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2024-05-15

1. 甘肃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的要求,我厅立即对当前我省地质勘查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按要求对地质勘查单位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共注册登记33个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其中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有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甘肃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甘肃煤田地质局、甘肃省核工业地质局下属的24个各地勘单位;中央直属地勘单位有建材地勘中心甘肃总队和冶金地勘西北局五队2个,其他经济主体的地勘单位有7家。全省(不含金川集团、白银集团、酒钢集团三企业)地勘退休人员13210人,在册职工人员12171人,从事地质勘查人员4496人,技术人员2504人。
二、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自2001年地勘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以来,各地勘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基本上得到了贯彻落实。省财政对属地化各单位实行“基数加增长”预算管理模式,地质勘查费年增长幅度达13%(见表1)。从1999年至2006年,省财政从生活补贴、正常晋级、工龄工资、工资调档等方面给属地化地勘单位补贴达9亿元,地勘费基数中转增了国家资本金29397万元(10%)。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时,国家投入的部分转增国家资本金,其余部分计入地勘单位主营业收入。由中央政府给予的转产贷款财政贴息率在44%~59%,中央财政划拨的地勘事业费40%用于离退休职工的费用,原地矿部管理的单位每年仍享受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补助政策(2006年未下达,其他地勘单位没有享受此政策)。各地勘单位基本上参加了医疗保险,为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
表1 地质勘查费基数与年增长幅度表 单位: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基本建设问题
地勘单位属地化管理以前,国家每年安排基本建设资金,但属地化管理以后,就基本上再没有安排,地勘单位遗留的问题如基地搬迁,特别是一些老基地年久失修问题以及新基地建设问题就特别突出,亟待解决。这些问题仅依靠各地勘局自身的力量以及省上的财政一时难以解决。为保证国家政策的延续性,建议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列专项基金给予妥善安排和解决。
(二)职工住房问题
长期以来,地勘队伍职工住房欠账多,遗留问题多。职工住房货币化改革后,各个地勘局按政策需要发放住房补贴的资金缺口很大,大多数省局资金缺口达数亿元,各个地勘局根本无力承担,地方政府也无力承担这个压力。因此,我们建议:国家应设法帮助解决这一困扰地勘单位生存和发展的遗留问题,以确保地勘队伍的长期稳定和广大地勘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出台属地化地勘单位的住房改革政策。
(三)养老保险问题
地勘单位进入地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是国办发〔1999〕37号文件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事业单位申请加入养老社会保障政策尚未出台。因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与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接轨。
(四)职工工资及野外津贴问题
近年来,在国家的统一政策下,地勘职工的工资调整增幅较大。但其中一部分中央财政要求各省自行解决,而我省财政解决确有困难,一直是差额增长,造成了地勘单位被迫挤占地勘工作资金,影响了地勘工作的进行。另一方面,目前国家没有出台新的野外津贴标准,仍执行国家以往野外津贴标准,很多地勘单位技术人员野外津贴每天只有10元,这对地勘职工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我省几个地勘单位的总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因工资、福利低等问题已跳槽到民营企业工作。如果职工工资及野外津贴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技术人才流失的问题将越来越严重。因此建议国家出台对地勘单位进行调整工资及野外津贴费的政策,所需经费大部分由中央财政承担。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甘肃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2.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厅认真组织自治区境内已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填报了地质勘查单位情况表及相关数据。并核查了地质勘查单位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对各单位报送的情况表和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我区地质勘查单位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共19个,其中最高资质为甲级的单位14个,最高资质为乙级资质的单位2个,最高资质为丙级资质的单位3个。
我区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有12个,单位名单如下:宁夏煤田地质局(宁夏煤炭勘察工程公司)、宁夏核工业地质勘查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前身为宁夏地质调查院)、宁夏矿产地质调查所、宁夏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宁夏矿业开发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宁夏地质工程勘察院、宁夏伊斯兰地质工程公司、宁夏遥感测绘勘查院、宁夏地质矿产中心实验室、宁夏黄金地质勘探工程队。
(一)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2006年末国有地勘单位职工人数为3497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为2146人,其中地质技术人员1088人。年末离退休人员累计为3087人。
2006年末国有地勘单位总资产为86290.77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资产25139.32万元。
2006年末国有地勘单位地勘业总收入为15073.73万元。总支出为58542.68万元。其中地质找矿支出为8561.40万元。
(二)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2006年末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职工人数为3389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为2077人,其中地质技术人员1042人。年末离退休人员累计为3014人。
2006年末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总资产为85043.77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资产23941.32万元。
2006年末属地化管理的国有地勘单位地勘业总收入为14758.73万元。总支出为57926.68万元。其中地质找矿支出为8246.40万元。
二、国有地勘单位各项优惠政策核查落实情况
