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总工会大病救助标准

2024-05-13

1. 天津总工会大病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根据一年内会员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分梯度给予1-5万元救助。1.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6-7万,补助1万;2.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7-8万,补助2万;3.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8-9万,补助3万;4.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9-10万,补助4万;5.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10万以上,补助5万。符合下列条件的会员,可以申请救助:1、在职工会会员;2、因病在医保定点医院治疗。具备上述两个条件,且自2018年起,在职工会会员本人全年医药费(含自费)经医保、商业保险、单位二次报销后,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超过6万元。天津大病救助政策申请条件流程对医疗救助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年度内因住院或治疗门诊特定疾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含)以上医疗费用进行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医疗救助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经进行取消药品加成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给予门诊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为: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救助50%,特困人员救助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500元,其他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00元。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救助标准为: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60%,2万元(含)以上部分救助80%。其中,享受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的重度残疾人提高5个百分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孤儿、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困境家庭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负担2万元(含)以上部分提高5个百分点。对医疗救助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年度内因住院或治疗门诊特定疾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含)以上医疗费用进行救助,救助比例为50%,每年救助1次,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天津总工会大病救助标准

2. 天津工会大病救助金的标准

法律分析:救助标准根据一年内会员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分梯度给予1-5万元救助。
  1.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6-7万,补助1万;
  2.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7-8万,补助2万;
  3.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8-9万,补助3万;
  4.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9-10万,补助4万;
  5.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10万以上,补助5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 天津市总工会大病救助条件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符合下列条件的会员,可以申请救助:
1.在职工会会员;
2.因病在医保定点医院治疗。
具备上述两个条件,且自2018年起,在职工会会员本人全年医药费(含自费)经医保、商业保险、单位二次报销后,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超过6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天津市总工会大病救助条件 法律问题

4. 天津工会大病救助金的标准

救助标准根据一年内会员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分梯度给予1-5万元救助。      1.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6-7万,补助1万;      2.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7-8万,补助2万;      3.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8-9万,补助3万;      4.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9-10万,补助4万;      5.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10万以上,补助5万。

5. 天津工会大病救助金的标准

救助标准根据一年内会员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分梯度给予1-5万元救助。
1.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6-7万,补助1万;
2.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7-8万,补助2万;
3.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8-9万,补助3万;
4.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9-10万,补助4万;
5.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10万以上,补助5万。
一、25年医保报销多少
(一)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部分重症疾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的“封顶线“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负责理赔,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为:。
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在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比例支付的费用最高为每人30万元。另外,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重症疾病,在3万元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不含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数的医疗费和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补助。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的报销金额要视其医疗保险的种类以及具体支出的医疗就诊费用而定。在政府支出相对应的保险费用的同时,个人也要承担一部分费用。
二、工会经费如何提取和使用
1、工会经费可以按工资总额(实际发放)计提,不是按计税工资总额计提。但是工会经费只能是取得工会拨缴款收据的那部分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2、应付福利费可以只计提不列支,但是要列支必须符合规定:用于企业内部的澡堂,食堂等福利设施或困难职工的补助,医药费等支出
3、职工的用餐补助不可以放到应付福利费里列支
三、贫困户大病救助对象
贫困户大病救助:提高我国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贫困人口中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9种大病(简称9种大病)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整合扶贫专项等资金,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保达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对罹患9种大病农村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省级财政将适当安排奖补资金,推动市县政府落实健康扶贫救治救助主体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天津工会大病救助金的标准

6. 天津市工会大病救助两人工资超过多少不救助

天津总工会大病补助标准:


救助标准根据一年内会员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分梯度给予1-5万元救助。


1.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6-7万,补助1万;


2.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7-8万,补助2万;


3.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8-9万,补助3万;


4.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9-10万,补助4万;


5.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10万以上,补助5万。【摘要】
天津市工会大病救助两人工资超过多少不救助【提问】

天津总工会大病补助标准:


救助标准根据一年内会员实际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分梯度给予1-5万元救助。


1.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6-7万,补助1万;


2.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7-8万,补助2万;


3.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8-9万,补助3万;


4.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9-10万,补助4万;


5.个人支付医药费总额10万以上,补助5万。【回答】
【问一问自定义消息】【回答】

7. 天津市大病救助的条件

法律分析:对于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均可享受天津市医疗救助。对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医保报销后的个人部分按照规定给予大病救助。
法律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下列人员可以享受本市医疗救助:(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三)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低收入家庭人员;(四)重度残疾人员;(五)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六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一)对医疗救助对象按照规定的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二)对医疗救助对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减免费用,并给予定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助;(三)对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减免住院押金;(四)对医疗救助对象因住院或者治疗门诊特定病种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其个人担负部分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补助;(五)对患有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对象,年度内因住院或者治疗门诊特定病种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本条第四项给予的补助报销后,其个人担负部分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大病救助。

天津市大病救助的条件

8. 工会大病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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