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的介绍

2024-05-15

1. 陕西省教育厅的介绍

陕西省教育厅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陕西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教育厅共设25个职能处(室)。陕西省教育厅按国家教育政策和法律,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陕西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推进陕西省的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和协调 “211工程”和“985工程”。 管理并筹措教育资金,编制并监督执行部门教育经费预算、拨款、贷款;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陕西省教育厅管理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制订各类高等学校、中等学校以及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及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创新性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及省科技重大专项;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工作。

陕西省教育厅的介绍

2. 陕西省教育厅教育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你好,教委是组织领导机构,即教育委员会,是由一些与本职工作相关和不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的'组织,负责对所辖地教育工作宏观指导,制订政策,教委只是常设机构。而教育厅是负责具体教育工作的,管理学校等教育设施。教委是国家机关,所属单位不详。因为各地情况不同!当然工作上会指导教育厅,管理市教委。【摘要】
陕西省教育厅教育委员会是什么机构【提问】
你好,是组织领导机构【回答】
你好,教委是组织领导机构,即教育委员会,是由一些与本职工作相关和不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的'组织,负责对所辖地教育工作宏观指导,制订政策,教委只是常设机构。而教育厅是负责具体教育工作的,管理学校等教育设施。教委是国家机关,所属单位不详。因为各地情况不同!当然工作上会指导教育厅,管理市教委。【回答】
陕西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是行政机构吗?如果是行政机构,代表什么级别【提问】
你好,是属于行政机构,是代表了正厅级级别【回答】

3. 陕西省教育厅的厅领导

陕西省教育厅现任领导  厅长王建利 梁宝林王海波张新民袁 宁马万清高晶华

陕西省教育厅的厅领导

4. 陕西省教育厅电话

陕西省教育厅电话是:029-88668814。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编: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陕西省教育厅按国家教育政策和法律,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陕西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制订各类高等学校、中等学校以及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及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工作。
陕西省教育厅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推进陕西省的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和协调 “211工程”和“985工程”。
以上内容参考 陕西省教育厅——联系方式

5. 西安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全面负责机关职能建设和机关内外业务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组织协调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人事处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行政管理干部培训;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处级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考察、任免、监督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建、群团工作;负责党的隶属关系在市教育局的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工作人员考核等工作;负责师范教育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宣传教育处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教职工政治理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新闻策划宣传工作;负责局直属系统政工职评工作;负责市级教育宣传媒体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工作;负责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对外发布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和指导教育系统普法教育、行政复议、人事争议调解、执法监督、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普通中学、民办职业高级中学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的民办教育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教育改革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协调推进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史志编纂工作。发展规划处负责编制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结构调整、资源整合、学校布局调整等工作;负责公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撤销、合并、更名工作;按权限负责中等公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工作;制定各级教育部门年度招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指导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发展规划的课题研究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固定资产及设备的配置和管理以及校产处置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财务管理处指导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实施、审核和监督;指导教育系统教育专款投资管理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拟定教育经费使用计划的筹措政策和管理办法,统计并监督教育系统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协调各类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审核;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教育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政策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基础教育一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义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工作;拟订义务教育工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系统妇女儿童工作;负责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指导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教材选用和使用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与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基础教育二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通高中、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育课程设置及教材选用和使用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验印工作。基础教育三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学前教育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制定学前教育机构等级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高教职教与成人教育处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文化培训学校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工作;负责管理市属高等教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负责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职业中学和成人中专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工培训、教育创强、社区大学、社区教育工作;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有关工作。师资管理处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市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校长培训和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按权限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实施工作;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和评审、奖惩工作。稳定安全办公室负责教育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系统安全教育及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教育系统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防汛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系统内非法邪教组织人员的防范和处理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健康教育、人口和环保教育、节能教育、卫生防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国防教育和“双拥”等工作;负责学生体育竞赛、大型体育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红十字会工作。西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全市教育督政、督学工作;指导区县教育督导工作;制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度、计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执行教育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级政府“两基”巩固提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复查,对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各级各类办学机构进行督导评估。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党总支工作。纪委监察室指导全市教育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情况;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负责受理局机关、直属系统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工作;负责查处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和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办理市监察局交办的相关工作。团委[市教育局捐资助学指导中心]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共青团工作。制定并实施局机关共青团工作规划和计划;指导直属单位共青团组织制定并实施共青团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团的组织宣传、思想教育、成长成才服务和青少年维权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少先队工作。承担局党委及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教育系统少工委、关工委工作。负责全市捐资助学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捐资助学工作制度,拟定捐资助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捐资助学的宣传引导、服务表彰工作。

