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资管产品含契约型基金而不包括合伙型私募基金

2024-05-12

1. 为什么资管产品含契约型基金而不包括合伙型私募基金

如果成立契约型基金,就属于“三类股东”之一(另外两个“伙伴”是信托计划、资管计划),会给被投资企业后续上市带来一定麻烦。

证监会以前要求发行人“三类股东”必须全部清理,现在政策放宽松了,规定符合一定情形可以不必清理,但是毕竟与合伙型基金比起来,麻烦得多。大家都是聪明人,肯定选择合伙型基金这种形式,省事得多。

2.其次,合伙型基金,投资人是LP,在工商登记上可以确权,对很多投资人而言,觉得更加稳妥,毕竟自己有没有被登记成基金投资者,一查工商信息就知道;

比较之下,契约型基金,不存在公司或合伙企业这种组织形式,没有对外公示渠道,最多是管理人出具一个证明,投资人会觉得心理不踏实。

3.再次,如果项目出险了,就更能看出区别了。

合伙型基金,如果管理人怠于向用资方主张权利,LP是可以提起代位诉讼的,以自己的名义向用资方主张权利。

契约型基金的话,投资人无权提起代位诉讼,只能寄希望于管理人。如果管理人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导致没追回来钱,投资人只有去告管理人不勤勉尽责,但是即便告赢了,基本上也会发现管理人也没钱,根本拿不到赔偿款。

为什么资管产品含契约型基金而不包括合伙型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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