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香港成立基金会?

2024-05-16

1. 如何在香港成立基金会?

香港公司取名十分自由,除一些敏感字眼不可用外,其他没特别限制。香港注册公司名字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香港公司英文名称需以“Limited.”结尾。
不过对于156有想在香港注册基金会6991的投资人士来说也要注意,现在“基金会”也属于敏感字眼3780。要在香港注册XX基金会有限公司是没问题的,但如果注册XX基金会就需要注意了。比如世嘉慈善基会有限公司成立后,再申请括免有限公司四个字,最后便成为一家信托有限公司但名字是世嘉慈善基金会。
什么是基金会?
基金会是对兴办、维持或发展某项事业而储备的资金或专门拨款进行管理的机构。一般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宗旨是通过无偿资助,促进社会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资金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如何注册香港基金会?
第一种形式:社团性质。是属于非盈利,民间组织。在香港警务署审批,能够获得成功注册登记的概率较低,但申请费用也较高;
第二种方式:在有限公司名下挂“**基金会”的使用名或分行,这种方式成本较低,成功率高。
第一种方式需要本人到香港警务署申请,第二种可委托代理公司代理注册。
注册香港基金会公司的要求: 2-3个理事,没有案底没有破产记录,要是香港人,章程需要客户自己拟定,章程需要政府审核通过才可以(章程内容一定是要以慈善为主),另外慈善基金会这个名称还需要另外审核。

如何在香港成立基金会?

2. 我想在香港成立基金会,需要什么资料吗?

在香港成立基金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香港基金会的名称。
申请人可递交中文或英文名称,或中英兼备。可先递交名称,如有意使用的名称属此类别,社团事务处将联络申请人。如果香港基金会名称包含英文字母缩写或中英文以外之语言,需要在申请文件上行特别注明。
2、豁免注册。
如果该香港基金会纯粹为、慈善、社交、康乐等联会或其他组织而成立,那么,该香港基金会可申请豁免注册。但需注册的香港基金会。及获豁免注册的香港基金会干事,职责并没有任何分别。
3、香港基金会的宗旨,递交文件
申请人应尽量详细说明香港基金会的宗旨,以便香港政府部门进行判别。申请人可列出香港基金会已举办的活动或计划举办的活动。
申请人须递交以成立香港基金会的规章/ 组织章程/会议记记录如有),或递交用以显示香港基金会宗旨或目的的文件。
4、香港基金会的主要业务地点
申请人须递交公用事业的账单(水费、电费或煤气费)、银行月结单或香港特区政府任何部门的信件, 以证明香港基金会的地址。
如果香港基金会使用的地址属于另一团体(例如公司),或使用的住所并非属于任何一位职员的物业,则申请人必须提供处所业主的同意书。申请人不得以邮箱作为该香港基金会的业务地点,但可用作该香港基金会的通讯地址。
5、申请注册香港基金会需要三名干事的资料。
该香港基金会的负责人须为其中一名注册干事。余下两名可为社团的副主席、司库、秘书,或获香港基金会委任负责处理基金会银行账户的人。申请人必须提供干事的资料,并由该干事签名。递交申请表时,需要干事的香港身分证副本或其他有效的身分证明文件副本(如干事并非身分证持有人),一并交到社团事务处。
如果外国组织其中一名干事或成员在港居住或工作,而且在港有维持或使用办事处、业务地点或集会地点,则可申请注册。
关于香港成立基金会事宜,欢迎随时与我们交流。

3. 在香港成立一家基金会需要什么资料吗?

香港对于在香港本地注册公司的名称没有太多限制,这一点已获得广泛认知。其实香港对于注册公司的性质也十分友好,如在国内很难注册通过的基金会,在香港却很容易办理。在香港法例中,基金会视作“社团”。
注册香港慈善基金会的所需资料如下:
(a) 该香港基金会的名称;  
(b) 该香港基金会的宗旨;
(c) 该香港基金会的干事的资料;
(d) 该香港基金会主要业务地点的地址,以及该香港基金会拥有或占用的每个处所的地址。
关于香港成立基金会事宜,欢迎随时与我们交流。

在香港成立一家基金会需要什么资料吗?

4. 如何成立慈善基金会?


