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是利好吗

2024-05-14

1. 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是利好吗

一般来说,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属于正常的提示性公告。属于中性公告。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
具体分析如下:
看债券类型,可转换债券,折股后会稀释每股业绩,有一定负面作用,特别是量很大的时候。但同时也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如果可转债发行投入的项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错的。总体评价:中性偏空。
看公司债券投入的项目,能不能带来可观的效益。如果投资的项目肯定能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经营黄金的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和增发新股是用来收购金矿,而黄金走势坚挺的趋势,必然给公司带来持续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产生效益和债券利息的利率比较,高很多,债券就比增发还好。增发的好处在于增加公积金,缺点是股本增加参加利益分配的也增加了。如果投资项目的效益不能确定,或者行业趋势不确定甚至不好,则要特别小心,有可能债券发行和新股增发都会把这个企业拖死。

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是利好吗

2. 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1、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2、债券发行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
4、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第一百六十二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区别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1)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常是大股东;
(2)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
2、适用的法规不同
(1)在我国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适用法规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适用法规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3)前者侧重于债券融资,后者更接近于股权融资;
3、发行目的不同
(1)前者的发行目的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不一定要用于投资项目;
(2)后者和其他债券的发债目的一般是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
4、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
(1)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
(2)后者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新股。
5、股权稀释效应不同
(1)前者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不会摊薄每股收益;
(2)后者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
6、交割方式不同
(1)前者在国外有股票、现金和混合3种交割方式,
(2)后者一般采用股票交割;
7、条款设置不同
(1)前者一般不设置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2)后者一般附有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3.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这个文件主要是为了缓解大小非对市场的冲击。
通俗点就是说,公司债券可以拿去换股份(股票),从而那些大小非不用直接在二级市场上抛售,缓解了大小非对证券市场的冲击。
举例:X公司欠你钱,发行了债券给你做抵押,在规定的期限时间内你可以拿债券去换X公司的股票。
买了债券的人可以换成股票。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4. 什么是用债券置换股权?

  债务置换(bond swap)不同于企业之间常见的债务股权置换 (Debt/Equity Swap)。它是债券持有人作出决定卖出一个或多个目前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的一种规避风险的手段。
  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它也是政府为解决财政危机使用的一种延长国债到期支付时间的方法,通过发行新的债券来换回之前国家债券持有者手中的即将到期的老债券,一般来说,新债券期限更长,收益更高。债务置换又称为债券置换或者债权置换。
  多种原因可导致投资者或债权人可能会同意进行债务置换。在一种债务到期时间之前置换极有可能出现偿还违约的债券是债务置换行为较为常见的动机之一。通常情况下,换得的债券低于预期的执行额度,甚至可能出现亏损出售。该债券的出售到导致原债卷持有人所需缴纳的税务款项注销,并提供一定的对等或不对等额度以购买其他相似价值的债券,新债券一般附带较强力的信誉承诺。
  绝大多数情况下,所换得的新债券无法达到之前较为相等的价值,所以不会对预计利润为保底而设立强制解除措施,该手段有助于保持投资组合稳定性和债卷的整体价值。新债券的销售会产生新的税收,作为保存债权人利益的最后手段,完成债务置换所得到的新债卷将附带更高的收益,并设立更长久的偿还时间以预计资产收购的结果

5. 可换股债券是什么意思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可换股债券是什么意思

6. 什么是可换股债券?

转换,股票,收益,证券,投资者,公司可转换证券,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可转换债券,即可将信用债券转换成本公司的普通股票公司发行可转换证券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增强证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使公司能以较低的成本迅速地筹集所需要的资金。投资者买卖转债,首先应认真阅读转债的募集说明书;其次,要分析投资风险。目前买卖转债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上市公司基本面恶化、股票不能上市、股价下跌引起转债下跌等方面。以茂炼转债为例,如果该公司能上市,转债持有人可以按照比股票发行价还低的价格将其转换成股票,获取股价上涨的收益;如果股票不能上市,投资者将无法实现债转股。但是,由于转债每年付息,还有回售条款,所以一直持有该券也有不错的收益。例如,现在以113元买入茂炼转债,至2003年7月的回售期,以115.4元的约定价格回售给公司,这段时间可以领取两次利息(税后):1.52元和1.76元,其收益为5.68元,平均年收益率为3.35,远高于两年定期存款利率2.43(税后1.944)。机场转债与茂炼转债的区别在于,上海机场的股票已上市流通,转债持有人随时可以将其转换成股票。如果投资人现在以98.5元买入,一直持有至2004年8月进行回售,平均年收益率为4.35,也高于三年定期存款的利率2.70(税后2.16)。至今已有50多家上市公司拟发行转债。投资者可以运用上述方法分析和决策。

