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的中心股东

2024-05-14

1. 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的中心股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33.3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1.11%;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1.11%;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1.11%;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出资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1.11%;厦门海西股权投资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出资比例为5.56%;厦门保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出资比例为5.56%;厦门厦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出资比例为5.56%;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出资比例为5.56%。

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的中心股东

2. 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的中心业务

经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作为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中心履行以下具体职责:(一)根据市金融办授权,履行对股权交易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挂牌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的自律管理职能;(二)建立、维护和完善股权、债权及其他权益类产品私募发行、转让相关技术系统和设施;(三)制定和修改股权、债权及其他权益类产品私募发行、转让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四)为各类中小企业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企业挂牌、股权托管、登记、质押、鉴(见)证、转让、融资、结算、过户、信息披露、权益分派、增资扩股等提供场所、设施和咨询等综合服务;(五)为投资者提供各类非标准化产品交易、结算等其他金融服务;(六)为企业提供资产重组、投资融资、兼并收购、拍卖破产、企业改制、资本运作等咨询服务;(七)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融资理财、委托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服务;(八)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培训、咨询、评级、财务顾问等服务;(九)管理和发布市场信息;(十)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储备上市或挂牌企业资源,协助落实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助落实地方政府扶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向监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政策参考;(十一) 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十二) 提供持续稳定的交易环境,处理突发事件;(十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责。

3. 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的介绍

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经厦门市政府批准设立,由厦门市金融协调服务办公室负责监管,遵循中国证监会对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统一要求,是建设厦门经济特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金融要素市场,是海峡西岸经济区股权交易市场的核心机构,是构建两岸区域性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