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信托合同要看哪些内容

2024-05-14

1. 私募信托合同要看哪些内容

私募信托合同内容复杂,不同产品之间差异很大,投资者需要仔细阅读私募信托合同,了解关键条款。

    (1) 门槛——事关能否购买。大多数私募产品的最低认购额为100万元,部分私募的认购起点200万或300万。由于私募单只产品金额较大,如果手中只有100万、200万的金融资产,应该选择TOT。

    (2) 费用——事关未来基金的净值和成本。阳光私募的费用主要包括1%认购费、加总一般在1.5%—2%之间的固定管理费和托管费,以及20%浮动管理费率(业绩报酬费)

    (3) 封闭期——事关您资产的流动性。首先是绝大多数私募都有1个至少6月的封闭期,期间一般不允许赎回,或赎回需要收取较高费率(3%),封闭期结束后才免费赎回。

    (4) 投资范围与限制——事关你的知情权。从投资范围来看,一般都包括法律范围内许可的股票、债券、基金、其他理财产品等。一些设计较激进的产品还可投资融资融券、投资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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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信托合同要看哪些内容

2. 信托和私募两者有什么区别


3. 信托和私募是什么东西?

相同点:
都是资产配置的一环,属于代客理财;
都是一百万起步,面向高净值人群;
相对储蓄和货币基金而言,收益和风险都较高;

不同点:              
信托在国内相对高大上一点。私募在西方相对高大上一点,并且和信托区分的不那么开;
信托牌照稀有,国内应该是68家吧,对公司资产要求高,实缴资本往往十几亿。私募相对资产少,我们品今的实缴也就1.3亿。资质上是今年才开始加强监管备案,之前很多不合格的私募被注销。国内大概2万多家,没牌子的就更多了。
信托对于资金的流向,也就是投资的底层资产要求较高。私募则投资十分灵活,从二级市场到创业投资,从商品期货到投资拍电影,都可以做。
私募基金如果发行做股票的阳光私募,是需要走信托公司以信托形式发行的。信托公司则对私募没什么太大需求。
信托归银监会管。阳光私募是信托,也归银监会管。私募发资管计划则是证监会管。股权私募则暂行备案,中基协管。
因为市场下行,资产荒,信托目前收益从前年的12%降低到了今年的5%。私募则由于国家给予一定的激励政策,收益相对还是高些。

信托和私募是什么东西?

4. 私募跟信托的不同处在哪里?

1、私募: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私募是指向小规模数量合格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通常35个以下)出售股票,此方式可以免除如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注册程序。投资者要签署一份投资书声明,购买目的是投资而不是为了再次出售。

2、信托: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3、两者不同:
(1)概念不同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
信托: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是由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移转或设定于管理人,使管理人为一定之人之利益或目的,为管理或处分财产。
(2)风险承担能力不同
一般来说信托公司都由一定规模的真实的资本金组成,信托的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能履行受托人义务而给受益人造成损害的要用自有资金进行赔偿,且信托公司也确实有一定的赔偿能力,私募基金就很难说了。
(3)操作过程不同
在操作过程中,信托设立后它是一个固定的信托池,这些信托资金没有放大的功能,但有些私募基金就不同了,可能它自己原来只有100万,向投资人承诺有10%的收益后就可以获得1000万,再拿着1000万的资金去找1个亿、10个亿,通过这种方式它可以无限放大。
(4)资金用途不同

私募基金的资金主要运用于证券市场,而信托资金运用的范围更广一些,在国外是一种非常成熟的金融方式
(5)产品期限不同
私募基金针对的是一些短期闲置资金,而信托计划的运行期一般较长,一般至少要一年。
(6)契约关系不同。
私募基金通过基金契约或基金章程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对所有的投资者应一视同仁,而资金信托则通过合同来联系当事人双方的关系,需与每一位委托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委托期限、相关费用,盈亏责任等。

5. 私募和信托什么区别?


私募和信托什么区别?

6. 信托和私募有什么区别


7. 信托资金的信托合同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应与委托人签订信托合同。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按照法律、行政关系的规定设立。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信托目的;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受益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受益人的范围; 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 信托期限; 信托资金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限; 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安排;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受托人报酬计算方法,支付期间及方法;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 信托事务的报告;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风险的揭示与承担; 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信托合同还可以载明信托财产的交付,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的具体方法。改变方法时受托人的建议和委托人的指示,信托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信托财产的审计或者评估,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关于风险申明: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当在签定信托合同的同时,与委托人签定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风险申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1)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2)信托投资公司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投资公司负责赔偿。3)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内容。

信托资金的信托合同

8. 资金信托的合同

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信托目的;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受益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受益人的范围;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信托期限;信托资金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限;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安排;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受托人报酬计算方法,支付期间及方法;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信托事务的报告;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风险的揭示与承担;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改变方法时受托人的建议和委托人的指示,关于风险申明: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当在签定信托合同的同时,与委托人签定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