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维修基金原房主没交

2024-05-13

1. 二手房维修基金原房主没交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维修基金由原屋主交付,并且随着房走的,如果原来的房主在购房的时候已经缴纳了维修基金,那么房子的所有权转让之后,原方程应当将维修基金的结余情况和交存证明给新住户说明,同时将房子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基金应随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新户主。
一、二手房买卖,售后说没有交税,所以没有维修基金发票
二手房过户没有维修基金的发票是不要紧的,可以直接进行查询,一般在交纳费用的时候,可以根据个人购房的情况直接交纳。
共维修基金也被叫做“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主要是商品住房和购入住房建立之后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
交纳的费用一般是购房款的2%-3%,跟各地的情况有关系。
二、买二手房过户时没有开维修基金发票怎么办
二手房过户没有维修基金的发票是不要紧的,可以直接进行查询,一般在交纳费用的时候,可以根据个人购房的情况直接交纳。共维修基金也被叫做“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主要是商品住房和购入住房建立之后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交纳的费用一般是购房款的2%-3%,跟各地的情况有关系。
三、开发商不把维修基金交房管局怎么办
1、是否交纳维修基金,不会影响办理房产证。2、房屋维修基金是物业公司代收的,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资料,没交房屋维修基金也可以办理房产证的。3、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二手房维修基金原房主没交

2. 二手房被原房主索要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应当经由买卖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一、房贷不批可以要求卖家退款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如果是银行贷款买卖二手房,约定以银行贷款发放时间为准,那就意味着买家支付房款的时间由银行的实际放款时间决定,而不是买家自己能左右的。如果卖家因为房屋过户后房款迟迟不发放而要求买家退房,恐怕理由不充足;如果因此要求买家承担赔偿责任,也没有充分的依据。
二、二手房中,原房主需要增加维修基金吗?
当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买卖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共识。一般会有两种处理方法:(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那么就不应该向新业主收取费用。(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如果对此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二手房房贷放款慢能要求赔偿吗
如果是银行贷款买卖二手房,约定以银行贷款发放时间为准,那就意味着买家支付房款的时间由银行的实际放款时间决定,而不是买家自己能左右的。如果卖家因为房屋过户后房款迟迟不发放而要求买家退房,恐怕理由不充足;如果因此要求买家承担赔偿责任,也没有充分的依据。房屋已经过户,要看合同中是否还有其他条款对此进行了约定,才可以判断是否有足够的理由起诉买方。仅凭银行不发放贷款为由起诉,事实上不太可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3. 二手房维修基金原房主没交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维修基金由原屋主交付,并且随着房走的,如果原来的房主在购房的时候已经缴纳了维修基金,那么房子的所有权转让之后,原方程应当将维修基金的结余情况和交存证明给新住户说明,同时将房子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基金应随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新户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二手房维修基金原房主没交

4. 二手房被原房主索要维修基金

法律分析:首先维修基金是不能退的,并且是遵循“钱随房走”的原则。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维修基金可以进行过户。如果在合同中有约定,应该根据约定进行。但是如果没有约定,则可以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5. 二手房被原房主索要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应当经由买卖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二手房被原房主索要维修基金

6. 二手房被原房主索要维修基金

法律分析:当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买卖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共识。一般会有两种处理方法:(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那么就不应该向新业主收取费用。(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如果对此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7. 二手房维修基金退给房东吗

二手房维修基金不需要退给房东。一般情况下,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会将房屋维修基金过户给购房者。因为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是维修、改造住宅共用区域及共用设备,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卖房者,都无法提取出来,卖房者一般也不会向购房者单独索取补偿。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业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第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二手房维修基金退给房东吗

8. 二手房维修基金退给房东吗

法律分析:1、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要按照购房款一定比例来收取,收费标准是按照总房款2%来收取。
2、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具体也要看是否为多层住宅,房屋结构不同其收费标准也不同。
法律依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三)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四)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
(五)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