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什么情况可以停止发票

2024-05-13

1. 税务局什么情况可以停止发票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②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④借用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税务局什么情况可以停止发票

2. 税务局什么情况可以停止发票?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②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④借用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3. 税务局是否会将发票停供给企业

       停供发票,是指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追缴税款、采取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处罚或者作出其他行政决定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系统自动对其停供发票:
  1、有停业、非正常户标识;
  2、有逾期未处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税务处理决定书;
  3、自开票纳税人年审不合格或自开票标识被锁定;
  4、发票领购资格过期;
  5、已办理了营业税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
  6、有失去联系纳税人标识;
  7、连续两个月以上零申报(营业税)。
  系统自动进行的发票停供,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改正违法行为或办理复业手续后,系统将自动恢复正常供票。
 
 
因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还不能有维修的内容  税务局有权停止给我们发票吗——税务局一般不会停供发票的。建议尽快变更经营范围,守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不惧恶意采纳刷分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税务局是否会将发票停供给企业

4. 税务稽查能否收缴和停售发票,法律依据是什么

亲(๑˙ー˙๑),税务稽查可以收缴和停售发票。
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摘要】
税务稽查能否收缴和停售发票,法律依据是什么【提问】
亲(๑˙ー˙๑),税务稽查可以收缴和停售发票。
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回答】

5. 税务局是否会将发票停供给企业

要看是什么内容的发票。
对于不正确使用发票的,发票管理办法相关处罚条款中没有停售的规定,也就是说可以罚款、可以追究责任,但不能停供发票。
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有不得领购发票的条款,因而停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法律依据的。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税务局是否会将发票停供给企业

6. 税务局停票怎么办

不同情形处理不同:
1、送达了《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
如果税务机关合法地遵循了行政处罚程序,制作并送达了决定书,而纳税人对该决定实体内容不服,认为自身不存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2条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8条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可以依照决定书中载明的救济途径,向上级税务行政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没有制作决定书,仅以口头作出停开发票处罚
税务机关没有依法制作决定书,仅以口头告知纳税人停开发票的处罚,则这一行政处罚本身就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0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根据本条规定,即使纳税人没有《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只要通过其他证据证明税务机关确实存在停开发票的行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停开发票行为。

扩展资料
停票原因: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征收管理法

7. 在什么情况下税务部门有权停止企业购买发票?

存在购销严重背离、虚假纳 税申 报、税务约谈两次无故不到等涉 嫌虚 开发 票的,税务部门有权停 止企 业领 用发 票

在什么情况下税务部门有权停止企业购买发票?

8. 被税务局暂停开票

您好,开发票系统显示"您已被税务机关暂停开票"是因为: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6.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7.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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