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2024-05-13

1. 融资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不要说融资证券化发展最为显著的美国,即使与许多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融资证券化的发展也相对滞后。从银行资产结构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结构是信贷资产占74.53 ,有价证券及投资占14.74 ,金银外汇占款占1O.73 ,信贷资产仍占绝对比重。发展最快的股票融资占银行信贷资产的比重也只有6.29 ,非银行持有的债券占银行资产的6.3 。从银行资产结构及股票融资和非银行持有的债券占银行资产的比重中可以看出,社会融资的主渠道仍然是银行信贷。  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数据,至2002年7月底,我国上市公司总数(A、B股)达1187家,总股本5538.69亿股,投资者开户数为6823.58万户;前7个月证券市场累计筹资459.60亿元,同比下降51.21 ,其中通过发行A股筹资379.75亿元,发行H股筹资2.5亿美元.在A股市场配股筹资35.86亿元。从发行家数看,前7个月共有54家公司发行了A股,较去年同期下降14.28 。这说明,在融资结构有调整和优化要求的情况下,其步伐并没有想象的快。

融资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2. 融资证券化的金融影响

融资证券化必然会对金融业产生一系列影响,目前市场及学术界普遍认为,积极推进融资证券化对于解决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投融资本制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商业银行的运营状态,提高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除此之外人们支持融资证券化还基于一点基本认识,即融资证券化可以防范金融系统风险、防止金融危机的产生及蔓延。

3. 融资证券化的介绍

融资证券化是指融资由银行贷款转向具有流动性的债务工具,筹资者除向银行贷款外,更多的是通过发行各种有价证券、股票及其它商业票据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直接向国际社会筹集资金;资金供应者在购进债券、票据后也可以随时把拥有的债权售出,转换为资金或其它资产。

融资证券化的介绍

4. 金融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美国金融证券化的巨大成功刺激了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发展其国内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并引起其他西方国家的效仿,在世界范围内形成金融证券化的发函趋势。我国近两年也在快速发展资产证券化的业务,这对促使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发展资本市场等有着重要意义。我国金融证券化面临的主要障碍(一)支持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资产证券化)供给的资产缺乏在我国,支持ABs供给的资产不同于美国,我国的不良银行资产基本以国有企业负债及由此形成的企业资产形式存在,且多数是信用贷款,没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和担保,又缺乏大量、持续、稳定的长期资金供给,不符合证券化的基本要求。在这些不良资产中唯一可以使用证券化的,就是银行的逾期房地产抵押开发贷款资产。这表明,仅是将ABs供给建立在目前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支持基础上,将难以形成市场欣然接受的真正有效需求,即便是具备发达市场上那些必备中介机构提供的增加信用级别的技术,也会弥漫着强烈的行政色彩,可能会形成新的不良金融资产。(二)市场缺乏大规模的机构投资者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最主要需求者是机构投资者。在我国,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等。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绝大多数的养老保险基金基本是统筹形式,由财政预算外账户统一管理,属于财政性资金,规模极其有限。从目前的运作情况来看,我国保险公司在保费收入普遍增长的背后是资产质量的普遍下降,有些甚至出现了亏损,而且保险公司的投资领域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对于证券投资基金,至1999年底,我国仅有10家规范化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着22只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发行总规模仅为507亿元。且基于国债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都优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特点及我国股票市场投机性较强从而获利机会较多的情况,证券投资基金无论是从流动性考虑,还是从资产的收益性着想,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投资还是一个未知数。同样,商业银行由于各项法律法规的限制和自有资金、经营管理水平的局限性,要想成为稳定的投资者,还需经过一段调整期。因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作为一种独特的融资方式,需要有稳定的、长期的资金来源,对其需求也应比较稳定,所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市场主要是由机构投资者支持,而不是分散的个人投资者。而在我国,虽然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已确立了一段时间,但规模还十分有限,而且其投资方向也并不偏向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三)国有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资产证券化能给银行带来很多益处,但同时也会产生一个道德风险问题:如果银行资产证券化能顺利实现,银行就能将贷款的风险成功地转嫁给市场上的投资者。在一个非完全有效的市场上,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不会对高风险贷款要求更高的收益率,这部分超额报酬就归银行所拥有。同时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获得中介费用,而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出来。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银行在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贷款额度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可能会降低某些贷款者的信用等级要求,增加高风险贷款的数量。当这些资产包装上市之后,如果贷款者不能偿还本息,一个债务链条出现问题,就可能会引起大规模的支付危机,导致资产证券的信用等级下降,投资者的信心受到打击,进而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5. 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趋势

