的多种薪酬分配办法和形式;对经营管理者试行年薪制;对科技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按岗位、按项目、按业绩确定报酬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对销售人员可采用佣金制和底薪制相结合的方法来设计销售人员的薪酬方案;对于急需的特殊人才、稀缺人才可试行协议工资。  

  2、创新基础管理制度,奠定薪酬分配的科学基础。
第一,必须建立工作评价制度。通过职位分析、岗位测评,调整和精简机构、岗位、人员,确定劳动差别,为确定薪酬收入的差别提供量化依据。这一评价制度应是持续运作的,能随着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岗位,并重新确定劳动差别;第二,建立内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的机制,逐步形成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格局。在进行薪酬制度改革当中,要注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性,配套实行人事、用工制度改革。为合理拉开工资收入差距提供制度保证;第三,建立简便易行的业绩考核制度。企业应建立公平、公开、公正、易于量化、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类人员培训、使用、升降和支付薪酬的依据。严格考核是发挥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前提,如果没有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或将考核工作流于形式,工资制度本身再好,也难以发挥相应作用。

  3、引进劳动力价格机制,合理确定工资标准,拉开工资差距。
目前企业基本工资制度中,不同性质劳动岗位工资标准的差距明显偏小。要解决这个问题,合理拉开工资差距,就必须在内部工资分配中引进劳动力价格机制,使劳动力价格能够起到调节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和差距的作用。企业确定不同性质劳动,如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工资标准、工资差距时,不仅要进行劳动四要素的评价,还要进行劳动力价格的调查比较和各类人员供求关系情况分析,把劳动评价和劳动力价格机制结合起来。要打破传统思维方式,大幅提高技术岗位、关键岗位、高素质、短缺人才的工资水平,合理拉开分配差距。不论采用哪一种基本工资制度,其各类人员的工资标准,都要逐步做到随行就市,同市场工资衔接,使人员招得进、留得住、流得出。企业急需且市场又供不应求的人员,其工资水平可以高定;企业需求一般且供过于求的人员,其工资水平可以低定,甚至可以低于市场价位。介于两种类型之间的人员,可以按照市场价位确定其工资水平。

  4、在薪酬支付上要注意艺术、技巧,实施全面薪酬战略。
全面薪酬战略就是外在的薪酬和内在的薪酬紧密结合、相互补充的薪酬支付战略,这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薪酬支付方式。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对不同的人员要用不同的薪酬激励措施;二是将现金性薪酬和非现金性薪酬结合起来运用;三是适当缩短常规奖励的时间间隔、保持激励的及时性,有助于取得最佳激励效果。 

  5、建立薪酬分配能升能降的机制。
一个真正有效的薪酬制度应该具有科学的工资标准,合理的工资结构,动态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同时它应该时刻处于动态运行当中。首先薪酬标准应该是动态的,与企业的综合效益挂钩;其次,薪酬结构应该是动态的,随着不同时期的需要而及时调整;第三,薪酬制度应该处于动态运行之中。薪酬的调整要由以前的基本处于静止状态转变为动态的及时调整。优秀的薪酬制度一定会根据生产经营的效果、劳动力市场价位的变化、岗位的调整和个人绩效的提高及时予以调整。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高的,采用高于市场平均值的增长率,增资幅度要大;对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岗位,增资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通过这样动态、积极的、合理的薪酬调整,使职工的收入真正随着岗位、技术的变化和岗位劳动效率、效益情况能增能减。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所面临的挑战和竞争也将日趋激烈,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我们要通过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分配机制的杠杆作用,激励人才、吸引人才,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类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活人力资源。全面引入市场竞争规律,着力构建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个人贡献、岗位绩效相挂钩,能升能降的动态激励约束机制。

