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4-05-13

1. 德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德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房屋类:
1、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
3、异地购房提取
4、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
5、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6、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非房屋类:德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材料基本材料:职工本人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账号及其他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代办材料:职工可委托单位经办人或他人代办提取业务,委托他人办理时,除提供提取人身份证、银行账号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外,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对应的其他材料提取流程步骤一:提出申请。提取经办人持要求的证件和材料提出申请;步骤二: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窗口核实;步骤三:审核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窗口打印支取清单;步骤四:资金划转。住房公积金管理财务部门划转资金;步骤五:提取成功。职工个人银行卡查询资金或凭提取清单到所在单位办理资金领取。提取额度全额提取:德州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部分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同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差价款),保留期房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二手房购房发票日期、拆迁安置房交款凭证日期)对应月份前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2.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提取: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建房款,保留发票日期对应月份前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3.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提取金额不得大于维修支出,保留发票日期对应月份前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4.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贷款期间全部还款本息,保留还清贷款月份前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5.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夫妻双方有两套商业住房贷款的,合并计算还款额,每年提取一次,保留三个月的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夫妻双方提取共计不得超过上年度还款总额,优先提取借款合同中第一借款人的公积金,确定其不缴纳公积金或缴纳公积金但已提取金额不足上年度还款总额,再提取其配偶的公积金,避免夫妻双方在不同缴存地重复提取。6.租房提取:每年可按上年租赁支出提取一次,每人每月最高提取500元,保留近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提取时间房屋类:即时办结,区域外购房延长10个工作日。

德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 德州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德州住房公积金提取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中以提取时点为准,将原“保留近3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调整为“提取到百元”。
取消保留3个月缴纳额的限制,在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在保留百元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放开提取额度,支持职工用于住房类消费,尽量减少职工购房及还款压力。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测算方法
实行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个人缴存基数、账户余额、缴存时间挂钩的制度,取还款能力可贷额度和余额倍数测算的低值,与时间系数相乘确定可贷额。一方缴纳最高申请贷款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纳最高申请贷款额为50万元,贷款额低于10万元的,可按10万元贷款额申请放贷。
本次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方式的调整,旨在落实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参考省内的普遍做法,综合考虑借款人及配偶的还款能力、对公积金缴存贡献,根据职工月缴存基数、账户余额制定的核定额度公式,保证职工享受公积贷款的同时,降低“为贷而缴”所带来的贷后风险。
三、增加按月冲抵模式
在原有按年冲抵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按月冲抵模式偿还月还款额,个人依照承受能力自愿选择,借贷合同一经签订,不可变更。
选择按年冲抵方式(年冲)的职工,同套房屋申请贷款前可以提取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时应保留申贷余额。每年的5月20日为冲抵日,届时职工缴纳一年的公积金金额一次性冲抵贷款本金。年冲方式其实属于一种提前还款,节省的多为公积金贷款的利息,适用于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且贷款还款压力不大的购房者。
选择按月冲抵方式(月冲)的职工,同套房屋申请贷款前不可以提取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在保留申贷余额的基础上,每月利用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账户余额偿还当月的贷款本息。适用于个人收入不高、贷款还款压力较大的购房者。按月冲抵能够促进单位及时缴存。在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系统自动扣划还款,可以减少借款人因忘记存钱而导致贷款逾期。
新政实施前已经签订贷款合同的职工,由于新旧制度贷款额计算方式、前置条件不同,同时为了维护冲抵协议的严肃性,所以不可变更冲抵方式。
四、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在原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个人依照需要自愿选择。
本通知未涉及的贷款政策,按照《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执行。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3. 德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职工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与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之和。(按元计算,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最高不能超过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二。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德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4. 德州公积金如何提取,公积金提取条件哪些

你好,提取出公积金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交的房租,超过家庭总支出的15%等等。满足条件即可提交申请。但审批手续繁琐,短时间内无法取出。如果您有急用钱需求,建议您选择大品牌进行借款,有钱花是原百度金融信贷服务品牌,它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风控技术,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申请材料简单,最快30秒审批,最快3分钟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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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德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怎么提

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程序为:一、职工申请。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单位核实。三、公积金中心审批。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德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怎么提

6. 德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在德州地区申请公积金提取手续是需要提取经办人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到公积金管理窗口申报的工作人员审核之后,会打印支取清单,然后财务部门划转资金,最后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取完成。关于德州公积金提取流程的问题,下面由我来为你详细解答。一、德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提出申请。提取经办人持要求的证件和材料提出申请;      2、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窗口核实;      3、审核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窗口打印支取清单;      4、资金划转。住房公积金管理财务部门划转资金;      5、提取成功。职工个人银行卡查询资金或凭提取清单到所在单位办理资金领取。
二、德州公积金贷款提取材料      1、基本材料:职工本人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账号及其他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      2、代办材料:职工可委托单位经办人或他人代办提取业务,委托他人办理时,除提供提取人身份证、银行账号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外,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三、德州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德州地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直接向公积金管理局申报业务就可以了,如果是符合条件规定的,大概在三天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成,准备的时候要提供身份证提取材料等相关材料。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7.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德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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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8. 德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德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相关材料购买商品住房的,提取人需执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机打交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整个购房过程限提取一次。若需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应同时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异地(德州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商品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购房人在购房地的户籍关系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无正式合同、机打票据的,待办完房产证后,持房产证及相关的完税票据原件、复印件办理。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城区的提取人需执办理的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的提取人需执半年内办理的《宅基地证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村委会和单位开具的建房或翻建的证明、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提取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县以上)以具的《房屋技术评定书》以及工程造价书、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二手房的,需执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或其他有效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职工离、退休的,需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县(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内未再就业的,需提供原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一年内重新就业,且用工单位已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德州市行政区域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的,需提供职工新调入单位证明和户口变更证明及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开户行及公积金帐号。如新调入单位一年内未执行住房公积金的,中心暂封存其个人帐户,满一年作销户处理。非因公出境定居的,需提供出境定居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需提供银行出具还款清单及《解除合同通知单》。若需提取配偶的,需提供婚姻或户籍关系证明。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受遗赠人需提供身份关系证明。按法定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书面委托其中一人提取;遗嘱继承的凭遗嘱原件和复印件及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还需提供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均需提供提取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