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范围

2024-05-15

1.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范围

法律分析:示范区范围: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总面积约2413平方公里。
先行启动区范围:金泽镇、朱家角镇、黎里镇、西塘镇、姚庄镇,总面积约660平方公里。
协调区范围:周庄镇、锦溪镇、淀山湖镇、王江泾镇、油车港镇、虹桥主城片区(除青浦区以外),总面积约486平方公里。
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周庄镇、锦溪镇、淀山湖镇、王江泾镇、油车港镇、虹桥主城片区、黎里镇、金泽镇、朱家角镇、西塘镇、姚庄镇
法律依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是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能级和水平,引领我国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有利于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路径模式,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内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提升长三角地区整体综合实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范围

2.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范围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块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从此承载起非同寻常的国家使命。

扩展资料建设方案
应勇表示,要继续推进长三角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产业协同、生态环境、市场体系等合作项目建设,健全区域养老服务、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合作机制。
应勇还指出,要深入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积极推动崇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加快建设世界级生态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3. 长三角两省一市联合发布17条举措,支持示范区建设,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长三角两省一市联合发布17条举措,支持示范区建设,有信息值得关注捡回加强对于长三角地区生态绿色一体化进程改善和推进啊并且促进高质量发展。
长三角两省一市已经开始进行很多项政策调整并且能够促进有关各种绿色和高质量发展做好准备,对于相关政策而言已经加强对于长三角地区开展有关示范区长期发展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能够加强对各个层面的改善和突破能够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开展,对任何人而言科技领域不断进步发展是必不可少的,科技创新领域是一个地区长远发展的重中之重必须技术改革和进步才能更好发展。并且加强对绿色低碳层面发展和改进,加强对于绿色低碳意识的促进才能够为后来人们更好生活和进步做好充分准备使人们长期发展的重要因素。还需要促进对于产业协同之间重要性,加强产业之间改革和创新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为后续产业之间进步发展奠定基础。对于人才流动层面也能够做好改善,人才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主要因素,各地方都加强需要各种人才。
并且相关政府部门表明一定会加强对高质量发展做好各种准备措施,为各个地方有关各种建设做好有力保障这样才可以为未来示范区的建立和长远发展奠定基础。能够推动有关各种重点项目之间建设并且能够有效推动长三角地区的未来长期发展,推动各汇总工作共同进行以此来加强工作效率带来经济效益和政策保障。
不仅如此接下来也会加大对于长三角地区有关各个地区之间联系,让各项政策能够真正做到落到实处也让各地区之间做好准备和评估工作。

长三角两省一市联合发布17条举措,支持示范区建设,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4.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详细资料大全

 2019年1月,上海市市长应勇在《 *** 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全力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合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并认真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提出时间 :2019年1月   提出地点 :上海市《 *** 工作报告》   提出人 :应勇   正式提出,建设方案,  正式提出  2019年1月,上海市市长应勇在作《 *** 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全力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合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并认真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建设方案  应勇表示,要继续推进长三角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产业协同、生态环境、市场体系等合作项目建设,健全区域养老服务、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合作机制。 应勇还指出,要深入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积极推动崇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加快建设世界级生态岛。 
   

5. 16项举措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推出16项税收便利服务举措,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围绕促进长三角区域内经济协同融合,通知明确,推出便利跨省企业迁移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办理3项措施,进一步便利长三角区域企业跨省办税。
结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通知称,在税收执法层面,制定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在办税服务层面,制定长三角区域“最多跑一次”清单和长三角区域通办清单,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围绕加强长三角区域纳税人涉税信用信息共享,通知明确,实施共用动态信用积分、共认信用评价结果、共推风险预警提醒3项措施,有利于提升区域内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据了解,税务总局目前已在上海、宁波试点信用动态监控,按照信用等级相应提供服务与管理措施。
围绕提升区域纳税服务水平,通知推出实现智慧办税、统一纳税咨询、优化大企业纳税服务等3项措施,探索运用5G、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智慧办税,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16项举措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

6. 长三角一体化规划出炉,两个突破口引领区域发展

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是为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中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

《规划纲要》的正式发布,意味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共同建设并相互配合,进一步完善了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

《规划纲要》赋予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五大战略定位,即: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作为纲领性文件,《规划纲要》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是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制定有关专业规划和具体政策的依据。

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整体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12月2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决策咨询专家、中科院研究员陈雯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规划纲要》是在新时代背景下编制的,更加务实,更加注重带动国内发展,将发展新理念贯彻全过程,通过一体化促进高质量发展,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两大突破口
就在《规划纲要》发布前的一个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上海揭牌。