国有企业薪酬制度

2. 目前对国有企业管理层的薪酬有没有什么规定

国务院1984年103号文件颁布“承包管理条例”,对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的工资收入作出了限制在不高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1~3倍的规定;
1986年国发[1986]103号文件《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
1988年国务院(国发[1988]13号)颁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者责任暂行条例》;
1992年(劳薪字36号文件)劳动部、原国务院经贸办提出《关于改进完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的意见》;
1994年国务院经贸委、体改委、劳动部发国经贸企501号文件提出《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奖励办法)》和劳动部[1994]222号《劳动部、经贸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和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以及《国有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暂行办法》,这些文件都对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的工资收入提出了各种改革及加强管理的办法。

3.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如下:1.一是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意见》明确,确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要综合考虑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等一揽子因素。同时,完善了工资与效益同向联动机制,明确企业经济效益增则工资增、企业经济效益降则工资降的挂钩联动原则。对科学确定企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二是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式。《意见》明确,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全面实行预算管理,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并结合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程度,对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分别实行备案制或核准制。同时,对合理确定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强化工资总额预算执行等作出了规定。3,三是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意见》在坚持落实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法定权利的基础上,对完善企业内部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工资列支渠道提出了原则要求。4.四是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机制。《意见》进一步理顺了政府职能部门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监管责任,对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调控、落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监管职责、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和问责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对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制度等提出了要求。【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第二条1.改革工资总额确定办法。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2.其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提高、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明显高于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应低于同期经济效益增长幅度;3.对主业不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调控水平及以上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应低于同期经济效益增长幅度,且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超过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5. 国企薪酬制度最新规定

一、总则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 教育 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 保险 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生产技术、品质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4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营销、推广及相关工作的职员,包括市场本部及难驻外机构所有职员。

国企薪酬制度最新规定

6. 国有企业员工工资规定

绩效年薪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挂钩。主要考核指标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助指标为销售(营业)增长率、管理费用控制率、应收账款控制率等。主要指标为效益薪酬的计算依据,辅助指标为调整依据。企业完成市国资委下达的业绩考核指标或责任目标,其负责人可获得效益薪酬。考核指标随考核办法的调整而调整。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基数×调节系数其中: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节系数根据考核分数,在0-3倍之间进行确定。当考核结果为e级时,其绩效年薪为0
一、绩效考核扣工资是否合法?
绩效考核扣工资不合法。绩效工资是通过考核员工进行分配的工资,一般包括指标完成、质量考核、安全考核等各方面,应该是奖金部分,不应该与基本工资挂钩。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二、绩效工资是指工资还是奖金
严格意义上讲绩效工资不属于奖金。
绩效工资一般是针对岗位核心职能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一般按绩效工资基数乘以绩效考核设定的系数来确定。
奖金是针对员工的特殊贡献和整体协作效果的,是根据企业、部门或项目的整体经营目标(一般以利润目标为基准)达成情况,来确定奖金总额基数,再按部门贡献率和个人贡献率来逐层划分的。奖金是按整体经营业绩比例提取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和市国资委确定的其他负责人称员工,指除企业负责人以外的,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主体称薪酬,指按照相关法规和本规定,结合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合同、经营责任书等法律文件所确定的,应由企业支付给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薪酬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薪酬管理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和劳动成果相挂钩。(三)坚持绩效考核,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企业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效益增幅,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职工平均薪酬水平增幅,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四)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和员工收入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透明化。(五)建立薪酬预算体系、统一薪酬构成、控制薪酬总额,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7.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年薪包含在企业员工工资总额中吗

应付工资是指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应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而形成的企业对职工的负债。因为企业应按月支付职工工资,所以,应付工资存在的时间不长,属于流动负债。其中全体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计划外用工中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正式批准常年参加企业生产的亦工亦农人员和个别企业用集体企业的招工指标招收的人员。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即按照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补贴)和工作时间计算并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即按照计件单价和已完成件数计算并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

    (3)奖金,即支付给职工个人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即企业为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企业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即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企业按照国家的规定在职工因病、公伤、产假、计划生育、婚丧假、探亲假、定期休息和学习期间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以及企业所支付的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7)企业应付给职工的住房补贴款等。

   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中的有:

   (1)企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给职工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等。

