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2024-04-28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纯粹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首先要确定你转增的时间。
在这一时间点上,对于会计人员来讲,需要你把账目做清楚,尤其是有关所有者权益的科目。
资本公积(从我感觉上具体点应该是说盈余公积)是怎样得来的,如何计提,如何留存,以前年度的损益是否经过审计,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是否合理合法等等,转增之后的留存是否符合要求。
这些都满足后,就可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转增的验资,验资后再根据验资报告做凭证,将资本公积转入注册资本。
需要多说一句的是,我印象中确实没有见过纯粹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情况,一般都是有一部分现金或者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增资,另外再加上一部分的资本公积,一起构成实收资本的增资部分。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2. 哪些资本公积项目不能转增注册资本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一般情况下有7个明细项目: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项目属于所有者权益中的准备项目,是未实现的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在外商投资企业中,“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合差额”不能转增资本。 

因此,不可以直接转增资本的是C、D。

3. 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情形有哪些


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情形有哪些

4. 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操作流程?

1.要有股东会决议,就是关于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的决议,资本公积可以部分或全部转增注册资本,没有留存比例的限制。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4.再到工商局和税务局等进行系列变更。
 
在会计上的处理就是按股东持股比例增加持股份额
借: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贷:实收资本——A股东
                    —— B股东 
                    。。。。
 
成都贝格财税,希望能帮助到你!

5. 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操作流程是什么?

1.要有股东会决议,就是关于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的决议,资本公积可以部分或全部转增注册资本,没有留存比例的限制。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3.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4.再到工商局和税务局等进行系列变更。
但是,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不能转增资本。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项目可以转增注册资本。但应当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资本公积项目都可以转增资本。财政部印发《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字[1999]66号)指出:资本公积中的各种准备明细科目如股权投资准备等,是所有者权益的一种准备,在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前,不得用于转增股本。
待实现后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明细科目后,才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以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投资为例,投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未实现时,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记入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企业处置该项投资时,待该项资产发生对外交易、产权发生实际变动时,该科目的金额才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待企业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时,已实现的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的金额,才可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这里讲的已实现,是指企业对外投资的实物资产已变成货币资金。

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操作流程是什么?

6. 资本公积可以转注册资本吗?怎样操作的?

  资本公积可以转注册资本吗?——可以。

  但是,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不能转增资本。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项目可以转增注册资本。但应当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资本公积项目都可以转增资本。财政部印发《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字[1999]66号)指出:资本公积中的各种准备明细科目如股权投资准备等,是所有者权益的一种准备,在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前,不得用于转增股本。待实现后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明细科目后,才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以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投资为例,投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未实现时,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记入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企业处置该项投资时,待该项资产发生对外交易、产权发生实际变动时,该科目的金额才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待企业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时,已实现的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的金额,才可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这里讲的已实现,是指企业对外投资的实物资产已变成货币资金。

  综上所述,企业不经法定程序评估资产,不得将企业资产评估增值转增注册资本;即使企业已经法定程序评估资产,在其增加部分未实现,即未转入“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前,也不得转增资本。因为,如果资本公积准备能随意转增资本,一些企业就会为达到转增资本的目的而虚增资本公积,从而造成企业虚假出资的现象。

7. 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操作流程是什么?

1.要有股东会决议,就是关于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的决议,资本公积可以部分或全部转增注册资本,没有留存比例的限制。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3.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4.再到工商局和税务局等进行系列变更。
但是,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不能转增资本。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项目可以转增注册资本。但应当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资本公积项目都可以转增资本。财政部印发《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字[1999]66号)指出:资本公积中的各种准备明细科目如股权投资准备等,是所有者权益的一种准备,在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前,不得用于转增股本。
待实现后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明细科目后,才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以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投资为例,投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未实现时,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记入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企业处置该项投资时,待该项资产发生对外交易、产权发生实际变动时,该科目的金额才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待企业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时,已实现的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的金额,才可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这里讲的已实现,是指企业对外投资的实物资产已变成货币资金。

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操作流程是什么?

8. 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情形有哪些?

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情形有以下2种情况:
1、企业所留存在公积金高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可转增为注册资本。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而国家工商总局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由上可知,《公司法》作为上位法仅规定了法定(盈余)公积金应留存25%,对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没有作出比例性限制规定,但这并不表示该法就禁止下位法根据行政管理及社会管理的需要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所以,国家工商总局在下位法制定时对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作出的比例限制规定企业也应严格遵守。换言之,无论是法定盈余公积金还是资本公积金,企业在转增前所留存的公积金均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除上述限制性规定外,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还因资金来源的不同有着其他限制性规定。 
一类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注册资本的资本公积金,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金等。这一类资本公积金属于企业现金的流入,依法可以转增注册资本。 
另一类是不可以直接用于转增注册资本的资本公积金,包括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股权投资准备和关联交易差价等。此类资本公积金在相关资产处置之前,只能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各种准备明细科目,即在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明细科目之前,不得用于转增资本,只有待非现金资产具备条件被出售或清算、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处置后才可转入“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同时应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在转增前按规定需要先经验资评估程序的应当依法进行评估验资),否则会造成一些企业为达到虚增注册资本而虚增资本公积,进而造成企业资本扩张能力的虚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