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财产转移风险有哪些

2024-05-13

1. 假离婚财产转移风险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有假离婚的情况存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的夫妻选择假离婚的方式来处理一些问题,如遇到问题时采取假离婚进行财产转移等。假离婚都是有风险的,那么假离婚有哪些风险呢? 

损失 :姻缘
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双方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其离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存在,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再无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可言。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
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反对。到时如果假戏真做,后悔晚矣。
损失 :财产
为消除房产记录,假离婚双方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因另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否定协议的效力,在离婚后,拥有财产的一方变心或将财产出卖,另一方无法要求偿还、索赔。
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另一方只能吃哑巴亏。
损失 :信誉
也许有的夫妻会想到在离婚时写上另一份协议,来规避以上变故。但如果将这份协议拿出,正好佐证了为规避房贷政策假离婚的行为。这种方式,在法律上不受保护。
一旦有关部门发现购房人是假离婚,享有的一套房优惠将取消,仍按相关贷款政策执行。这样,购房者不仅要补齐欠缴费用,还会在信用上大打折扣,没准银行就不批准贷款了。
一方面,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因为夫妻双方只要履行了离婚的法律程序,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于买房的钱等财产在离婚前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离婚之后将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当事人就难以控制该部分财产。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
另外,即使在离婚后复婚,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因为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因此,夫妻双方以假离婚所谓合法的形式来获取房贷优惠存在很大法律风险。
采用假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可能帮助您解决短暂的苦难,但是无论是在婚姻、财产还是信誉上面都会给当事人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因此这样的行为在婚姻过程中其实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财产转移风险有哪些

2. 假离婚财产转移的风险是什么

首先,对夫妻双方人身关系来说,在法律上双方结束了配偶关系,原来的婚姻关系归于消灭,
双方任意一方均有权选择与其他人再次结婚,如果出现一方不愿意复婚的情况,另一方也求诉无门。
其次,在财产分割上来讲,很多夫妻在财产分割上是欠考虑的,这种协议是以双方自愿的表象呈现出来的,
即使看来不合情理,另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否定协议的效力。
所以,当其中一方作出“净身出户”的意思表示后,取得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复婚时,另一方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再次,对那些为了躲避第三人债权而假离婚的夫妻来讲,利用假离婚躲避对外举债,
纵使是经过民政局备案或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自愿离婚协议,也无法对抗外部债权人的追讨。
最后,从国家法律政策层面来讲,为了规避国家政策而假离婚的夫妻双方面临着一旦被政策执行者识破假离婚骗局,
有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一、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
1、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或撤销。
该协议一经签定,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签订该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
特殊情形: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时,在没有完成房屋变更登记前,是可以反悔并撤销赠与的。
2、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中对夫妻债务的约定对债权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由于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后,不一定会进行公示,不能推定债权人必然知晓该协议内容。所以当债权人不知道协议约定内容时,该协议对外不具有约束力,此时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知晓该协议约定的内容除外。
3、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的约定是否有效?
首先,如果协议约定:若任何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则双方就必须离婚,类似这种约定是无效的。因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不得强行约定婚姻关系的解除条件或限制条件,此类约定因违背了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如果协议约定:若任何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则自动丧失监护权,类似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监护权是一种法定权利,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父母一方自动丧失对子女的监护权,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来排除另一方的监护权。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
最后,也是大家最好奇的净身出户问题。一般来说忠诚协议对于未履行忠诚义务的一方,自愿放弃全部共同财产净身出户的约定是有效的。理由是:可以将这份协议看作成双方签订的附条件合同,在约定条件发生时,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再加上此类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说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合法有效(具体案件请以当地法院判决为准)。
二、夫妻双方对债务态度是什么
夫妻双方对债务的态度如下:
1、离婚双方均不提供外债。这类当事人往往负债较多,多为共同债务,双方同意不举债;
2、一方提出共同债务,另一方否认债务。明知有债,却不承认有债,导致法院认证困难;
3、一方认为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不承认是共同债务,以获得更多财产;
4、一方或双方的虚假债务。虚假债权人大多是造假当事人的近亲属;
5、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放弃其他财产分割。这种心态的当事人大多是假离婚,真正逃避债务,试图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但是,通过离婚实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3. 假离婚涉及转移财产有什么风险?

