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委托卖出的价格是什么情况?

2024-05-13

1. 股票委托卖出的价格是什么情况?

1、股票委托卖出的成交价格,可分为集合竞价成交价格和连续竞价成交价格两种。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时间:9:15—9:25,9:15—9:20可以申报也可以撤单,9:20—9:25只能接受申报不接受撤单,9:25—9:30不接受任何委托,但是深圳只接受委托申报不做处理,(深圳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申报不可撤单);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时间:9:30—11:30,13:00—15:00,深圳为13:00—14:57)。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2、委托买卖股票又称为代理买卖股票,是专营经纪人或兼营自营与经纪的证券商接受股票投资者(委托人)买进或卖出股票的委托,依据买卖双方各自提出的条件,代其买卖股票的交易活动。代理买卖的经纪人即为充当股票买卖双方的中介者。
3、股票委托卖出的价格形式有两种:
(1)市价委托,即按市场价格卖出股票。
(2)限价委托,即按委托人提出的价格条件卖出股票。从1992年2月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取消市价委托形式,一律采用限价委托形式。在委托期限方面,上海证券人委托之时起至当日营业终止时间有效;5日内有效指从委托之日起至第5个营业日(含委托当日)内有效。

股票委托卖出的价格是什么情况?

2. 股票委托买卖的几种情况?

在委托交易方式中,根据委托内容与委托要求,可做出多种委托方式。目前我国主要的委托方式有:

	  1.按委托人委托的形式划分

	  (1)当面委托。即委托人以面对面的形式当面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与要求,由证券商受理股票的买卖。

	  (2)电话委托。即委托人以电话形式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由证券商、经纪人受理股票的买卖交易。

	  (3)电传委托。即委托人通过发电传给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委托证券商代理买卖股票。

	  (4)传真委托。即委托人以传真的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与要求传真给证券商,委托他们代理买卖股票交易。

	  (5)信函委托。即委托人用信函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告知证券商,并委托他们代办买卖股票的交易。

	  我国深圳、上海目前主要是当面委托。当面委托一般要委托人加以确认,受托证券商才予办理委托手续,而电话委托,则必须在证券商具备录音电话的条件下,才可办理。委托人以电话委托买卖成交后应补交签章,如有错误原因不是由证券商造成的,证券商不负责任。

	  2.以委托人委托的价格条件划分

	  (1)随市委托。即指委托人在委托证券商代理买卖股票的价格条件中,明确其买卖可随行就市。也就是说,证券商在受理随市委托的交易中,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决定股票的买入或卖出,即最高时卖出,最低时买入。大部分委托均属随市价委托。 -

	  (2)限价委托。委托人在委托证券商代理股票买卖过程中,确定买入股票的最高价和卖出股票的最低价,并由证券商在买入股票的限定价格以下买进,在卖出股票的限定价格以上卖出。

	  3.以委托人的委托期限划分

	  (1)当日委托。即指委托人的委托期限只于当日有效的委托。

	  (2)五日有效委托。五日有效委托即指开市第五日收盘时自动失效委托.

	  (3)一月有效委托。一月有效委托即指每月末交易所最后一个营业日收时自动失效的委托.

	  (4)撤销前有效委托.撤销前有效委托即指客户未通知撤销,则始终有效的委托.产生此种委托的理论认为,有的客户深信市场力长期发展的作用,因而无须计较暂时的得失,也不计较较长时间的等待.

	  4.以委托数量为标准来划分

	  以委托数量为标准,可将委托分为整数委托与零数委托两种,前者指委托的数量是交易所规定的成交单位或其倍数。股票交易中常用手作为标准单位。通常100股为一标准手。一标准手发股票一张;若是债券,则以1000元为一手。后者指委托的数量不足交易所规定的成交单位。

	  虽然证券商一般不接受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委托,但经纪人可将客户的零数委托转变给专门从事零数买卖的零数自营商。零数自营商一方面必须在交易厅内零星买进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股票,凑成整数股后后转卖给佣金经纪人;另一方面又必须在交易厅内买进整数股,然后化整为零地转卖给需要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佣金经纪人。这样,零数自营商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

