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2024-05-16

1. 东营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东营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具体如下:1、对企业新聘用来东营市首次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2、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3、对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东营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2. 东营市就业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东营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具体如下:1、对企业新聘用来东营市首次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2、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3、对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3. 东营就业补贴

东营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具体如下:1、对企业新聘用来东营市首次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2、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3、对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聘用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东营就业补贴

4. 营口市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统招普通全日制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017年以前“985工程”、“211工程”的本科毕业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本科生可享受补贴政策。同时还要具备自2017年12月28日起,营口市企业(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营口市辖区)新增就业人员,现仍在营口市工作,参加营口市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条件。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800元/月。资格认定后,按照在营口市工作时间(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月数),可累计享受补贴24个月。法律依据:《营口市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规定》第九条 生活补贴。到我市企业就业,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每月分别享受2000元、10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生活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列支,各按50%比例承担。第十条 购房补贴。在营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大专及本科生2万元(“211”、“985”、“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购房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列支,各按50%比例承担。如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按就高的原则进行补助,另一方减半享受。在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可作为共同还款人。

5. 东营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2022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东营人才工作打造黄河三角洲特色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东发〔2022〕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拟于11月1日起登记发放大学生人才购房补贴。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大学生,可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ylss.dongying.gov.cn/)东营市“人才服务在线”购房补贴模块进行注册登记。一、补贴发放范围      全职在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且2020年12月29日(含)之后(新建商品住房以《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商品住房以不动产登记证登记时间为准),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并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我市正常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      2. 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 申请人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未享受我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已享受或正在享受根据相关政策核发的住房补贴的,可申请购房补贴,但需终止发放未领取的住房补贴。承租租赁型人才公寓的和公租房的,自购房补贴发放后30日起不再享受人才公寓和公租房租赁政策。      4. 首次购买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办理《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方可提出购房补贴申请;首次购买住房为二手商品住房的,须在不动产登记证登记后,方可提出购房补贴申请。      5. 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分别提出申请,享受对应标准的补贴。      6. 申请人领取购房补贴后,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因特殊情形需要撤销或变更的,应先行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的住房,自购房补贴申请之日起,购房人在东营累计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购房人在东营累计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不满3年确需上市交易的,应将购房补贴全额退还,方可办理房产交易登记手续。二、发放通道及流程      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2022年11月1日起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在线”模块,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进行注册。系统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学历学位、社保缴纳等信息(“双一流”本科生、国(境)外留学生、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大学生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并按要求上传个人《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书》。      2.系统登记的大学生人才购房补贴,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县区、市属开发区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发放。三、注意事项      1.本次补贴发放登记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5日。      2.购房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大学生人才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区、市属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发放。      3.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至登记大学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时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人员。      4.补贴人员务必保证已办理并激活社保卡。      5.联系电话:      社保卡问题咨询电话,0546-6378656、0546-6378657;      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科,0546-6378978;      东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8207360;      河口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3661609;      垦利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2521015;      广饶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6453336;      利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5623465;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0546-8325337;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0546-8019755;      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社会事务科,0546-2622888;      省黄三角农高区组织人事部,0546-8908102。

东营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2022

6. 山东大学生就业补贴

关于山东大学的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1标准如下:一、补贴标准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推荐双方都可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人/年(3人),以100元/人/月标准按月发放。3人以上,推荐人增加民航就业、实习推荐补贴100元/人/月,不受上限。被推荐人同时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人/年。补贴发放时间:从学生、被推荐人正式就业、实习上岗时间起满12月止,中途如离职,自动核减停发的就业、实习补贴。二、发放对象就业、实习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通过实现机场、航司地面岗位就业、实习的学生,推荐学生人数达3人及以上的,且学生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学生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二)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本人在校期间曾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或者国家奖学金的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四)本人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或各类赛事、评优评先获奖经历的。(五)本人在校期间有勤工助学经历的。(六)本人在校期间有实习实践、打零工经历的。(七)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院校毕业生,即可申请就业、实习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补贴是国家财政通过对分配的干预,调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支持生产发展,调节供求关系,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

