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的内设机构

2024-05-13

1. 北京市民政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19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信息化建设、外事交流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二)研究室。承担本市民政理论、民政事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三)法制处。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民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四)社会福利管理处。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规范、行业标准;依法承担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区县开展由本市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退职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五)社区工作处。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本市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指导社区服务设施管理、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志愿服务、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六)基层政权建设处。负责提出加强和改进本市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保障建设;负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成员的培训、表彰工作;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区县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联系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七)社会救助处。拟订本市社会救助方面的政策;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城乡临时社会救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城乡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和资金的落实并监督检查;负责本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八)优抚处。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承担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等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审核、申报革命烈士工作;指导优抚单位管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九)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处。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的政策;审核区县政府推荐的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并提出表彰、奖励的意见;协调、指导区县政府和各部门开展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十)安置处。拟订本市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复员干部接收安置的政策;承担农村入伍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农转非”审批工作;承担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的就业安置工作;负责外地入伍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复员干部进京的审批工作;负责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负责新老兵接待转运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指导军供站工作;承担维护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工作的日常事务。(十一)救灾处。拟订本市救灾捐赠工作政策;组织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核查、发布灾情,管理拨发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灾民转移安置、灾后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减灾工作;负责对受灾省市的应急援助工作。(十二)婚姻管理处(北京市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拟订本市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政策;指导区县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承担涉外和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推进婚姻、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十三)殡葬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王琦拟订本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行业标准;提出殡葬事业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依法承担殡葬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十四)区划管理处。拟订本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担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与毗邻省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指导区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承担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的管理。(十五)行政保卫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事务、房屋管理以及计划生育、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管理工作。(十六)计划财务处。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市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及市级财政拨付区县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统计工作。(十七)审计处。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十八)组织人事处(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教育管理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统战、侨务等工作;承担本市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拟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拟订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工作者信息化建设;负责民政方面科技工作。(十九)宣传教育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民政业务宣传工作;承担民政新闻发布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的党务工作。工会、团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工作。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纪委(与派驻监察处合署办公)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北京市民政局的内设机构

2. 北京市民政局的基本信息

具体业务包括:行政区划管理、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基层政权建设、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见义勇为权益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优抚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老龄工作、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福利生产、福利彩票发行、征地后超转人员管理等。现有事业单位100家,社会福利企业112家,全局干部职工近1.3万人。北京市民政局成立于1948年12月,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老局。在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 北京市民政局在哪

96156

北京市民政局在哪

4. 北京市民政局在哪里?

96156

5. 北京市民政局的单位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是负责本市民政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职责。  地方性公募及非公募基金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  加强民政理论和政策研究的职责。  加强促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的职责。  加强社会救助职责,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强化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为中央在京单位服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三)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四)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五)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六)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七)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八)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九)拟订本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十)拟订本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十一)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十二)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十三)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十四) 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民政局的单位职责

6. 北京市民政局官网

北京市民政局 http://mzj.beijing.gov.cn/ 
北京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委社会工委)是市委派出机构。市委社会工委与市民政局合署办公,为正局级。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委社会工委)是市委派出机构,北京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委社会工委与市民政局合署办公,为正局级。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7. 北京市民政局电话

北京市民政局电话是65868811。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的民政政策和 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3、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 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4、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管理工作;5、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 推进婚俗改革;7、统筹开展全市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9、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 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 儿童救助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11、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 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相关管理工作;12、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13、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并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指导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和无主管单位。《民政局组织管理制度》第四条  本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召集人,办公室、社会救助和优抚工作处、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专项事务处、社会团体管理处和计划财务中心为成员。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协调和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北京市民政局电话

8. 北京市民政局地址

1、北京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官方网站:http://www.bjmzj.gov.cn/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东大桥路口东北角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大楼一层东北门)
咨询电话:65866660(人工)65395015(人工)65395016(人工)65862999(语音)
2、北京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官方网站:http://mzj.bjdch.gov.cn/n5687274/n5723203/index.html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甲3号北二环小街桥西南角歌华大厦西侧(北新桥社区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4012502(语音)84012494(语音)
3、北京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官方网站:http://www.bjxch.gov.cn/pb/xch_zj/xch_mzj/index.html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
咨询电话:66206310(语音)66206307(人工)
4、北京崇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官方网站:http://mzj.cwi.gov.cn/sb/windex.jsp
联系地址:北京崇文区东滨河路17号
咨询电话:67693239(语音)67670216(人工)
5、北京宣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官方网站:http://mzj.bjxw.gov.cn/index.ycs
联系地址:北京宣武区广外红莲北里10号
咨询电话:63268027(语音)63430665(人工)
6、北京朝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官方网站:http://minzhengj.bjchy.gov.cn/sb/index.jsp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六里屯道家园6号楼附楼
咨询电话:65008322(人工)65008002(语音)
7、北京海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官方网站:http://mzj.bjhd.gov.cn/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科学院南路31号
咨询电话:62615167(结婚)62522340(离婚)
8、北京丰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官方网站:http://mzj.bjft.gov.cn/
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丰台镇幸福街2号
咨询电话:63817615(语音)63892457(人工)
9、北京石景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官方网站:http://shjsh.bjcs.gov.cn/wps/portal/template1/bjss
q联系地址:北京石景山区杨庄西路
咨询电话:88928048(语音)68863614(人工)
10、北京门头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官方网站:http://mzj.bjmtg.gov.cn/
联系地址:北京门头沟区门头沟路134号
咨询电话:61893269(语音)61893270(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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