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中南地区地勘(矿)局长研讨会有关情况及河南省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情况调研的报告

2024-05-14

1. 关于参加中南地区地勘(矿)局长研讨会有关情况及河南省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情况调研的报告

4月12日~14日中南地区地勘(矿)局长研讨会在河南郑州召开,根据部地勘司安排,由地勘司、经研院、中矿联地勘分会有关同志组成调研组参加了研讨会,并就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这次中南地区地勘局长研讨会,由国土资源部地勘司与河南省地矿局共同举办,参加会议的代表有中南地区六省(区)地勘局长及有关人员,应邀参加会议的有中矿联地勘协会、报社、甘肃等7个省地勘局、河南省内有关地勘单位的负责人,与会代表共约70人。会议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加强地质工作、实现新的找矿重大突破、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研讨会上代表认为,《决定》出台后全国地勘工作整体形势发展良好,地质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地质工作,有关各省(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精神,包括出台实施意见、召开地质工作会议、起草配套文件,各省(区)在加大地勘工作投入、加强地勘行业管理、落实有关政策等方面采取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措施。二是地勘单位普遍加快了改革发展步伐,围绕实现找矿突破、提高服务能力、完善体制机制、调整队伍结构、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许多积极进展和新的成效。
研讨会认真分析了当前地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总体认为,一方面,受当前国内外“矿业热”的市场利好因素的影响,地质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整个地勘行业能否实现持续发展,值得重视和研究。代表认为,当前地质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地勘单位要有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要进一步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进一步增强资源保障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在发展中增强能力,在服务中谋求地位。
与会代表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中南地区地勘局长会议首次由国土资源部地勘司参与合办,体现了国土资源部对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加强。通过交流研讨,有利于反映行业的共性问题,交流经验,更好地促进行业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二、专题调研的基本情况
根据地勘司安排,调研组会同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重点围绕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模式,邀请了河南省地矿局、有色地矿局、煤田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等地勘单位召开了专题座谈,并对河南地调院等基层地勘单位进行了重点调研。
(一)地勘行业管理的有关情况
河南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开展了大量行业调研工作,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落实地勘改革发展有关政策,认真反映地勘单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使有关落实政策具有可操作性,省地勘行业主管部门在有关政策落实过程中,重视发挥地勘单位的作用,多次邀请地勘单位参加,反复协调征求意见,共同研究制定有关的配套落实政策。
围绕地勘单位关心的矿业权管理问题,行业管理部门的同志介绍了大致的情况。河南省在探矿权设置和管理上,按地域划分为三类:一是禁止勘查区,主要是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勘查开发的区域;二是限制勘查区,针对重点成矿区带,主要由国家和省投入加强地质调查,设立了大量矿调项目(如两权价款项目),这些项目鼓励国有地勘单位申请承担,项目完成提交后公开向社会“招、拍、挂”,收益或股份的15%归地勘单位。据介绍这样可以避免一个大的成矿区带被肢解为若干小范围的矿权,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勘查开发。三是自由申报区。一般按照“行申请者先得”原则,如果有重叠申请的,则通过“招、拍、挂”授予。据了解,河南省对一些认为相对好一点的空白区,也实行“招、拍、挂”。
(二)一队(院)一公司的改革发展模式
河南省地勘局、煤田地质局等地勘单位,基本上都是按照“以队为单元”的改革模式。河南省地勘局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提出了“以队为基础,一队一公司”的改革发展模式,实现事企分体运行。以队为基础,目的是保留事业身份;建立公司(资源型公司和技术服务公司),目的是探索推进内部企业化。整体思路是实现“两精干一过渡”(事业精干、企业精干,社会统筹逐步过渡)。同时本着“资本增值、单位增效、职工增收”的目的,按照“三个有利于”(是否有利于地质找矿、是否有利于地勘事业发展、是否有利于队伍稳定)的标准,积极推进了二级地勘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在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过程中,进一步突出了主业的发展,如煤田地质局突出了主业及其关联产业的发展,对关联较弱产业采取了限制收缩政策。地勘单位认为,对于河南省的地勘单位,人均资本金普遍仅有2万~3万元(一般工业企业人均资本金在7万元以上),以局为单元的改革条件还不成熟。目前来看,以队为单元的改革模式比较切合实际。
三、河南省公益性地质队伍的组建模式
河南省在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组建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基本完成了“建实”目标,具有一定的典型示范意义。
(一)总体情况
成立于1998年的河南省地质调查院,2000年经河南省编委正式批复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河南省政府通过豫编〔2000〕28号文、豫编办〔2004〕107号文、豫财预〔2004〕185号文,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意见》(豫政〔2006〕51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地调院的职能和预算,确定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基本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质调查任务,承担并组织实施全省地质灾害、地质遗迹、环境地质调查及评价工作,为国家和省政府对国土资源规划、保护和综合利用等提供有关基础地质资料。明确地调院为全供事业单位,将公益性地质调查单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项目经费按实际工作量核定。河南省政府还从项目、经费、办公及住宅用地等方面对地调院的建实做强给予了大力支持,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
(二)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
(1)在管理体制上,河南省地调院实行的是“厅局共管、以局为主”的管理模式。为省编委批复的全供事业单位,编制500人。
(2)在地调院的内部运行机制上,地调院在全供事业单位全额预算管理体制下,实行“统分结合、分级分类”管理。即地调院在编人员人事关系由院统一管理;基本支出和公共费用全部列入省财政事业费预算。在此基础上,实行“三级二类”管理(“三级”指院总部、专业调查中心、分院;“二类”指对专业调查中心、分院实行两类不同的管理模式。)专业调查中心包括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矿产地质调查中心、基础地质调查中心、城市与农业地质调查中心、水文与环境地质调查中心、旅游地质调查中心、遥感所、国外项目部等,对专业调查中心的管理实行行政和业务上的直接管理,以确保预算内公益性地质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另外根据专业性质和分布地域设置了14个地调分院,对分院则实行“院队共管,以队为主”的管理模式,分院既承担院下达的公益性地质调查任务,也可自主开展一些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
(三)河南地调院模式的成效和经验总结
(1)促进了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发展。河南省地调院通过队伍建实做强,有力促进了本省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发展。从2004年开始,项目经费连续以每年3000万元以上的速度递增,共承担国家与地方各类公益性地质项目83项,2006年项目经费达到9000万元,今年有望突破1.2亿元。近几年河南地调院在省内外的地质找矿工作方面取得了大量可喜的成果,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12处,并在基础地质调查、农业地质与城市地质、水文与环境地质调查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在省内外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2)理顺了公益性地质队伍的管理体制。一是较好地协调了厅局关系,确立了“厅局共管、以局为主”的体制模式;二是正确处理了院队关系,从实际出发,保留了依托在各地勘单位的分院,形成了辐射地矿局各地勘单位和全省各地区的工作网络。这样既促进了地调院本身的建实建强,又兼顾了地质队的发展,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地调院与地质队之间在骨干人才竞争方面的矛盾和冲突。
(3)明确公益性地质队伍的职能定位。河南地调院明确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形成公益性地质工作的“1+6”专业服务体系(即:以地质找矿为中心,基础地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全面发展)。明确地调院主要承担国家与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源补偿费项目、两权价款项目等),主要任务是成为“衔接国家与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桥梁和纽带”,原则上不参与社会项目的竞争,不与其他地勘单位争利。

图1 河南省地调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示意图

四、问题和建议
这次研讨会和调研中,地勘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和建议集中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加大《决定》落实及检查力度
地勘单位的同志认为,《决定》出台后各地贯彻落实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地方落实《决定》文件发了,会也开了,但仅仅落实在文件和程序上。还需要进一步督促检查,真正落实到工作中去。另外,希望能够尽快出台《决定》的相关配套落实政策。建议国家加强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矿业权管理
在矿业权管理方面,一是地勘单位对探矿权“招、拍、挂”(尤其是空白地“招、拍、挂”)反映强烈,建议国家对矿业权“招、拍、挂”进行明确规定;二是不少地勘单位反映申请和取得探矿权难,反映有的省一年多连一个探矿权都不批,有的省将重点成矿区带纳入规划勘查区,只允许勘查基金等专项进入,不允许登记矿业权。地勘单位抱怨,“连找矿的权利都没有了”,怎么加强地质工作、实现找矿突破?