1、即使在离婚后复婚,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
2、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
3、假离婚给当事人带来的信用风险。
中国不存在假离婚,只要双方登记离婚或判决离婚,婚姻关系就解除。认定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恶意串通,将共同财产转移给一方,但由另一方全部承担债务,或双方恶意虚构债务等行为,均可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当事人虚构共同债务、以不合理低价出售共同财产或擅自赠与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视为转移财产。且转移财产的,当事人可以协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一、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时效有规定吗?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假离婚涉及转移财产有什么风险?

4. 通过假离婚来转移财产有哪些风险

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的夫妻选择假离婚的方式来处理一些问题,如遇到问题时采取假离婚进行财产转移等。当事人在选择采取这样的方法时,是否知道假离婚也是存在一些法律风险的,那到底借假离婚来转移财产的风险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损失:姻缘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双方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其离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存在,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再无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可言。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反对。到时如果假戏真做,后悔晚矣。损失:财产为消除房产记录,假离婚双方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因另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否定协议的效力,在离婚后,拥有财产的一方变心或将财产出卖,另一方无法要求偿还、索赔。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另一方只能吃哑巴亏。损失:信誉也许有的夫妻会想到在离婚时写上另一份协议,来规避以上变故。但如果将这份协议拿出,正好佐证了为规避房贷政策假离婚的行为。这种方式,在法律上不受保护。一旦有关部门发现购房人是假离婚,享有的一套房优惠将取消,仍按相关贷款政策执行。这样,购房者不仅要补齐欠缴费用,还会在信用上大打折扣,没准银行就不批准贷款了。一方面,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因为夫妻双方只要履行了离婚的法律程序,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于买房的钱等财产在离婚前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离婚之后将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当事人就难以控制该部分财产。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另外,即使在离婚后复婚,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因为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因此,夫妻双方以假离婚所谓合法的形式来获取房贷优惠存在很大法律风险。采用假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可能帮助您解决短暂的苦难,但是无论是在婚姻、财产还是信誉上面都会给当事人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因此这样的行为在婚姻过程中其实是不可取的。

5. 假离婚财产转移的风险

事实上,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只要是在民政局登记离婚,领取了合法的离婚证,法律上就认为是真离婚。通过法院诉讼取得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也是同样的效力。
1、为消除房产记录,假离婚双方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因另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否定协议的效力,在离婚后,拥有财产的一方变心或将财产出卖,另一方无法要求偿还、索赔。
2、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另一方只能吃哑巴亏。
一、离婚时房子应该归哪一方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2、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办
如果属于婚前财产,归男方;如果属于婚后财产共同所有,进行分割;如果是男方父母赠与给男方归男方,赠与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假离婚财产转移的风险

6. 假离婚财产转移的风险有哪些

借假离婚来转移财产的风险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损失:姻缘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双方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其离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存在,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再无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可言。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反对。到时如果假戏真做,后悔晚矣。损失:财产为消除房产记录,假离婚双方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因另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否定协议的效力,在离婚后,拥有财产的一方变心或将财产出卖,另一方无法要求偿还、索赔。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另一方只能吃哑巴亏。损失:信誉也许有的夫妻会想到在离婚时写上另一份协议,来规避以上变故。但如果将这份协议拿出,正好佐证了为规避房贷政策假离婚的行为。这种方式,在法律上不受保护。一旦有关部门发现购房人是假离婚,享有的一套房优惠将取消,仍按相关贷款政策执行。这样,购房者不仅要补齐欠缴费用,还会在信用上大打折扣,没准银行就不批准贷款了。一方面,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因为夫妻双方只要履行了离婚的法律程序,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于买房的钱等财产在离婚前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离婚之后将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当事人就难以控制该部分财产。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另外,即使在离婚后复婚,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因为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因此,夫妻双方以假离婚所谓合法的形式来获取房贷优惠存在很大法律风险。

7. 通过假离婚来转移财产有哪些风险

法律分析:1、即使在离婚后复婚,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
2、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
3、假离婚给当事人带来的信用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通过假离婚来转移财产有哪些风险

8. 假离婚财产转移的风险

法律分析:假离婚财产转移的风险:1、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2、假离婚再婚之后,关于财产的归属问题又会产生纠纷,由此会造成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