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调剂市场的介绍

2024-05-15

1. 外汇调剂市场的介绍

外汇调剂市场在我国叫“调剂外汇市场”,也就是在官方市场外,企事业单位相互间进行额度买卖和借贷的最原始的外汇市场;中国银行1980年10月开办了外汇调剂和额度借贷业务,允许留成单位将闲置的外汇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卖给或借给需要外汇的单位,实现余缺调剂。它的出现,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外汇调剂市场的介绍

2. 外汇调剂市场的简介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参加调剂外汇市场的对象与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个人在1991年前后均可参加调剂市场。在业务范围上,所有创汇单位的外汇留成,各级地方政府统一分配的留成外汇,超过出口任务基数的外汇,供货单位分得的外汇,居民个人汇入的外汇、持有的外钞和外汇存款,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外汇贷款和业务经营过程中所收入的外汇都可参加调剂。这是调剂外汇市场外汇资金的主要来源。与此同时,境内机构贸易与非贸易用汇以及个人用汇一般均可从调剂市场购买。

3. 外汇调剂市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发展外汇调剂市场,加速外汇资金的横向融通,加强外汇市场的宏观调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外汇调剂市场的管理机构。第三条 外汇调剂市场的一切外汇交易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第四条 外汇调剂市场的外汇调剂业务由外汇调剂中心办理。
  外汇调剂中心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和管理下的经营外汇调剂业务的法定外汇交易机构。第五条 外汇调剂中心办理外汇调剂业务可以向买卖双方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商有关部门确定。第六条 外汇调剂中心职责为:
  (1)组织市场交易;
  (2)受理买卖外汇的申请;
  (3)办理成交;
  (4)监督买卖双方的交割与结算;
  (5)提供信息和服务;
  (6)编报外汇调剂的统计报表和市场情况分析;
  (7)受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委托的其他业务。第七条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调剂中心可开办人民币与美元、港币、日元、英镑、德国马克和法国法郎等货币间的外汇交易业务。外汇调剂中心本身不得进行外汇买卖。第八条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下列外汇可在外汇调剂市场卖出:各项留成外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捐赠外汇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外汇。第九条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符合调剂外汇用汇投向指导序列的用汇,可以通过外汇调剂市场买入。第十条 个人外汇调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金融机构可以代理客户在外汇调剂市场买卖外汇。第十二条 调剂外汇的价格(市场汇率)根据市场供求状况浮动。第十三条 外汇调剂业务可以跨地区进行。各地区、各部门不得用行政手段干预外汇资金的横向流通。第十四条 严禁各地区、各单位在外汇调剂中心之外私自买卖外汇;严禁各单位将买入的调剂外汇私自改变用途。第十五条 各地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违者按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处罚。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外汇调剂市场管理规定

4. 什么是外汇调剂?

1、外汇调剂损益就是由于汇率的浮动所产生的结果。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兑换业务和期末账户调整及外币报表换算时,由于采用不同货币,或同一货币不同比价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按记账本位币折算的差额。简单地讲,汇兑损益是在各种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因采用不同的汇率而产生的会计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异。

2、影响因素:

汇率是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和交换比例,也是一国的货币单位用另一国货币单位表示的价格。记账汇率是记录外币业务发生时所用的汇率。汇兑损益产生于汇率的变化。记账汇率的种类及记账汇率所属时间的不同。都会对汇兑损益产生影响。财政部94财会字第05号文件《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认定记账汇率是市场汇价。关于市场汇价这一提法,可以将其理解为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外币买卖的价格,且金融机构买入或卖出的现汇和现钞也存在差价。因此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的汇率确定为现汇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数,即中间价。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94汇资函字第144号文件《关于对汇率并轨后合资双方汇率折算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卖出中间价作为外汇唯一的折合和记账标准。
中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汇率可以是外币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也可以是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汇率一经选用,在登记入账时不得随意变更。具体应用时,对于取得以外币结算的资产、负债及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可以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当日的汇率或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对于以外币投入的资本:无论是否有合同约定汇率,均不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近似汇率这算,而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这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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