(三)呼吁协调落实地勘单位改革有关政策
主要还是集中在基地建设、住房欠账、装备、盘活国有土地等政策落实方面。河南反映,按照河南省总体部署,要求在豫地勘单位全部迁郑,提出能否给予经济适用房、征地政策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有代表反映,面对地勘单位人均资本金不足的现实,建议能否继续通过落实矿业权转增资本金等方式,给予地勘单位扶持政策。地勘单位建议,国家能否进一步出台支持国有地勘单位依法合理取得矿权的政策,由国有地勘单位代理“国家出资人”身份,承担各级财政安排的地质勘查专项,以及经营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针对地质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引进人才难等问题,提出建议国土资源部人教司协调有关部门,下达一些定向性的培训计划,以解决目前地勘单位人才青黄不接的现状。目前都是各地勘单位自身与地质院校协调定向计划,但省教育厅往往又不认账。
(四)切实改善地质工作环境
一要抑制地方政府掌控资源、经营矿业权的冲动。如某省(区)规定,非国家规划矿区,由地矿局统一登记,规划勘查,招商引资,通过补贴、贴息贷款等进行勘查,勘查后资源交由政府统一配置。一些省(区)省级地勘基金垄断重要的成矿区带,对其他社会资金产生挤出效应。二要切实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地勘单位反映,要么是拿不到矿权,要么已有的矿权也无法正常工作。由于地方政府及社会投资者对地质工作及有关政策不了解,地方政府利用招商引资活动随意侵犯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还反过来埋怨矿业权人“圈而不探”。三是改善地质工作环境,关键是要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目前地质工作已经不是投入不足的问题,各类“热钱”进入勘查市场,包括社会投资、地勘基金等,积极性都很高。这种情况下,政府如何引导各方面的资金有序进入,关系到地勘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地勘单位也认识到,选择什么样的勘查资金,关系到自身的切实利益。甘肃地勘局介绍,地勘单位为了改善地质工作环境,主动协调市县政府合作开展矿产勘查的招商引资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五)加强对行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和管理
调研中反映,当前地勘改革发展正处于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重要时期,一方面在市场拉动和各种政策利好因素驱动下,近几年地勘行业实现了较快发展,地勘单位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另一方面,地勘单位改革缺乏实质性进展,预期目标还远未实现。地勘行业当前的形势到底能持续多久?这个行业如何才能实现持续发展?整个行业的盈利模式是什么?国家对地勘行业的长远发展战略及目标是什么?一些代表也提出,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调查研究。经过多年了,一些问题应该得到逐步理清,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调研工作,使出台的政策更加有效。行业管理工作也要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发展的规划和指导,以及加强对改革政策的协调和指导。如许多地勘单位在产权制度改革中遇到障碍,目前地勘单位的产权多元化,由于受身份、国资管理等政策影响,基本上只能采用内部模拟股份制的形式。另外,地勘单位反映现行的勘查费用定额普遍采用大调查定额标准,成本项目不全,对地勘单位在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定价谈判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这些问题都需要加强研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加以解决。

关于参加中南地区地勘(矿)局长研讨会有关情况及河南省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情况调研的报告

2. 陕西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一、地质勘查全行业队伍情况
陕西是地质勘查队伍大省。截止到2006年底,陕西属地化地质勘查部门有省地矿局、西北有色地勘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等4个局级单位,下辖53个处级法人单位。中央直属地质勘查单位有冶金西北局、建材陕西总队、中化陕西地勘院、武警黄金第五支队、西安地研所、核工业二○三所等6个单位。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仍为全省地质勘查主力。另外,具有地质勘查资质还有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煤矿、建设、水电、科教等行业单位及社会单位39个。全省地质勘查行业在职职工2.22万人,较2005年2.26万人有所减少。地质勘查从业人员1.12万人,其中技术人员6362人(地学专业技术人员4803人,高级技术人员1415人,中级技术人员2332人),较2005年增长2.5%;工程勘察与施工从业人员2071人,较2005年下降0.4%;矿业开发从业人员799人,较2005年增长2%;其他产业从业人员5457人,较2005年下降3%;职工年平均劳动报酬1.71万元,较2005年增长0.18万元;离退休人员1.75万人,人均年经费1.67万元,较2005年均有一定程度增长。以上可以看出,由于地质人才接续匮乏,行业在职人员持续减少。但受矿业市场持续升温影响,地质勘查、矿业开发从业人员增加,主要源于地勘单位内部工勘及其他产业人员的回流。
全省81个单位具有地质勘查资质293项,其中最高为甲级资质的单位有47个,最高为乙级资质的单位有9个,最高为丙级资质的单位有25个。按资质级别分:甲级资质95个;乙级资质85个;丙级资质113个。按资质类别分:区域地质调查15个;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41个;固体矿产勘查65个;液体矿产勘查27个;气体矿产勘查8个;地球物理勘查30个;地球化学勘查22个;遥感地质勘查7个;勘查工程施工50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26个;选冶加工试验2个。与2005年71个地质勘查资质单位相比,2006年增加10个社会地质勘查单位,其中1个乙级勘查工程施工(钻探)单位,4个为丙级固体矿产勘查单位,5个丙级勘查工程施工(钻探)单位。
二、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58个,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42个。全省职工及离退休人员3.85万人,其中:在职职工2.12万人,离退休人员1.73万人。全省年末地质勘查从业人员1.04万人,其中技术人员6014人(包括地质专业技术人员4547人,高级技术人员1289人,中级技术人员2137人),工程勘察与施工从业人员1681人,矿业开发从业人员775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5440人。在职人员人均年收入1.72万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年收入1.68万元。与2005年相比,在职职工减少674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增加150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减少170人,工勘人员有所减少,矿产开发人员有所增加,人均年收入增加0.23万元。
(二)基本经济情况
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资产35.95亿元,其中生产性资产14.19亿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3.20亿元,净值1.70亿元,总负债17.33亿元,所有者权益18.62亿元。以上指标比2005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总资产增长25%,生产性资产增长12.6%,地质设备原值增长17.6%,净值增长21.4%,总负债增长27.2%。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收入17.82亿元,其中地勘业收入8.64亿元,矿业权转让收入1.28亿元,矿产开发收入2.98亿元,工勘收入2.21亿元,其他产业收入2.71亿元。总支出15.59亿元,其中地质找矿支出2.18亿元。以上指标比2005年也有较大幅度增长,总收入增长44.29%,地勘业收入增长19.67%,矿业权转让收入从无增长到1.28亿元,矿产开发收入增长159%,工勘收入增长2.31%,总支出增长29.92%,地质找矿支出增长45.33%,矿产开发支出增长112%。以上可以看出,受矿业市场升温拉动,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地质勘查、矿产开发收支均有大幅增长,矿业权市场收益也大幅增加。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基本情况
2006年,省地矿局承担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费1559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费2430万元。采用数字填图新技术完成了略阳县幅1:25万区调修测,青藏高原1:100万区域重力调查,西乡县1:5万矿调等项目,在西乡县大河坝地区发现了铅锌、铜、铁矿(点)多处,南郑县白玉地区发现铜矿化带。关中盆地5000平方公里地下热水资源调查评价。完成了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地下水勘查项目中“榆溪河流域水源地勘查”、“秃尾河流域水源地勘查”、“府谷县墙头—黄甫川水源地勘查”等共11个水源地地下水勘查工作。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水资源支撑。完成了“2006-2015年陕西省地质勘查规划”、“陕西省地质勘查工作需求预测及重点选区研究”、“陕西省地质勘查多元化投资现状趋势及政策措施研究”等综合研究工作。西北有色地勘局承担国家公益性矿产地质调查项目12个,取得国家财政资金1252万元,实际完成投入1509万元。其中承担国家地质大调查项目1个,完成预算资金122万元;承担中央财政补助项目2个,完成预算资金198万元;承担省级财政补助项目1个,完成预算资金75万元;承担国家资源补偿费项目8个,完成预算资金1114万元。省煤田地质局承担中央矿产资源补偿费140万元小保当普查项目,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费用100万元彬长小庄煤层气项目,地方财政268万元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地下水勘查项目。省核工业地质局承担国土资源部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中国核工业地质局、陕西省财政补贴等铀矿地质勘查项目共4项,完成了陕西省黄陵县双龙-南峪口地区铀矿普查项目、陕西省关中地区一线两带氡子体测量、陕西省丹凤三角区伟晶供给岗岩型铀矿成矿规律研究、青海省柴达木盆地冷湖地区铀矿评价等项目,实施经费502万元。