      (2)企业支付的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支出。

    (3)企业支付的有关离休、退休职工和退职人员待遇的各种支出。

    (4)企业支付的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5)企业支付的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6)企业因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产补助费用等。

    (7)企业支付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年薪包含在企业员工工资总额中吗

8.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问题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问题
                      引导语:国有企业是我国的经济支柱,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依靠力量,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下面是我为你带来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问题与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促进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改革,加快国有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尽管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很多关于国有企业薪资的管理规定和制度,也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还是存在一些弊端,这些问题亟需改善,进而提高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提升薪酬管理手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促进员工合作,提高企业的凝聚力与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薪酬及其体系概述 
    薪酬是指员工对组织或企业提供劳动而得到的报酬,包括员工完成工作得到的奖励。它不但包括直接薪酬与间接薪酬,一些是货币体现,一些可以是实物,包括宽敞舒适的办公室、组织内部关系、参与决策权利、工作的成就感、发展机会等深刻的内容。
    从功能的角度出发,薪酬具有的特点:一是补偿功能。薪酬是对员工提供服务的回报。二是激励功能。企业的薪酬制度和员工的薪酬会影响员工的工作质量、学习新技能的积极性。三是调解功能。薪酬可调节劳动力的配置,调整劳动力素质结构。四是效益功能。薪酬的前期投入带来后期的效益。
    薪酬体系是指员工从企业得到的薪酬组合构成,薪酬体系包括基本薪酬、业绩薪酬、加班薪酬、福利、津贴等内容。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可以提高薪酬的质量,同时扩大后的薪酬内容,可以帮助企业和员工建立起和谐的关系,让员工切实感受到自己的付出有所回报,享受薪酬制度带来的喜悦。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1.薪酬不能真实反映岗位的价值 
    在部分国有企业中,部分员工的工资水平与市场劳动力的价位不符,在国有企业薪酬制定中,身份是薪资定立的一种依据。很多国有企业将进入单位的时间顺序作为薪酬高低的关键,而不太注重能力和技能表现,这导致部分国有企业员工凭工作年限获得较高薪酬,一些年纪大的老员工凭借工龄取得较多工资,导致一些员工恃宠而骄,工作积极性大打折扣,而很多能力强、素质高的年轻人才反而工资较低,使得他们觉得不公平,这种分配方式会影响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留住人才,使企业管理工作效率不高。
     2.部分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水平偏高,与员工工资差距偏大 
    近些年的数据显示,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增长过快。1999—2012年,中央非金融企业负责人年薪年均增长近20%,比同期普通员工工资增长率高近8%。金融企业高管薪酬过高,高管人员与员工工资差距过大,导致普通员工工作积极性大打折扣,心理不平衡,影响工作效率,也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这种薪资管理的弊端容易助长管理层贪财腐朽。
     3.分配方式过于简单,消费混乱 
    国有企业在薪酬构成上对技术要素、劳动要素的重视程度不够,两者参与分配较少,而且难以兑现。薪酬结构中缺乏对经营者的长期薪酬的激励措施,缺乏利益共享机制的建立,很难使员工与企业同心同德。为企业长远利益着想,这种机制下经营者自行决定企业管理决策,他们私自运用权力,以权力谋私,职务消费膨胀,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
     4.绩效考核不完善 
    部分国有企业管理者业绩的考核指标未去掉除垄断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业绩异常增长,容易导致高管人员的薪酬快速增长,金融行业尤为突出。
    部分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行业之间没有差别,对管理要素的真实绩效难以考核。此外,部分企业绩效年薪未按照“业绩降、薪酬降”的原则实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成经营业绩下降、巨额亏损,但管理者薪酬没有变化,导致管理者管理缺乏积极性,企业发展缺少动力。
