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可以申请低保救助

2024-05-16

1. 怎样可以申请低保救助

法律分析:低保的主要人群是指没有生活来源、没有赡养人的老人、下岗职工没有满足城市最低生活标准的、身体残疾的人等等。我国法律具体规定以下人群可以申请低保救助,1、没有生活来源的家庭或个人。2、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或个人。3.没有赡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家庭或个人。4.家庭成员中有身患重大疾病没有钱就医的。5.属于严重精神病、智障、老年痴呆的家庭或个人。6.有严重的身体残疾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或个人。7.没有加入五保的老人。生活能力不能自理的人群。在申请低保时,需要当事人户主以户的名义向村委会申请,然后村委会可以派人来进行核实。如果申请情况属实,那么在提交书面申请之后,初审通过,就需要到镇人民政府再次审核。最后审核无误就要张榜公告七天,接受群众的检查。在以上程序都完成之后,当事人可以领取到社区发放的低保证书,就可以在合适的时间领取到低保金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怎样可以申请低保救助

2. 低保救助申请条件

低保救助申请条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两项条件都满足才能申请低保。
一、低保一个月多少钱
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得到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户月人均420元上调至480元,市辖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户年人均2400元上调至3420元,三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户年人均2400元调整至3180元。贵州省:在2016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由2011年的278元/月,增长到2015年的464元/月。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由2011年的1468元/年,增长到2015年的2695元/年,比西部12个省的平均标准2291元高404元。而城市低保人数由2011年的54.32万人,减少为2011年的40.27万人,农村低保人数由2011年的530万人,减少为2015年的328.55万人。
二、个人低保申请书怎么写
个人低保申请书写上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联系方式;其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申请人的具体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即与本人同住的家庭成员的收入水平;以及希望获批的请求等内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3. 如何申请低保证


如何申请低保证

4. 申请低保补助的要求

城乡低保政策规定具体因地而异,一般是:拥有当地常驻户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城镇户口的人均月收入低于245元/人.月,农村户口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30元/人.月的,均可申请城乡低保。基本程序为:个人书面申请—村(居)核查、评议、公示—镇(区)审核、公示—民政局审批—发放证、卡。
年老有子女的,按政策要核定其赡养费。赡养费列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计算范围。

低保手续 凡是户口在本街道或乡的居民符合低保条件户,带着下列证件办理低保手续: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及复印件 3、原单位劳资方面的证据及居委会证明,(农村只要村委会证明) 4、残疾证,诊断书及其他有关证明 5,低保申请一份

5. 没有低保怎么申请大病救助

法律分析:大病救助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因病致困户;城乡贫困家庭中的因病致困户;因大病负担医疗费造成人均生活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如果符合上述大病救助对象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经办事处和民政部门审核,申请大病救助。这种申请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低保户,一中是非低保户。一、如果没有低保,一年累计花超过1.5万元,就可以申请大病救助,拿着农合的结报单,到乡镇民政办申请办理。最高补5000。举例:1、如共花费2万元,农合已经给报销1万元,剩下的一万元经过申请,可以补助5000元。2、如花费2万元,农合已经报销1.8万元,只能补助2000元。二、如果是低保户,最高可补助2万元。前提条件必须持有低保证。低保户没有最低限额,住院花费报销之后拿着低保证去申请。具体跟非低保户差不多。只是没有一万五的限制。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应当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

没有低保怎么申请大病救助

6. 社会救助证是低保证吗

法律分析:社会救助证是和低保证不一样,低保证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困难人群身份的证明,持有低保证的家庭可依法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低保每月按时发放额定的数字,救助按生活条件,境遇不同分类发放。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7. 低保户怎样申请医疗救助

低保户申请医疗救助时需要以下步骤:①申请人向居委会提出申请。②居委会进行申请对象资格初审、评议和填报等工作。③初审通过的上报街道社保所,社保所需要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资格审核、签署意见、协助提交有关材料。④审核合格上报街道民政科审核,街道民政科及街道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⑤区民政局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由街道民政科进行登记备案、社保所进行资金发放及统计汇总工作。
 
法律依据:《长沙市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办法》第八条规定:低保对象大病门诊救助的程序为:
(一)救助对象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提交大病门诊医疗救助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救助对象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低保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验,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长沙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签出意见后报街道(乡镇)。
(二)街道(乡镇)对上报的《长沙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签出意见后报区、县(市)民政局审批。
(三)区、县(市)民政局对街道(乡镇)上报的《长沙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在《长沙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下发不予救助的书面通知书。
(四)大病门诊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金额于审批当月在对象所在社区(村)张榜公示。
(五)大病门诊医疗救助资金由区、县(市)民政局在审批当月或下月通过银行发放。

低保户怎样申请医疗救助

8. 救助证和低保证一样吗

法律分析:不一样。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