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分红要承担亏损吗

2024-05-13

1. 干股分红要承担亏损吗

1、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公司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保护其权益,以求不仅在经济方面,更在社会、环境等领域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或倒闭根据破产法情形法院代管并指定清算机构进行破产清算处理。
3、确定债权:根据债权人主张的债务,由清算组织确认债权,包括银行贷款,工人工资福利保险,国家税款,供应商货款,借款等。
4、资产评估:对公司现有资产进行估值,包括机器设备,债权,现金,厂房,品牌价值,有价证券,对其他公司拥有的股份等等。
5、用第3项减去第2项,剩下的就是公司的净资产,股东可以根据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分割处理。
6、如果净资产为负数,那么股东还应该按照公司的注册资金额按照所持股份比例承担赔付责任。
一、干股分红协议是否有效
跟公司签订的干股分红协议,只要是您和公司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协议中没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的内容,就是合法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干股不是一种正式、准确的法律术语,我国《公司法》没有使用干股一词。但是,实践中,干股大量存在并被普遍使用,通俗的说法,干股就是没有实际出资或者以非常优惠的非现金出资方式取得了公司股权。
常见的干股取得方式:
1、股权赠送
公司设立后,股东直接将部或者一部份股份赠与他人,受赠人就成为干股股东。
2、股权激励(无偿或低价转让部分股权)
3、以无形资产出资但没法工商登记,采取干股形式。
二、干股分红协议范本
甲方:某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某某技术人员以及相关个人信息(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系甲方的技术人员,为甲方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支持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乙方为甲方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1、价格。每年甲方给乙方以年度税后可分配利润的10%分红。
2、分红条件:
(1)乙方需与甲方签订技术保密协议,完成规定的技术开发规划,并按技术开发规划的进度安排,完成技术开发项目。
(2)公司税后有可分配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3、分红股权约定。乙方在甲方的分红,是没有任何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10%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10%的股权。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要变更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干股分红要承担亏损吗

2. 公司有利润,老板不分红怎么办?


3. 是不是公司亏损,股票就没有分红?

  不一定。
  第一,如果公司当年出现亏损,而累计未分配利润也为亏损时,公司不能对该股东进行分红。理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由此可见,如果企业当年度亏损,累计以前年度也为亏损,是不能分配利润的,如果违反公司法分配了利润,公司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二,如果公司当年度亏损,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盈利时,公司可以对股东分红。理由如下:
  企业留存收益分为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部分,盈余公积又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指企业按照法律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按净利润的10%提取)和任意盈余公积(指经股东大会批准按一定比例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基金)。为了保持每年的分红量保持一个比较稳定的水平,不致出现盈利年分红大幅度上升,亏损年分红大幅度的下降以至于没有分红的局面,在盈利年份,公司会多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发放的股利少一点,而在亏损年份则把盈利年份多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拿出来发放红利,使得每年的股利发放额度保持在一个平均水平,这是公司法所允许。
  所以,企业当年度亏损,但累计未发生亏损,企业按一定金额进行了利润分配,在分配总额未超过累计未分配利润的情况下,相当于分配以前年度税后利润,按照公司法是允许进行利润分配的。

是不是公司亏损,股票就没有分红?

4. 股份制公司如何分红,若亏损了又怎么承担?

1、股份制公司如何分红:有三种分红方式——现金分红、未分配利润分红即送红股、公积金分红即转增股本。
   
2、若亏损了又怎么承担:一般是将历年来的盈利,即未分配利润填补亏损;如果是新公司,就会在账面上列为亏损,以后赚钱了再填补该亏损;第三,如果公司已经上市,还要承担股价下跌的风险;第四,亏损了当年就不会分红了。

