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资产减值损失的计算方法

2024-05-14

1. 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资产减值损失的计算方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资产减值损失的计算方法:、
          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的处理,可供股票发生减值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初始取得时股票的入账价值-当前的公允价值。此时确认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上期的公允价值-当期的公允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卷发生减值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期末的债券计提减值前的摊余成本-当前的公允价值。此时确认的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发生减值的金额-资本公积转入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
          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不可能大于确认的减值损失,只能小于等于确认的资本公积。如果公允价值变动记到借方那就是增值了,也就没有必要计提减值损准备了。
          债券(bond),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人们对债券不恰当的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

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资产减值损失的计算方法

2. 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资产减值损失的计算方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的处理
可供股票发生减值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初始取得时股票的入账价值-当前的公允价值
此时确认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上期的公允价值-当期的公允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
发生减值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期末的债券计提减值前的摊余成本-当前的公允价值
此时确认的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发生减值的金额-资本公积转入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

所以,按照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但是我有个疑问,你上面提到的还本20%是否为利息调整的摊销?如果是,那么你上面应该是 (98.56+20)与65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因为购买的是折价发行的债券。

第二个问题,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不可能大于确认的减值损失,只能小于等于确认的资本公积。
如果公允价值变动记到借方那就是增值了,也就没有必要计提减值损准备了。

3. 如何计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没有减值准备这个科目。所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是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同时要将之前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一并转入损益,即资产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18.86(还有这个是怎么计算的?)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1.11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7.75

如何计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有不明白之处

  你好,
  很高兴给你回答问题:
  解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就其减值后的公允价值与其原始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减值损失额,记入到当期损益中(即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并将以前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而记入到“资本公积”中的金额结转(借记或货记),将确定减值时点上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的公允价值之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减值时点公允价值与原始入账价值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也可能在借方,以前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时点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公允价值之差额)
  下面我们拿你的那个例子来结合上面的表述具体的演示一下吧:
  比如原入账价值为100
  跌到95时。会形成“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借方发生额为5,累计发生额5
  (1)你表述中的第一种情况:
  跌到60时,被认定为减值了,公允价值变动为95-60=35,则此时需要进行减值处理了。
  减值总额=100-60=40
  即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40(减值时点公允价值与原始入账价值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以前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5(减值时点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公允价值之差额)
  (2)你表述中的第二种情况:
  从95又上升到97时,又会在货方形成“资本公积-其他……”发生额2,累计会在借方有5-2=3.
  又从97跌到35时,公允价值变动为97-35=62,被认定为减值了,则必须进行减值处理:
  减值额=100-35=65
  即,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65(减值时点公允价值与原始入账价值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以前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2(减值时点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公允价值之差额)

  这就是以上两种不同例子中的分别处理,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减值损失怎么算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无论借方或贷方余额),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按应减记的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减值损失怎么算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损失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如债券投资),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权益工具(股票投资)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转回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另外,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一、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抵销处理
初次编制(首期)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抵销处理借:应付账款、贷: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
连续编制(非首期)合并财务报表时内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抵销处理,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必须调整“未分配利润一年初”将内部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予以抵销,即按内部应收账款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项目,贷记“应收账款”项目。应将上期资产减值损失中抵销的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对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予以抵销,借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项目,贷记“未分配利润——年初”项目。
对于本期个别财务报表中内部应收账款相对应的坏账准备增减变动的金额也应予以抵销,即按照本期个别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内部应收账款相对应的坏账准备的增加额,借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项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或按照本期个别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内部应收账款相对应的坏账准备的减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贷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项目。
内部应收账款本期余额与上期余额相等时的抵销处理(没有第三步);内部应收账款本期余额大于上期余额时的抵销处理;内部应收账款本期余额重点,加颜色上期余额时的抵销处理。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计量与税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也应当采用类似的方法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在税务处理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投资资产。根据《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在企业实际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减值损失,已计入当期损益的,应进行纳税调整。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过去已作纳税调增处理过的,可以进行反向的纳税调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计量与税务处理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的计量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人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也应当采用类似的方法确认减值损失。
2、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县,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另外,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要点提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属于多项选择题选材,常以正误甄别为测试角度。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