	  5.以委托性质来划分

	  以委托性质划分,委托可分为买进委托或卖出委托。前者指可户委托证券商买进某种证券,后者指客户委托证券商卖出某种证券。

	  证券商的工作人员接到客户的委托指令后,应立即填写委托书。 -炒股吧,股票入门的好帮手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委托,买进的委托书必须红色印制,属于卖出者以蓝色印制。委托书应记载委托人姓名、股东代码、委托日期时分、证券种类、股数或面额、限价、有效期间、营业员签章、委托人签章、委托方式(电话、电报、书信、当面委托),保管方式(领回证券、集中保管),并应附注下列各款内容:

	  1.未填写有效期限者视为当日有效.

	  2.委托方式应予标明.

	  3.书面或电报委托者应粘附函电.

	  4.未填写限价者视为市价委托

3. 股票买入卖出和委托价的矛盾问题

不矛盾,这两个规则体现的是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
(二)买入申报价格为30元,而即时最低卖出价格为25元。这时,由于你买入的价格远高于即时卖出价格,则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你应该先于其他低于30元的价格成交。而由于即时价格25元是先于你的挂单,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要以他的价格即25元成交;
(三)卖出申报价格为为25元,低于即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30元。这时,由于你卖出的价格远低于即时买入价格,则根据价格有限的原则,你应该先于高于25元的价格成交。而由于即时价格30元是先于你的挂单,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要以他的价格即30元成交。
说白了,就是先价格优先,然后再考虑时间优先。
你给的价格条件好,则你先参与交易;你先参与交易的同时,看谁先挂单,如果你先挂单,则以你的价格成交,如果别人先挂单,则以别人的价格成交。
另,你说的这种情况在A股是不存在的。由于有涨跌幅的限制,你不可能挂出超过或少于开盘价10%的买入或卖出价格的。

股票买入卖出和委托价的矛盾问题

4. 买股票为什么要委托买卖

股票购买只能通过委托下单来进行买入或卖出,并且只能在当天购买后的第二天出售。因为证券交易所只认可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的交易行为,也就是说只有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才有权利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股票交易。由于个人无权直接参与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也无权在个人之间进行股票交易。所以必须委托买卖股票。拓展资料:委托买卖股票又称为代理买卖股票,是专营经纪人或兼营自营与经纪的证券商接受股票投资者(委托人)买进或卖出股票的委托,依据买卖双方各自提出的条件,代其买卖股票的交易活动。代理买卖的经纪人即为充当股票买卖双方的中介者。代理或委托买卖股票的具体方式有:当面委托:当面委托是客户到证券商的营业所,当面办理委托手续,提出委托买卖有价证券的要求。这是一种传统的委托方式,具有稳定可靠的特点,中小额投资者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但对远距离客户和时间观念强的客户不方便。电话委托:是客户使用电话等电讯手段,通知证券商的营业所,由营业员按电话内容填制委托书,据以办理委托业务。这种方式具有方便、分散和保密的特点,大数额的投资者通常采用这种方式。电报或信件委托:电报委托可以迅速明确地向证券公司发出指示,但电报内容往往过于简单,可能产生理解上的错误。信件委托,可以详细指示买卖内容,并可作必要说明,但这样做较费时间,等信件到达证券公司时,股票价格可能已发生变化,会贻误有利时机。经纪人从事代理买卖的特点是:1、一般不需要太多的营运资金。在我国,代理商为客户代理买卖股票,一般不需为客户垫付资金,故只需少量营运资金即可。2、买卖股票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向买卖双方收取的手续费,即佣金。佣金的标准可以按成交额的一定比例收取。3、股票买卖的风险由客户自负,代理商的代理买卖业务不存在风险。代理商接受客户委托代理买卖股票对委托人的名册登记和委托事项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委托者许可不得泄露,证券商须按客户委托的具体要求办理买卖交易,不得超越客户委托的范围和权限。代理商代理客户委托买卖股票的手续是:接受客户的正式委托,明确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按具体规定要求客户开立资金或股票专户,按客户的委托要求办理股票的买卖业务,成交后填具成交单,通知客户办理交割清算手续,交付股票或现金。

