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产品一批,售价80000元,增值税额为13600元,该批产品已经发出已收到款项存入银行

2024-05-13

1. 销售产品一批,售价80000元,增值税额为13600元,该批产品已经发出已收到款项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93600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拓展资料: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本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提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临时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开立的账户,本账户既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又可以根据现金管理规定存取现金,专用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所开立的账户。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只能用来办理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结算,不得出租和出借账户。在会计中,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期末余额就在借方。在会计分录中,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售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销售产品一批,售价80000元,增值税额为13600元,该批产品已经发出已收到款项存入银行

2. 销售产品一批,价款30000元,销项税额5100元,其中,26000元已收到,现款,存入银行,另有

销售产品,借应收账款35100,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5100
收到货款26000元,借现金26000,贷应收账款26000,
现金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26000,贷现金26000

3. 销售产品一批,售价65000元,增值税 11050元 ,款项收到60000元存入银行,其余款项16050元尚未收到。

借:银行存款 60000
       应收账款 ——某公司16050
    贷:主营业务收入65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成本价)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销售产品一批,售价65000元,增值税 11050元 ,款项收到60000元存入银行,其余款项16050元尚未收到。

4. 销售产品一批,取得销售收入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款项存入银行。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34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4000

5. 销售产品一批,售价280000元,增值税47600,已收回200000元存入银行,其余

销售产品:
借:应收账款  327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万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47600
   回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应收账款20万--客户
一般这中的话就是会核算到客户上面去 后面当你去系统查询时就可以直接看到这个客户借方327600元-已经回收20万剩余的127600元未收款项

销售产品一批,售价280000元,增值税47600,已收回200000元存入银行,其余

6. 销售产品一批,售价280000元,增值税47600,已收回200000元存入银行,其余

销售产品:
借:应收账款
327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万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47600
回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应收账款20万--客户
一般这中的话就是会核算到客户上面去
后面当你去系统查询时就可以直接看到这个客户借方327600元-已经回收20万剩余的127600元未收款项

7. 销售产品一批,售价3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 写分录

一,借:银行存款 35100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二,增值税中的进项税和销项税是计入应交税费科目,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负债类科目的贷方记增加,借方记减少。进项税额是企业支付给供应商的税费,销项税额是购买方支付给企业的税费购入原材料时,进项税在借方,表示应交税额的减少:借:原材料 88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144贷:银行存款 9944销售商品时,销项税在贷方,表示应交税额的增加: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11300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300月末结转税费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3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144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6下月缴纳税费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6贷:银行存款 156三,增值税应该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下类属于三级科目核算。举例1:收到预收款10.3万,并开具发票首先要明确的是,即使是小规模纳税人,也要按照权责发生确认收入,而不是收付实现制。那么收到预收款时就要做一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10.3万贷:预收账款 10.3万此时按照税法的规定收到预收款则发生了纳税义务,要确认销项税款,而会计准则认为此时尚未确认收入,所以要做以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 0.3万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0.3万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就是按照税法规定产生纳税义务,应该缴纳税款的金额。举例2:针对预收款项10.3万,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10万元借:预收账款 10.3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 0.3万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还是余额0.3万元,这个金额也是我们要像税务局缴纳的税款,可以发现针对该笔预付款,无论会计是否确认收入,均不影响应缴纳增值税的金额。而“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是连接会计与税法之间的桥梁科目。当企业未发生税法的纳税义务,如未开票、未收到预收款,只按照会计准则确认收入时,应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在贷方确认待转销项税额,此时并没有产生真正的纳税义务,在会计账务处理中,也不会产生应纳税款,因为“应交税费-带转销项税”的贷方余额会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负债中。举例3:月末结转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0.3万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 0.3万举例4:首次购买税控设备 300元借:管理费用 300元贷:银行存款 3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300元借:管理费用 -300元。

销售产品一批,售价3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 写分录

8. 销售产品一批价款50000元增值税率17%款项己收到并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58500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8500如果知道该批产品成本的话,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一、增值税税率就是增值税税额占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的比率,是计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增值税税额的尺度。我国现行增值税属于比例税率,根据应税行为一共分为13%,9%,6%三档税率及5%,3%两档征收率。二、分类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5、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三、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划分标准为:1、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人民币;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人民币。2、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达不到前述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此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达到标准后经申请被批准后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3、一般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的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