(四)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基本情况
2006年,省地矿局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收入1612万元。主要有靖边县红墩界煤田勘查,圈定了5个煤层,分布稳定,为高-特高热值的长焰煤或不粘煤。在镇巴县—下高川地区发现两个锰矿化区,发现钒矿化带5条,矿化带长数十公里,厚数米。在镇坪县发现5条铅锌矿化带,9条金铜矿化带,均具有进一步工作价值。新疆西南天山国营马厂地区新发现铜矿带2条、圈定铁锰矿带2条、发现含金构造蚀变带1条。已初步圈定铜矿(化)体4条,初步圈定铁锰矿体3条,初步圈定金矿(化)体1条。新疆阿合齐地区的僧阿尔加尔新发现铜矿体一条,宽度4.6米,长大于100米,铜品位0.6%~1.5%。西北有色地勘局承担商业性矿产地质勘查项目36个,完成投资8940万元。其中局设地质项目25个,投入经费2336万元(均在陕西南部实施);国内社会地质项目9个(分别在秦岭、渭北、重庆实施),投入经费2921万元;国内投资海外社会地质项目2个(分别在蒙古、几内亚实施),经费投入3683万元。省煤田地质局承担地质勘查项目经费4623万元,其中省投资公司217.76万元,局投入资金511.76万元,矿产勘查收入3893.51万元。所开展的地质项目主要集中在省内,钻探总进尺117864米。项目主要有:孟家湾西区普查、西湾露天(二期)勘探、陇县煤炭资源综合普查、千阳北部找煤、张家峁井田勘探、孟村井田勘探、大保当扩大勘探、文家坡井田勘探、亭南预留区勘探、青岗坪勘探等项目。省核工业地质局共开展煤、金、钒、钼、锰、铜等各类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30多个,评价项目20多个,完成金额5800万元。
(五)矿产开发基本情况
2006年,省地矿局矿产开发收入788万元。西北有色地勘局重点矿山有4座,主要矿产品有铅、锌和黄金,已形成日采—选矿石1200吨、年采—选矿石40万吨的生产能力。全年开发涉及部分加工处理矿石41.93万吨,生产黄金333公斤;铅精粉(金属量)4524.27吨;锌精粉(金属量)18139.3吨,实现工业总产值4.265亿元。省核工业地质局共有陕西省凤县庞家河金矿、陕西省华县桃园钼矿、陕西省西乡县石膏矿、内蒙中旗祥瑞金矿,年总收入4000万元。省煤田地质局尚未参与矿产开发的投资。
(六)工程勘察施工及其他产业情况
2006年省地矿局承担了陕北石油勘查施工,完成石油钻探工作量15万米;承担了西安地铁二号线试验段张家堡车站基坑围护工程、宝鸡法门寺合十舍利塔主体塔基础工程;完成了府谷县武家庄高庄子新农村大口径辐射井施工等多项水资源勘查和施工项目,水文水井钻探工作量约1.5万米;完成了延安市宝塔区王良寺经济适用窑小区场地滑坡治理等多项地质灾害勘查、评价、治理项目。西北有色地勘局完成工作量钻探30余万米,施工领域包括石油钻井、岩芯钻探、岩土工勘,实现产值1.75亿元,实现收入1.57亿元。省核工业地质局完成陕西省内的包西铁路通道大保当至子长段定测项目、西安市“引湑济黑”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江苏省的台商大楼(苏州台商开发CO.)项目、浙江省嘉兴市明日明园项目等189 项,完成总产值2793万元。省煤田地质局基本没有承担工程勘察项目。地勘单位从事的多种经营产业大多数规模较小,市场定位的不明确、管理经验的欠缺,市场竞争力不足,没有形成经济增长点。
三、地勘单位改革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1.地勘费基数
省财政厅都按月及时划拨,各局也按规定将地勘费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地质勘查工作和经常性费用支出等,保证了专款专用。
2.转增国家资本金
按照规定探矿权价款需要转增国家资本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审批,目前我省尚无审批一例。
3.贷款贴息
各地勘单位属地化以来的用于地勘单位组织转产、安排职工再就业方面的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申请,省财政按规定都给予了贴息。
4.税收优惠
目前各属地化地勘部门只有财政预算拨款不纳税,其他用于弥补经费不足的对外经营收入和为安置下岗职工创办的企业收入均纳税,尤其在所得税政策上尚未与事业单位同等对待。
5.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
省地矿局办理了一部分下岗职工优惠证,其他局未办理。但基本生活费仍由各单位自行发放。
6.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离退休人员由各局管理,费用来自地勘费。目前属地化地勘单位均未改制为企业,因此未进入社会统筹,也无资金来源。
7.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
省政府已出台文件落实。
8.基本建设投资补助
2006年国家发改委有一定补助。
9.住房改革支出
由于无资金来源,与省属单位一起均未实现货币化。
10.增加工资
已落实,与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
11.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各局机关已进医保,其他人员因无资金来源尚未落实。
四、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十一五”期间,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意见,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我省国有地勘单位改革。我厅已建议省政府成立由省编办、人事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政策研究室、四个省属地勘单位组成的地质勘查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优惠政策,制订改革方案,按照“补欠、剥离、改制、重组”思路,分步实施。
(一)补欠
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地勘单位“三金”、住房困难、基本建设经费不足、历史债务等遗留问题。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落实责任,明确资金来源,为地勘单位改革创造条件。
(二)剥离
剥离离退休人员,经费切块单列管理,由地勘单位代管或进入省直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系;剥离办社会的职能,将地勘单位下属学校、医院等按属地和归口原则划归当地政府、部门管理。
(三)改制
改革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人员管理上,以2006年年底为限,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原职工身份、职务、级别等全部进入档案,离退休时按事业身份对待。新进人员由单位按企业方式自主聘用。在编制、经费管理上,以2006年切出离退休费用余额为基数,实行按原职工“退一减一”政策。经费包干,自负盈亏。改革后,地勘单位按照企业管理的要求,在人事管理上,原职工身份、职务、级别等全部进入档案,实行岗位管理;在分配制度上,建立以岗位、绩效和股权分配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经营者逐步实行年薪制;在用工管理上,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
(四)重组
初期,以局为单位,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整合资产,突出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工程勘查等主业,利用现有资产设备、人才技术优势和已取得的矿权,参与资源开发,进行企业化运作和管理。后期,适时组建陕西省地勘企业集团。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3. 湖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厅组织对我省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共有地勘单位48个,年末在职职工人数 12288 人(其中,从事地质勘查有6725人;从事工程勘察与施工的有4195人;从事矿产开发的有603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有3061人),较2005年职工人数9472人增加2816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有414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936人;具有中级职称的1583人),较2005年专业技术人数387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843人;具有中级职称的1752人),增加268人。在职职工劳动报酬为18073.47元,较2005年的14882.29万元增加3191.18万元,增幅21.44%。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全省离退休人员为14662人,比较2005年离退休人员14535人增加127人;离退休费用21695.91万元,比较2005年离退休费用20658.11万元增加1037.79万元,增幅5.02%。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共有42个,比2005年增加3个,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选冶加工试验等11类。全省地质勘查单位拥有各类单项资质总数为155个,其中甲级资质62个,乙级资质54个,丙级资质39个,其中具有最高资质为甲级的单位有28个,最高资质为乙级的单位有1个,最高资质为丙级的单位有13个。
二、我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已属地化的有3个(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湖北省核工业队、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中央直属地勘单位有5个(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湖北省地质勘查院、湖北煤炭地质勘查院、中国建材地质勘查中心湖北总队、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国有地勘单位共有25个,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选冶加工试验等11类。全省国有地勘单位拥有各类单项资质总数为117个,其中甲级资质50个,乙级资质48个,丙级资质19个,其中具有最高资质为甲级的单位有24个,最高资质为乙级的单位有1个。
(二)经济发展状况
近几年来,我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趋好,效益呈较快增长势头。现将省内主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状况简述如下:
1.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我省地质勘查工作主力军之一。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该局资产总额达16.12亿元,比2005年的15亿元增加了1.12亿元,总资产增长率达7.5%。其中,生产性资产9.75亿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7622万元,增长8.5%,生产性资产中的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1.47亿元,比上年度增加1816万元,增长14.1%。全局净资产总额达6.9亿元,比上年增加4441万元,增长6.9%。全局负债总额9.22亿元,资产负债率与2005年相当。
2006年,该局全年实现总收入达14.67亿元,比上年度的11.19亿元增加3.47亿元,增长31.1%。总收入中,地质勘探业收入从2005年的2.71亿元增加到3.43亿元,其中,地质勘探费由上年的1.95亿元提高到2.53亿元,增长了29.8%(主要为政策性增资);地质专项拨款从2005年的4454万元增加到5163万元;矿业权转让收入430万元;矿产开发收入从2005年的796万元增加到951万元;工程勘察施工收入从2005年的6.41亿元增加到8.71亿元;其他产业收入2.22亿元,比上年增加4960万元。
2006年度全局支出总额为14.32亿元,比上年度的10.85亿元增加3.34亿元,增长31.99%。其中,地质找矿支出6549万元,矿产开发支出806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610万元和76万元。
2.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该局资产总额达5.39亿元,比2005年的4.7亿元增加了0.69亿元,总资产增长率达14.7%。其中,生产性资产7309.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688.39万元,增长10.4%,生产性资产中的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6120.6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481.21万元,增长8.53%。全局净资产总额达4327.78万元,比上年增加220万元,增长5.36%。全局负债总额3.23亿元,资产负债率与2005年相比增长14.07%。
2006年该局总收入2.77亿元,与2005年同比增长14.04%。其中:地勘业收入2.12亿元,工程勘察施工收入2717.77万元,其他产业收入5287.73万元。地勘收入中,地质勘探费1.01亿元,地质专项拨款302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780万元,矿产勘查劳务收入8107.61万元。2006年,该局总支出26776.42万元,同比增长14.03%。其中,地质找矿支出11605.86万元,同比增长52.47%。
3.中国地质调查局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该所资产总额达8444万元,比2005年的6770万元增加了1674万元,总资产增长率达24.7%。其中,生产性资产533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1036万元,增长24.1%,生产性资产中的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305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036万元,增长51.3%。2006年全所负债总额34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 77万元。
2006年该所实现总收入(产值)6282万元,较2005年增长21.8%;2006年总支出4460万元,较2005年增长11%。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省公益性地质工作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和省两级财政预算支出。2006年本省地勘单位争取投入公益性地质项目资金共计达1.3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地质项目资金1.29亿元,获得省级财政地质勘查专项资金1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包括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经费4411万元;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经费5135万元;地方财政拨款984万元。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勘查开发局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是我省勘查工作的两支主力军,2006年他们认真研究把握国家和本省加强地质工作的政策及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各方关系,调整立项思路,积极组织申报和落实各类国家资金地勘项目,争取国家和本省财政资金项目54项,经费达7520万元。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勘查开发局争取国家和本省财政资金项目实际投入突破4000万元预期目标,达到4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29项,经费2747万元;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6项,经费900万元;省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15项,经费680万元;省国土厅技术支撑服务项目13项,约150万元。此外,部分下年度新上和续作项目资金已争取到位或申报待批。其中已批准到位中央财政地勘项目和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有8项,经费990万元;已申报审查待批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和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有20余项;区域地质调查在全国首批实现数字化填图并顺利通过野外验收。1:25万十堰—襄樊幅地质修测统一了该地区地层系统,总结了区内火山岩、侵入岩时空分布规律,提出了区内基本构造格架新认识;1:5万金牛幅、高桥幅区域地质调查初步划分出区内火山岩岩相体,新发现膨润土、珍珠岩等矿(化)点;1:20万神农架幅巫溪幅区域重力调查完成面积4500 平方千米,800个物理点。湖北省江汉流域经济区农业地质调查项目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阶段工作全面展开,通过横向协作和产学研相结合方式实施的沿江镉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农业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城市矿山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洪湖湿地生态评价及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等各子项目野外工作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资料。
(四)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情况
抓住地质勘查工作社会需求增长的有利时机,全省商业性地质勘查技术劳务经济规模稳步扩大,服务地域逐步拓宽,经济效益保持增长,社会影响得到提升。2006年,全省地勘单位签订商业性地质勘查技术劳务项目数百项,合同额2亿多元。所承接的项目类型主要为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储量检测、地区矿产资源规划、矿山环境影响评估、矿山技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调查、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建设前期地质调查、地质遗迹调查与地质公园规划等,但技术含量较高、单项合同额较大的矿产勘查项目比例增大。同时,省外、国外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市场也逐步得到拓展,省外主要瞄准西部市场,国外主要推进周边国家和非洲国家市场。
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2006年度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资金276万元。开展了“援埃塞俄比亚矿产地质调查”项目,编写的《中国援埃塞俄比亚矿产地质调查前期考察报告》通过了评审,并提交商务部和埃塞俄比亚矿业能源部;编制的《埃塞俄比亚Gimbi-Nejo地区1:25万地球化学调查总体设计》向商务部、国土资源部科技司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局作了汇报,正在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提交了湖北省郧西县周公山锑矿、郧西县西沟锰矿、竹山县牌楼锑矿等一批矿权登记申请,完成了鹤峰县向家山—九台山锰矿地质预查等8个矿权申报资料的修改、踏勘检查、延续申请等工作,为开展矿产勘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矿产开发工作情况
本省地勘单位矿产开发工作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是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地勘单位通过探矿权折价入股方式参与矿山开发,年收益在1000万元左右。在矿产品加工贸易方面,省地矿局实验研究所矿产开发公司研发生产的环粘土、铸造涂料、水性保温隔热涂料、耐火原料等非金属矿深加工产品市场逐渐打开,目前年矿产品产值在1000万元左右。
(六)工程勘察施工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工程勘察施工完成产值约9.28亿元,其中属地化地勘单位完成产值8.9亿元,占总产值的95.91%;中央直属地勘单位完成产值3549万元,占总产值的3.82%;其他地勘单位完成产值136万元,占总产值的0.27%。
2006年,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工程勘察施工共完成产值7.31亿元(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施工、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等)、实现收入6.36亿元。其中:省内完成产值4.85亿元、实现收入4.42亿元,省外完成产值2.28亿元、实现收入1.85亿元,境外完成产值人民币0.18亿元、实现收入人民币0.09亿元。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湖北省地质勘查院是我省以磷化工为主产业的勘查单位,“十五”期间地质工作开始走向市场获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05年完成工勘项目110个,产值4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完成的“石油学院南区”项目获荆州市优秀勘察成果三等奖,获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三等奖,在社会上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2006年完成项目129个,合同总额450万元。从业人员年均收入2.5万元,在岗率达到90%,比2005年均有增加。
