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地讲解一下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吧。

2024-05-16

1. 通俗地讲解一下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吧。

一、付款期限不同
汇票:汇票付款期限是出票日起1个月,同城异地都能用。
本票:本票付款期为2个月,一般只在同城使用。
支票:支票的付款期限只有10天。
二、种类不同
汇票:汇票的种类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本票:本票的种类是银行本票,包括定额和不定额。
支票:支票的种类包括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三、性质不同
汇票:汇票的性质是委付证券。
本票:本票的性质是自付证券。
支票:支票的性质是委付证券。
四、出票人的责任不同
汇票:汇票的出票人无直接支付的责任,只有担保责任。
本票:本票的出票人有直接支付的责任。
支票:支票的出票人有直接支付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票
百度百科-本票
百度百科-支票

通俗地讲解一下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吧。

2. 请教汇票 本票 支票的区别

你知道支票,本票,汇票,这三种相似的票据怎么区分吗?

3. 请教汇票 本票 支票的区别

几种情况判断:收取承兑汇票四大注意事项企业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时常会接触到银行承兑汇票。为了维护企业正当合法的权益,避免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时遭受损失和不必要的纠纷,企业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承兑汇票的真伪
企业财务人员能否把住审查关,对防范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风险至关重要。中国票据网(www.zgpj.net)从长期工作经验中总结出五种方法:一查,二听,三摸,四比,五照,实用有效。
      一查:即通过审查票面的“四性”——清晰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1.清晰性:主要指票据平整洁净,字迹印章清晰可辨,达到“两无”,即:—无污损,指票面无折痕、水迹、油渍或其他污物。—无涂改,指票面各记载要素、签章及背书无涂改痕迹。
    2.完整性:主要指票据没有破损且各记载要素及签章齐全,达到“两无”,即:无残缺,指票据无缺角、撕痕或其他损坏。无漏项,指票面各记载要素及背书填写完整、各种签章齐全。
     3.准确性:主要指票面各记载要素填写正确,签章符合《票据法》的规定,达到“两无”,即:
    无错项,指票据的行名、行号、汇票专用章等应准确无误,背书必须连续等。
    无笔误,指票据大、小写金额应一致,书写规范,签发及支付日期的填写符合要求(月份要求1,2 月前加零,日期要求1-9 前加零,10,20,30 前加零)
    4.合法性:主要指票据能正常流转和受理,达到“两无”即:
    无免责,指注有“不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不得办理贴现。
    无禁令,指票据应不属于被盗、被骗、遗失范围及公检法禁止流通和公示催告范围。
    二听:即通过听抖动汇票纸张发出的声响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用手抖动汇票,汇票纸张会发出清脆的响声,能明显感到纸张韧性,而假票的纸张手感则软、绵、不清脆,而且票面颜色发暗、发污,个别印刷处字迹模糊。
    三摸:即通过触摸汇票号码凹凸感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汇票号码正、反面分别为棕黑色和红色的渗透性油墨,用手指触摸时有明显的凹凸,
假票的号码则很少使用渗透性油墨,而且用手指触摸时凹凸感不明显。
    四比:即借助票面“四种防伪标志”比较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1.纸张防伪:不需借助仪器可看到在汇票表面无规则的分布着色彩纤维;汇票纸张中加入一种化学元素,如用酸、碱性物质进行涂改,汇票则会变色。
    2.油墨防伪:汇票正中大写金额线由荧光水溶线组成,如票据被涂改、变造,此处则会发生变化,线条会消失。
    3.缩微文字:汇票正面“银行承兑汇票”字样的下划线是由汉语拼音“HUIPIAO”的字样组成;汇票中间是由汉语拼音“HUIPIAO”字样的缩微文字组成的右斜线,横贯整个票面的宽带区域。
    4.印刷防伪:汇票右下角的梅花花心内为小写汉语拼音H 的字样。注意H 字母应为空心。
    五照:即借助鉴别仪的“四个灯”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1.放大灯:在放大灯下可观测到汇票正面的印刷纹路清晰连续,且纸张无涂改变色痕迹。同时,还可通过子母放大镜的子镜观测到汇票正面清晰连续的缩微文字。
    2.短波灯:在短波灯下可观测到汇票背面的二维标识码在灯下呈淡绿色荧光反应。
    3.长波灯:在条波灯下可以观测到在汇票表面无规则地分布着荧光纤维;汇票正面大写金额线有红色荧光反应;汇票的左上角印有红色的承兑行行徽,呈现桔红色;汇票字样右侧有暗记,为各行行徽(工行为“ICBC”字样),长波灯下呈淡绿色荧光反应。
    4.水印灯:在水印灯下可以观测到汇票内部排列着黑白水印相间的小梅花,以及“HP”字样,一正一倒,一阴一阳的进行排列,位置不固定,定向不定位。
    (二)、承兑汇票是否挂失止付
企业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应注意审查该票据是否已挂失止付。企业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可先登陆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org,查询法院公告信息。
    (三)、承兑汇票是否过期
    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必须在汇票到期日之前,超过到期日,票据不能转让。
    (四)、背书是否连续
    以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所谓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承兑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承兑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承兑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承兑汇票背书不连续会直接影响最后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如背书转让、贴现、承兑等。 还有票据有没有污染掉角等缺损,有无墨水等痕迹要素是否齐全,机打手写均可,但不会有一半手写一半机打的票。。
背书是否连续  很主要,背书人签章否是齐全(财务章加法人章),被背书人书写是否规范,有无涂改(重要!!)有无刀刮挖补涂改的痕迹
票据正面银行签章为汇票专用章加主管章  缺一不可。 一、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整洁,字迹无涂改,票面无破损。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到期日期及银行承兑汇票大小写金额书写规范。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的印鉴章(财务章、法人章)中字迹清晰。二、银行承兑汇票正确的盖章方式是在背书框中央空白处加盖印鉴章。印鉴章要清晰,印章内字迹不得缺损。 三、银行承兑汇票如因印鉴章模糊,需续盖的,原则上续盖章仍需盖在框内空白处,若因框内空白处盖不下第二枚章,印鉴章超出框外,则印鉴章需与背书框的下框线相交,背书人印鉴章不得悬于框外。四、银行承兑汇票印鉴章不得盖在“被背书人”一栏,印鉴章不得超出上框线。五、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抬头需正确书写,且字迹工整,并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有连续性,即被背书人的抬头必须是下一个背书框中所盖的财务章的抬头,七、如银行承兑汇票后附证明的,一般情况下不收取。如特殊情况收取的,则收取时需核对证明信的内容与银行承兑汇票内容(出票人资料,收款人资料,金额,日期,事由,出证明人的印鉴章,公章。)八、农村信用社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不收取。各地城市商业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需与财务确认是否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收取不当会给公司资金回笼造成一定的影响,中国票据网提醒企业相关人员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务必仔细核对!