经核查,国有地勘单位各项优惠政策(主要是中央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反映较好的单位有宁夏地矿局和宁夏煤田地质局,具体情况如下:
(1)地质勘查费基数与年增长幅度方面。落实较好,宁夏地矿局地质勘查费基数从1999年的4146万元增加到11017万元,宁夏煤田地质局下划拨款基数1022万元,与2004年比,年增长9.55%。
(2)地勘费基数中10%和矿业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已落实地勘费基数中10%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
(3)转产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宁夏地矿局1999~2001年度、2001年度、2003~2005年度财政贴息资金已落实,2006年度落实10万元,2002年财政贴息资金未落实。
(4)税收优惠政策。未落实。
(5)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1999年属地化管理以来,一直未落实。
(6)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保障政策。已落实,基本上靠财政供养,保证按月足额发放离退休职工养老金。
(7)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政策。宁夏地矿局已落实。并按照2003年11月11日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对宁夏地矿局及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有关规定,经评估后可以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等方式处置。对利用现有土地改善本单位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住房条件而改变土地用途的,可免缴土地出让金。对向地矿局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转让土地时,应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按照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挂和非经营性用地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办理,所得土地收益主要用于地矿局进行结构调整和职工安置”的政策执行。
(8)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补助政策。宁夏地矿局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在2001年度落实80万元,2002年度落实100万元,2003年度落实100万元,2005年度落实100万元。但在2004年度、2006年度未落实。宁夏煤田地质局落实60万元。
(9)住房改革支出政策。宁夏地矿局1999~2006年度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月度补贴已落实,但是1998年以前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未落实。
(10)增加工资政策。各地勘单位均已落实。
(11)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政策。宁夏地矿局全局人员都已参加了医疗保险。由于该局是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直未参加,但是全局的合同制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宁夏煤田地质局全局人员都已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12)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由于自治区未出台相关事业单位养老统筹政策,宁夏地矿局是事业单位所以未落实,但该局的合同制职工已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其他地勘单位合同制职工已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统筹。
(13)其他政策。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才匮乏。宁夏地处边远地区,经济落后,工资低,很难吸引地质院校的学生来宁工作。各地勘单位专业人员青黄不接现象也非常严重,造成有些项目质量下降。
二是地勘单位属地化后,资金短缺,用于生产经营、支撑地勘单位发展的优良经营性资产太少,由于资金的短缺,在设备、装备方面存在不足和老化,短期内很难解决,因而在走向市场时缺乏竞争力,发展潜力严重不足。
三是地勘单位底子薄,抗风险能力弱,无力进行风险性的矿产勘查。建议中央、地方建立风险勘查专项基金。
四是矿权设置影响了专业地勘队伍在区域上的找矿优势。
四、建议
第一,按照企事分开的原则(改为与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同步)继续推进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积极探索有利于增强地勘单位活力的改革措施。目前,要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首先解决好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要集中解决国有地勘单位历史遗留的职工住房(改为住房补贴)、基地建设、设备更新等问题,提高地勘单位改革走市场、自我发展闯市场的能力。地勘单位的住房改革所需资金应列入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改革制度实施方案,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减免地勘单位用于解决职工住房、危旧房改造的市政、城建、消防等相关配套费用,并将住房改造纳入城市危旧房改造范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工资、福利与其他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加强人才培训,建设高素质技术队伍,保持地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第三,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地质工作条件,提高地质找矿效率。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3. 新疆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一、新疆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一)新疆地质勘查行业队伍的资质情况
1.甲级/乙级/丙级资质单位的分布情况
在颁发的64个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中,按单位取得的最高资质统计:取得1类以上甲级资质的单位有27个,占39.13%;取得1类以上乙级资质的单位有11个,占17.39%;取得1类以上丙级资质的单位有26个,占43.48%。其中国有地勘单位43个,甲、乙、丙级的单位分别为26个、4个、13个,分别占60.47%、9.30%和60.23%;甲、乙、丙级的资质分别为47个、34个、60个,分别占33.33%、24.11%和42.56%。
2.地质勘查资质的分类、分级比例结构
在颁发的64个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中,共核定11个资质类别甲、乙、丙级资质141个。按资质类别统计:区域地质调查12个,占8.60%;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12个,占8.60%;固体矿产勘查54个,占38.30%;液体矿产勘查5个,占3.50%;气体矿产勘查2个,占1.40%;地球物理勘查12个,占8.60%;地球化学勘查7个,占4.90%;遥感地质勘查2个,占1.40%;勘查工程施工18个,占12.70%;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14个,占9.90%;选冶加工试验3个,占2.10%。按资质级别统计:甲级资质47个,占33.33%;乙级资质34个,占24.11%;丙级资质60个,占42.56%。