三、我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的相继出台,我省各地勘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改革,突出加强地质工作,加快地矿经济发展,积极推进湖北地质事业全面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可取经验。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富民、强队、兴局”为目标,以“调整结构、强化主业、培育主体”为主线,以地质工作为立局之本,以矿产开发为强局之路、以科技创新为兴局之策,实施“一主三化”发展战略,壮大核心产业、巩固优势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开辟新的服务领域,推动地质工作和地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所谓“一主三化”,就是坚持以地质勘查为主业,加快推进矿产开发产业化、建设工程集约化、多种经营产权多元化。通过有效整合全局资源,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理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形成以地调院、环境总站为龙头,以地区性、专业性地勘单位为重要支撑的以局为单元的地勘主业队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整体优势,突出矿产资源勘查,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以及地质环境调查,积极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做优做强地勘主业;以局矿业公司为投资经营主体,大力加强矿业权经营和矿产品开发,新增、运作一批探矿权,控股、参股一批矿山企业,实现矿产开发产业化;以地建集团为龙头,以高资质企业为支撑,调整经营策略,瞄准重点项目,立足国内市场、拓展海外业务,实行专业化分工、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经营,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要努力盘活地产资源,适度发展制造加工业,精心培育服务业,改革多种经营产权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将股份制作为放开搞活多种经营企业的主要实现形式。经过近几年的努力,该局的队伍结构更趋合理、专业特色和优势更加凸现、市场竞争力更强,地勘队伍正向主业现代化、辅业企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加速迈进。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求生存、谋发展、带队伍,一是在“三个不变”,即保持地勘事业性质不变、保持地勘主业不变、保持地勘单位建制不变的前提下,局、队两级分流部分人员组建工程勘察、岩土施工、地理信息等地勘延伸产业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以解决人员安置压力,弥补事业经费不足。二是保持行业特色,稳定地勘主业,在国家地质任务不饱和,商业地质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情况下,面向公益性地质和商业性地质两个市场,大力开拓地质勘查工作领域。经过艰苦努力,该局不仅保留了原有地勘工作体系、单位建制、保存了地勘队伍基干力量,保留提升了地勘及相关资质,保证了地勘主业稳步较快发展,并取得了丰富成果和良好效益。
中国地质调查局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抓住国家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通过积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学科建设,加大先进装备引进管理,大力推进基地建设,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力量进一步增强,在地质科研及地质生产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稳步提高,国家地质调查工作骨干队伍的职能和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总结我省地勘单位改革经验,有以下体会:一是有一个团结战斗、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特别是在行业不景气,单位生存发展困难的情况下搞改革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主心骨作用。二是坚持从一切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改革。三是注重在改革中妥善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的利益关系,兼顾各方利益。四是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特别是妥善处理好保持地勘工作体系与在市场中求生存的关系,实现两者同步协调发展。五是按照有利于生存、有利于发展、有利于保持主业的原则,推进地勘单位的改革。
四、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一)加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要求,以所属地勘单位为主体,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骨干,充实野外地质调查技术力量,加强装备和基地建设,建实建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其运行和工作的开展;项目经费按实际工作量核定。
(二)深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推进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研究解决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属地化管理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按照全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统一政策,落实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社会保障政策、地方性补贴和住房改革政策;帮助国有地质勘查单位解决职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问题;加快分离地勘单位办社会职能的改革。
(三)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制度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矿业(山)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机制。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力度,突出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制度,主要用于重点矿种、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及找矿综合研究工作。逐步扩大基金规模,省级财政分成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矿业权价款等收益,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
(四)引导国有地勘单位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
积极培育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主体,积极探索以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先导,以商业性地质工作为主体,二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地质勘查发展道路。鼓励支持国有地勘单位获取运作矿业权,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投资权益;鼓励国有地勘单位与社会资本及外资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和机制灵活的找矿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矿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培育壮大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市场主体。
(五)加快地质人才队伍建设
将地质教育纳入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地质类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依托我省地质院校,加强与部属院校的合作和共建。全面实施地质职工全员教育,推进在职职工的岗位培训和青年职工的学历教育,有计划地选送各类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地质队伍总体素质,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快培养高层次的地质专业技术骨干和复合型人才。建立我省地质杰出人才、地质找矿成果、地质科技进步等奖励制度,激励地质科技创新,形成地质找矿不断取得成果、地质科技水平不断创新、地质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大力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提高野外地质工作人员待遇,完善津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家选拔机制。逐步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发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
(六)推动地质科技创新
编制全省地质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机制,营造良好的地质科研环境。健全地质科技多渠道投入体系,逐步加大地质科技投入,合理安排重大地质科技问题研究和新技术引进推广的经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计划对重要地质科技项目倾斜。积极开展重大地质问题科技攻关,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地质问题研究;组织运用新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开展重要矿产的成矿条件、成矿规律和成矿预测研究;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地质勘查与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创新;积极开展非常规油气资源、尾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技术以及矿山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地下水资源和地热资源开发、农业地质和城市地质环境等课题的综合研究。加强省级重点地质实验室的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提升地质装备水平,采取措施提高现有地质装备的利用效率,加快深部探测、分析测试等高新技术及先进设备的引进、开发与应用。