请教汇票 本票 支票的区别

4. 汇票本票支票三者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支票、汇票、本票都属于票据。票据即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支票包括转账、现金、普通支票三种;汇票包括银行和商业汇票两种。   1.性质不同:支票、汇票为委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即本票由自己支付,支票和汇票由第三方受委托支付。   2.因为其性质不同,就导致了他们的基本当事人不同:支票和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实质上出票人和付款人为同一人)和收款人。   3.出票人责任异同:本票和支票出票人有直接支付责任;汇票无直接支付责任,只有担保责任。复本: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4.绝对记载事项的不同:由于支票是代替现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较短。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拓展资料一、 汇票、本票、支票的共同点 1. 具有相同的汇兑功能,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 2. 同样具有信用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 3. 最大功能是支付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二、银行承兑汇票以应收票据入账。把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下来(正反面都要复印)作为原始凭据。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作为底卡进行保存;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1. 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付款人承兑以后成为汇票的承兑人。经购货人承兑的称“商业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的称“银行承兑汇票”。 2. 承兑汇票与支票有什么区别 ①出票时的记载事项不同: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汇票没有授权补记的问题。 ②超过法定提示付款期限时的处理方法不同:支票的持票人超过10日提示付款的,银行作为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因为支票的付款人银行并非债务人;但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10日提示付款的,银行作为付款人不得拒绝付款。在作出说明后,付款人仍应当付款。 ③出票人资金不足时的处理方法不同:支票的出票人账户资金不足,属于空头支票,银行作为付款人不会垫款; 而银行承兑汇票中的银行不仅是付款人,也是主债务人,如果出票人的账户资金不足,银行作为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银行必须无条件地当日足额付款。 3. 承兑汇票分为几种 兑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同时按照存在形式,票据又可以分为:纸质承兑汇票、电子承兑汇票。

5. 支票和汇票、本票之间的区别?

