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2024-05-14

1. 温州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2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安全保密、机要档案、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文史建志、公务接待、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宣传教育、新闻信息工作;综合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组织拟订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规范性、综合性文件;指导教育系统法制教育、依法治校、校务公开、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处理申诉等涉法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清理工作;负责局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办理);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干部教育规划、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属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组织、统战、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属学校(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和奖惩工作;负责全市班主任队伍建设;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和评优评先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市直属学校(单位)的退离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教师人事代理工作;联系指导教育学术社会团体等工作。负责制定涉外教育交流与合作计划;负责涉外教师政审及出国(境)报批手续的办理工作指导学校对外籍教师、留学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对外汉语教学教师选派工作;负责审核市直学校组织的学生出国(境)夏(冬)令营活动;指导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和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四)计划财务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地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投入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牵头编制全市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负责市本级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工作;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财产和产权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管理市直属学校(单位)的国有资产;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教育经费和教育基建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培训。(五)基础教育处。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负责制定和实施基础教育阶段的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计划落实;负责全市中学招生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负责制定和落实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负责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德育工作,负责学生德育评优工作。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各类学校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工作。(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指导和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职业培训;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的编制、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全市中职教育专业设置,组织实施年度招生计划;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负责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成人教育技术等级考核;协调全市职工教育、职工岗位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统筹负责终身教育发展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七)高等教育处。负责检查和指导高校贯彻落实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情况,协调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规划、结构调整、体制改革、教育质量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协调指导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校园稳定安全等工作;负责市级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示范实训中心、示范实训基地建设和教改课题研究等工作;负责全市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管理指导工作。(八)民办教育处。统筹协调和管理民办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规划;制定民办教育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民办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做好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表彰奖励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备案等工作;指导市民办教育协会工作。(九)直属学校管理处。督促和指导市直属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市直属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负责管理、检查和监督市直属学校和市其他机构举办学校的教育和教学工作;组织实施市直中学毕业会考,做好市直属学校学籍管理、验印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环境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制定体育、卫生、艺术、环境、国防教育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建立学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组织学生开展体育、艺术竞赛及展示活动;指导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市级体育、卫生、艺术特色学校和绿色学校的初评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爱国卫生活动;指导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工作;指导开展学校校外教育活动;协助团市委、市少工委做好市直属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协助做好体卫艺教学常规器材的配置工作。(十一)安全保卫处。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维护稳定、安全保卫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禁毒和法制等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涉及稳定安全的突发事件、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安全处置工作;监督全市校舍校产和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承担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工作;负责教育护卫队建设、培训和管理。(十二)督导处。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对全市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参与拟订地方性教育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和实施与教育法规、政策相配套的督导评估方案;对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教学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等进行教育评价;对申报省教育现代化县、省等级(示范)学校(幼儿园)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省里的要求组织相应的督导评估;综合协调各级各类督导评价工作,统筹管理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检查活动;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温州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2. 温州市教育局的介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6号)精神,设立温州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3. 温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学校有哪些?

温州中学 
 温州第二中学[初中] 
 温州第二中学[高中] 
 温州第三中学 
温州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横三) 
 温州外国语学校 
 温州第四中学 
 温州第五中学 
温州实验中学[本校] 
 温州实验中学[分校] 
 温州第七中学 
 温州第八中学 
温州第九中学 
 温州第十一中学 
 温州第十二中学 
 温州第十三中学
温州第十四中学 
 温州第十九中学 
 温州第二十一中学 
 温州第二十二中学 
温州第二十三中学 
 温州第五十一中学 
 温州第五十二中学 
 温州第五十六中学 
温州第五十八中学 
 温州华侨中学

温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学校有哪些?