(七)扩大地质领域对外开放
积极推进省外、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重点到资源勘查开发潜力大、资源互补性强、有一定投资环境的国家和地区开展我省严重短缺或投资收益显著矿种的风险勘查工作。鼓励国有地勘单位和有条件的企业以资源条件较好、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的西部省份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开展省外、国外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创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广泛开展地质勘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对策建议
地质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地勘单位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和基础服务,任务光荣而艰巨,必须进一步加快改革发展步伐。针对当前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对策及建议如下:
(1)进一步落实加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尽快落实将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为本级财政支出重点内容的政策。按照国务院批准的2007年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这支队伍经常性支出纳入“一般公共事务”类级科目。同时,每年度相应固定安排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等公益性地质工作专项经费,适应地质工作信息化、现代化进程需要的地质装备更新专项经费,地质成果数字化建设与地质资料保护专项经费以及基本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建议中央财政对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安排一定的专项补贴。
(2)长期以来,因政策缘由,多数地勘单位未能纳入社保体系,职工后顾之忧没有解决,单位负担较重。因此,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解决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地质队进城及各种政策性补贴等问题。
(3)建议加快地勘单位资本积累和职工生活条件改善的步伐,通过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对地勘单位所持有的划拨土地给予优惠政策,使之成为地勘单位能够经营开发的商业用地,作为资源经营,以解决地勘单位经济积累不足的问题,同时,针对地勘单位的实际困难,给予地勘单位职工集资解决居住条件的政策。切实解决职工住房货币化所需的补贴资金。
(4)在全面落实《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和《关于印发〈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财建〔2006〕695号)所给予地勘单位在矿权经营方面的政策基础上,对国有地勘单位获取经营矿权和矿山开发给予进一步倾斜政策。中央、省级基金矿产勘查项目形成的探矿权出让收益分配比例向承担项目的国有地勘单位倾斜,建议为转让价款的30%。
(5)以野外一线为重点,切实增加省级地质勘查队伍的装备投入,改善地质装备条件。此类经费根据实际需要,中央财政予以专项补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补助经费,帮助省级地质勘查队伍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的问题。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湖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4.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的单位发展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建院以来,始终坚持“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为发展地质事业服务”的“三个服务”基本定位,充分发挥“在拓展服务领域方面的开路先锋作用、在推进地质科技进步方面的先导示范作用、在衔接各类地质工作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国土资源规划与管理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在扩大地质工作社会影响方面的宣传带动作用”等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五种作用”,积极实施“立足中原、开拓西部、走出国门”的发展战略,通过10年努力,已经形成以地质找矿为中心,基础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全面发展的公益性地质工作“1+6”专业服务体系,工作区域已由省内逐步扩展至省外、国外,全面增强了地质工作的资源保障能力和服务功能。

5. 河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厅组织对我省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118家,较2005年单位数增加13家,年末在职职工人数38263人。其中从事地质勘查25087人,从事工程勘察与施工的有5331人,从事矿产开发的有2040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有2648人,较2005年职工人数37196增加1067人。全省技术人员有10647人(具有高级职称2774人,具有中级职称4164人),较2005年技术人员10147人(具有高级职称2527人,具有中级职称4072人)增加500人。在职职工劳动报酬为76717.4万元,较2005年66593.46万元增加了10123.94万元,增幅15.2%。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省离退休人员为20910人,比2005年离退休人员19817人增加了1093人;离退休费用32883.9万元,比2005年离退休费用28242.61万元增加了4641.29万元,增幅16.43%。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共有118家,比2005年增加13个(图1),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选冶加工试验等11类。其中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甲级的单位的个数49个,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乙级的单位的个数27个,具有地质勘查资质最高为丙级的单位的个数42个,各级别分项所占比例分别为41.53%、22.88%、35.59%。

图1 河北省地勘单位2005~2006年数量变化图

二、我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共计70家。已属地化的有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其下属地勘单位共22家,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及其下属地勘单位共6家;中央直属地勘单位有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下属地勘单位12家;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下属地勘单位10家;华北石油管理局下属地勘单位4家;华北地质勘查局下属地勘单位3家;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下属地勘单位2家;中国地质科学院下属地勘单位3家;武警部队地勘单位2家;其他中央直属地勘单位6家。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国有地勘单位共有67个,与2005年相比,增加1家(图2)。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选冶加工试验等11类。全省国有地勘单位拥有各类单项资质总数为249个,比2005年增加6个;甲级71个,比2005年68个增加3个;乙级82个,比2005年80个增加2个;丙级96个,比2005年95个增加1个。其中具有最高资质为甲级的单位有48家,比2005年47家增加1家;最高资质为乙级的单位有16家,比2005年15家增加1家。

图2 国有地勘单位2005~2006年资质变化图

(二)经济发展状况
近几年来,我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趋好,效益呈较快增长势头。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资产53.42亿元。其中:生产性资产20.92亿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14.34亿元,净值8.88亿元,总负债31.66亿元,所有者权益21.76亿元。以上指标比2005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总资产36.89亿元增长44.81%(华北石油管理局下属4个单位涨幅偏大,若不计在内,全省其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资产由29.48亿元增长至32.16亿元,增长9.09%),生产性资产15.62亿元,增长33.93%,地质设备原值11.69亿元,增长22.67%,净值7.25亿元,增长22.48%,所有者权益16.37亿元,增长32.92%,总负债20.52亿元,增长54.29%。全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收入49.85亿元,总支出47.53亿元。以上指标比2005年也有较大幅度增长,总收入增长52.82%,总支出增长32.9%。
现将省内主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状况简述如下:
1.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1)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省地勘局共有所属单位年末职工人数8643人,与2005年末相比减少152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5276人,较2005年末减少了291人,地质勘查技术人员2901人,占地勘从业人数的54.98%,其中地学专业1982人,较上年增长7.14%,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55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920人;工勘业从业人员249人,上年末为244人;矿产开发从业人员49人,上年末为48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340人,上年末为355人;内部退休人员1529人,下岗1278人,较上年末分别下降了6%、5.7%。2006年劳动者报酬15265.3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30.42%,人年均收入1.78万元,其中在岗人员年平均工资2.22万元。离退休人员年末人数7112人,较去年增加233人,离退休人员费用11238.1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1474.18万元,增幅为15.1%。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省地勘局从业人员仍以地质勘查业为主,工程地质基础业、矿产开发业及其他产业从业人员较少,职工年工资收入水平偏低。在人员构成上,内退人员、下岗人员占在职职工人数的32.48%,自身负担较重。
(2)2006年度省地勘局总资产74868.58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原值35797.69万元,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23309万元,同比2005年度分别增长6.12%、6.15%、12.55%。总负债41332.57万元,同比增长4.77%;总收入(产值)52998.63万元,同比增长20.7%,总支出54309.13万元,同比增长21.43%。由于国家政策增资因素,收入支出增长幅度较大。
(3)公益性地质工作2006年共实现收入26448.01万元,其中:中央拨款3048.3万元、地方拨款23399.71万元。由于一个项目可能包含多种工作手段,在区分资金构成时有一定困难,所以只是按照工作类别的大概统计数:1:25万区调197万元,1:5万区调和矿调1566万元,1:5万物化探36万元,1:5万水文地质调查142万元,1:5万环境地质调查127万元,水文长观19.4万元,农业化探440万元,城市地质1423万元,地质灾害评估与治理255万元,其他22243万元。百分比结构为0.87:6.9:0.16:0.63:0.56:0.09:1.94:6.27:1.12:81.47。
(4)2006年省地勘局局属各单位从事矿产勘查劳务总收入为1032.09万元,可统计工作量主要为钻探1598.85米、槽探2700米、磁测4平方千米。
(5)省地勘局各单位2006年共实现矿山地质基础工程206万元、环境地质基础工程301.77万元。
(6)其他产业收入主要包括房租、饭店、地质医院、印刷等服务业收入,2006年为421.95万元,总投资为420万元。
2.河北省煤田地质局
(1)年末职工人数。2006年末,全局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为3081人,比2005年末的3142人减少61人;专业技术人员为1052人,比2005年末的1009人增加43人。按专业划分:全局地学人员有588人,比2005年末的568人增加20人;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划分:有高级技术人员173人,比2005年末的164人增加9人;有中级技术人员397人,比2005年末的387人增加10人。
(2)平均人数。到2006年底,全局平均人数为3094人,比2005年平均人数3148人减少54人。
(3)劳动者报酬。2006年全局劳动者报酬为6460万元,劳动者人均报酬为20880元;2005年全局劳动者报酬为5272万元,劳动者人均报酬为16748元;2006年全局劳动者人均报酬比2005年全局人均报酬增加413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政策性增资和勘探工作量的增加等。
(4)离退休人员。到2006年底,全局离退休人员为1131人,比2005年的1097人增加了34人;离退休人员费用为1827万元,比2005年1651万元增加176万元。
(5)总资产。到2006年底,全局总资产为47160万元,比2005年47863万元减少了703万元。全局生产性资产原值13322万元,比2005年11821万元增加了1501万元;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为9238万元,比2005年8118万元增加了1120万元;2006年底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为4312万元,比2005年3657万元增加655万元。
从价值状态看,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的新旧化程度2006年为46.67%,2005年为45.05%,两年相比新旧化程度大体相当,就其价值状态看,全局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明显偏旧。
(6)总负债。到2006年底,全局总负债为261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35%;到2005年底全局总负债为282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00%;2006年底全局总负债比2005年减少2138万元,两年相比总负债规模大体相当,但从总资产结构看,负债规模明显偏大,资产负债率明显偏高。
(7)所有者权益。到2006年底,全局所有者权益为21058万元,比2005年19622万元增加1436万元,其中:2006年节余与收益为-26.36万元,2005年节余与收益为-71.34万元。
(8)总收入和总支出情况。到2006年底,全局总收入为25259万元,比2005年17360万元增加了7899万元;到2006年底全局总支出为29682万元,比2005年22867万元增加了6815万元。
① 从总收入构成分析:
财政拨款。2006年国家财政对全局的地质勘探费、地质专用拨款投入为7658万元,2005年国家财政对全局的地质勘探费、地质专用拨款投入为6486万元,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1172万元。
矿产勘查劳务收入。2006年全局矿产勘查劳务收入为18860万元,2005年矿产勘查劳务收入12830万元,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6030万元,得益于政府对地勘项目的投入增加和地质市场的活跃。
其他产业收入。2006年全局其他产业收入为1904万元,2005年全局其他产业收入为50万元,2006年比2005年增加了1854万元。
② 从总支出构成分析:
2006年底,全局总支出为29682万元,2005年全局总支出为22867万元,2006年比2005年支出增加了6815万元。
三、我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的相继出台,我省各地勘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改革,突出加强地质工作,加快地矿经济发展,积极推进河北地质事业全面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省地勘局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逐步建立了一支以地调院为龙头,以地区性、专业性地勘单位为重要支撑的以局为单元的地勘主业队伍;以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为目标,建精建强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将其经常性支出等经费列为省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了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运行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开展,全面推进了公益性地质工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财政对地质勘查的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其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地质勘查,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良性循环机制;发挥公益性地质调查对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先导作用,各类矿业企业新建矿山或采区,依法投资矿产资源勘查或有偿取得矿业权;在我省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中,省政府对省地勘局勘查单位性质进行了明确,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地勘局机关继续依照公务员管理,这项措施对于稳定地勘队伍,促使地勘单位全身心投入地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调动广大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地质工作的开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内部经营机制的改革,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省煤田地质局深入开展宏观政策及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研究,及时分析和把握其变化动态并适时调整决策,进一步提高对地质成果商品化的认识,不断更新观念,拓宽商业地质勘查工作思路,加快地质基础性勘查工作进程;充分发挥“发展主业,巩固多经”的作用,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考虑职工经济和心理两方面的承受能力,积极而稳妥地推进,以实现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不断地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工艺,提高煤炭资源勘查水平,扩大市场份额;牢固树立“人才强局”的观念,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待遇和地位,为其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不断地加大科技投入,创造浓厚的科技氛围;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程,尽快建立完整、系统和科学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按照省政府《意见》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地稳步推进国有地勘单位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逐步分离地勘单位办社会的职能。加快落实有关住房改革所需经费,解决职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等问题。鼓励地勘单位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采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
