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2024-05-15

1. 宁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宁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8月,是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自治区政府的直属机构。

宁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2.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全职能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设12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政策法规处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牵头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3、流转税管理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稽核、检查和纳税评估工作。4、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5、征收管理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金的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税源管理、日常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6、财务管理处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7、计划统计处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核算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9、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人事处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11、教育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税务培训机构和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12、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设1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稽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设5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1、信息中心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和调配管理。2、机关服务中心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房产管理、绿化和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3、培训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4、税收科学研究所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任务;组织全系统税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跟踪经济和税收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有关税收调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编辑出版有关税收理论刊物;承担税务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5、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等工作;负责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审核、报批并其对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所属市(地、州、盟)国家税务局  1  银川市兴庆南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银川市新华西街197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2  银川市兴庆北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银川市民族南街44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3  银川市金凤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银川市北京中路504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4  银川市西夏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银川市北京西路149号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5  永宁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永宁县城宁和北街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6  贺兰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贺兰县城银河西路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7  灵武市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灵武市文化街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8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大武口区朝阳西街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9  石嘴山市惠农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惠农区春晖南路20号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10  石嘴山市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隆湖开发区科工贸小区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11  平罗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平罗县城平大公路  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  12  吴忠市利通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吴忠市开元大道8号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3  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红寺堡开发区光明大道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4  青铜峡市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青铜峡市小坝北苑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5  盐池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盐池县城南街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6  同心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同心县城长征西街  吴忠市国家税务局  17  固原扶贫经济发展试验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固原试验区新原路2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18  固原市原州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固原市政府街6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19  西吉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西吉县城中街30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20  隆德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隆德县城人民路123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21  泾源县国家税务  正科级  泾源县城百泉街1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22  彭阳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彭阳县城新彭路273号  固原市国家税务局  23  中卫市城区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中卫市城区香山东街  中卫市国家税务局  24  中宁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中宁县城宁安南街  中卫市国家税务局  25  海原县国家税务局  正科级  海源县城建设路  中卫市国家税务局

3. 宁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宁夏地方税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与老干部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会计统计处)、税政管理一处、税政管理二处、税政管理三处、纳税服务处、征管与科技发展处、社保费征收管理处、监督内审处;3个党群组织:机关党委、系统工会、系统团委;一个派驻机构:纪检组监察室;2个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4个直属单位:稽查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地方税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现下辖4个市级局,分别为银川市地方税务局、石嘴山市地方税务局、吴忠市地方税务局、中卫市地方税务局。

宁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4. 宁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全区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地方税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 (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工作,加快建立“五险”统征的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三)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四)编制、分配下达地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五)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负责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承担地税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七)负责监督检查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开展税务稽查工作,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开展税法宣传工作。(八)负责全区地税系统的人事教育、机构编制、财务经费、内部审计监督、基本建设和资产设施的管理工作。(九)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 宁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处室设置

办公室人事与老干部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税政管理一处税政管理二处税政管理三处纳税服务处征管与科技发展处社保费征收管理处机关党委督察内审处纪检组监察室工会团委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税务师注册协会

宁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处室设置

6. 宁夏国家税务局的税局介绍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1994年8月成立,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2005年10月,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宁夏国家税务局对机构设置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设15个行政处室,1个直属机构, 5个事业单位,下设31个全职能局(见附表1、2),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宁夏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根据本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国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根据经济税源和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区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本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五)负责本区未分设地方税务机构的地县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六)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七)负责本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八)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九)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十)负责全区国税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十一)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公务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十三)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十四)结合本区税收工作实际,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十五)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 宁夏国家税务局的处室职能

 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未分设地税机构市、县(区)财产和行为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未分设地税机构市、县(区)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协助办公室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负责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 承担全区国税系统教育培训的实施工作;承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项目的培训、服务保障工作。

宁夏国家税务局的处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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