5. 你好,有个问题请教下,比如我有10手某股票要卖出(已委托),此时有买家要买入2手,会不会成交?如果

给你举例来说吧:你卖出某10元股票1000股(10手),此时买盘只有200股,则成交200股,佣金按一般水平万分之三(不过你所在营业部可能给你万分之八,当然你要是私募或者大户可以万分之二,万一的现在基本没有)成交额2000元,佣金是0.6元,在你资金流水里会按最低标准收取,即收取你手续费5元。另收你印花税(现在是千分之一)2元。过户费0元。你要交佣金5元和2元印花税。
第二个你1000股分5次成交(其实分100次成交也一样)系统规定不按你次数,按你最后卖出总量计算的,既然你说卖完,那么按1000股10元计算即可,1万元 佣金万分之三是3元不足最低标准,则按5元收取你的佣金,再收取你印花税10元,无过户费。

你好,有个问题请教下,比如我有10手某股票要卖出(已委托),此时有买家要买入2手,会不会成交?如果

6. 股票委托卖出价格

1、股票委托卖出的成交价格,可分为集合竞价成交价格和连续竞价成交价格两种。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时间:9:15—9:25,9:15—9:20可以申报也可以撤单,9:20—9:25只能接受申报不接受撤单,9:25—9:30不接受任何委托,但是深圳只接受委托申报不做处理,(深圳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申报不可撤单);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时间:9:30—11:30,13:00—15:00,深圳为13:00—14:57)。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2、委托买卖股票又称为代理买卖股票,是专营经纪人或兼营自营与经纪的证券商接受股票投资者(委托人)买进或卖出股票的委托,依据买卖双方各自提出的条件,代其买卖股票的交易活动。代理买卖的经纪人即为充当股票买卖双方的中介者。
3、股票委托卖出的价格形式有两种:
(1)市价委托,即按市场价格卖出股票。
(2)限价委托,即按委托人提出的价格条件卖出股票。从1992年2月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取消市价委托形式,一律采用限价委托形式。在委托期限方面,上海证券人委托之时起至当日营业终止时间有效;5日内有效指从委托之日起至第5个营业日(含委托当日)内有效。

7. 买卖股票委托买入 结果部分成交是怎么回事

  下单之后,如果股价到了自己的申报价就有可能成交。这时,打开交易系统(或拨打电话委托),查询当日委托、当日成交纪录就可以看到.
  委托买卖股票又称为代理买卖股票,是专营经纪人或兼营自营与经纪的证券商接受股票投资者(委托人)买进或卖出股票的委托,依据买卖双方各自提出的条件,代其买卖股票的交易活动。代理买卖的经纪人即为充当股票买卖双方的中介者。
  代理或委托买卖股票的具体方式有:

  当面委托
  当面委托是客户到证券商的营业所,当面办理委托手续,提出委托买卖有价证券的要求。这是一种传统的委托方式,具有稳定可靠的特点,中小额投资者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但对远距离客户和时间观念强的客户不方便。

  电话委托
  是客户使用电话等电讯手段,通知证券商的营业所,由营业员按电话内容填制委托书,据以办理委托业务。这种方式具有方便、分散和保密的特点,大数额的投资者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电报或信件委托
  电报委托可以迅速明确地向证券公司发出指示,但电报内容往往过于简单,可能产生理解上的错误。信件委托,可以详细指示买卖内容,并可作必要说明,但这样做较费时间,等信件到达证券公司时,股票价格可能已发生变化,会贻误有利时机。

买卖股票委托买入 结果部分成交是怎么回事

8. 某只股票委托买入价为10.08,买了100股。委托卖出价为11.21,每次佣金按5元算,过户费1元,请问我赚多少?

某只股票委托买入价为10.08,买了100股。委托卖出价为11.21,每次佣金按5元算,过户费1元,赚的钱具体数值为99.88元,计算步骤如下:
10.08*100+5+1=1014;
1121-1014-5-1-1.12(1%印花税)=99.88;


股票交易手续费具体如下:
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约为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01%;
4.过户费(仅上海股票收取):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由于我国两家交易所不同的运作方式,上海股票采取的是”中央登记、统一托管“,所以此费用只在投资者进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费用,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