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和占有的区别

2024-05-15

1. 所有和占有的区别

法律分析:所有权包含占有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所有权是对物的独占的支配权,而占有只是对物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即使是合法占有,占有人只享有占有权,而不能享有所有权。因为一物之上不能并存两个所有权,占有权并不能成为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二百四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二百四十五条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四百五十八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百五十九条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六十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四百六十一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所有和占有的区别

2. 什么是占有?

占有:是指对物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占有是一种事实状态,是占有者以所有的意思善意、公开、和平的控制或支配某物。
比方说,我是监护人孩子归我所有,事实是血缘关系,我在管教孩子(控制),我养育孩子孩子帮助我(支配),我常常跟人夸我孩子(善意),给他办户口(公开)。就大概这个样子。
若是恋爱关系,女为主男的归她,事实恋爱关系,控制他的交友,男的必须符合她的要求,天天跟人说,把定情的装饰挂在身上,让那些想当第三者的人退缩。男女都有的情况,男的霸道总裁女的刁蛮任性,平时都是傲娇,出事变成病娇。都是些躁郁症患者。
占有类型有好几种:
1集体与个人的数量形式。
2合法与非法的性质。
3善与恶的程度。
4直接与间接的继承关系
——以上大部分内容来自智库百科。

3. 所有和占有的区别

所有权包含占有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所有权是对物的独占的支配权,而占有只是对物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即使是合法占有,占有人只享有占有权,而不能享有所有权。因为一物之上不能并存两个所有权,占有权并不能成为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二百四十二条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第二百四十四条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第二百四十五条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第四百五十九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六十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第四百六十一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所有和占有的区别

4. 所有和占有的区别

法律分析:所有权包含占有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所有权是对物的独占的支配权,而占有只是对物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即使是合法占有,占有人只享有占有权,而不能享有所有权。因为一物之上不能并存两个所有权,占有权并不能成为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二百四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二百四十五条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四百五十八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百五十九条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六十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四百六十一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5. 占有和所有的区别

法律分析:所有权和占有权是两套物权保护制度。所有权是一种实质保护,是对真正的权利人的保护,基本权能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是一项权利。占有是物权形式上的保护,或者叫做推定保护,是一种法律事实。两者的理论是说不完的,占有是物权制度的根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占有和所有的区别

6. 占有和拥有的区别是什么

一、占有和拥有的区别是什么1、占有和拥有的区别如下:(1)主观意识与实际的区别。拥有是一种主观的所有,不一定是实际的占有状态;(2)物理状态。占有就是在自己的控制、支配下,是一种物理状态,拥有是这种物理状态下真是存在,真实拥有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第八百六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二、无权占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占有人对物实际控制和支配,又称为事实上的管领力,这是成立占有需要满足的体素要件,控制是指物处于占有人的管理和影响之下,支配是占有人能够对物加以一定的利用。2、占有人具有占有的意思,这是成立占有所需要满足的心素要件,占有的意思是指占有人意识到自己正在占有某物,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占有的意思并不意味着占有人应当具有为自己的利益而占有的意图。

7. 什么叫占有?

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未及返还甲即去世,但仍然进行占有,或对其没有占有的权利有怀疑、承运人对托运货物的占有也属于有权占有;租赁权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善意占有是指无权占有人误信其有占有的权利,属于无权占有,而是属于一种单纯的事实,例如甲在生前借用乙的自行车、动产质权人、留置权人对不动产或动产的占有为有权占有。恶意占有是指无权占有人明知其没有占有的权利。
占有人占有动产或不动产。其继承人丙不知自行车系他人财产。
无权占有又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小偷盗窃他人物品等。
用益物权人、保管人对保管物的占有、借用人对借用物的占有,作为遗产继承并使用

什么叫占有?

8. 请问什么是拥有什么是占有?拥有和占有不是共存的吗?

占有是纯粹的个人范畴的私有化,占有拒绝任何其他的外来的介入,占有被人性的自私合理化,就是人完全地就是对象的全部所有者,此外没有任何其他的主体。 占有作为社会的原始现象,起源于人性的局限性,和对于世界的局限性,占有在本质是局限性的对应。占有与人的自私的爱,私有财产,私有的认识倾向,合成人的全部局限性。即使占有是巨大的,但是占有总是局限性的。 占有的观念支撑是自己在世界的局限性,占有原始的起源是,食物,性对象,物质,后来才是观念,意识,思想,权威。。。群体性占有的认同仍然是群体本身。个体的占有的认同是个体。总之,占有是人类社会的存在。不是被占有,就是在占有。人和物的存在无非是这两种形式。 占用的意义。占有首先结束了不正当竞争,因为一般的占有已经经过竞争的过程。占有也使世界的合理性在局限性中得以保证。即占有造成世界的稳定结构。反过来,占有又是私有化,不合理的堡垒,不能轻易攻击被占用的对象,因为这与战友者是完全一体的。攻击被占用即是攻击占有者。所以,占有是逻辑的悖乱状态。 拥有是精神属性的,拥有比占有具有广义的领域。被拥有的对象可以被其他人拥有。所以占有的完成就是拥有。拥有具有对局限性的突破。拥有也轻松地,自由的把精神的视域随着对象而延伸。 被拥有对于对象毫无局限性,拥有什么也不以对对象的局限为特征。即被拥有的对象也是在任何自由的时空领域。 谁没有占有,就在存在中不存在,谁没有拥有感,谁就没有在精神的存在中存在。谁没有被占有,谁就实际没有占有物。但是任何拥有都是无限的----在拥有中,宇宙也是自己的,在占有中,仅仅是一个屋子,一张床,一个碗。 占有使人在时间和空间的存在中成为实际的存在,占有与被占用在力与反冲力是对应的,所以占有越多,则被占有越多。老子说“余食赘物,物或恶之,”处之以“无为”,使占有是轻松的,则“无不为”,“生而不有,为而不恃”,不占有什么,即不被什么所占有。 占有毕竟只是物质的,有限存在物,是本身的有限的对应。贪婪的占有使人在存在的空间中幻象地放大,实际,贪婪已经步入拥有的阶段。财富的拥有是社会化是个人财富,财富的占有是自私的财富。真理的占有是聪明,真理的拥有是智慧。 其实我们实际什么也不占有,我们实际只是被占有。我们什么也拥有,拥有使我们更本质地存在。拥有观是人的更本质的存在,在拥有中就有“自由”,“永恒”,“平等”“爱”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