7. 山东省大学生就业补贴

有创业补贴,有非创业补贴两种。山东省是我国工业大省,主要发展重工业,加上其沿海以及劳动力丰富等优势条件,使其成为我国的经济大省,经济位于全国前列。带来了许多的就业岗位和优质的就业条件,来山东上大学的人也越来越多,希望毕业后能留在山东工作。因此对山东省大学生就业补贴特别的关注。一、分清补贴类型在山东省,就业补贴分为创业补贴和非创业补贴,创业补贴的金额会比非创业补贴数额大很多,主要目的是为了留住和引入优秀的大学毕业生,为其创业和生活提供最基本都生活补贴。非创业补贴主要是指大学生毕业后,通过企业招聘或者灵活寻找就业单位后,省政府发放的补贴,不论在数额以及在质量上,都不如创业补贴,毕竟创业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会增加毕业生的资金和生活压力。二、初创业补贴初创业补贴主要指大学毕业生第一次创业并且成功创业后所收到的补贴,对于这类人员没人可得一万元创业补贴,而且都是一次性发放,不带拖欠的。但是合伙人和股东叠加起来不能超过十个人,而且金额也不能超过十万元,总得来说,初创业补贴对毕业生来说还是非常有用的,能减轻其部分压力。三、社保补贴和场地补贴社会保障补贴只要是正常缴纳社保的毕业生,每月六百五十元每个人,而且补贴持续时间比较长,持续三年都有补贴。场地补贴即场地租金补贴,也是针对创业大学生而制定的,每个月补贴五百到一千五百元,持续时间为三年,但持续不能超过三年。总得来说,山东省大学生就业补贴对毕业生的帮助很大,尤其是创业毕业生将会获得很大的福利,也是山东省政府为了留住和引进人才创新创业的体现。当然也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就业率,能更好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从而提供民众的生活水平。

山东省大学生就业补贴

8. 东营市人才补贴

一.补贴申领对象:1.2019、2020年首次来东营市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2.2021年以后首次来东营市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注:来营工作时间不同,补贴标准不同。二.补贴标准:1.2019、2020年批次:(1)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2)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3)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2.2021年以后批次:(1)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2)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人才补贴注:属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三.补贴发放时长:博士研究生为五年,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为三年四.申领要求:补贴人员务必保证已办理社保卡并开通社保卡金融账户。五.发放方式:1.补贴将每半年拨付至申请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时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人员,直至政策支持期结束。2.社保卡作为拨付的唯一凭证,补贴人员务必保证已办理并激活社保卡。3.上半年申请的一般会在年中发放,下半年申请的一般会在年末发放。六.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随时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在线模块,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法律依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选东营”大学生专项引计划》的通知1.组建两支队伍。组建“就选东营”服务专员和联络专员队伍,负责向东营学子宣传东营发展情况,推送引才服务政策,掌握学子就业创业需求,发布就业岗位信息,推动供需精准匹配,同时,为东营学子就业后政策落实、手续办理等提供全链条服务。服务专员包括学校服务专员和企业服务专员组成,学校服务专员以市内高中毕业班班主任和市内高等院校班级辅导员(班主任)为主体组成,企业服务专员以企业人力资源(人事)部指定人员组成。联络专员包括人社联络专员和学生联络专员,分别以人社系统在职干部职工以及对家乡感情深、愿为东营学子服务的在校大学生为主体组成,人社联络专员负责一对一固定联系高校,学生联络专员负责联系所在高校东营学子。建立服务专员和联络专员评先树优制度。每年组织专项考评。 服务专员经考评合格等次以上的,每工作一年,参与职称评聘时可抵顶 50 个继续教育学时;被评为优秀的,参与我市首次职称评聘时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学校服务专员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颁发“东营市优才卡”,享受相关待遇。2.完善两个平台。网络端重点完善东营市就业创业服务联盟网站,移动端重点完善“东营市公共招聘网”微信小程序。着重面向各类大学生和“四上企业”,有针对性地优化服务功能,打造便捷通道,最大限度让各类学子方便了解东营情况、东营政策、东营企业,“敲敲键盘、动动手指”就能提供需求、对接企业、满足需要。3.摸准两方信息。精准掌握学子信息。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高中学校以及“两支队伍”作用,用好“两个平台”,建立东营学子数据库,动态掌握所在院校、所学专业、求职意向等基本信息,为大学生就业和人才政策推广提供有效数据供给。 精准摸排企业需求。利用“两个平台”,向东营市“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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