这是在长三角沪苏浙(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的交汇区,跨越三个不同的行政区,共同构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这是《规划纲要》在起草阶段后调整新纳入的重要内容之一,《规划纲要》在5月13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审议,后又进一步完善公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副院长孙娟此前在一次学术会议上透露,当前对长三角高质量发展构成较大挑战的是生态,研究发现约有70%的污染来自本行政区内,而在近些年的发展中,为获得更多的土地资源,各地都有大规模填湖、填河等行为,这带来了水体的消失。

《规划纲要》中明确,要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打破行政边界,不改变现行的行政隶属关系,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探索路径和提供示范。

另一个调整纳入的重要内容是高标准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按《规划纲要》,新片区是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为重点,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国家级智库长江产经研究院教授陈柳认为,这体现了长三角一体化的最新动向,提出了未来一个阶段的发展方向。

“新增的两大内容体现出了中央对区域发展的高要求和支持。”陈雯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两大内容的关键在于“引领、带动”的作用,即按照中心区、全域、全国推广的层次,逐渐放大辐射带动效应,复制推广经验,凸显出国家层面更大力度的改革决心和开放尺度。

区域互利共赢
《规划纲要》之所以通过设立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自贸新片区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先行先试,则是因为考虑到跨界发展的难度和对外开放中的探索。

陈柳认为,《规划纲要》直面过去一体化中的问题和障碍,这在创新制度设计上有所体现。比如,提出通过制度设计“啃硬骨头”,要在土地、环境、财税分享等建设协同方案,建立统一规则,规范招商引资和人才招引政策,“这有利于减少政府预算的软约束,减少地方政府之间不合理的过度竞争。”

简言之,如何贯彻落实一体化,关键在于厘清跨界发展中的矛盾是什么,相互之间最有影响的是什么,针对这些矛盾如何解决。

而从实践中看,诸多涉及到市场的问题都已得到了共识,诸如当前先行解决的“断头路”等互联互通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的领域,但最大的挑战集中在资源环境和民生共享这两大领域。

鉴于此,《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建立区域互利共赢的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和征管协调机制,促进公平竞争。探索建立区域投资、税收等利益争端处理机制,形成有利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良好环境。

“(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三地联合建立了理事会制度,当前围绕探索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政策支撑保障以及推进标志性重大项目三个方面确定了40多项的重点工作,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吴江区政府发言人在答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完成情况向国家层面统一汇报。

三地联合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的理事长由两省一市常务副省(市)长轮值,理事会作为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重要事项的决策平台,坚持联合、轮值、共治和统一决策,由沪苏浙的常务副省(市)长轮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一体化示范区发展规划、改革事项、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

政府间合作:国企先行
根据《规划纲要》,建立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合作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完善重大经济指标协调划分的政府内部考核制度,调动政府和市场主体积极性。

从具体的措施看,一是把“创新共建”放在《规划纲要》原则的首要位置,提出联合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就是要以长三角为整体参与国际竞争,体现国际竞争力;二是《规划纲要》在创新方面强调了“共同体”和“分工”,通过协同共享提高长三角的创新效率,同时通过市场机制主导和产业政策引导相结合,减少重复建设和不合理的竞争。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国资体量最大的浙江省已在积极谋划,试图建设长三角国资领域的协调办公机制,进行跨区域的重大项目、投融资等工作。

之前,长三角区域内部的合作,往往集中在国家设定的重大跨界工程上,由国家牵头、多地参与的合作模式。国资国企改革研究者宋文阁博士向记者透露,国有企业是长三角27个城市建设发展的主力军,是一市三省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国家队”,在某个产业链上可共同进行协同创新、并购重组、产业转移、重大项目投资融资、重大课题研究等活动,当然也可以一起金融股权合作或资本运作等,“这些合作、协同或一体化可以发挥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长三角一体化做出国有经济贡献,实现区域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7. 16项举措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推出16项税收便利服务举措,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围绕促进长三角区域内经济协同融合,通知明确,推出便利跨省企业迁移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办理3项措施,进一步便利长三角区域企业跨省办税。
结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通知称,在税收执法层面,制定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在办税服务层面,制定长三角区域“最多跑一次”清单和长三角区域通办清单,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围绕加强长三角区域纳税人涉税信用信息共享,通知明确,实施共用动态信用积分、共认信用评价结果、共推风险预警提醒3项措施,有利于提升区域内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据了解,税务总局目前已在上海、宁波试点信用动态监控,按照信用等级相应提供服务与管理措施。
围绕提升区域纳税服务水平,通知推出实现智慧办税、统一纳税咨询、优化大企业纳税服务等3项措施,探索运用5G、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智慧办税,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16项举措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

