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战中两国关税立法权主体有什么差异

2024-05-15

1. 中美贸易战中两国关税立法权主体有什么差异

一、税制结构不同

美国的税收制度分为三个独立层次: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对各级议会和选民负责,没有上下级关系。中国于1994年建立了税收制度的财政管理体系。虽然税收和收入按中央和地方政府划分,但税收权仍高度集中,税收立法权属于中央政府。

美国是一个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直接税主要针对个人征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更加突出。中国以间接税为主,有利于筹集财政收入,主要由企业纳税,具有顺周期的特点。

二、税负不同

税负是指国家征税造成的经济负担。税收负担是国家税收对社会经济影响的结果,是国家税收反映的经济分配关系的表现,又称税收负担率,是应纳税与主要收入的比例。

从中美税负的比较来看,有很大的差异;中国企业缴纳的各类税费占税收总额的90%,个人缴纳的各类税费仅占税收总额的7.5%。美国企业纳税占总税额的25%,个人纳税占总税额的75%。

中国企业所得税采取单一比例税率,税率为25%,一次性征收。美国的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是由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重复征收的,企业所得分红和企业保留的部分按15%的税率征收。这样,美国的企业所得税将被征收四次,最高税率为70%。

从个人所得税税率的比较可以看出,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高于中国,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远高于中国。中国最低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而美国这部分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总之,从国家整体税收负担的情况来看,中国已经超过了美国的税负水平,也就是说,我国国民收入中用来交税的部分超过了美国。


三、个人所得税设置、税率和计算方法存在较大差异

(1)所得税的设置不同:美国是综合所得税;中国是分类所得税。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一般以家庭为单位,纳税人的年收入必须纳入税基。根据不同的来源,中国配合适用税率计算其所得税。不同的税率结构。

(2)税率结构不同:美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统一的6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申报人按单身、已婚夫妇、户主、鳏妇或寡妇分为四类。每个身份都有适用的税率表,税率表每年根据一定的指标进行调整。中国个人所得税实行超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工资薪金超额累进税率为7级;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劳动报酬适用3级超额累进税率。

(3)不同的计算方法:美国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纳税人年度纯收入的计算,是纳税人年度纯收入的统一征税。税基较宽,涉及费用扣除项目种类较多。在初始税收负担的基础上,也可以进行一定的扣除。

我国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分为四种情况,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在纳税时间方面,选择月或年度相应的纳税所得额,税收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在计算方法上,引入了快速计算扣除,简化了应纳税额的计算。

中国中等收入群体90%以上的收入由工资和薪金组成,这部分收入已全部纳入税收制度,许多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来自其他渠道或各种隐性收入。根据中国目前的税收制度,这部分收入不能纳入。这种情况的结果是,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不能调整收入分配,国家一直强调的共同繁荣目标也难以实现。

因此,税收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尽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当减少中等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高收入群体的各种非法避税渠道和避税行为,全部纳入税收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税收作为国民收入杠杆的调整作用。

四、企业所得税差别较大

2019年,美国宣布了一项名为减税和就业法案的税法改革计划,对企业和家庭实施减税,鼓励企业带回海外收入,防止就业和企业外流。与美国企业相比,中国企业的税负明显偏重。除了正常纳税外,中国企业还承担许多其他费用,如行政费用、资金、社会保障等费用,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导致企业整体运营负担过重。

五、中国的非税收入比例明显超过美国

中美贸易战中两国关税立法权主体有什么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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