3.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资质类项的分布情况
在颁发的64个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中,按资质类别项数统计:获得1项资质的勘查单位31个,占48.44%;2项资质12个,占18.75%;3项资质10个,占15.63%;4项资质5个,占7.81%;5项资质3个,占4.69%;6项资质1个,占1.56%;7项资质1个,占1.56%;8项资质1个,占1.56%。
(二)新疆地勘行业队伍的人员情况
到2006年末,新疆地勘行业从业人员10397人,较2005年的10579减少182人,减少率1.72%,其中:地勘业从业人数、技术人员数、地学专业、高级技术人员、中级技术人员、工勘行业人员数较上年分别增长了10.95%、24.46%、23.98%、18.82%、14.38%和16.50%。矿业开发人员、其他产业从业人员分别减少了7.88%和3.42%。平均从业人数增加6.21%。劳动者报酬同比增长了23.62%。
二、新疆地勘行业经济发展状况
(一)基本经济情况
到2006年末,新疆地勘行业所属地勘单位总资产为18.28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24.55%,其中:生产性资产6.6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12.38%;专用仪器设备原值2.99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10.94%;专用仪器设备净值1.9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10.29%。总负债7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24.12%。所有者权益11.2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25.70%;其中节余与收益11852.98万元,较2005年末增长49.18%。
到2006年末新疆地勘行业所属地勘单位总收入为14.7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22.4%。总支出12.04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59.6%。地勘业收入8.5亿元(含地质事业费),较2005年末增长13.45%。
(二)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本情况
地质专项拨款中中央财政拨款7398.7万元,较上年增长48.07%;其中国土资源大调查、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中央地质勘查专项资金分别为3688万元、3510万元和10197.7万元,较2005年末分别增长55.7%、130.77%和34.76%。
地质专项拨款中地方财政拨款10986.04万元,较2005年末增长8.5%。其中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为3430.1万元,较2005年末增长21.39%。
(三)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矿产勘查劳务收入2.6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97.56%。
(四)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矿业权转让收入7800万元,较2005年增长26.4倍,矿业开发收入2.7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15.4%;矿业开发支出1.38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19.82%。
(五)工程勘察施工基本情况
工程勘察收入1.2亿元,较2005年末增长26.0%。
(六)其他产业基本情况
其他产业收入7440.77万元,为2005年末的6.07%。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一)进一步融入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地勘单位稳步发展的根本途径
地勘单位的改革和发展首先要依托地方区域经济,紧密结合地方区域经济的需求,制定明确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在总体发展思路上,我们确立了“十一五”发展规划,确立了“以加强地勘主业为龙头、加强勘探、开发和研究,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地勘环境”奋斗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优势能源转换战略和新型工业化建设大局,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狠抓深化改革、转换机制这个关键,突出提高职工生活水平这个重点,集中精力抓改革、抓机制、抓人才,抓创新、抓质量、抓市场,有利促进地质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资源保障。
(二)坚持体制机制的创新,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是地勘单位全面发展的积极动力
近年来,认真领会和把握《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等政策法规的要求,以拥有的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和地质勘查成果为依托,积极引入各类资本,与投资者组成股份公司,共同进行风险勘探和开发,联合探矿,联合采矿,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努力实现共同发展,进一步加快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实施;积极探索按劳分配为主体,技术、管理等诸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逐步建立了有效灵活的项目、效益核算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通过完善新的收入分配体系,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活力,促进地勘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地勘单位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新疆地勘行业稳步、健康、快速发展的过程,也是不断优化行业环境的过程。始终把加快经济发展放在首位,积极发挥地质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保障性作用,努力为自治区发展多找矿、找好矿、找大矿。
(四)重视科技创新和人才建设,不断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是地勘单位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依靠科技创新,不受传统找矿理论的桎梏,运用新的找矿理论和方法,在勘查评价工作中不断取得突破性的发现;在人才建设方面,加强了人才规划工作,不断完善人才引入、选拔和激励机制,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职称评聘等制度的改革,优化了用人环境,促进地勘事业的发展。
(五)加大投入
为适应新技术条件下地质勘查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从国内外引进了一批当今具有先进水平的钻探、测量、化探、化学分析测试、物探仪器装备地质勘查队伍,使地勘行业的生产设备和装备步入全国地勘行业的领先行列,生产能力、生产效率、生产质量大幅度提高。
(六)建设一个团结拼搏的领导班子和一支干事创业的员工队伍是地勘单位快速发展的坚实基础