4. 温州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我国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二)组织实施“科教兴市”、“教育强市”战略,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编制教育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检查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扩大教育公共服务。(三)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统筹推进全市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工作;大力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全面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管理和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宏观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汉字工作。(四)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工作;受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委托,组织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审和指导教师及其它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五)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校园安全防范、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驻温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六)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七)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八)负责统筹管理市直教育系统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教育经费筹措政策、学校收费政策;进一步拓宽教育融资渠道,整合资源,加快学校建设;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并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九)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促进国际间及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教育工作的友好往来。(十)管理和指导市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学生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和监督市直属学校(单位)的财务、基建、国有资产;负责指导全市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仪器和图书设备的配备工作。(十一)负责全市教育督政和督学工作,对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下级政府、各级各类示范学校、市直各类学校(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完成国家教育督导团、省教育督导室和市政府交托的有关督导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的主要机构

 (一) 办公室(法制科)1. 综合协调全区教育系统及局机关的党务和政务,负责局机关文秘、保密、安全保卫、档案、宣传、信息、调研、文史建志、会务、接待、车辆管理、食堂、后勤服务、办公用品购置、固定资产实物日常管理等工作;2. 督促和检查全区各学校、单位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负责教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3. 负责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重要政策性规定、规范性文件、综合性重要文件及有关材料,做好教育工作月报、教育大事记的编报工作;4. 组织有关教育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5. 指导和监督教育网上办公系统的推广、使用和管理,负责各类文件、信息的修改、审核和发布;6. 负责机关人员政治业务学习、考勤工作,协助做好机关作风建设;7. 负责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工作;8. 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单位)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9. 负责教育系统目标考核工作;10.负责局机关临时人员的聘用管理工作;11.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二) 政工科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制订和落实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2. 负责教师校长队伍建设,指导和加强教师教育工作;3.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工资、人才、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4. 负责全区师资调配、新增教师考录、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学年度考核、教师交流(支教)和评优评先工作;5. 指导和督促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负责局党委的党务工作;6. 负责全区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的管理和审批工作,指导直属学校实行结构工资制度;7. 对全区教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事业务档案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直属单位和镇(街道)中心学校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8. 负责局机关退离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退离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9. 负责全区教育涉外合作和交流工作以及涉外人员政审工作;10. 指导和监督学校、单位规范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负责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登记注册工作;11. 负责全区教师安全教育和外出管理工作;12.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三) 计划财务科1. 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学校(单位)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投入的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负责筹措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2. 指导和监督全区教育基本建设,负责校舍总体规划、基建计划、基建统计、建设方案、项目报批、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和决算审核等工作;3. 负责全区教育经费预决算编制、人民教育基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协助搞好教育审计工作;4. 负责全区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5. 负责全区各类教育事业和教育财务的年度统计工作;6. 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财产、产权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局机关国有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7.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培训。8. 负责局机关人员财务报销、工资奖金发放、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经费核算和缴纳等工作;9. 负责直属学校结构工资和全区教师绩效工资经费预决算和核拨工作;10. 负责校舍、基建、锅炉安全管理工作和防汛、抗台工作;11. 负责各类教育扶贫工作;12.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 高中教育科1. 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学校(单位)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组织实施素质教育;2. 负责全区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教育教学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中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3.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组织实施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年度招生计划,搞好有关毕业证书的发放和学籍管理工作;4. 负责全区成人、社区教育和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科教结合等工作;5. 负责指导和监督高中会考和职业、成人高中的技术等级考核以及高中段教育质量的监控工作;6. 负责指导和督促高中段教育重点、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7. 负责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建立、撤销、调整的核查、申报和社区教育机构审批工作;8. 负责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住校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9. 协助搞好职业学校奖学、助学工作及高中学校的教材征订工作;10.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五) 义务(学前)教育科1. 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学校(单位)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研究制订落实措施,组织实施素质教育;2. 负责全区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学前教育科学、和谐、均衡发展;3.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年度招生计划,搞好有关毕业证书的发放和学籍管理工作;4. 负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统筹协调工作;5. 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及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建立、撤销、调整的管理和审批工作;6. 负责指导和督促示范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创建工作;7. 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各类学校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工作;8. 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住校生、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学生(幼儿)接送车审批及日常档案管理工作;9.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六) 学生科(人武部)1. 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学校(单位)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 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学生德育、体育、美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开展文明学校、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3. 负责学校安全、综治、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心理卫生等工作,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等有关工作;4. 负责学校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承办学生军训工作;5. 负责学生平安保险、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学生集体外出、学生(幼儿)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6. 指导开展学生社区教育活动和协调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利用校内资源为学生社区素质教育服务工作;7. 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举办中小学生运动会、大型文艺会演,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8. 协助团区委、区少工委和区关工委做好机关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9.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七) 监察(审计)室1.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2.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政务校务公开和效能监察工作;3. 负责组织并实施教育内部审计、学校收费检查,对教育财务、大宗物品购置、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4. 负责对招生、收费、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新增师资考录、招聘等工作的监督;5.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师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6.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八) 督导室办公室(督导科、安全督查办)1. 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2. 负责制订与教育政策、法规相配套的检查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3. 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办学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等进行监督指导、检查与评估;4. 负责组织对申报省、市级教育强镇和各类重点学校、示范性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5. 负责研究制订区级示范性学校、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认定性评估工作;6. 对本区教育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7.协助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督查工作,负责安全月报的上报工作。8.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九) 教育工会1. 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主动参与协调矛盾,反映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坚持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 配合区教育局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3. 以广大教职员工喜闻乐见的多种活动为载体,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在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4. 负责全区教师住房补贴、经济适用房、无偿献血审核和管理工作;5. 负责局机关工会和全区各级基层教育工会指导工作。6. 负责教职工扶贫解困基金会的管理工作;7.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十) 勤工俭学办公室(教育通讯站、技协)1. 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勤工俭学方针、政策、法规,制订全区勤工俭学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负责学校劳动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2. 负责全区校办企业经营、安全生产、产值统计、咨询服务、人员培训和考核等工作;3. 负责教育通讯站和中小学生报刊、杂志、资料管理和发行工作;4. 负责教育技协的经营项目开发和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工作;5. 负责校园责任险投保管理工作;6.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由温州市瓯海区教师进修学校、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教研室、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教科室、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网络中心整合建立。为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瓯海区中小学教师教育培训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和服务等工作。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内设办公室、科研部、信息技术部、中学部、小学(学前)部、综合部、干训部7个机构。地址:温州市兴海路3号邮编:325005温州市瓯海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瓯海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各类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高中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非学历证书考试及证书发放;负责实施高中毕业会考及证书发放。瓯海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综合科、高考考务科、自考考务科、会考考务科、信息科5个科室。地址:温州市兴海路3号邮编:325005温州市瓯海区教学仪器管理供应站温州市瓯海区教学仪器管理供应站是瓯海区教育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范围是:具体负责全区学校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及图书、教学软件配备计划的制订、实施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学校自制教具、实验室建设、图书馆(室)建设、计算机网络建设、电教器材及常规仪器使用和经验总结交流工作;负责全区学校教育信息化(电化教育)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的制订,开展教育信息化实验研究工作,促进教学手段现代化;负责指导全区学校开展实验教学、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应用研究及培训工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音像教材的推广普及工作。做好教育装备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地址:温州市兴海路3号邮编:325005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的主要机构

