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理财违法不

2024-04-28

1. 代客理财违法不

不违法,但也不受法律保护,依照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规则,代客炒股理财可以经过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方式中止,或者经过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研发的理财富品操作。假设是其他的机构或者个人代客炒股(无从业资质),固然可能(或可以)签署合同,但这种合同不是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则的规范的信托合同或者拜托合同。因此,固然不能说这种私自代客理财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在我国,这种做法至少是不受法律维护的。

代客理财违法不

2. 个人代客炒股犯法吗?

违法的,从业人员是不允许代客理财的一般来说,合法的代客理财属于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过监管部门审批可以为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违规代客理财则往往是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行为。违规“代客理财”风险巨大。对投资者而言,目前证券公司严格禁止其从业人员从事违规代客理财活动,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并在对投资者电话回访过程中进行了风险揭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资者仍然私下委托从业人员为其理财,则一般认定为从业人员个人行为。投资者一旦因违规代客理财所产生的亏损,证券公司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只能向从业人员主张法律责任。对证券公司而言,随着市场行情变幻莫测,员工违规代理客户操作账户的行为所造成的风险隐患会逐步显现。一旦因员工操作的客户账户亏损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将引发客户投诉并认为营业部对经纪人管理工作不到位,还有可能会引发法律风险。资金量小没事。主要还是看有没有人告你,有人告那就OVER了,有人告一般情况也不会是刑法无非是民事诉讼要你赔偿损失,严重点给你罚单,要是资金量过大的话那倒会算非法集资了,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3. 代客炒股合法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合法的代客理财属于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过监管部门审批可以为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违规代客理财则往往是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行为。代客炒股一般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对客户账户内的资金、证券是否充足进行审查。客户资金账户内的资金不足的,不得接受其买入委托;客户证券账户内的证券不足的,不得接受其卖出委托。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代理其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证券经纪人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证券公司应当与接受委托的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颁发证券经纪人证书,明确对证券经纪人的授权范围,并对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证券经纪人应当在证券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业务,并应当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证书。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证券经纪人应当遵守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其在证券公司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证券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证券经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
证券经纪人不得为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等事项。

代客炒股合法吗

4. 私人代客理财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合法的。私自代客理财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在我国,这种做法至少是不受法律维护的。所以说,这种情况只要是正常的投资是合法的。依照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规则,代客炒股理财可以经过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方式中止,或者经过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研发的理财富品操作。假设是其他的机构或者个人代客炒股(无从业资质),固然可能(或可以)签署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5. 私人代客理财是否合法

1.合法的。
2.私自代客理财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在我国,这种做法至少是不受法律维护的。所以说,这种情况只要是正常的投资是合法的。
3.依照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规则,代客炒股理财可以经过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方式中止,或者经过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研发的理财富品操作。假设是其他的机构或者个人代客炒股(无从业资质),固然可能(或可以)签署合同。

私人代客理财是否合法

6. 职业股民代客理财违法么?

目前是属于违规行为,一直被禁止。
南京一家券商营业部负责人对表示,券商从业人员代客理财属于违规行为,此前一直被禁止,但事实却是屡禁不止。代客理财一般分为不保底和保底两类。不保底的,代客理财人员不承担投资亏损,对投资收益部分进行三七分成。如代客理财人员拿三成,投资者拿七成等。
保底类的,代客理财人员要承担投资亏损,保证投资者本金安全。这种方式风险较大,一般不保底的代客理财较多。很多券商从业人员与投资者私下签订代客理财协议,一旦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证券公司并不承担责任。
有券商表示,从业人员私自接受客户全权委托的行为,证券公司并不知情,且未提供任何便利,因此从业人员的行为并非职务行为。而且从业人员之所以掌握客户的密码等信息,是客户主动提供。因客户自身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在证券公司无过错的情况下,需由客户自行承担。

扩展资料:
业内人士认为,在国外很多成熟的证券市场都是允许从业人员代客理财的,而国内券商代客理财现象一直屡禁不止,与其禁止不如通过加强规范来保护投资者利益。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也希望借此推动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转型发展,提升证券经营机构盈利水平。
在关于《账户管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就提到,随着居民财富增长和证券市场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希望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专业人员在为其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不仅能为其提供投资分析建议,还能为其提供账户管理,代理其执行账户投资或交易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券商从业者代客理财或合法化 保障投资者权益

7. 个人代客炒股犯法吗?

违法的,从业人员是不允许代客理财的
一般来说,合法的代客理财属于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过监管部门审批可以为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违规代客理财则往往是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行为。
违规“代客理财”风险巨大。对投资者而言,目前证券公司严格禁止其从业人员从事违规代客理财活动,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并在对投资者电话回访过程中进行了风险揭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资者仍然私下委托从业人员为其理财,则一般认定为从业人员个人行为。投资者一旦因违规代客理财所产生的亏损,证券公司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只能向从业人员主张法律责任。【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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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微博里面加了一个代单老师,他要了我的原油和贵金属的账号,替我操盘,导致我严重亏损?我可以起诉他吗?【提问】
他承诺我盈利的时候是46分成,亏损这个事情没有提,我有提过小仓位做单,保证账户安全,但是他违背了这个约定,让我有巨大亏损【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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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的,从业人员是不允许代客理财的
一般来说,合法的代客理财属于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过监管部门审批可以为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违规代客理财则往往是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行为。
违规“代客理财”风险巨大。对投资者而言,目前证券公司严格禁止其从业人员从事违规代客理财活动,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并在对投资者电话回访过程中进行了风险揭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资者仍然私下委托从业人员为其理财,则一般认定为从业人员个人行为。投资者一旦因违规代客理财所产生的亏损,证券公司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只能向从业人员主张法律责任。【回答】
我们不牵扯平台,就是我们私下达成协议,他承诺给我盈利,也主动提出盈利46分成,我也提出轻仓操盘,保证账户安全?第一次亏损后,他说给我赚回来,但是一直处于严重亏损的状态,这样我的亏损需要双方一起承担吗?【提问】
如果您账户是安全的话,那亏损是要一起承担的呢【回答】
盈利的我需要付他百分之四十,亏损他需要承担全部吗?【提问】
您们没有约定亏损由谁承担的话,如过协商不了那就要一起承担呢【回答】
盈利和亏损都需要一起承担吗他违背了我们约定重仓给我操作,亏损不应该他全部承担吗?我如果起诉他,我应该怎么起诉【提问】
如果没有按约定操作的话,您可以起诉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回答】
如果您不了解起诉过程的话可以和律师1对 1沟通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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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代客理财犯法吗

在财大师上看到了这类信息,可以明确的回答楼主,如果是证券公司代客理财那是犯法的,是证监会明文规定的。《证券法》第142条指出“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第194条指出“证券公司经办经纪业务,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买卖证券的,或者对客户买卖证券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的,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法》要求以客户名义管理资产的“代理关系”与《信托法》以受托人名义管理信托财产的“信托关系”是有区别的。具体是什么样的代客理财楼主你也没说清楚。        
针对楼上的基金是代客理财,大概是这样的:基金的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属资金信托关系,因此,管理人不仅不承诺保障投资人某种固定的投资回报,而且应按信托规则,不管运作盈利与否,都要从基金净资产中提取规定的管理费。与此相异,私约资金的出资人与管理人之间是一种资金的私下委托投资关系,出资人绝大多数要求管理人保障某种固定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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