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2024-05-15

1. 2018年湖南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2018年湖南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条件 
  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湖南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预科生。
   所有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生源地贷款全覆盖。 
   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非全日制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本科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首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三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借款学生,需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可以在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生源地助学贷款到期日为贷款最后一年的9月20日。
   (三)贷款利率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三、申报材料 
   (一)贷款申请表 
  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上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
  2. 录取通知书(非大一或研一新生应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  本年贷款受理起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5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二)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学生高考前户籍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资助中心”)。 
   (三)审核材料 
   首次贷款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持上述申报材料向所在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县资助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即可。
   (四)签订合同 
  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由湖南分行统一印制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该合同待湖南分行审批通过后方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带往高校报到。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录入 
  借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会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借款学生持盖章后的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区)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由支付宝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支付宝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同时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借款学生。
   五、特别提醒 
   (一)借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和保管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学生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已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的,按原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学生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学生个人信息以及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 
   ★  (四)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学生应在还款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防止出现问题。 
   (六)如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联系电话、就业信息、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务必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 
   (七)如借款学生的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务必及时前往办理贷款的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 
   (详情可查询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www.csls.cdb.com.cn  )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  95593 

2018年湖南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2. 湖南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2,准备材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非大一或研一新生应为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提交申请,持上述申请材料向所在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材料进行审查。
4,签订合同,贷款材料审查通过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5,回执录入,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欠缴金额。
6,发放贷款,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

3. 湖南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申请步骤如下: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2、准备材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3、提交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材料进行审查。4、签订合同,审查通过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签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5、回执录入,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录入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欠缴金额。6、发放贷款,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发放贷款。

湖南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4.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5. 第一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步骤

初次贷款学生:1、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居委会盖章、签字,本人签字(碳素笔)。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户口簿(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4、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再次申请贷款学生1、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本人签字一式两份2、学生证复印件(一份)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注意:1、贷款申请表填写必须齐全、正确,借款人签字、捺印。2、填写各类文件时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3、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真实、合法、有效。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真实、合法、有效。5、共同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6、申请表及借款合同上的各单位公章不可出现轧章现象,公章必须清晰、完整。签订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借款合同上所有签字及日期填写必须齐全完整,捺印完整、清晰。手印捺在名字最后一个字上。签订合同后借款学生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区)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无需打印纸质回执单。

第一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步骤

6.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样登录.注册?


7.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1、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办理流程。
(1)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www.csls.cdb.com.cn) ,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2)填写申请表。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需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3) 申请表加盖公章。申请表上需要资格审查单位加盖公章。
(4)学生需要准备所需材料。学生本人签字并需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
(5) 签订合同。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6)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将回执单交给学校并录入系统。
2、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办理流程。
(1)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需要填写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及续贷申请表。
(2)把续贷声明交给学校,等待学校审核。(3)打印申请表,需要由学生本人或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签字。
(4)续贷申请审核通过,借款学生或申请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人,带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任意一方签字的申请表,到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5)借款学生将回执单交给学校并录入系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8. 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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