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2024-05-13

1. 股份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一、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注意事项: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2、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律师事、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二、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
(1)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
(2)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
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
(1) 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
(2) 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
(3)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
(4)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上述第一、二种方法失于简单,只能针对新设立的公司使用。第四种方法通常能够比较准确地确定股权的市场价格,但缺点是程序复杂,交易成本较高。而第三种方法通常只能确定目标公司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的简单静态价值,没有反映公司作为一个有机体的成长、发展因素。
对于转让价格确定问题,笔者的意见是:对于新设立的公司,可以考虑按第一、二种方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对于大型公司或者涉及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采用第四种方式;对于一般性公司,交易双方可以在审计、评估净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参考目标公司未来的盈利前景、市场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注意事项:
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或/并者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注意事项:
1、根据新《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东对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只能全部购买,否则必须全部放弃购买,而不能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
3、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
五、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注意事项:
1、除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改变之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内容与意向书也不能有实质性变化,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而受到其他股东的异议,甚至被法院撤销或者认定无效。
2、如果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应当将股权受让方列为第三人。
3、为了保护受让方的权利,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目标公司因股权转让之前的行为被国家机关处罚或者被他人索赔时,受让方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当明确约定违约金标准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六、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
注意事项:
1、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不意味着受让方取得目标公司股东资格,新《公司法》第33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确认股东资格方面的对内、对外效力。从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合理保护出让方、受让方权利的角度考虑,这两项工作都应当尽快进行。
2、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这种诉讼应当列其他股东和目标公司为共同被告

股份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2.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具体流程

法律分析:股东转让股权,须征询其他股东的意见,由其他股东选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并出具书面意见(或者是形成股东会决议),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去税务局缴纳所得税和印花税等税款,取得完税证明,最后到工商局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并提交材料,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流程和手续?

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的手续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一、股权变更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变更和转让的区别是:
1、股权变更是股权转让之间需要办理的手续;
2、股权转让需要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然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其所记载的股东信息。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二、股权转让公司变更登记材料
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流程和手续?

4.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
(一)股东之间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二)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四)办理变更登记。
一、股权转让完成后,应及时办理股权变更:
1、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二、确认股权需要变更手续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进行股权转让的,股权确认后是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且变更股东名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家族式企业股东是否可以随时退股
家族式企业股东不可以随时退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退股。股东退股方式:股权转让;公司解散;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其他方式。股东通过股权转让退股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5.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具体流程

股东转让股权,须征询其他股东的意见,由其他股东选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并出具书面意见(或者是形成股东会决议),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去税务局缴纳所得税和印花税等税款,取得完税证明,最后到工商局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并提交材料,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一、股东变更有没有问题
大概办理流程需要准备好一下材料,然后到工商局办理: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4、5项材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第5项材料。
二、股东变更需要交什么税
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所需的主要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股东会决议或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相应答复或未答复的说明;4、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公司变更股东要交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交个人所得税。
三、股权变更流程需要多久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原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二、股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
三、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四、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
五、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六、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具体流程

6.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流程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二)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准备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相关资料:
6、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同意股权转让(包括标的、方式、价格等),股东权利义务的变更;
7、新、旧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转让标的、转让方式、价格、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8、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
9、登记机关认为应该提交的股权交割证明(如转帐凭证等);
10、新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1、新或旧股东属全民企业的提交国资部门批准文件,属集体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2、有限公司收购股权的提交股东会同意收购的决议(收购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13、新股东会决议,内容:确认股东的投资比例、金额,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监事等人员任免(如董事变动,需提交董事会决议重新选举董事长,进行人事分工)。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7. 股东转让公司股权的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三、股权转让个税处理细节: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什么样的股权转让行为是应当禁止的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五、股权转让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六、股权转让完成后,应及时办理股权变更:
1、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股东转让公司股权的流程

8.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具体流程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二)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1.需要准备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相关资料:
(6)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同意股权转让(包括标的、方式、价格等),股东权利义务的变更;
(7)新、旧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转让标的、转让方式、价格、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8)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
(9)登记机关认为应该提交的股权交割证明(如转帐凭证等);
(10)新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1)新或旧股东属全民企业的提交国资部门批准文件,属集体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2)有限公司收购股权的提交股东会同意收购的决议(收购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13)新股东会决议,内容:确认股东的投资比例、金额,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监事等人员任免(如董事变动,需提交董事会决议重新选举董事长,进行人事分工)。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一、公司注销流程和所需的资料
公司注销流程:成立清算组;公告并通知;清算工作;制定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制作清算报告;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材料:注销登记申请书;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清算报告;完税证明;帐户注销证明;营业执照;其他。
二、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3万元人民币,但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第二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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