5. 香港公益基金董事是谁

香港公益金2011-2012董事会成员名单:

主席(会长) 	曾鲍笑薇女士
董事(第一副会长兼执行委员会主席) 	梁高美懿太平绅士
董事(第二副会长兼筹募委员会主席) 	郭少明博士BBS 太平绅士
董事(第三副会长兼公共关系委员会主席) 	丘李赐恩女士ISO
董事(第四副会长兼入会, 预算及分配委员会主席) 	杨传亮BBS 太平绅士
董事(司库) 	杨绍信先生
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江焯开BBS, MH太平绅士
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莫伟龙先生BBS
董事 	夏佳理议员GBM, GBS太平绅士
董事 	陈祖泽博士, 金紫荆星章, 太平绅士
董事 	陈智思GBS 太平绅士
董事 	陈子政BBS 太平绅士
董事 	张永锐先生
董事 	周松岗爵士
董事 	应家柏太平绅士
董事 	范华达先生
董事 	冯婉眉女士
董事 	冯孝忠太平绅士
董事 	夏大卫先生
董事 	何猷龙先生
董事 	洪丕正太平绅士
董事 	甄达安先生
董事 	艾特‧凯瑟克先生
董事 	孔令成BBS 太平绅士
董事 	郭婉仪女士
董事 	赖锦璋MH 太平绅士
董事 	李丽娟GBS 太平绅士
董事 	李业广太平绅士
董事 	李小加先生
董事 	李民桥太平绅士
董事 	马凯博先生OBE
董事 	吴守基SBS太平绅士
董事 	黄永光先生
董事 	聂德权太平绅士
董事 	大冢英充先生
董事 	彭晓明先生
董事 	庞建贻先生
董事 	白纪图先生CBE
董事 	陈甘美华太平绅士
董事 	吴宗权先生
董事 	胡文新先生
董事 	伍伟国先生
董事 	任志刚大紫荆勋贤GBS太平绅士
董事 	杨志威先生
董事 	叶志衡先生
董事 	章晟曼先生

香港公益基金董事是谁

6. 如何成立慈善基金会

下面,依据《慈善法》的规定答复。

一、慈善工作的主管机构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县级就是民政局。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二、慈善组织的性质及组织形式

(一)性质。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可见慈善组织系非营利性组织。

(二)组织形式。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三、慈善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慈善组织的设立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五、慈善组织的章程

应慈善组织的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组织形式;

(三)宗旨和活动范围;

(四)财产来源及构成;

(五)决策、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六)内部监督机制;

(七)财产管理使用制度;

(八)项目管理制度;

(九)终止情形及终止后的清算办法;

(十)其他重要事项。

六、慈善活动的开展

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开展慈善活动。 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总之,成立慈善基金会,要依法登记,合法履职,接受监督,服务社会。

7. 如何注册香港协会,基金会申请设立,社团组

首先我们会分成两类:一种是有限公司形式申请,另一种时香港警署形式社团申请;
1、有限公司形式申请的社团:
①首先确认要注册的公司中英文名称及协会的名称,有限公司名称:中文要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要以”Limited”结尾。 社团名称可以:协会、学会、研究会、研究院、研究中心、出版社、促进会、集团、俱乐部、联合会、联合协会、联盟、商学院、书局、委员会等名称结尾。 
②另外提供公司董事股东的证件,协会同公司的董事股东是共同的。 
③确认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1W港币起。 
④签订注册公司及协会的委托协议 
⑤支付相关注册的费用 
⑥注册时间:8-10个工作日内 
⑦注册完成的资料: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分行商业登记证、NNC1法团成立表格、章程、会议记录本、股票本、公司三枚印章及分行一枚印章、精装绿盒。
2、香港警署形式申请的社团:
①首先确认要注册的社团的中英文名称,同有限公司形式申请社团一样自由,请自行确认。 
②警署社团无须确认公司注册资本 
③用以证明社团业务地点的文件,处所合法占用人的同意书; 
④必须要有三位干事,其中一个必须是香港人,香港人由社团申请人自己提供三名干事,清晰的香港身份证副本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⑤社团规章、组织章程或会议记录,以显示社团宗旨或目的; 
⑥干事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有,例如:证书);及社团名称同意书 (如适用)。 
以上就是去全部资料

如何注册香港协会,基金会申请设立,社团组

8. 如何成立慈善基金

设立基金会的程序如下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申请人在网上履行设立登记的填报程序后,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基金会登记后,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九条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第十一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扩展资料: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