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 应该怎么走程序

2024-05-16

1. 公司申请破产 应该怎么走程序

公司破产程序:申请破产所需要的程序

公司申请破产 应该怎么走程序

2. 公司申请破产 应该怎么走程序

公司应该如何申请破产?

3. 公司申请破产 应该怎么走程序

申请破产必须满足规定的破产条件。准备相关资料,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需要数据表明,包括公司基本资料,包括注册信息、法人资料等,二是债务无法清偿的证明,并编制债务清单,审计报表等。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连同上述材料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将在一定时间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实物和程序审查。法院受理期间,主管单位或者其他当事人提出可以由法院管辖进行破产重整。公司不能整顿或者整顿不成功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破产并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有关债权人和债务人。

公司申请破产 应该怎么走程序

4. 公司申请破产 应该怎么走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破产的程序一般如下: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当然债权人也可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3、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4、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你也可以请求撤回申请。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5. 公司申请破产 应该怎么走程序

一、申请的提出
《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申请的受理
二、审查破产资格据我国《破产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申请或被申请的破产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 比如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等,被认为其具备了破产主体资格的,予以受理;但对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原则上不予受理:一是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二是取得还债担保,并能够从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对那些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等申请破产的,因其不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则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三、和解与整顿
四、破产清算

公司申请破产 应该怎么走程序

6. 公司申请破产怎么走流程?

申请破产的程序如下:
一、必须达到规定的破产条件:
不是说有人要债就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破产必须达到相应的条件,就是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这个是一项硬性规定,光自己说不行还要经过法院的审查。
二、准备相关材料。
公司没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需要数据说话。所以必须要准备相关材料,一是公司的基本材料,包括注册信息、法人材料等等。二是不能清偿债务的证明,需要准备债权债务清单、资产负债表、会计、审计等报表等等。
三、向法院提出申请。
经过股东大会决议,连同上述材料,再加一份申请破产的材料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将在一定时间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实体和程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受理。
四、整顿、和解。
在法院受理期间,如果有主管单位或者其他方提出,在法院的主持下可以进行破产整顿,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就债权、债务达成和解。如果重整成功的话,就不需要走破产清算程序了。
五、宣告破产。
公司无法整顿或者整顿不成功,如果达到相关要求,法院将宣告破产。并以公告的形式通知相关债权、债务人。这个时候,债权人要向公司讨债,就只能直接去法院了。前期执行过程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全部解除。
六、破产清算。
之后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将按照员工、财税、债权的顺序,以公司财产进行清偿了。
一、公司重整需要多久
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向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公司破产重整流程有: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4、法院指定管理人。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7. 申请公司破产流程怎么走的呢

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一、破产清算时间要多久
破产清算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的时间都比较长。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二、公司破产需要劳动部门批准吗
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申请破产的,由法院里德审批,是不需要劳动部门批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申请公司破产流程怎么走的呢

8. 公司申请破产需要走哪些流程

企业破产清算主要是分六个步骤来完成:清算组的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12月0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公司申请破产需要走哪些流程lt;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公司申请破产需要走哪些流程gt;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91年11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破产程序前期工作和清算组总体工作:
一、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制度的一部分,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根据我国法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清算组的成立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三、清算组成立前的准备工作*法院指定清算组人员;*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
四、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
五、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当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以下内容的工作:
*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后,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
*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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