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申报表怎么填

2024-05-13

1. 社保的申报表怎么填


社保的申报表怎么填

2. 社保的申报表怎么填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填写说明1、本表由参保单位和社保机构按月填写。2、单位类型:指企业、机关、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其他。3、单位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单位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4、职工情况:总数是参保单位当月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申报医疗保险时要填写退休职工人数,申报养老、工伤保险时要填写农民工人数,申报失业保险时要填写女职工人数。5、工资总额:指参保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按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填报。6、缴费所属日期:指此次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属缴费时段。7、缴费基数:指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定的参保单位职工的工资收入。8、费率:指各险种规定的缴费费率9、申报数:由参保单位填写。单位应缴计算公式:工资总额×单位缴费费率;个人应缴计算公式:工资总额×个人缴费费率。10、核定数:由社保机构填写。单位应缴计算公式:缴费基数×单位缴费费率;个人应缴计算公式:缴费基数×个人缴费费率职工增减明细表,首先是要办理招工录用登记,然后是只要将他的身份证号填写到增减明细表,作为转入交到社保上去就可以了呀,强烈建议开通社保的网上办事,招工、社保的转入、转出、退工,都可以在网上搞定,最方便、最简单、最实用、最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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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怎么填社会保险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填写说明 1、本表由参保单位和社保机构按月填写。 2、单位类型:指企业、机关、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其他。 3、单位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单位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 4、职工情况:总数是参保单位当月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申报医疗保险时要填写退休职工人数,申报养老、工伤保险时要填写农民工人数,申报失业保险时要填写女职工人数。 5、工资总额:指参保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按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填报。 6、缴费所属日期:指此次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属缴费时段。 7、缴费基数:指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定的参保单位职工的工资收入。 8、费率:指各险种规定的缴费费率 9、申报数:由参保单位填写。单位应缴计算公式:工资总额×单位缴费费率;个人应缴计算公式:工资总额×个人缴费费率。 10、核定数:由社保机构填写。单位应缴计算公式:缴费基数×单位缴费费率;个人应缴计算公式:缴费基数×个人缴费费率职工增减明细表,首先是要办理招工录用登记,然后是只要将他的身份证号填写到增减明细表,作为转入交到社保上去就可以了呀,强烈建议开通社保的网上办事,招工、社保的转入、转出、退工,都可以在网上搞定,最方便、最简单、最实用、最省事了

怎么填社会保险申报表

4. 社保缴费申报表怎么填写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表很好填写的,按照单位的基本情况照实填写,参保几人写几人,有些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先空着,年检的时候把材料带齐,直接向工作人员问清楚,把数据填上去就行了。2、社会保险登记编码在社保要组织机构代码看你们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和法人代表。经办人就写自己单位地址这些你应该都可以填写单位类型及行业不清楚可以问社保工作人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工伤生育扣除农民工后参保人数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工资或者当地社平缴费比例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或者查上月报送社保的申报表或者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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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社会保险申报表怎么填写?

1、“填表单位”栏,填写参保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2、“缴费单位类型”包括:企业、私营、外资独资企业、机关、事业(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企业管理)等。缴费单位根据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时所核定的类型填写。
3、“所属期”,填写参保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的所属月份。
4、“纳税人编码”、“社保号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根据缴费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写。
5、“参保人数”栏目的填写。主要根据《变动明细申报表》中不同人员状态(注意区分“在职”和“退休”)的职工所参保的不同险种的汇总人数填写在相对应险种的“参保人数”栏目中。
6、“工资薪金收入总额”根据《变动明细申报表》中统计在“参保人数”范围内职工的“本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合计数填写。“应计费工资薪金总额”是根据相应的职工“本月计费金额”的合计数填写(如养老保险的填写本月“养老保险”计费金额的合计数,其他险种类似)。
7、“应缴费额”中的“单位”栏目所填写数额,是“应计费工资薪金总额”乘以“计费比率”中的“单位”费率得出的结果。
8、“小计”是把“单位”和“个人”部分的数额加起来的结果。
9、“备注”栏目,填写一些需要注意申报事项。如要申报其他未列明的险种,请在备注栏目中填写。
一、公司要办社保流程是怎样的
1、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符合条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2、具体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参保员工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缴费时要填写《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公章、经办人公章。如员工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3、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4、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参保企业应于每月的1-15日,最好15日前办理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网站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应缴费信息的申报业务,并填写、留存相关表格、资料。

社会保险申报表怎么填写?