     5.缺乏长效的激励机制 
    国有企业的薪酬一般由基本薪酬、奖金、福利、津贴等几部份构成,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中,基本薪酬不高,奖金所占比重较小,奖金是最具激励作用的一项。相反,国有企业薪资中津贴和福利较多,但业绩没有太紧密的联系,激励作用很小。这种过于平均的`薪资制度,使企业的激励体系中责、权、利不匹配,激励作用不明显。
    大多数国有企业薪酬激励制度缺乏对管理、技术、劳动、资本等要素的分配,一些企业加强了对人力资本参与分配的管理,但是比重较小,难以发挥激励作用。部分国有企业照搬其他企业的经验,但忽略了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导致薪酬管理盲目。还有一些企业采取激励措施时“一刀切”,对所有人采取相同的激励手段,收效甚微。
     6.缺乏完善的反馈和沟通机制 
    在薪酬体系中,反馈和沟通机制必不可少,这也决定了薪酬体系能否顺利实施,但目前很多国有企业不重视薪酬反馈与沟通,导致员工不能理解企业的薪酬目标。
    国有企业对薪酬管理理念理解不够,造成员工片面看待薪酬管理中的一些现象,对薪酬管理方式产生误解。国有企业对员工观念的培训力度不够,未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员工也未掌握企业薪酬管理的思想。
     国有企业薪酬改革的必要性 
     1.吸引高素质人才,避免员工流失 
    21世纪,人才是企业竞争的关键因素,是为企业创造业绩的重要力量。最新调查研究显示,国有企业未来面临的首要危机就是人力资源危机。从国有企业人力资源调查资料可看到,有近60%的企业中存在人力资源危机,员工老龄化严重,缺少年轻的高素质人才,有约35%的企业认为,人才对企业影响是巨大的。运用策略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是解决人力资源危机的关键,也是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此,国有企业要建立一套全面的、规范的薪酬管理体系,减少优秀员工流失,为企业的长足发展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并留住那些优秀的、企业需要的人才。
     2.适应当今社会经济形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随着国有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制度不断完善,以及我国加入WTO后的发展,很多国有企业传统的薪酬方式受到巨大的冲击,建立岗酬结合、技酬结合、劳酬结合,建立责权利结合、工效紧密联系的薪酬管理机制,有助于实现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的统一,可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3.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决策者的作用十分重要,企业的兴衰取决于管理者的决策是否正确,我国国有企业政企不分,行政领导和经营领导一般由一人担任,传统的薪酬管理制度不够严格,执行起来力度不大,对管理者的约束力度不够,容易滋生腐朽问题。例如,近些年社会上的一些贪财腐朽、侵吞企业财产、挪用公款等行为,就暴露了个别管理者利欲熏心,为了一己私利,不惜造成企业的巨大损失,给国家带来极其不良的影响。因此,应制定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薪酬体系,可有效监督企业管理者行为,实施合理的薪酬管理,有助于提高经营者的素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企业加强薪酬管理的有效措施 
     1.合理制定薪酬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承担的权利与任务很重,薪资问题是阻碍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国有企业一定要调整好内部收入差距,建立合理、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加强薪酬体制改革和管理,制定合理的薪酬分配方案。尤其我国与国际接轨后,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更加明显,国有企业在进行薪酬制度制定时要多多征求员工的意见,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员工的想法和对薪资的一些要求,将其作为薪酬制度制定的依据。
     2.建立完善的薪酬考核机制 
    对业绩的考核使薪酬分配的依据,薪酬考核的制定要有一定的标准,并且按照正确的流程执行,管理人员要用科学的态度,对员工工作积极性、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评,最终确定其工作业绩。薪酬考核是评定员工酬薪的重要环节,国有企业要设置规范的考核流程,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奖励,引导员工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工作,在业绩考核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评定方法,对于员工工作表现和行为态度也要考核,客观地评定员工的综合素质。
     3.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加强政策引导 