只有领导班子团结坚强,发展思路清晰,用心把握,抓好工作,明确责任,恪尽职守,想干、会干、干好,才能带领队伍走出困境,创造业绩。新疆地勘行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得益于领导班子各位成员的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得益于各单位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讲奉献,任劳任怨、忘我拼搏;得益于广大地勘单位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风餐露宿、辛勤奋战的奉献精神。
四、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国家、自治区关于发展与稳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以及新型工业化建设,抓住机遇,聚精会神谋发展,一心一意抓找矿,巩固和发展“大地质”、“大矿业”新格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地质找矿为中心,采用新理论、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努力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职工工作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职工生活水平。
(二)总体发展思路
以做稳做强做大地勘主业、突出成果为立局之本;以不拘一格全力创收、推进企业化、突出经济效益为强局富民之路;以完善基地建设,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为目标方向,全面提升有色地勘的社会形象。围绕“一个中心”,巩固“两大格局”,实现“三个突破”,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转变”,提升“六个水平”,把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1)坚持以地质找矿为中心,突出重点,精心部署,加速勘查,以重要成矿带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为核心,以寻找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发展急需矿产和优势矿种为重点,打好地质找矿攻坚战,多找矿、找大矿。
(2)巩固和发展“大地质”、“大矿业”新格局,站在新的起点、新的高度,有效聚集和发挥各方面优势,做大做强做足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的“大文章”。
(3)努力实现地质找矿工作、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经济发展新突破。(4)坚持实施“四大战略”。加强矿产资源控制和矿业权的有效管理与运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内部管理,推进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5)推进“五个转变”。地质勘查业要向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增强找矿突破能力的方向转变,矿业开发要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转变,建筑施工业要向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服务“大地质、大矿业”方向转变,多种经营要向精干高效、富有特色方向转变,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要向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方向转变。
(6)重点提升“六个水平”。地质勘查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要有新的提高。
五、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地质勘查任务繁重,但队伍结构不合理,地质技术人员紧缺
大部分的队伍结构不合理表现为“三多、三少”,即离退休职工多(占全部职工的50.4%)、结构性待岗职工多(占在职职工的30%)、工人多(占在职职工的56%),年轻职工少(35岁以下职工占在职职工的29%)、地质技术人员少(仅占在岗职工的25%)、高学历职工少(大学及以上学历仅占16%),人的问题是制约地勘单位发展的关键问题。
2.经费不足,工作环境艰苦,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
地质勘查是高风险行业,特别是前期的地质调查工作,具有专业化、高投入、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工作仍然需要靠政府投资,发现的矿产地由政府通过招、拍、挂方式配置。企业和社会投资有限,商业性地质工作还不发育,尤其是新疆地域广阔,这就需要国家政府给予扶持才能使新疆的地质工作加大步伐,跨上新的台阶。
3.各矿种的综合利用及合理开发还存在一定的矛盾
由于矿业市场的活跃,使得业主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考虑矿产的综合利用,从而造成的不容忽视的损失。例如:新疆是一个砂岩型铀矿的矿田大省,与之相关的20%的煤层中铀含量较高,煤中所含的铀量占了总铀量的相当一部分。如果不综合利用就有可能使得本来就稀缺的铀资源白白的浪费掉,同时若不引起高度重视,大量开采含铀煤层,势必造成环境的放射性污染,而且这种污染不易防治,更不能彻底治理,由此将造成极大地社会危害。其他伴生矿产或多或少也存在此种情况。
4.国家支持地勘单位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没有完全得到落实
矿权转增资本金政策、地勘单位土地使用权政策、基本建设投资补助政策没有落实;养老统筹尚未建立。
5.基地建设积淀问题多
很多职工没有享受到优惠售房政策,部分单位全部职工未能享受房改政策,很多单位到目前仍然有数名无房户;各单位基地配套设施急需改建,需改造资金数亿元,无投资渠道。发展改革的基础条件还不具备。
6.地勘单位的管理办法不健全
地勘单位的管理办法不健全,给实际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没有可操作性强的管理依据可循。
(二)对策建议
1.加大调查评价项目工作力度
新疆面积大,工作程度低,建议国家加大对新疆进行1:5万调查评价项目的投入,以便摸清家底有利于今后对各矿产的规划开发。
2.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力度
新疆煤炭资源预测储量大,但是勘探程度低,近几年新疆煤田地质勘查费用投入较低,与新疆作为国家能源接替区和煤电、煤化工基地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建议国家加大新疆煤田地质勘查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查明煤炭及伴生资源家底,以利于新疆煤炭的规划和发展,使新疆能真正担当起全国能源战略接替区的重任。建立支持地勘队伍吸引社会资本,开展风险勘查的配套政策和办法,保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的落实,推进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实施。
3.大力支持煤层气(煤矿瓦斯)资源的勘查开发
按照国家发改委《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坚持先采气后采煤、采煤采气一体化,地面和井下综合开采原则,加大对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资金投入,积极推进煤层气抽采和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对于煤层气矿权的设置,国家应以整体规划,统一安排,合理布局为指导,以煤炭资源的自然赋存情况设置矿业权,理顺石油天然气、铀、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矿权关系,以实现煤层气和其他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