资产证券化行业步入“规范发展期”
与国外相比,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且具有很强的政策驱动特征。从2004年国务院提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和探索开发资产证券化产品以来,我国资产证券化行业经历了试点、停滞、复苏和常态化发展阶段:



三类产品的市场规模均快速增长
近几年,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规模和存量规模连创新高。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资产证券化发展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我国信贷ABS、企业ABS和ABN的发行规模分别为2077亿元、5609亿元和1677亿元,占总发行规模的比重分别为22%、60%和18%。



——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趋势

6.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模式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发达市场国家特别是美国出现了一种信贷资产证券化趋势,其一般做法是:银行(亦称原始权益人)把一组欲转换成流动性的资产直接或间接地组成资产集合(亦称资产池),然后进行标准化(即拆细)、证券化向市场出售。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始于2005年,此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发行了多款信贷支持类证券。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内地信贷资产证券化陷入停滞。2012年中国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2013年11月18日,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2013年第一期开元铁路专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仅分为一档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总额为80亿元。本期证券是2013年8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中首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池为国家开发银行向中国铁路总公司发放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从全球情况看,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有代表性的模式大致有三种:一是美国模式,也称表外业务模式,二是欧洲模式,亦称表内业务模式,三是澳大利亚模式也称准表外模式。这三种模式的主要区别是已证券化资产是否脱离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证券化活动是直接操作还是通过一定的载体或中介进行。 今年5月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CLO市场提前入夏,仅5月一个月内就发行了总额为284.8亿元的CLO,创下历史最高纪录,一直以来,CLO市场的叫好不叫座状态有所改善。“与之前互抬轿子的情况不太相同,已经有出现较多自主投资者;而且鉴于利率下行空间有限,发行主体对当前的发行价格也比较认可,CLO发行赶场明显。”一位投行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2年9月份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超过1000亿元。CLO发行赶场2012年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一直没能突破“叫好不叫做”,甚至有人认为是监管机构的“一厢情愿”,因为试点资产质量较高,发行人证券化出表动力不足;另外,收益率并不具有竞争力,投资人兴趣也不高。但5月份CLO的发行却明显有“赶场”的意味儿。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统计,5月份总计发行284.8亿元CLO产品,创出中国CLO历史上的单月发行最高纪录。

7. 证券化的资产证券化

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现金流量的资产转化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应收账款证券化的特点:  (1)应收账款证券化对企业的好处在于:应收账款可以马上兑现,金融中介机构把企业的应收账款买过去,然后做成证券化产品卖给投资者。应收账款证券化产品的购买者把钱支付给了金融中介机构,金融中介机构把钱支付给企业。企业实现了马上收款,证券化产品购买者购买了应收账款(购买价格低于应收账款面值),也相应享受了一定的收益。  (2)对企业来说,应收账款证券化之后,其应收账款已经转移,没有风险。  (3)但对应收账款证券化产品的购买者来说:它的风险就在于应收账款是否能够真的按期足额的获得支付, 如果不能,则承担风险,如果能,则享受收益。风险只能转移和分散,不能消灭!这是金融市场的颠扑不破的真理。应收账款证券化的意义就在于企业将应收账款的风险分散和转移给了证券化产品的购买者。

证券化的资产证券化

8. 证券融资的特点

1.证券融资是一种直接融资证券融资使资金赤字单位和盈余单位直接接触,形成直接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没有另外的权利义务主体介入其中。促成证券发行买卖的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等自身不充当权利义务主体,是连接赤字单位和盈余单位的服务性媒体,真实的资金交易是由赤字单位和盈余单位直接充当权利主体而实现的,因此,证券融资是一种直接融资。2.证券融资是一种强市场性的金融活动所谓强市场性是相对于商业票据融资、银行信贷等以双边协议形式(如购销双方发生商业信用而签发汇票、银企双方发生信贷关系签出贷款合同等)完成资金交易的弱市场性而言的。证券融资一般是在一个公开和广泛的市场范围内由众多资金交易者通过对有价证券的公开自由竞价买卖来实现的。3.证券融资是在由各种中介机构组成的证券中介服务体系的支持下完成的。证券融资是在非常广泛的市场领域进行的金融活动,赤字单位若想成功地发行证券,达到预期的筹资目的,往往需要诸如投资银行、证券公司那样的专业化证券中介机构为其分析、确定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价格、筹资期限、利率、偿还方式,代为办理编写招股说明书或债券发行说明书及其它文件,办理广告宣传、协助其取得信用评级,为其设置和管理偿债基金等等。证券中介服务体系通过建立证券集中交易组织(如证券交易所),形成了筹资单位竞争上市公司资格的优胜劣汰机制,使证券融资活动更具竞争活力。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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