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帐户的交易明细怎样查到三个月以前的?

2024-04-28

1. 股票帐户的交易明细怎样查到三个月以前的?

1、打开证券交易网站,输入证券交易账号和密码,并点击下方的登录。

2、在左侧股票栏下找到查询一栏,并点击进入。

3、点击历史成交。

4、在时间栏中选择需要查询交易明细的日期,并点击右侧的查询。

5、在跳转的界面中即可查询到相关的交易明细。

股票帐户的交易明细怎样查到三个月以前的?

2. 怎样查询股票帐户历史交易明细?

带身份证去开户的证券公司打印交割单,也可以让工作人员查询远期历史数据。  清算是将买卖股票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消,然后通过证券交易所交割净差额股票或价款的一种程序。证券交易所如果没有清算,那么每位证券商都必须向对方逐笔交割股票与价款,手续相当繁琐,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  投资者在委托购买股票成交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付清价款并领取股票。同理,卖出股票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股票并领取价款。这是股票买卖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一个必须履行的手续。拓展资料股票交易费用介绍:1、印花税: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1‰计收,基金、债券等均无此项费用。2、佣金: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3、过户费: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4、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这些费用主要用于通讯、设备、单证制作等方面的开支,其中委托费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1元委托费,异地缴纳5元委托费;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即可,目前有相当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

3. 如何查询股票交易记录

  登录股票软件,在交易界面找到“查询”,或者“搜索”选项。虽然股票交易软件可能不一样,不过类似功能肯定大同小异。搜索选项或者查询选项,一般都是用一个放大镜图标表示。在查询这一目录下面寻找到交割单选项,或者资金流水选项,这些都能查询出历史交易数据。 如图:

  

如何查询股票交易记录

4. 网上如何查询股票交易记录

  登录股票软件,在交易界面找到“查询”,或者“搜索”选项。虽然股票交易软件可能不一样,不过类似功能肯定大同小异。搜索选项或者查询选项,一般都是用一个放大镜图标表示。在查询这一目录下面寻找到交割单选项,或者资金流水选项,这些都能查询出历史交易数据。
  如图:

  

5. 如何快速查询历史股票交易记录?


如何快速查询历史股票交易记录?

6. 怎样查询股票帐户历史交易明细

登录你的股票软件,在交易界面找到“查询”,或者“搜索”选项。
虽然股票交易软件可能不一样,不过类似功能肯定大同小异。
搜索选项或者查询选项,一般都是用一个放大镜图标表示。
在查询这一目录下面寻找到交割单选项,或者资金流水选项,
这些都能查询出你的历史交易数据。
如图:



点击起始日期,
在日历上点击箭头所指的红色圆圈中的小箭头,
可以选择日期。
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都要选择,
有的软件只能支持你查询2个月的数据,
那么你必须一段一段时间的分开查询。
比如说,你要查询2013年的交易数据,
那么你可以把起始日期设置为:2013年1月1日,
终止日期设置为:2013年2月28日,确认,就可以查询到这两个月的交易记录了。
然后重新设置,把起始日期设置为:2013年3月1日,
终止日期设置为:2013年4月30日,那么查询到的就是3月和4月份的记录。


点击箭头所指圆圈处开始设置所需要查询的日期。



如图:

7. 网上怎么查股票的历史交易明细?

你好,投资者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到登记结算公司柜台打印证券变更记录;也可以到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由证券公司代理投资者向交易所查询和打印历史成交记录。最方便的还可以登录你的交易软件查询交割单。

网上怎么查股票的历史交易明细?

8. 如何查询股票的交易记录?

可去股票证券交易所查询。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股票交易必须在经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股票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未经证券委批准,任何人不得对股票及其指数的期权、期货进行交易。
任何金融机构不得为股票交易提供贷款。证券经营机构不得将客户的股票借与他人或者作为担保物。证券清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的原则接纳会员。

扩展资料: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六十五条  股票持有人可以授权他人代理行使其同意权或者投票权。但是,任何人在征集二十五人以上的同意权或者投票权时,应当遵守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和作出报告的规定。
市公司除应当向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提交本章规定的报告、公告、信息及文件外,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场所的规定提交有关报告、公告、信息及文件,并向所有股东公开。
第六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证监会有权进行调查或者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重大的案件,由证券委组织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