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每人每年多少万元

2024-04-27

1.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每人每年多少万元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每人每年总额度30000元。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零关税”,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到条件成熟,于2025年实现全岛封关运作之后,会在简并税制的基础上,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的所有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国家要制定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只有在目录上的商品仍然需要征收关税,其他大部分不在目录上的进口商品会实现免征进口关税。免税购物的额度从现在的每人每年3万元提升至每人每年10万元,并且在现行38类商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税商品种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每人每年多少万元

2.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每人每年多少万元

每人每年10万元。

2020年6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为落实《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港,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公告明确: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3.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每人每年多少万元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每人每年总额度30000元。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零关税”,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到条件成熟,于2025年实现全岛封关运作之后,会在简并税制的基础上,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的所有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国家要制定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只有在目录上的商品仍然需要征收关税,其他大部分不在目录上的进口商品会实现免征进口关税。免税购物的额度从现在的每人每年3万元提升至每人每年10万元,并且在现行38类商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税商品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每人每年多少万元

4.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每人每年多少万元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每人每年10万元。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5.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限额提至10万元是真的吗?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限额提至10万元是真的。6月8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在发布会上表示,海南将在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之前率先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零关税”,同时,大幅放宽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免税购物的额度从现在的每人每年3万元提升到每人每年10万元。
邹加怡表示,“零关税”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设计,具体说就是分步骤、分阶段的实施以“零关税”为特征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

扩展资料:
海南将对以下四类产品实施“一负三正”的“零关税”清单管理:
一是生产设备。对企业自用的生产设备实施“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
二是交通工具。对岛内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还有游艇,实行“零关税”的正面清单管理。
三是原辅料。对于岛内用于生产自用或者是开展“两头在外”模式的出口加工所消耗的原辅料,实施“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
四是居民消费品。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口商品,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居民免税购买。
参考资料来源:海峡网-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限额提至10万元怎么回事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限额提至10万元是真的吗?

6.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限额提至10万元是怎么回事?

国新办今日(8日)就《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表示,在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之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大幅放宽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免税购物的额度从现在的每人每年3万元提升至每人每年10万元,并且在现行38类商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邹加怡介绍,在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之前,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零关税”,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到条件成熟,于2025年实现全岛封关运作之后,会在简并税制的基础上,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的所有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扩展资料
未来将不断释放“零关税”的政策红利:
邹加怡透露,未来要制定“一负三正”四张清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生态环保和有海南特色的产业,不断夯实海南实体经济发展的产业基础。
同时,根据海南的实际情况来对“一负三正”的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总体上要逐步缩短负面清单,不断扩大正面清单,不断释放“零关税”的政策红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限额提至10万元 进一步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7. 海南岛民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可以不用出岛就可以享受这种优惠政策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称离岛免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本公告所称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三、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四、本公告所称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      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五、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六、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七、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协助违反离岛免税政策、扰乱市场秩序的旅行社、运输企业等,给予行业性综合整治。      离岛免税店违反相关规定销售免税品,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理、处罚。      八、离岛免税政策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      离岛免税店销售的免税商品适用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相关管理办法由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九、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2012年第73号、2015年第8号、2016年第15号、2017年第7号,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8年公告第158号、2018年第1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6月29日      调整离岛免税政策,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020年6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为落实《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港,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公告明确: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与此前政策相比,《公告》主要调整包括:一是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二是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三是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四是以额度管理为主,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五是鼓励适度竞争,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参与倒卖、走私的个人、企业、离岛免税店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自2011年4月开始试行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来,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促进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带动了海南旅游消费及相关产业发展。据海关统计,截至2019年底,累计购物1631万人次,免税销售额538亿元。此次政策调整力度大,将大幅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释放政策红利,提升群众获得感,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增强各界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信心。

海南岛民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可以不用出岛就可以享受这种优惠政策

8. 海南离岛免税10年销售额近1000亿元,购物件数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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