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可以加入新股东

2024-05-15

1. 分公司是否可以加入新股东

分公司不能加入新股东,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不能独立对外承担责任。
一、分公司和总公司直接连带责任
总公司要承担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分公司违约行为要由其总公司承担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二、总公司贷款分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除非债权人明确放弃追究总公司的民事责任。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该合同仅是总、分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约定,对外部债权人不产生约束力。尽管通过总公司授权、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的特殊安排,分公司具有了一定财产,但并不能等同于其可以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故不能免除总公司的民事责任。
三、分子公司和子分公司的区别
1、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2、责任承担不同: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印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3、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分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4、对母公司/总公司的投资限制不同:子公司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分公司是否可以加入新股东

2. 分公司是否可以加入新股东

法律分析:可以,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成立分公司与能不能新增股东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公司新增资本时,如果股东不认缴出资的,可以由新股东认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分公司是否可以加入新股东

分公司不可以加入新股东。因为分公司是没有股份的,分公司的一切民事活动均由总公司控制,没有独立的意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否可以加入新股东

4. 分公司可以有股东入股吗

法律分析:
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只有总公司才设有股东。作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从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并且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分公司就不可能存在股东,因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按份的责任。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划分,主要依据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确定,这种划分直接影响到对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责任人的确定。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中,尚无母公司的概念,但对分公司及子公司已有原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 有限责任公司新股东如何加入?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增加股东需要有公司委托你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变更登记申请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任职文件等等。增加股东的方式有两种方法:1、增资扩股。2、原股东出让部分股权给新入股的股东,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新股东如何加入?

6. 有限责任公司新股东如何加入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增加股东需要有公司委托你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变更登记申请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任职文件等等。增加股东的方式有两种方法:1、增资扩股。2、原股东出让部分股权给新入股的股东,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关于公司中途有新股东加入的问题

1.您可以选择增资,就是新股东新投入的资金;至于投入的资金和原资金的股份占比,要协商一下,例如,原本两人时,资本是10元,现在加一个进来,他投入7元,大家可以评估一下目前公司的资产,包含商誉,可能认定的结果是新增资本5元,另外2元叫"资本公积",就是给旧股东的贡献,这2元,三人都有份,在按此情形,新进股东就占33%股权,那2元,新进股东也有2/3元,只是,不能拿会去.
2.是否参与经营要看需要,如果新股东不参与经营,那也是贵公司的决定,至于您所提到是否要给工资,这和是否为股东身份无关,给不给工资是有没有做事,有没有贡献,如果不做事,当然就没必要给工资,当然了,其他股东都没意见,就给吧,反正是你们的钱不是吗?
3.工资和分红是两件事,工资,不论盈亏都得给,分红就不同,有赚才能给,而且,按股份占比给(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另有规定),上例,新进股东占比33%,所以,就能分得利润的33%

关于公司中途有新股东加入的问题

8. 公司新加入股东的问题

一、关于股东凭证
1、出资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2、股东名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中除了记载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之外,还应记载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等。
二、关于股东出自瑕疵
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补缴之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资金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对公司的债权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至于对股东权利的影响,除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的以外,一般都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