4.切实维护地质队伍智力、技术、经验投入的权益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地质工作是探索性、科技性、实践性很高的智力和体力相结合的过程,是地质调查和科学研究融为一体的技术性密集型工作。能否发现大矿、好矿,决定因素是地质队伍的思想觉悟和技术素质、地质工作智慧、野外找矿经验和综合研究分析能力,因此要按照《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中“逐步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发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和“鼓励国有地勘单位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及《物权法》的精神,认真贯彻地质成果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对地质队伍的激励机制,在矿权收益分配方面充分体现地质工作的重要价值,鼓励支持地勘单位的矿业权转让、变更、作价入股组建矿业公司以及地勘单位职工参股等经营行为。
5.进一步强化对地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管理的职能和地位
建议依法加强对地质工作的管理,高度关注地勘单位的发展和稳定,大力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切实理顺在矿权管理和地方政府利益之间的矛盾;完善地质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依法维护地质工作秩序;完善矿业权审批机制,彻底解决地质队伍申请登记探矿权难的问题。
6.坚持科教兴地和人才强地的战略
当前加强地质工作是攻深找盲,找矿难度大,因此要提供有效的资金保证,加强重大地质问题的科技攻关,依靠新的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查技术,才能不断取得找矿突破。推进地质科技进步,必须要加强地质人才的培养开发,要制定和实施地质人才培养工作规划,在完善培训制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批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地质找矿和科技研发人才队伍。
7.扩大地质领域的对外开放
充分发挥新疆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根据“扩大地质领域对外开放”的要求,建设我国与中亚各国资源走廊,制定促进地勘队伍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性政策,建立境外矿产资源勘查专项基金,并出台促进地勘单位前往周边国家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具体优惠措施,对于项目论证、信息提供、人员培训、对外关系等方面给予引导和规范,鼓励地勘单位在境外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提高国际竞争力,减少风险性和盲目性。
8.加快制定出台支持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配套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精神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为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带来了春风,振奋人心,极大地鼓舞了地质队员的热情和士气。急盼出台支持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易于操作的政策,彻底解决地勘单位分配机制单一、基地建设落后、设备陈旧老化、津贴福利偏低等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精神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
9.加快制定出台地勘行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进一步规范地质勘查单位的勘查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新疆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4. 陕西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一、地质勘查全行业队伍情况
陕西是地质勘查队伍大省。截止到2006年底,陕西属地化地质勘查部门有省地矿局、西北有色地勘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等4个局级单位,下辖53个处级法人单位。中央直属地质勘查单位有冶金西北局、建材陕西总队、中化陕西地勘院、武警黄金第五支队、西安地研所、核工业二○三所等6个单位。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仍为全省地质勘查主力。另外,具有地质勘查资质还有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煤矿、建设、水电、科教等行业单位及社会单位39个。全省地质勘查行业在职职工2.22万人,较2005年2.26万人有所减少。地质勘查从业人员1.12万人,其中技术人员6362人(地学专业技术人员4803人,高级技术人员1415人,中级技术人员2332人),较2005年增长2.5%;工程勘察与施工从业人员2071人,较2005年下降0.4%;矿业开发从业人员799人,较2005年增长2%;其他产业从业人员5457人,较2005年下降3%;职工年平均劳动报酬1.71万元,较2005年增长0.18万元;离退休人员1.75万人,人均年经费1.67万元,较2005年均有一定程度增长。以上可以看出,由于地质人才接续匮乏,行业在职人员持续减少。但受矿业市场持续升温影响,地质勘查、矿业开发从业人员增加,主要源于地勘单位内部工勘及其他产业人员的回流。
全省81个单位具有地质勘查资质293项,其中最高为甲级资质的单位有47个,最高为乙级资质的单位有9个,最高为丙级资质的单位有25个。按资质级别分:甲级资质95个;乙级资质85个;丙级资质113个。按资质类别分:区域地质调查15个;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41个;固体矿产勘查65个;液体矿产勘查27个;气体矿产勘查8个;地球物理勘查30个;地球化学勘查22个;遥感地质勘查7个;勘查工程施工50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26个;选冶加工试验2个。与2005年71个地质勘查资质单位相比,2006年增加10个社会地质勘查单位,其中1个乙级勘查工程施工(钻探)单位,4个为丙级固体矿产勘查单位,5个丙级勘查工程施工(钻探)单位。
二、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58个,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42个。全省职工及离退休人员3.85万人,其中:在职职工2.12万人,离退休人员1.73万人。全省年末地质勘查从业人员1.04万人,其中技术人员6014人(包括地质专业技术人员4547人,高级技术人员1289人,中级技术人员2137人),工程勘察与施工从业人员1681人,矿业开发从业人员775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5440人。在职人员人均年收入1.72万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收入1.68万元。与2005年相比,在职职工减少674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增加150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减少170人,工勘人员有所减少,矿产开发人员有所增加,人均年收入增加0.23万元。
(二)基本经济情况