6. 社会保险申报表怎么填

《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主要适用于缴费单位每月上门申报时填写,数据主要来源于《变动明细申报表》。申报所属期没有人员或工资变动的,按上月《综合申报表》所申报的数据填写。
1、“填表单位”栏,填写参保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2、“缴费单位类型”包括:企业、私营、外资独资企业、机关、事业(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企业管理)等。缴费单位根据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时所核定的类型填写。
3、“所属期”,填写参保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的所属月份。
4、“纳税人编码”、“社保号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根据缴费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写。
5、“参保人数”栏目的填写。主要根据《变动明细申报表》中不同人员状态(注意区分“在职”和“退休”)的职工所参保的不同险种的汇总人数填写在相对应险种的“参保人数”栏目中。
6、“工资薪金收入总额”根据《变动明细申报表》中统计在“参保人数”范围内职工的“本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合计数填写。“应计费工资薪金总额”是根据相应的职工“本月计费金额”的合计数填写(如养老保险的填写本月“养老保险”计费金额的合计数,其他险种类似)。
7、“应缴费额”中的“单位”栏目所填写数额,是“应计费工资薪金总额”乘以“计费比率”中的“单位”费率得出的结果。“个人”栏目所填写数额,是“应计费工资薪金总额”乘以“计费比率”中的“个人”费率得出的结果(如“应计费薪金总额”填写的是5000.00.那么“企业养老保险”对应的“应缴费额”中的“单位”栏目填写1100.00【5000.00X22%=1100.00】,“个人”栏目填写400.00【5000.00X8%=400.00】)。实行按月定额征收的险种品目,用参保人数乘以定额得出“应缴费额”。
8、“小计”是把“单位”和“个人”部分的数额加起来的结果(1500.00【1100.00+400=1500.00】)。“合计”填写小计栏目中的所有数额的合计数。
9、“备注”栏目,填写一些需要注意申报事项。如要申报其他未列明的险种,请在备注栏目中填写。
一、社保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除了国家法定假日和双休日,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可以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正常单位的社会保险申报应在每月1-15日内在网上操作,如上月正常全员申报的,批处理系统会在16-25日内自动申报并且扣费。
公司缴纳社保是当月缴纳当月的,但是个人缴费部分是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在前一个月预扣还是当月代扣拟或次月补扣都是由其自己决定的,社保只是当期收取当期参保费用,不会规定个人缴费部分的扣缴时间。同时,按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是每年确定一次,当年就不再变动了。每年3-4月,单位会根据该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向社保机构申报,到年底决算一次。基数不会随着当年每月工资变动的。
二、社保每月申报的注意事项
(1)属于网报用户的缴费单位,必须在每月15日前,如实进行网上缴费申报,每天24小时皆可办理业务,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网上办税系统收到该申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2)缴费单位申报成功后,应及时在网报系统发起扣款指令,确认扣费是否成功;
(3)缴费单位在申报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以通过网报系统作废申报,然后再重新申报。作废申报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本月以网络申报方式申报成功而未清缴费款的申报记录;
(4)网上申报只支持当月社保费的申报,不受理以往月份社保费申报;
(5)缴费单位成功申报后,必须保证其银行扣税(费)账号有足额款项,以便费款扣缴,对余额不足,当月未成功扣费的,视为欠费,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程序加收滞纳金;
(6)缴费单位发现缴费项目核定中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未能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缴费项目核定。

7. 社会保险申报表怎么填写

1、填表单位栏,填写参保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2、缴费单位类型包括:企业、私营、外资独资企业、机关、事业(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企业管理)等。缴费单位根据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时所核定的类型填写。
3、所属期,填写参保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的所属月份。
4、纳税人编码、社保号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根据缴费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写。
5、参保人数栏目的填写。主要根据《变动明细申报表》中不同人员状态(注意区分“在职”和“退休”)的职工所参保的不同险种的汇总人数填写在相对应险种的“参保人数”栏目中。
6、工资薪金收入总额,根据《变动明细申报表》中统计在“参保人数”范围内职工的“本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合计数填写。“应计费工资薪金总额”是根据相应的职工“本月计费金额”的合计数填写(如养老保险的填写本月“养老保险”计费金额的合计数,其他险种类似)。
7、应缴费额中的“单位”栏目所填写数额,是“应计费工资薪金总额”乘以“计费比率”中的“单位”费率得出的结果。“个人”栏目所填写数额,是“应计费工资薪金总额”乘以“计费比率”中的“个人”费率得出的结果
8、小计是把单位和个人部分的数额加起来的结果,合计填写小计栏目中的所有数额的合计数。
9、备注栏目,填写一些需要注意申报事项。如要申报其他未列明的险种,请在备注栏目中填写。
一、社保基数怎么确定?
社保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每年1月开始,参保单位应当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社会保险申报表怎么填写

8. 在社会保险申报表怎么填写

一、社会保险申报表怎么填写?
1、“填表单位”栏,填写参保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2、“缴费单位类型”包括:企业、私营、外资独资企业、机关、事业(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企业管理)等。缴费单位根据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时所核定的类型填写。
3、“所属期”,填写参保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的所属月份。
4、“纳税人编码”、“社保号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根据缴费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写。
5、“参保人数”栏目的填写。主要根据《变动明细申报表》中不同人员状态(注意区分“在职”和“退休”)的职工所参保的不同险种的汇总人数填写在相对应险种的“参保人数”栏目中。
6、“工资薪金收入总额”根据《变动明细申报表》中统计在“参保人数”范围内职工的“本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合计数填写。“应计费工资薪金总额”是根据相应的职工“本月计费金额”的合计数填写(如养老保险的填写本月“养老保险”计费金额的合计数,其他险种类似)。
7、“应缴费额”中的“单位”栏目所填写数额,是“应计费工资薪金总额”乘以“计费比率”中的“单位”费率得出的结果。
8、“小计”是把“单位”和“个人”部分的数额加起来的结果。
9、“备注”栏目,填写一些需要注意申报事项。如要申报其他未列明的险种,请在备注栏目中填写。
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对于社保登记的规定
第五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依据条例第八条,持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条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第七条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八条
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