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持有股权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

2024-05-15

1. 什么是持有股权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有哪些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投资人委托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代办人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如投资人自己来办理则不需要);

四、投资人身份证;

五、出资权属证明(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申报的出资额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六、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或产权证明,场地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

七、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申请承诺书。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写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公章或签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到原登记机关用专用纸复印并加盖核对章。【摘要】
什么是持有股权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提问】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是以投资人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3、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公司”、“有限”、“有限责任”字样。【回答】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有哪些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投资人委托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代办人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如投资人自己来办理则不需要);

四、投资人身份证;

五、出资权属证明(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申报的出资额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六、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或产权证明,场地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

七、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申请承诺书。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写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公章或签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到原登记机关用专用纸复印并加盖核对章。【回答】

什么是持有股权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

2.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投资人拥有和控制的吗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服务,感谢您的耐心等待。个人独资企业是由投资人拥有和控制的。1、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2、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3、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4、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摘要】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投资人拥有和控制的吗【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服务,感谢您的耐心等待。个人独资企业是由投资人拥有和控制的。1、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2、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3、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4、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回答】

3.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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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2)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3)适用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 
(4)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并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的程序 
名称核定—行业审批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先行审批的)—实地考察—提交申请材料—审查—核准发照 
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一、名称核准: 
1、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书(应企业名称、投资额、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事宜);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设立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等 ) 
3、企业住所证明、(所有权及使用权文件)租赁协议(复印件); 
注: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4、出资额: 
货币出资(存单、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它 产权作价数额;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家庭成员签字)。 
5、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 
(1)行业审批文件(建筑资质证明等); 
(2)专营、专卖审批文件(香烟等); 
(3)有关部门审批文件(卫生许可证等)。 
6、委托代理人文件 
(1)投资人的委托书;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注:登记机关确定收到《个人独资企业法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资格

4. 个人独资企业有股权吗

法律分析: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有隐名股东的存在,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是可以有投资的合伙人加入,而对于此股东也可以只出资而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任何事情,但对于此情况双方可以利用协议的方式来解决。 国有企业不是法人独资企业,国有企业当中也没有所谓的股东,准确的来说国有企业的股东就是国家,国有企业的负债和收益都由国家部门来负责,而且在国有企业内部也没有所谓的股东会和监事会,国有企业的这些领导基本上都是有职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根据该法规定,个人独资在没有办理变更企业性质(要重新办理为合伙企业)是不能增加股东。

5.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

法律分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是指以其财产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自然人。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投资的财产必须是私人所有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

6. 独资企业是由一个什么投资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就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是企业三种基本形式中的一种,它有四个基本特征,反映了它与其他企业形式的区别,也反映了这种企业形式的基本属性。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是: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项特征是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必须是自然人,投资形式是独资即一个人的投资,非自然人的投资和两个以上人的投资,都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属性。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项特征是由前一项特征所决定的,个人独资形成的企业财产只应当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不应为其他人所有,这就确立了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财产关系,并决定了其经营成果也归属于投资人个人。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收益归其个人,企业风险也应由其个人承担;投资人投资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个人财产是不可分离的,这就都构成清偿企业债务的基础,从而这种责任形式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      4.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人投资的经营实体。这就是要求它必须是一个实际存在的、从事生产经营的、能够实际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主体,而不能是一个虚构的市场主体。      以上四项基本特征,使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形式区别开来,当然还有其他的区别,但是这是基本的区分标准。

7.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不得用什么作为出资

不可以的,国家规定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物,专利技术等来出资。劳务不在这个范围内的。由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对于出资数未作限制,只是规定要有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为出资,但不能用个人劳务作价出资,也不能用个人信誉或者名誉作价出资。不可以的,国家规定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物,专利技术等来出资。劳务不在这个范围内的。由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对于出资数未作限制,只是规定要有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为出资,但不能用个人劳务作价出资,也不能用个人信誉或者名誉作价出资。不可以的,国家规定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物,专利技术等来出资。劳务不在这个范围内的。由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对于出资数未作限制,只是规定要有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为出资,但不能用个人劳务作价出资,也不能用

个人信誉或者名誉作价出资。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不得用什么作为出资

8.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一、个人独资企业      1.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      独资企业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区不需要在政府注册。在这种制度下,很简单的经营安排如小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属于独资企业。甚至暂时经济活动,比如个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独资企业处理。通常为了方便执法活动,政府会要求某些种类的独资企业注册,比如餐馆注册为了方便卫生检查。另一个注册原因是牌号,业主有权力使用个人的姓名为企业牌号比如“张三的饭店”,但是法律通常要求业主登记其它名称的牌号,以防有商标争议。      2.特点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是指以其财产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自然人。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投资的财产必须是私人所有的财产。关于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法并未规定其积极条件,而只规定了其消极条件,即不得成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条件。该法第1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这一规定,表明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然人以外,其余自然人均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就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包括:      (1)法官,即凡取得法官任职资格、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      (2)检察官,即凡取得检察官任职资格、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3)人民警察;      (4)国家公务员。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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