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律师不得风险代理

2024-05-17

1. 哪些案件律师不得风险代理

法律分析: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关系的非诉讼案件,本办法规定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哪些案件律师不得风险代理

2. 哪些案件律师不得风险代理?

法律分析:
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关系的非诉讼案件,本办法规定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3. 律师风险代理使用范围

代理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有委托他人进行代理的行为。那么风险代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代理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有委托他人进行代理的行为。那么风险代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风险代理的适用范围      律师代理诉讼案件,风险代理适用范围为:      (一)风险代理仅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      (二)有四类涉及人身和最基本民生的民事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      包括: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障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三)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二、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分别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注意: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三、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风险代理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刑事诉讼案件,实行政府定价的民事案件、国家赔偿和仲裁案件禁止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显失公平的,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解释。      以上是我们对“江苏房产纠纷律师的收费方式是什么”做了详细的说明。这样大家是不是对律师的收费方式很清楚了。当我们需要寻求律师帮助时,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以及选择以什么样的形式来支付律师服务费。      在进行代理之前,我们都要签订相关的代理合同,规定代理权限等事项,防止纠纷的发生。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风险代理的适用范围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律师风险代理使用范围

4. 律师事务所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5. 律师风险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
部分风险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师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支付律师费,此比例低于上述全风险代理。
全部风险代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
2006年4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确认风险收费是律师收费的一种方式,确认风险收费的合法性。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律师风险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6. 律师能否做风险代理业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山东鲁平律师事务所 张其杰

7. 律师刑事案件风险代理犯法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进行风险代理,律师进行风险代理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刑事案件风险代理犯法吗

8. 律师可以风险代理民事案件吗

法律分析:律师对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下列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