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入公司股东应该注意什么

2024-05-14

1. 新加入公司股东应该注意什么

新股东公司入股注意事项
一、首先应该确定新加入的股东是准备用现金,还是实物或技术入股。除现金外,实物或技术应通过评估先确定价值。
二、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两种参股方式。1入股之前先搞清公司到底有多少家当,也就是净资产有多少,有条件的话,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下比较放心,当然如果公司比较小,也就无所谓。2入股方式要搞明白,是新增注册资本,还是股权转让。3新增注册资本的话,要办好验资手续,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4如果是股权转让的话,要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形成决议,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东加入及采用哪种方式,并签订股权变更协议、入股协议(包括股权比例、分红方案等)。
四、如果是采用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应该先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将公司评估后的资产和新投入的资金相加的总资产作为新的注册资本,按照新投入资金与评估后公司资产的比例确定新加入股东的股份比例。
五、如果采用新股东受让原股东投资的方式,应由原股东协商谁愿意出让手中的投资?原股东即可以出让部分投资减少投资比例,也可以出让全部投资退出股东会。这些都应该由原股东之间进行协商。
六、如果原股东同意新股东用实物(仪器、设备等)或技术入股,也应先进行评估后再按照规定操作。
七、登记流程:首先要到当地工商行政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表格然后拿着已有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现在法人的身份证、还有股东决议、以及变更登记表还有个人的一切证明,估计还要出资证明等。公司法有关条款如下:第三十三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第三十四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第三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五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新加入公司股东应该注意什么

2. 入公司股东有什么坏处吗

 入公司股东有什么坏处吗
                      入公司股东有什么坏处吗,我们都知道,不同的公司经营公司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当然这也要看企业的运营方式,所以那自然是不能马虎的,那么以下是关于入公司股东有什么坏处吗。
    入公司股东有什么坏处吗1     一、当公司股东有什么风险 
    通常来说作为股东有这样一些风险:
    (1)投资损失的风险:如果公司倒闭,股东投入的越多,损失的风险就越大。
    (2)得不到投资回报:如果经营得不好,公司没有收入或者亏损,股东就不会有收益。
    (3)承担法律风险:违法经营等。
    (4)内部风险:内斗、信任危机等。
    
     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首先要承担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详见公司法“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此外,还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责任。[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三、公司股东的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入公司股东有什么坏处吗2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两种:
    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由二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享有下列内容的权利:
    1、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4、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8、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9、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10、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股份制企业股东权利主要有:
    1、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4、资产收益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氦肌份可莓玖逢雪抚磨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知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入公司股东有什么坏处吗3     注册公司股东人数有什么影响 
     1、股东人数过多 
    有时创业项目刚开始就会有八九个甚至十个合伙人,这样股东人数就会比较多,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是不是需要把这些所有合伙人都变成工商注册的股东,在工商登记中出现呢?
    其实,在刚开始注册的时候,工商注册的股东人数一定不能过多,必须要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而且是比较少的人数范围内。
    如果注册登记的股东人数过多,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会加重很多程序上的负担,是不利于创业项目的发展的,其次,股东人数过多,股权分配、股权的动态调整都是比较麻烦的问题。
    
     2、股东人数过少,股东不完备 
    有的创业项目在刚开始组建团队的时候,团队不完善,也许只有一个牵头人自己能成为公司的股东,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是不是必须要等其他股东都九尾后才能注册公司呢?
    答案当然不是,完全不需要等到股东人数完备再去注册公司,这种是比较浪费时间的。
    在创业项目发展中,很有可能已经在谈融资了,投资人也在准备投资了,这时候,如果由于股东的问题导致公司没有注册下来,是非常不利于项目发展的。
    当一个创业者决定要做一个项目,哪怕目前只有一个人,也可以去注册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等到其他合伙人加入,其他股东确定之后,再将其变为工商注册的股东即可。

