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生子女算不算违反计划生育

2024-05-13

1. 离婚后又生子女算不算违反计划生育

法律分析:1、离婚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属于计划外生育,应当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2、离婚前怀孕离婚后生育的,这主要还得取决于该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符合法定的再生育条件。如果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管是否离婚,都得作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又生子女算不算违反计划生育

2. 离婚后又生子女算不算违反计划生育

1、离婚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属于计划外生育,应当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
2、离婚前怀孕离婚后生育的,这主要还得取决于该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符合法定的再生育条件。如果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管是否离婚,都得作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处理。
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征收标准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二、未婚生育罚款标准
1、如果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一般来说,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如果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如果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没有被相关部门发现,未按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4、当事人的社会抚养费只需缴纳一次,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一个地方缴纳过社会抚养费,在另一个地方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要求当事人再次缴纳。
三、新的社会抚养费标准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离婚后生育违反计划生育吗

法律分析:1、离婚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属于计划外生育,应当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2、离婚前怀孕离婚后生育的,这主要还得取决于该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符合法定的再生育条件。如果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管是否离婚,都得作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生育违反计划生育吗

4. 离婚后再生育算不算违反计划生育

1、离婚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属于计划外生育,应当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
2、离婚前怀孕离婚后生育的,这主要还得取决于该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符合法定的再生育条件。如果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管是否离婚,都得作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处理。
一、未婚生子要罚款吗
未婚生子要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没有结婚证、生孩子的,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生孩子必须持有准生证,取得准生证的前提是有结婚证。因此,非婚生育或未婚生育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属于非法生育。但未婚生育是否要罚款,罚款标准是多少,要根据当地规定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且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不补办的,按照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生育子女的,按照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没有结婚证生孩子交多少罚款?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三、没拿结婚证生小孩会罚款吗
对于社会抚养费标准,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 离婚计划生育法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可见,国家和计生部门会调查公民的生育状况,以离婚是不可能逃避违法超生的处罚的。

离婚计划生育法

6. 离了婚,生小孩,违反计划生育吗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后生育小孩是不违反计划生育的。离婚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属于计划外生育,应当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离婚前怀孕离婚后生育的,这主要还得取决于该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符合法定的再生育条件。如果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管是否离婚,都得作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处理。【摘要】
离了婚,生小孩,违反计划生育吗【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后生育小孩是不违反计划生育的。离婚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属于计划外生育,应当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离婚前怀孕离婚后生育的,这主要还得取决于该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符合法定的再生育条件。如果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管是否离婚,都得作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处理。【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回答】
我是2008年9月16日提交辞职信,2008年8月27曰离婚,2009年2月在香港生了小孩,2009年2月在香港生了小孩,在当时是属于违反计划生育的【提问】
2017年复婚的,是违反计划生育吗【提问】
亲,目前是不违反生育的,这个不是违反生育计划,只是这个是生育计划外要多交钱的【回答】
我是问,是否违反当时的计划生育【提问】
亲,当时也不违反的。这个是没有违反不违反的,只是属于计划外生育,应当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回答】
当时我老公是公职人员,当时,是离了婚才知道怀孕,当年,文教办把我的辞职办成辞退,现在想更正,文教办抓住我违反计划生育,要我撤销,您帮我肯定下,要不要撤销【提问】
亲,这个是看你,这个不违反只是计划外,可以选择不撤销的[微笑]【回答】

7. 生了女宝宝想离婚孩子归谁

以下内容就是关于生了一个女宝宝想离婚孩子归谁,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孩子出生后归女方。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生了女宝宝想离婚孩子归谁

8. 女孩离婚后生孩子归谁

监护权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一、两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的,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二、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方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许可。
三、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4、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他们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优先条件。
五、父母双方对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其意见。
6、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允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