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资产35.95亿元,其中生产性资产14.19亿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3.20亿元,净值1.70亿元,总负债17.33亿元,所有者权益18.62亿元。以上指标比2005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总资产增长25%,生产性资产增长12.6%,地质设备原值增长17.6%,净值增长21.4%,总负债增长27.2%。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收入17.82亿元,其中地勘业收入8.64亿元,矿业权转让收入1.28亿元,矿产开发收入2.98亿元,工勘收入2.21亿元,其他产业收入2.71亿元。总支出15.59亿元,其中地质找矿支出2.18亿元。以上指标比2005年也有较大幅度增长,总收入增长44.29%,地勘业收入增长19.67%,矿业权转让收入从无增长到1.28亿元,矿产开发收入增长159%,工勘收入增长2.31%,总支出增长29.92%,地质找矿支出增长45.33%,矿产开发支出增长112%。以上可以看出,受矿业市场升温拉动,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地质勘查、矿产开发收支均有大幅增长,矿业权市场收益也大幅增加。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基本情况
2006年,省地矿局承担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费1559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费2430万元。采用数字填图新技术完成了略阳县幅1:25万区调修测,青藏高原1:100万区域重力调查,西乡县1:5万矿调等项目,在西乡县大河坝地区发现了铅锌、铜、铁矿(点)多处,南郑县白玉地区发现铜矿化带。关中盆地5000平方公里地下热水资源调查评价。完成了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地下水勘查项目中“榆溪河流域水源地勘查”、“秃尾河流域水源地勘查”、“府谷县墙头—黄甫川水源地勘查”等共11个水源地地下水勘查工作。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水资源支撑。完成了“2006-2015年陕西省地质勘查规划”、“陕西省地质勘查工作需求预测及重点选区研究”、“陕西省地质勘查多元化投资现状趋势及政策措施研究”等综合研究工作。西北有色地勘局承担国家公益性矿产地质调查项目12个,取得国家财政资金1252万元,实际完成投入1509万元。其中承担国家地质大调查项目1个,完成预算资金122万元;承担中央财政补助项目2个,完成预算资金198万元;承担省级财政补助项目1个,完成预算资金75万元;承担国家资源补偿费项目8个,完成预算资金1114万元。省煤田地质局承担中央矿产资源补偿费140万元小保当普查项目,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费用100万元彬长小庄煤层气项目,地方财政268万元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地下水勘查项目。省核工业地质局承担国土资源部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中国核工业地质局、陕西省财政补贴等铀矿地质勘查项目共4项,完成了陕西省黄陵县双龙-南峪口地区铀矿普查项目、陕西省关中地区一线两带氡子体测量、陕西省丹凤三角区伟晶供给岗岩型铀矿成矿规律研究、青海省柴达木盆地冷湖地区铀矿评价等项目,实施经费502万元。
(四)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基本情况
2006年,省地矿局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收入1612万元。主要有靖边县红墩界煤田勘查,圈定了5个煤层,分布稳定,为高-特高热值的长焰煤或不粘煤。在镇巴县—下高川地区发现两个锰矿化区,发现钒矿化带5条,矿化带长数十公里,厚数米。在镇坪县发现5条铅锌矿化带,9条金铜矿化带,均具有进一步工作价值。新疆西南天山国营马厂地区新发现铜矿带2条、圈定铁锰矿带2条、发现含金构造蚀变带1条。已初步圈定铜矿(化)体4条,初步圈定铁锰矿体3条,初步圈定金矿(化)体1条。新疆阿合齐地区的僧阿尔加尔新发现铜矿体一条,宽度4.6米,长大于100米,铜品位0.6%~1.5%。西北有色地勘局承担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项目36个,完成投资8940万元。其中局设地质项目25个,投入经费2336万元(均在陕西南部实施);国内社会地质项目9个(分别在秦岭、渭北、重庆实施),投入经费2921万元;国内投资海外社会地质项目2个(分别在蒙古、几内亚实施),经费投入3683万元。省煤田地质局承担地质勘查项目经费4623万元,其中省投资公司217.76万元,局投入资金511.76万元,矿产勘查收入3893.51万元。所开展的地质项目主要集中在省内,钻探总进尺117864米。项目主要有:孟家湾西区普查、西湾露天(二期)勘探、陇县煤炭资源综合普查、千阳北部找煤、张家峁井田勘探、孟村井田勘探、大保当扩大勘探、文家坡井田勘探、亭南预留区勘探、青岗坪勘探等项目。省核工业地质局共开展煤、金、钒、钼、锰、铜等各类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30多个,评价项目20多个,完成金额5800万元。
(五)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2006年,省地矿局矿产开发收入788万元。西北有色地勘局重点矿山有4座,主要矿产品有铅、锌和黄金,已形成日采—选矿石1200吨、年采—选矿石40万吨的生产能力。全年开发涉及部分加工处理矿石41.93万吨,生产黄金333公斤;铅精粉(金属量)4524.27吨;锌精粉(金属量)18139.3吨,实现工业总产值4.265亿元。省核工业地质局共有陕西省凤县庞家河金矿、陕西省华县桃园钼矿、陕西省西乡县石膏矿、内蒙中旗祥瑞金矿,年总收入4000万元。省煤田地质局尚未参与矿产开发的投资。
(六)工程勘察施工及其他产业情况
2006年省地矿局承担了陕北石油勘查施工,完成石油钻探工作量15万米;承担了西安地铁二号线试验段张家堡车站基坑围护工程、宝鸡法门寺合十舍利塔主体塔基础工程;完成了府谷县武家庄高庄子新农村大口径辐射井施工等多项水资源勘查和施工项目,水文水井钻探工作量约1.5万米;完成了延安市宝塔区王良寺经济适用窑小区场地滑坡治理等多项地质灾害勘查、评价、治理项目。西北有色地勘局完成工作量钻探30余万米,施工领域包括石油钻井、岩芯钻探、岩土工勘,实现产值1.75亿元,实现收入1.57亿元。省核工业地质局完成陕西省内的包西铁路通道大保当至子长段定测项目、西安市“引湑济黑”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江苏省的台商大楼(苏州台商开发CO.)项目、浙江省嘉兴市明日明园项目等189 项,完成总产值2793万元。省煤田地质局基本没有承担工程勘察项目。地勘单位从事的多种经营产业大多数规模较小,市场定位的不明确、管理经验的欠缺,市场竞争力不足,没有形成经济增长点。
三、地勘单位改革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1.地勘费基数
省财政厅都按月及时划拨,各局也按规定将地勘费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地质勘查工作和经常性费用支出等,保证了专款专用。
2.转增国家资本金
按照规定探矿权价款需要转增国家资本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审批,目前我省尚无审批一例。
3.贷款贴息
各地勘单位属地化以来的用于地勘单位组织转产、安排职工再就业方面的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申请,省财政按规定都给予了贴息。
4.税收优惠
目前各属地化地勘部门只有财政预算拨款不纳税,其他用于弥补经费不足的对外经营收入和为安置下岗职工创办的企业收入均纳税,尤其在所得税政策上尚未与事业单位同等对待。
5.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
省地矿局办理了一部分下岗职工优惠证,其他局未办理。但基本生活费仍由各单位自行发放。
6.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离退休人员由各局管理,费用来自地勘费。目前属地化地勘单位均未改制为企业,因此未进入社会统筹,也无资金来源。
7.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
省政府已出台文件落实。
8.基本建设投资补助
2006年国家发改委有一定补助。
9.住房改革支出
由于无资金来源,与省属单位一起均未实现货币化。
10.增加工资
已落实,与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
11.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各局机关已进医保,其他人员因无资金来源尚未落实。