    法律法规是任何一项工作的保障,是国有企业推进企业发展的有力武器。在薪酬管理体系建设中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国有企业薪资分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完善法律,可促进国有企业按劳分配的实现,是有效惩治企业违法犯罪的关键,是保证国有企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有效途径。
    我国已出台了一些关于国有企业薪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但是执行力度不够,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大。因此,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对国有企业的薪资分配进行严格管理,对出现分配不均、随意侵占企业财产、拖欠员工工资、侵吞国家财产等行为,依据法律严格进行处罚。只有经过法律部门和政府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加强管理,才能保障国有企业按劳分配符合管理规定和薪酬管理制度,保障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切实发挥其作用。
     4.根据我国国有企业特有属性合理确定高管的薪酬 
    国有企业一般都是政企不分,高管一般由党组织或政府委派,主要负责人是国家公务员,享有相应行政级别的待遇,又是企业的经营者,具有企业性质。企业的经营者是一个特殊的职业,要有特别高的素质和能力才能够胜任。企业管理者是稀有的人力资源,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激烈的竞争,作为党政人员到企业从事经营活动,要承担很大经济责任和经营风险。因此,他们被委派时所定的薪酬较高,但对同级党政工作人员、对普通职工来说有些不公平,因为工资收入差距过大,因此国有企业要逐渐改变其薪资构成,逐渐缩小高管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差距。
     5.建立科学的激励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后,还需要建立配套的薪酬激励制度,它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建立职位工资薪酬体系,先对职位的价值和综合素质做一个客观的评定,根据评价结果对不同岗位、不同任职者给予相对应薪资。
    (2)加强薪酬激励体制的执行,提高员工竞争意识,国有企业要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来确定企业内部不同职位的薪酬水平。
    (3)建立管理与技术并重的薪酬体系。根据员工具备的能力和技术分配工资,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员工自觉提升素质和专业技能。
    (4)改善薪资制度方式,推进员工根据企业的需要提高自身的技能和水平,提高员工思想品质,避免员工因为薪酬增长问题对企业产生负面情绪。具体激励措施可概括为几点:一是采用年薪制。以年度为单位,确定经营者的基本薪酬,年薪的内容包括“基础年薪”和“效益年薪”。二是股票期权。给予部分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以预先以较低价格购买一定数量企业股票的权利,这是一种长期激励的报酬制度。三是职务等级工资制。即职务基薪加奖励的工资制度,根据岗位特点和职务的重要程度确定薪酬,并在奖励制度中强调工作与绩效挂钩。这几项是目前应用很广泛的薪酬激励形式,很多国有企业基本是沿用这种制度。
     6.推行宽带薪酬制度 
    宽带薪酬(Broadbanding Salary)也称海氏薪酬制。美国管理学会对宽带薪酬的定义是:宽带薪酬是指对多个薪酬等级和薪酬变动范围进行重组,只有较少的薪酬等级,但薪酬变动范围较宽。宽带中的“带”是指工资级别,宽带指工资数额浮动范围较大。宽带薪酬模式下,每个薪酬等级的最低工资和最高工资之间数额差较大,尽管很多员工处在同一个薪酬等级里,但由于工作性质、风险等因素,其工资水平可能相差很多,这种薪酬分配方式上下调整范围很大,增薪资调配更灵活,也更符合国有企业的工作实际。
     采用宽带薪酬模式的国有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 
    (1)一些技术性较强的国有企业更适合采用这种薪酬模式,因为技术、创新、管理等智力因素对于企业有着很大的支撑作用,而员工的创造性与主动性往往具有很大差别,统一化的薪酬分配显然不适合这种企业。
    (2)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很完善,用工制度和薪酬制度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更适合运用这种薪酬制度。
    (3)企业管理基础工作较为扎实,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和数据基础来支持薪酬模式的运行,一般技术型、创新型的高科技企业,如电子技术企业等,从技术层面和企业实际需求上要具备实施宽带薪酬的可行性。
    薪酬管理是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实现企业长远发展的关键环节,是企业实现强化管理、激励员工积极性的有效工具。薪酬不简简单单只是对员工工作的回报,更是对个人能力与企业利益之间的协调。国有企业要用合理的薪酬体系留住人才,构建先进管理队伍,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规范化的薪酬模式,从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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