  所谓汇票
  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而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人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 2、委托他人进行的一定金额支付的; 3、票面金额的支付应当是无条件的; 4、金额的支付应有确定的日期; 5、票面金额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支付。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 1、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 2、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 3、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汇款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在汇票签发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他们是汇票关系中必不可少的。所谓本票,     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面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即都是以货币表示的;金额是确定的;都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付款期也是确定的等等,     本票与汇票最重要的区别是,本票出票人自己担任付款,也就是说,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一个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另一个是收款人。所谓支票,    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与汇票相比较,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银行的存户,而且出票时帐户上有足额存款,签发空头支票的,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    2、支票的付款方式仅限于见票即付,不规定定期的付款日期,因此,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受付款的人。    (二)相同点    1. 具有同一性质。 ①     都是设权有价证券。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 ②     都是格式证券。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 ③     都是文字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④     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 ⑤     都是无因证券。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由于我国目前的票据还不是完全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只是银行结算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    2. 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 ①汇兑功能,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 ②信用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 面支付凭证。 ③支付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三)不同点 1. 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 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 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我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入万能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目行处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兑到期日已过持票入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行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各亏业银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如中国工商银行规定超过承兑期日1个月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承兑失效。支票付款期为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付款期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延)。 4. 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5. 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6. 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7. 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8. 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9. 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10.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11.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

支票和汇票、本票之间的区别?

6. 汇票与本票、支票的区别是什么

汇票与本票、支票的区别:
(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我国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人方能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自行处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兑到期日已过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行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各专业银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如中国工商银行规定超过承兑期日1个月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承兑失效。支票付款期为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付款期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延)。
(4)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5)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6)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7)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8)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9)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10)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三条【本票及其范围】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支票的概念】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四条【支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五条【本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本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

7. 通俗地讲解一下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吧。

1、概念不一样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是指发票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这种票据只涉及出票人和受款人两方。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分类不一样
汇票分为:
(1)按付款人的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2)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汇票、跟单汇票。
(3)按付款时间──即期汇票、远期汇票。
(4)按流通地域──国内汇票、国际汇票。
本票分为:根据签发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本票(又叫“一般本票”)和银行本票;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可分为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根据有无收款人之记载,可分为记名本票和不记名本票;根据其金额记载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现金本票和转账本票。
支票: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划线支票、保付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支票、旅行支票。
3、付款期限不一样
汇票方面,我国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人方能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自行处理。
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
支票付款期为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付款期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票
百度百科-本票
百度百科-汇票

通俗地讲解一下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吧。

8. 请问汇票,本票和支票的联系与区别

分类:  商业/理财 >> 个人理财 
   解析: 
  
 汇票、本票、支票的联系和区别
 
 (一)概念分析
 
 所谓“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而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人不同,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一般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2、委托他人进行的一定金额支付的;3、票面金额的支付应当是无条件的;4、金额的支付应有确定的日期;5、票面金额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支付。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1、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2、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3、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汇款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在汇票签发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他们是汇票关系中必不可少的。
 
 所谓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面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里所说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即都是以货币表示的;金额是确定的;都必须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的;付款期也是确定的等等,本票与汇票最重要的区别是,本票出票人自己担任付款,也就是说,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一个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另一个是收款人。
 
  
 
 所谓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与汇票相比较,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银行的存户,而且出票时帐户上有足额存款,签发空头支票的,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2、支票的付款方式仅限于见票即付,不规定定期的付款日期,因此,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受付款的人。
 
  (二)相同点
 
 (1)具有同一性质。①都是设权有价证券。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②都是格式证券。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票据法)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⑤都是文字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④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⑤都是无因证券。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由于我国目前的票据还不是完全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只是银行结算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
 
 (2)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⑦汇兑功能。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⑦信用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③支付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三)不同点
 
 (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我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入万能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目行处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兑到期日已过持票入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行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各亏业银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如中国工商银行规定超过承兑期日1个月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承兑失效。支票付款期为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付款期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延)。
 
  (4)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5)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6)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7)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8)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9)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10)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11)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