四、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十一五”期间,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意见,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我省国有地勘单位改革。我厅已建议省政府成立由省编办、人事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政策研究室、四个省属地勘单位组成的地质勘查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优惠政策,制订改革方案,按照“补欠、剥离、改制、重组”思路,分步实施。
(一)补欠
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地勘单位“三金”、住房困难、基本建设经费不足、历史债务等遗留问题。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落实责任,明确资金来源,为地勘单位改革创造条件。
(二)剥离
剥离离退休人员,经费切块单列管理,由地勘单位代管或进入省直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系;剥离办社会的职能,将地勘单位下属学校、医院等按属地和归口原则划归当地政府、部门管理。
(三)改制
改革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人员管理上,以2006年年底为限,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原职工身份、职务、级别等全部进入档案,离退休时按事业身份对待。新进人员由单位按企业方式自主聘用。在编制、经费管理上,以2006年切出离退休费用余额为基数,实行按原职工“退一减一”政策。经费包干,自负盈亏。改革后,地勘单位按照企业管理的要求,在人事管理上,原职工身份、职务、级别等全部进入档案,实行岗位管理;在分配制度上,建立以岗位、绩效和股权分配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经营者逐步实行年薪制;在用工管理上,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
(四)重组
初期,以局为单位,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整合资产,突出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工程勘查等主业,利用现有资产设备、人才技术优势和已取得的矿权,参与资源开发,进行企业化运作和管理。后期,适时组建陕西省地勘企业集团。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5. 海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贯穿于经济建设的全过程,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几十年来,地质勘查队伍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仍然担负着重要任务。近年来,地质勘查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通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地质勘查队伍在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问题亟待解决。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切实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的要求,我厅组织了我省地质勘查行业的调查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质勘查全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截止到2006年12月底,我省地质勘查单位共有22个,其中国有地勘单位18个,隶属于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海南省地质勘查局(原海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海南省核工业地质大队等3支属地化国有地勘队伍;其他地勘单位4个。现有在职人员1597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有1268人。在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987人,占总从业人数的77.84%,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91人,具有中级职称的429人。2006年全省地勘单位的生产经营总收入达21951.63万元,人均收入13.91万元。至2006年底,全省地勘单位共有离退休人员1108人,养老费用共计1870万元。
与2005年相比,我省地勘单位在职人员的人数略有增加,从业人员的人数略有减少,从业人员中的技术人员的人数略有增加,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技术人员的比例增加了8.4%;全省地勘单位年收入增加了2762万元,同比增加13.7%;人均收入增加0.9万元。
我省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有13个,资质专业门类齐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气体矿产勘查,选冶加工试验,其中前10个专业均具有甲级资质。
二、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底,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共计18个,其中14个为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单位,3个为海南省地质勘查局(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局)下属单位,1个为海南省核工业地质大队。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国有地勘单位有9个,资质专业门类齐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气体矿产勘查,选冶加工试验,其中前10个专业均具有甲级资质。
2006年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共有在职职工1305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有1111人。在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883人,占总从业人数的78.8%,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61人,具有中级职称的372人,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技术人员的71.5%。全省国有地勘单位的生产经营总收入达21182.7万元,人均收入16.23万元。至2006年底,全省地勘单位共有离退休人员1108人,养老费用共计2263万元。
与2005年相比,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在职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人数基本保持不变,从业人员中的技术人员的比例基本不变,但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技术人员的比例增加了7.8%;国有地勘单位年生产经营总收入增加了2783万元,同比增加15.1%;人均收入增加2.33万元;离退休人员增加23人,费用也增加了130万元。
(二)各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06年度总资产45088万元,总负债28479.2万元,年产值15022.9万元,同比增长19.90%,总支出14613.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608.8万元,节余与收益为-1122.7万元。与2005年相比,总资产增加了17666万元,总负债增加了6416万元,年产值增加2989万元,同比增长19.90%,总支出增加了1850万元,所有者权益增加873万元,节余与收益增加82万元。