3. 公司新入股东怎么走程序

公司中要加入新股东的这种程序,主要是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第一种情况是新股东增加了公司的注册资本:那么首先原股东要召开股东会,对新加入的股东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然后与新加入股东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应包括:出资金额、占股份比例、认缴资本、出资时间等内容,注意增资后的货币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增资到位后办理验资,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种情况是增加新股东,但是注册资本不变。我们在日常事务中最常见的就是股权赠予或者股权代持,如果有转让或赠与、代持的,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公司增加新股东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委托你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
2.变更登记申请书;
3.原股东会决议(甲同意修改章程;乙同意股权转让);
4.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5.新股东会决议(如果变更股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等的变化,则不需要);
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不发生变化则不需要);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新入股东怎么走程序

4. 公司新进股东意味着什么

公司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5. 公司新加入股东的问题

一、关于股东凭证
1、出资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2、股东名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中除了记载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之外,还应记载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等。
二、关于股东出自瑕疵
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补缴之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资金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对公司的债权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至于对股东权利的影响,除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的以外,一般都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红的。

公司新加入股东的问题

6. 公司新加入股东的问题

加入的时候就说清楚的,如果当时没说就跟其他股东是一样的待遇,只要已经加入了,所有的权益就是大家共享的。
一般这种情况都是溢价加入,或者按照加入时的净资产值入股,那么他加入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出了钱了,当然分红的时候也应该分得。
比如年初时1股资产1元,到11月底每股资产是1.10元。人家要是按照不低于1.10的价格进来,就应该共享红利。要是他按照1元的价格进来,一般就不享受前面的红利了。
买入股票后自然就是法律上的股东,不管持有一天或者多长的时间,都享有该公司相应的权益和风险。要享受分红的话,就要买入业绩好的,符合分红条件的股票并打算持有到股权登记日那天为止,等那天收盘后结算公司确认是股东后,第二天就可以获得分红,

7. 关于公司中途有新股东加入的问题

1.您可以选择增资,就是新股东新投入的资金;至于投入的资金和原资金的股份占比,要协商一下,例如,原本两人时,资本是10元,现在加一个进来,他投入7元,大家可以评估一下目前公司的资产,包含商誉,可能认定的结果是新增资本5元,另外2元叫"资本公积",就是给旧股东的贡献,这2元,三人都有份,在按此情形,新进股东就占33%股权,那2元,新进股东也有2/3元,只是,不能拿会去.
2.是否参与经营要看需要,如果新股东不参与经营,那也是贵公司的决定,至于您所提到是否要给工资,这和是否为股东身份无关,给不给工资是有没有做事,有没有贡献,如果不做事,当然就没必要给工资,当然了,其他股东都没意见,就给吧,反正是你们的钱不是吗?
3.工资和分红是两件事,工资,不论盈亏都得给,分红就不同,有赚才能给,而且,按股份占比给(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另有规定),上例,新进股东占比33%,所以,就能分得利润的33%

关于公司中途有新股东加入的问题

8. 关于公司中途有新股东加入的问题

1.您可以选择增资,就是新股东新投入的资金;至于投入的资金和原资金的股份占比,要协商一下,例如,原本两人时,资本是10元,现在加一个进来,他投入7元,大家可以评估一下目前公司的资产,包含商誉,可能认定的结果是新增资本5元,另外2元叫"资本公积",就是给旧股东的贡献,这2元,三人都有份,在按此情形,新进股东就占33%股权,那2元,新进股东也有2/3元,只是,不能拿会去.
2.是否参与经营要看需要,如果新股东不参与经营,那也是贵公司的决定,至于您所提到是否要给工资,这和是否为股东身份无关,给不给工资是有没有做事,有没有贡献,如果不做事,当然就没必要给工资,当然了,其他股东都没意见,就给吧,反正是你们的钱不是吗?
3.工资和分红是两件事,工资,不论盈亏都得给,分红就不同,有赚才能给,而且,按股份占比给(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另有规定),上例,新进股东占比33%,所以,就能分得利润的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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