7. 什么是可换股债券

可转换债券,简称可转债,又作可换股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其转换比率一般会在发行时确定。可转换债券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因为可以转换成股票的权利是对债券持有人的一种补偿。因为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时,所换得的股票价值一般远大于原债券价值。但是一旦转换成股票就有下跌风险,不再有债券保值特性。
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换股债券以行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除了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
(1)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
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
可换股债券特征
1:债券持有人转换权。投资者有权在置顶日期内根据该比率及价格将债券转换成普通股,行使价及时期会列明于销售文件中,投资者可自由选择转换与否。
2:发行商提早回赎权利。发债商可选择于债券到期前之某一待定时段及指定价格(回购价)向债券持有人把债券提早赎回,通常提早赎回情况只会出现于该股价高出某个水平。
3:投资者沽售权。投资者持有一个认固沽期权于指定日期以特定价格把可换股债券收回予债券发行商。这可保障投资者于股价或债券市场未有造好时亦可有一定的回报。

什么是可换股债券

8. 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是什么

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企业想发行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债券的计划在拟定的过程中。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发行债券前,需要将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机构冻结,作为可交换债券的抵押品。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设计与可转债券非常相似,发行要素通常也有:票面价格、利率、换股比例、发行期限、可回售条款、可赎回条款等。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债券嵌入了看涨期权、修正转股期权、赎回期权、回售期权后形成的复杂衍生产品,可交换债券发行征求意见稿也指出可交换债券主要条款参照可转债发行条款执行,其中对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设计和可转债相应条块设计没有实质性区别。
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优点包括哪些
可交换债券可以为发行人获取低利成本融资的机会。由于债券还赋予了持有人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因此发行利率通常低于其他信用评级相当的固定收益品种。
一般而言,可交换债券的转股价均高于当前市场价,因此可交换债券实际上为发行人提供了溢价减持子公司股票的机会。例如,母公司希望转让其所持的子公司5%的普通股以换取现金,但目前股市较低迷,股价较低,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一方面可以以较低的利率筹集所需资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价比率卖出其子公司的普通股。
与可转债相比,可交换债券融资方式还有风险分散的优点,这使得可交换债券在发行时更容易受到投资者青睐。由于债券发行人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不同,债券价值和股票价值并无直接关系。债券发行公司的业绩下降、财务状况恶化并不会同时导致债券价值或普通股价格的下跌,特别是当债券发行人和股票发行人分散于两个不同的行业时,投资者的风险就更为分散。由于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风险分散的特征可使可交换债券的价值大大高于可转债价值。
二、债券发行的风险因素有哪些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对本期债券收益的影响。
2、流动性风险。本期债券因市场交易不活跃而可能受到的不利影响。
3、偿付风险。本期债券本息可能不能足额偿付的风险。
4、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本期债券有关约定潜在的风险,如专项偿债账户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前偿付安排可能对投资人利益的影响等。
5、担保(如有)或评级的风险。担保人(如有)资信或担保物(如有)的现状及可能发生的重大变化对本期债券本息偿还的影响,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可能对投资人利益的影响等。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1、财务风险。发行人因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其他财务结构不合理而形成的财务风险,对外担保等导致发行人整体变现能力差等风险。
2、经营风险。发行人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商业周期或产品生命周期的影响、市场饱和或市场分割、过度依赖单一市场、市场占有率下降等风险。
3、管理风险。发行人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完善,与控股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及重大关联交易,在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重要股东可能变更导致公司管理层、管理制度、管理政策不稳定等风险。
4、政策风险。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可能变化对发行人产生的具体政策性风险,如因财政、金融、土地使用、产业政策、行业管理、环境保护、税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而对发行人的影响。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