海南省地质勘查局:2006年度总资产12453.58万元,总负债4594.31万元,年产值6063万元,同比增长20.80%,总支出5741.9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859.27万元,节余与收益为332.68万元。与2005年相比,总资产增加了1246万元,总负债增加795万元,年产值增加1261万元,同比增长20.80%,总支出增加1000万元,所有者权益增加451万元,节余与收益增加80万元。
海南省核工业地质大队:2006年总资产226.42万元,总负债3.64万元,年产值96.8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22.78万元。
(三)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本情况
1.基础地质调查
截至2006年底,全省已累计完成6幅1:25万区域地质调查、11幅1:20万区域重力调查、6幅1:25万国土资源遥感综合调查,调查面积均为33900平方千米;累计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38个图幅,面积13782平方千米,约占全岛陆域面积的40%;累计完成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8个图幅,面积3560平方千米。其中2006年,全省开展了1:25万东方县幅区域地质调查、1:5万昌洒市文昌县清澜港铜鼓咀幅区域地质调查,中央财政投资80万元。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继续开展保亭同安岭火山岩盆地铜金矿评价、尖峰岭—雅加大岭铅锌多金属评价、同安岭地区矿产远景调查、牛腊岭地区矿产远景调查、三亚市岭壳铜矿普查、保亭县罗葵洞钼矿普查等项目,2006年度国家和省财政共投入资金825万元。通过开展这些项目,圈定了一批成矿异常,发现了一批矿(化)点和矿体,找矿效果较好。
3.水工环地质调查
2006年,开展了琼海、万宁、昌江、海口等4个市县的地质灾害调查,调查面积7478平方千米,财政资金投入55万元;开展了全省地下水监测及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财政资金投入163万元;开展了海口市城市环境地质调查和海南省主要城市环境地质调查评价等2个项目,财政资金投入258万元。
4.农业地质调查
继续开展海南岛生态地球化学调查,2006年财政资金投入600万元,完成调查面积2694平方千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我省地勘单位实施省内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不含油气)96个,社会资金投入3508万元。我省地勘单位没有在省外承揽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
(五)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我省有1个地质勘查单位投资参股开发金矿,由于2006年矿山停产,矿产开发收入仅10万元。
(六)工程勘察施工基本情况
2006年我省地勘单位完成工程勘察项目施工,总收入8744万元。
(七)其他产业基本情况
在其他产业经营方面,2006年我省地勘单位年产值6263万元,实现利润662.32万元,同比增长9.18%。
三、国有地勘单位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我省现有3支属地化国有地勘队伍,包括原隶属国土资源部的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隶属有色系统的海南省地质勘查局及原隶属核工业系统的海南省核工业地质大队。各地勘单位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情况不尽一样,总的说来,社会统筹保障体系政策(包括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保障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政策、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均已落实,但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地质勘查费基数年增幅不大;矿业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已暂停;因省财政没有配套地勘费而出现资金缺口,下岗职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补助政策、增加工资政策、住房改革支出政策没有落实。
四、深化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建议
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存在设备陈旧老化、资金和设备严重缺乏、职工结构性失业、人员和机构调整难度大等问题,且由于种种原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的许多政策尚未落实,我省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步伐不够快,地勘单位发展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制约。为加快国有地勘单位改革,促进国有地勘单位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及建议:
(一)切实建立起公益性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协调发展的新体制
将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承担我省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省地质调查院、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分离出来,专门从事我省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矿产资源前期风险勘查及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工作,其经常性支出列入财政预算。政府资金主要加大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投入。其余国有地勘单位将面向商业性地质工作,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地勘队伍分散、功能重叠的问题。通过政策扶持,做大做强我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鼓励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或战略协作,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矿业集团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实现勘查开发一体化。
(二)积极解决国有地勘单位历史遗留问题
对地质队伍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两库两室(地质实验室、地质资料室、实物地质资料库、地质专业设备库)”建设、地勘队伍基地搬迁、住房补贴等历史遗留问题和有关债务给予财政和政策扶持。
(三)对地勘单位设备建设给予支持
地勘单位装备、设备严重缺乏,既无法满足国土资源大调查等公益性地质工作需要,也制约了地勘队伍从事商业性地质工作。建议设立专项资金以帮助地勘单位更新必要的专用仪器设备。
(四)尽快出台地质勘查队伍按贡献参与勘查开采项目收益分配的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办发〔2006〕4号)中明确指出要“发挥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政府都要积极创造条件,改善环境,充分发挥现有地质队伍和广大地质工作者的作用”。探索建立地勘单位依靠技术和资料优势参与勘查开采项目的收益分配,应用经济手段,切实调动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地勘矿管处)

海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