5. 干股要不要承担亏损

干股不需要承担亏损。对于干股我们要知道这不是法律上的词汇,所以在法律上不适用。我国公司法承认的股东资格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没有实际股东资格,自然不需要承担股东责任。”
一、干股分红与股份分红的区别
首先干股在现代商业社会中被看做是公司老板为维护公司利益,以此来挽留想要离开的公司重要技术人员和合作伙伴。它是一种激励的措施而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其次,与普通股相比干股的获得是无偿的,是公司现有股东按照某种约定俗成的协议无偿贡献给非股东第三人的股份,这样一来干股股东不必出资就占有了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
干股强制本质上面的解释更加偏向虚拟股,干股不是真正的股份,只是说名义上拥有这些股票,实际上面并没有,持有者只有这一定比例的分红权利而已,但实际上干股股东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而仅仅享受分红的权利。
基本上是把干股划分到分红股,分红的情况如下:
干股分红是按照股票的比例去分配的,到了年底的时候,会去进行分红,而且干股分红权利和普通的股票是差不多的,但是干股的股东才有这个分红的权利,其他的普通股票是没有这个资格的。
干股分红其实也可以理解为现金奖励,但是这个奖励的多少是变动,因为和年底的利润有关系,如果比例比较多,利润比较高的话,那么分红就会比较多。
二、干股分红是什么意思
1、干股是指对某种特殊人物,不要他发股金,却算他入了若干股份,就是说,他不出股资,却参与分红,这叫干股。至于老板给员工股份作为奖励,在美国早已实行。实股就是通常的股票,可以流通的,股票分红。股份公司在支付股息之后仍有盈余,将其再分派给股东的分配活动,股东分得的除股息以外的盈余部分就是红利。对于非纯粹股份经济的合作经济组织或集体企业来说,分红是指投资入股的投资组织成员按其投资比例分配企业税后盈利中分红基金的分配活动。
2、股票分红遵守下列原则:分红的方法应在公司法或公司章程中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分红过程必须依照法规章程办理;公司无盈利不分红,盈利少则少分,亏损时不分,股东分红采用平等原则,分配的金额、日期等对各个股票持有者不应存在差别,并且,优先股不参与分红。预案公布后,分红资金会自动打入你的帐户。
三、干股成立的要件有什么
干股成立的要件:干股本质上是一种股份赠与,必须符合股份转让的要件,也就是说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没有人行使优先权才能成立。否则,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闭锁性和人合性所带来的对股东进入公司的限制,和其他股东的优先权问题,干股就无法成立。

干股要不要承担亏损

6. 公司要是不分红,老板怎么办

分红需要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及公司确有盈利,同时还应符合公司法的其他规定。股东可以要求股东会对分红进行决议,或者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分红给各股东。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由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其股份。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
二、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以追偿吗
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之前的股东权利由原股东享有,股权转让以后的股东权利由新股东享有。
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要看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是否有作分配利润,是否作出了分红决议。
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但实际还没有兑现,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
从性质上说,公司一旦决定向股东分红,公司与股东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股东请求公司分红就是合法的。
如果在股权转让之前并未经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则无论在股权转让前是否实际存在利润,原股东则不能对先前利益进行追偿。
三、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如果你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经常在某股东退出时这个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甚至直接由股东和公司签订的股权回购协议,那么这些行为是否有效呢?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以上几种法律规定情形发生下,投反对票的股东才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其他的情形均不能要求回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干股要不要承担亏损

法律分析:干股不需要承担亏损。对于干股我们要知道这不是法律上的词汇,所以在法律上不适用。我国公司法承认的股东资格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没有实际股东资格,自然不需要承担股东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干股要不要承担亏损

8. 老板很久都没有给我结算分红了,我想向老板要我的报酬,我要怎样说?

你的问题,只要站住理由,是可以轻易拿回工资的。

一、你是否有他公司上班的凭证?(如上下班打的卡,或工作服)
二、要明确是你自己不做了,还是对方不让你做
三、你有没有口头或者书面向他们说你不做。
这三点你站住脚了,拿回工资很简单

1。先找当地劳动所,由他们出面协调
2。如果协调之后老板不给,可以当着他的面打电话给报社,吓一吓他
3。如果还不行,那么就故意制造麻烦。(例如:他的厂机器多,可以打电话给环保局,告他噪音超标;如果扣留了你的证件,可以找110到他们厂帮你领;你在他那里工作过,熟悉生产或者业务流程,也可以找他们的漏洞在网上和媒体上曝光)  

上述3条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强硬态度迫使老板在利害得失上权衡轻重,最终妥协的办法。我曾在广东东莞也遇到过你类似的情况,采取上述办法最后获得了工资,只用了3个小时。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201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