8. 三大制度将有重大突破!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总体方案出炉

刚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作为国家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方案》用45条具体举措,为示范区的发展建设指明了方向。
《方案》回答了这些重要问题:
示范区在哪里?
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下简称“两区一县”), 面积约2300 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350 平方公里)。
其中,青浦区金泽镇、朱家角镇,吴江区黎里镇,嘉善县西塘镇、姚庄镇作为一体化示范区的先行启动区,面积约660 平方公里。
先行启动区将着力构建“十字走廊引领、空间复合渗透、人文创新融合、立体网络支撑”的功能布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75%,规划建设用地不超过现有总规模。
战略定位是什么?
根据《方案》,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是: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
发展目标是什么?
根据《方案》,示范区的发展目标是:到2025 年,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建成运行,先行启动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友好型产业创新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宜居等方面的显示度明显提升,一体化示范区主要功能框架基本形成,生态质量明显提升,一体化制度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重大改革系统集成释放红利,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作用初步发挥。
到2035 年,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全面建设成为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
一体化示范区的体制机制
上海市发改委主任、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主任马春雷表示,一体化示范区将建立“理事会+执委会+发展公司”三层次架构,形成“业界共治+机构法定+市场运作”治理格局。
一是三地联合,业界共治。
两省一市联合成立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理事会由两省一市相关政府部门和示范区属地政府组成,突出政府作用和属地责任;同时,为充分吸纳社会建议,理事会邀请了知名企业家和智库代表作为理事会特邀成员,发挥类似公司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二是三地轮值,统一决策。
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的理事长由两省一市常务副省(市)长轮值,理事会作为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重要事项的决策平台,研究确定一体化示范区发展规划、改革事项、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理事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
三是授权充分、精简高效。
理事会下设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执行委员会,作为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管理机构。执委会负责一体化示范区发展规划、制度创新、改革事项、重大项目、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重点推动先行启动区相关功能建设。
示范区要示范什么?
记者梳理发现,《方案》用45条政策详细回答了“示范区要示范什么”这个问题。
45条政策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第二,率先探索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第三,加快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第四,强化实施保障。
其中一大亮点是回答了市场关心的何谓“生态绿色一体化”。
《方案》提出:示范区将打造生态价值新高地,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打造绿色宜居新高地,并用了9大举措去推进相关工作。
这些指标和生态绿色有关:
——到2025 年,主要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95%以上,太浦河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淀山湖水质除总氮外所有指标达到 IV 类 (总氮 V 类)。
——到2025 年,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0%。
——到2025 年,先行启动区骨干绿道达到200 公里以上,一体化示范区骨干绿道达到500 公里以上。
在业内看来,以下三方面内容更不容错过!
第一,探索跨区域统筹土地指标、盘活空间资源的土地管理机制。
为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机制,两省一市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研究制订一体化示范区年度用地计划,由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安排使用。
对于盘活存量土地,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管理机构会同两区一县研究制定存量土地盘活工作方案,形成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属地要求由地块所在区县予以落实。要探索建立建设用地指标市场化调剂和有偿使用平台,鼓励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跨省域调剂。
此外,还要建立建设用地收储和出让统一管理机制。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管理机构依据相关规划,会同两区一县统筹平衡一体化示范区的年度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明确具体的用地结构、布局和规模。
第二,探索促进各类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的制度安排。
首先是统一企业登记标准。一体化示范区内企业登记在政策条件、程序方式和服务措施等方面执行统一的标准规范。统一跨区域迁移的登记注册条件和程序,建立一体化示范区内企业自由迁移服务机制。
同时,一体化示范区推行人才资质互认共享。探索建立统一的人才评价体系。制定实施符合一体化示范区发展需求的特殊人才政策,赋予一体化示范区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自主权和更大用人自主权。
为了推进要素资源跨区域交易,一体化示范区要建立土地使用权、排污权、用能权、产权、技术等要素综合交易平台。
第三,探索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管理制度。
比如,探索创新财税分享机制。建立两省一市财政共同投入机制,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投资开发基金,统筹用于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建设。结合建设进程逐步探索财税分享机制,研究对新设企业形成的税收增量属地方收入部分实行跨地区分享,分享比例按确定期限根据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华略智库创始人任新建对上证报记者表示,上述三大制度安排,集中解决了目前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最关键的三个问题,也是地方政府非常关心的问题,即土地指标、要素流动及成本收益。
通过跨区域统筹土地指标、跨区域促进要素资源自由流动、跨区域进行成本分担和收益共享,有利于统筹解决项目土地指标,促进项目落地,有利于促进要素资源加快流动,打造长三角统一大市场,有利于厘清成本投入和收益分担机制,促进各地更好合作。
特别是要素自由流动是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最核心的内容,关系到长三角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是一体化的最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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