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有几种

2024-05-13

1. 长期股权投资有几种

法律分析:可以,减资的几种情形:1、资本过剩,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缩小公司经营规模不需要现有数额的注册资金;2、公司严重亏损,长期无法弥补;3、因公司派生分立;4、公司注册资金逾期仍无法到位;5、公司虚报、虚假、抽逃注册资金经处罚后仍无法纠正;6、公司回购公司股东股权,需同时办理减少注册资金及相应实收资金;7、其他需要减资的情形。8、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9、公司减少注册资金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10、公司的帐面或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高于1元的,允许按每股1元及以上的价格减资,若每股净资产小于1元的,原则上不允许按每股1元的价格减资,减资的价格原则上不能高于每股净资产;11、减资的方式若为非货币方式(即股东因减资而收回的资产系非货币),应当经依法设立的中介机构评估作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长期股权投资有几种

2.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2、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4、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优点如下:1、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的成本;2、核算简便;3、能反映企业实际获得利润或现金股利与其流入的现金在时间上基本吻合;4、与法律上企业法人的概念相符,即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法人实体,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不会自动成为投资企业的利润或亏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

4.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指的是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抽回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为获取另一企业的股权所进行的长期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变现,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与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首要目的并非为了获取的投资收益,而是为了强化与其他企业的商业纽带,或者是为了影响,甚至控制其关联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政策。通过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获得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能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从而影响、控制或迫使被投资企业采取有利于投资企业利益的经营方针和利润分配方案。

5. 长期股权投资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基本特点
(一)长期持有
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二)利险并存
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三)禁止出售
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
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抽回投资。
(四)风险较大
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长期债权投资而言,投资风险较大
在中国,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主要有: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
3、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4、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5、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什么

6. 长期股权投资是什么

投资,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 长期投资,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 长期投资分为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 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 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7. 长期股权投资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条件是:1、股权投资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2、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3、新股东已记载于股东名册;4、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已做相应修改;5、已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长期股权投资是什么

8. 长期股权投资算不算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