(一)加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要求,以所属地勘单位为主体,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骨干,充实野外地质调查技术力量,加强装备和基地建设,建实建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其运行和工作的开展;项目经费按实际工作量核定。
(二)深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推进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研究解决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属地化管理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按照全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统一政策,落实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社会保障政策、地方性补贴和住房改革政策;帮助国有地质勘查单位解决职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问题;加快分离地勘单位办社会职能的改革。
(三)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矿业(山)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机制。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力度,突出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主要用于重点矿种、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及找矿综合研究工作。逐步扩大基金规模,省级财政分成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矿业权价款等收益,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
(四)引导国有地勘单位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
积极培育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主体,积极探索以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先导,以商业性地质工作为主体,二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地质勘查发展道路。鼓励支持国有地勘单位获取运作矿业权,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投资权益;鼓励国有地勘单位与社会资本及外资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和机制灵活的找矿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矿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培育壮大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市场主体。
(五)加快地质人才队伍建设
将地质教育纳入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地质类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依托我省地质院校,加强与部属院校的合作和共建。全面实施地质职工全员教育,推进在职职工的岗位培训和青年职工的学历教育,有计划地选送各类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地质队伍总体素质,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快培养高层次的地质专业技术骨干和复合型人才。建立我省地质杰出人才、地质找矿成果、地质科技进步等奖励制度,激励地质科技创新,形成地质找矿不断取得成果、地质科技水平不断创新、地质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大力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提高野外地质工作人员待遇,完善津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家选拔机制。逐步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发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
(六)推动地质科技创新
编制全省地质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机制,营造良好的地质科研环境。健全地质科技多渠道投入体系,逐步加大地质科技投入,合理安排重大地质科技问题研究和新技术引进推广的经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计划对重要地质科技项目倾斜。积极开展重大地质问题科技攻关,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地质问题研究;组织运用新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开展重要矿产的成矿条件、成矿规律和成矿预测研究;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地质勘查与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创新;积极开展非常规油气资源、尾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技术以及矿山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地下水资源和地热资源开发、农业地质和城市地质环境等课题的综合研究。加强省级重点地质实验室的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提升地质装备水平,采取措施提高现有地质装备的利用效率,加快深部探测、分析测试等高新技术及先进设备的引进、开发与应用。
(七)扩大地质领域对外开放
积极推进省外、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重点到资源勘查开发潜力大、资源互补性强、有一定投资环境的国家和地区开展我省严重短缺或投资收益显著矿种的风险勘查工作。鼓励国有地勘单位和有条件的企业以资源条件较好、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的西部省份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开展省外、国外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创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广泛开展地质勘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对策建议
地质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地勘单位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和基础服务,任务光荣而艰巨。但当前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特提出具体对策及建议如下:
(1)国家应继续为全面提高地勘单位职工待遇,稳定地勘队伍,切实解决地勘单位的历史欠账等问题加强专题调研,特别是对落实住房和保险等政策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目前,过去没有得到落实的住房补助资金和各类保险费用,到现在仍然没有得到落实,尤其是基层地勘单位的住房状况亟待改善。基层地勘单位积极呼吁和建议中央和地方政府作为一个专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落实中央有关政策的措施,切实解决地勘单位职工待遇问题。
(2)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必须要按照“统一领导,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妥善把握改革力度,充分考虑地勘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职工心理承受能力,实施分类推进,差别化政策支持等,不能人为超越现实情况,更不宜搞一刀切。
(3)为适应当前地质勘查的大好形势,应大幅度提高地勘行业装备技术水平,国家应及时出台支持装备国产化和支持国有地勘单位参与试制和应用推广的政策,以扭转目前靠拼低端设备和职工大强度劳动的状况,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舒适、人性化、智能化操控的装备,适当给予倾斜政策和资金补贴,鼓励国有地勘单位加快改进技术装备步伐,提高综合勘查能力,以及参与国际市场的能力,为地勘单位走向市场、走出国门,为国家寻找矿产资源创造条件。
(4)各级地方政府要进一步为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目前,地勘单位普遍反映,地质勘查外部环境较差,比如在地质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地索要占地费、青苗和树木赔偿等费用,部分村民“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甚至无理阻挠,不让进点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地质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加快建立政府监管,市场化运作,切实维护地质工作秩序,建立良好的地质工作环境的法制建设已势在必行。
(5)在过去50多年的地质工作中,形成了大量固体岩芯等实物地质资料,而且每年还在大量增加。利用新技术对这些固体岩芯加强综合研究,对于实现深部和外围找矿突破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固体岩芯的保护研究状况却不容乐观,过去的岩芯库由于年久失修,部分岩芯标本已不能很好保存,新的岩芯得不到及时入库保存。地勘单位积极呼吁,希望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及时出台有关加强岩芯等实物地质资料保护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资金补贴政策。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河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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