西安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6. 陕西省教育厅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研究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2、负责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3、负责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4、指导全省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6、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 “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统筹指导我省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7、编制下达部门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管理教育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9、主管全省的教师工作,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10、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本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院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11、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研究,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创新性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上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12、组织指导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国家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的政策,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13、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14、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工作,承担省政府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15、协调指导高校、直属中等专业学校和中小学后勤保障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和管理工作。16、负责全省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17、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 陕西省教育厅的高等教育

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规划名单 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美术学院西安石油大学延安大学西安工程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西安市)211重点建设高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西安市) 全军2110重点建设高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工程大学(西安市) 全军2110重点建设高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工程学院(西安市) 全军2110重点建设高校中国人民解放军边防学院(原西安陆军学院)(西安市)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工程学院(西安市)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领航学院(西安市)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二飞行学院(西安市)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通信学院西安音乐学院(西安市)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市)西安体育学院(西安市)陕西服装工程学院(西安市) 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市) 985 211 教育部西北工业大学(西安市) 985 211 工业和信息化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 985 211 教育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市) 211 教育部长安大学(西安市) 211 教育部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市) 211 教育部西北大学(西安市) 211 陕西省教育厅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市)西安邮电大学(西安市)(工信部、陕西省共建高校)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市/咸阳市)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市)西安石油大学(西安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陕西省共建高校)西安科技大学(西安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省共建高校) 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市)西安工业大学(西安市)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市) 延安大学(延安市)西安工程大学(西安市)西安财经学院(西安市)西安文理学院(西安市)西安医学院(西安市)陕西教育学院(西安市)宝鸡文理学院(宝鸡市)陕西中医学院(咸阳市)西藏民族学院(咸阳市)咸阳师范学院(咸阳市)渭南师范学院(渭南市)榆林学院(榆林市)陕西理工学院(汉中市)安康学院(安康市)商洛学院(商洛市)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西安市)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西安市)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西安市)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西安市)长安大学兴华学院(西安市)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西安市)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咸阳市)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西安市)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西安市)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西安市)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西安市)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西安市) 西安培华学院(西安市)西安翻译学院(西安市)西安外事学院(西安市)西安思源学院(西安市)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市)西京学院(西安市)陕西服装工程学院(西安市)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咸阳市) 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西安市)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咸阳市)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西安市)陕西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西安市)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西安市)西安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宝鸡市)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咸阳市)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咸阳市)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咸阳市)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咸阳市)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渭南市)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渭南市)铜川职业技术学院(铜川市)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延安市)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汉中市)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汉中市)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安康市)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商洛市)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榆林市)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西安市)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西安市)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西安市)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西安市)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西安市)西安海棠职业学院(西安市)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西安市)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西安市)

陕西省教育厅的高等教育

8. 陕西教育厅电话

陕西省教育厅电话:02985370500。
陕西省教育厅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陕西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教育厅共设25个职能处。
陕西省教育厅按国家教育政策和法律,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陕西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推进陕西省的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 

2018年11月14日上午,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揭牌仪式举行。
陕西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1、依法加强对各类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研究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3、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省各级各类教育。
4、负责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6、指导全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7、指导全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
8、负责编制下达部门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
9、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10、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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