6.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工作。2、组织实施区委提出的“科教兴区”战略,研究制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编制教育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检查教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工作。3、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审批全区初中及初中以下教育机构和审核报批高中以上教育机构的建立、撤销和调整;负责管理和指导民办教育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工作。5、指导全区教育和教学科学研究工作。6、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7、管理和监督全区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财务、基建以及教育资产;负责区人民教育基金会的管理工作。8、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区高校、中专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初升高招生工作。9、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教育系统审计工作。10、负责指导全区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仪器和图书设备的配备工作。11、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合署负责全区教育督政和督学工作,对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下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完成国家教育督导团、省教市育督导室和区政府交托的有关督导工作。

7. 温州市教育局的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二)加强民办教育管理职责。

温州市教育局的职责调整

8. 温州市教育局局长

分工
全面主持中央党政工作。
工作简历
男,汉族,1977年3月出生,浙江温州人,200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95.08—1997.07温州大学轻工工程系理化教师专业学习
1997.08——2001.08温州市第十一中学化验员、教师
2001.08——2004.08温州市第十一中学总务科副主任
2004.08——2009.08温州市第十一中学办公室主任
(期间:2005.01-2008.01杭州师范大学化学专业函授学习)
2009.08——2011.05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办公室主任;
2011.05——2012.08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主任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2012.08—2017.01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期间:2014.02—2015.01温州工业与民用建筑学校,一年制成人中专。
2014.04——浙江工业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5.09——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习)
2012.08—2019.01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副主任
2019.01——2019.09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副书记、副主任
2019.09——温州市教育基础设施中心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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