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项债券流程

2024-05-15

1. 政府专项债券流程

一、申报流程:(一)项目单位申报。项目单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专项债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符合专项债投向领域;不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内。(二)市级初审。市财政局汇总所有项目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申报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财政厅。(三)评审入库。省财政厅对各市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并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一)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签章);2.立项批复;3.可研报告及批复;4.环评报告及批复;5.用地审批文件等以上材料均需盖相关单位公章,立项批复、可研批复须明示为政府投资项目。(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财务评估报告;(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法律意见书;(四)事前绩效评估综合评分得分表(需项目同级主管部门签章);三、申报时间项目单位2022年申报材料分四批报送:3月5日前(第1批);6月5日前(第2批);9月5日前(第3批);12月5日前(第4批);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等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政府专项债券流程

2. 政府专项债券流程

一、申报流程(一)项目单位申报。项目单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专项债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符合专项债投向领域;不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内。(二)市级初审。市财政局汇总所有项目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申报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财政厅。(三)评审入库。省财政厅对各市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并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一)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签章);2.立项批复;3.可研报告及批复;4.环评报告及批复;5.用地审批文件等以上材料均需盖相关单位公章,立项批复、可研批复须明示为政府投资项目。(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财务评估报告;(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法律意见书;(四)事前绩效评估综合评分得分表(需项目同级主管部门签章);三、申报时间项目单位2022年申报材料分四批报送:3月5日前(第1批);6月5日前(第2批);9月5日前(第3批);12月5日前(第4批);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以下简称专项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清理甄别认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专项债务(以下简称非债券形式专项债务)。第三条 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第四条 专项债务收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方式筹措。省、自治、直辖市政府为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以下简称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专项债券的,应当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专项债券。第五条 专项债务收入应当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第七条 专项债务收支应当按照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实现项目收支平衡,不同政府性基金科目之间不得调剂。执行中专项债务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不足以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可以从相应的公益性项目单位调入专项收入弥补。

3. 专项债发行流程图

专项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和利息的形式。单一专项债券应当从单一政府性基金或者专项收入中支付。单个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个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多个项目集合发行。 监管机构:财政部 审批机关:国务院、财政部、地方人大 发行主体:地方政府 发行条件: 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合理确定,但7年期和10年期债券发行规模合计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年度发行规模的50%。 批准方法: 财政部测算各地区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和置换专项债券规模,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财政部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内,提出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分配方案,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省级财政部门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内,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本级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发布流程: 专项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和利息的形式。单一专项债券应当从单一政府性基金或者专项收入中支付。单个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个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多个项目集合发行。各地可在专项债券承销商中选择最佳主承销商,由主承销商提供发行定价、登记托管、上市交易等咨询服务。对于特殊债券。

专项债发行流程图

4. 什么是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和一般债券(普通债券)的区别是:前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债券包含了以下三层含义:1.债券的发行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是资金的借入者。2.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是资金的借出者。3.发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时期还本付息。

5. 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流程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
同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一样,地方政府债券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地方政府财政不足的问题。根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我国的地方政府是不能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但在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的背景下,为增加地方政府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国务院同意地方政府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的一般流程是,首先要获得中央政府的批准,其次是要在本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然后才能真正进入市场操作阶段,向债券承销机构公开招标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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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流程【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
同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一样,地方政府债券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地方政府财政不足的问题。根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我国的地方政府是不能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但在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的背景下,为增加地方政府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国务院同意地方政府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的一般流程是,首先要获得中央政府的批准,其次是要在本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然后才能真正进入市场操作阶段,向债券承销机构公开招标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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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
同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一样,地方政府债券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地方政府财政不足的问题。根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我国的地方政府是不能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但在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的背景下,为增加地方政府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国务院同意地方政府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的一般流程是,首先要获得中央政府的批准,其次是要在本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然后才能真正进入市场操作阶段,向债券承销机构公开招标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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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的是发行一般债券的流程!【提问】
债券发行的具体步骤如下:①制定发行方案。内容包括发行债券的目的与还款能力。特别要注意债务结构与偿还能力,制定切实的还款措施。方案制定后还需编制大量文件说明情况,以便证券主管部门与代理发行机构审议。②发行方式与资信的评议。要确定公募发行还是私募发行,公募发行的债券一般数额较大,期限也较长,要经过资信评级;私募债券一般不允许上市转让,也无需经过资信评级。③决定偿还方式。在西方国家,债券的偿还方式一般分为到期偿还和中途偿还两种。后者又分为定期抽签偿还和按全额百分比偿还两种,到期偿还是按照债券上注明的到期日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④确定债券面额、利率、期限和发行价格。面额和期限一般由发行人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定。利率一般包括两种,一种是浮动利率,一种是固定利率。发行价格根据票面利率、期限以及市场收益来确定,通常分为平价发行,折价发行和溢价发行三种。⑤发行人拟定发行债券申请书,连同债券发行说明书等其它文件报请证券管理部门批准。⑥发行计划得到批准后,发行人便通过新闻信息媒介向社会宣传,公开债券发行说明书,并按标准印刷债券。⑦选定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与合同。债券销售代理人一般由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担任,发行人与所选定的代理人签订合同,确定销售方式(推销、助销和包销三种),并落实销售费用。③正式发行债券。由发行代理人向社会投资大众销售债券 【回答】

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流程

6. 什么是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要求项目有收益并且具备公益性。【拓展资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于2021年6月10日公布,自7月1日发布当天开始实施。修订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以专项债券支持项目为对象,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过程。第四条 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范。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遵循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注重融资收益平衡与偿债风险。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指标体系,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二)协同配合。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具体实施各项管理工作。上级财政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三)公开透明。绩效信息是专项债券项目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开推动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四)强化运用。突出绩效管理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结果作为专项债券额度分配的重要测算因素,并与有关管理措施和政策试点等挂钩。

7. 什么叫政府专项债券

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也就是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也称为收益债券。一般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成本相对较低,而且专款专用,运作相对规范、透明。相比较银行定期存款,通常政府专项债券的利率要略高一些。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重点支持专项债券在本地区范围内面向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发售。四川、浙江等地区已经支持个人购买政府专项债,一般是通过商业银行柜台购买。

什么叫政府专项债券

8. 什么是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要求项目有收益并且具备公益性。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通常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政府专项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的偿还资金来源于地方财政收入;而专项债券的偿还资金来源于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项目建成后取得的专项收入,本金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利息必须是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