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24-05-13

1. 什么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什么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 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是什么意思

亲亲,您好[开心],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中国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摘要】
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是什么意思【提问】
亲亲,您好[开心],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中国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回答】
补充:11月24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正式发布,同意在廊坊市、沧州市、运城市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研究员洪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这是我国设立的第七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此次扩围之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数量达到165个,覆盖31个省份。具体来看,《批复》提出,同意在廊坊市、沧州市、运城市、包头市、鞍山市、延吉市、同江市、蚌埠市、南平市、宁德市、萍乡市、新余市、宜春市、吉安市、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焦作市、许昌市、衡阳市、株洲市、柳州市、贺州市、宜宾市、达州市、铜仁市、大理白族自治州、拉萨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回答】

3.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有什么优势

法律分析:综合试验区是为适应新型商业模式发展的要求,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的综合试验区。坚持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大胆探索,适时调整,逐步推广,有力有序有效推动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坚持创新发展、有序规范。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同时,控制好试点试验的风险,保障安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坚持综合改革、协同发展。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通过综合改革、集成创新,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一是有利于应对国际贸易新秩序。发挥我国电子商务位居全球第一梯队的引领优势,抢占跨境电子商务制高点,探索推进“网上WTO”建设,增强我国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话语权。二是有利于稳增长、促转型。跨境电子商务年均增长30%以上,既是推动外贸增长的新引擎和外贸转型的新捷径,也是鼓励进口消费和拉动内需的新渠道,同时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更好对接国际市场、以更低成本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可能。三是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通过探索建设“网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线上线下互动格局,为“一带一路”建设注入新的内涵和动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有什么优势

4.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有哪些?

国函〔2015〕44号2015年3月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国函〔2016〕17号,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这12个城市设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国函〔2018〕93号,2018年7月24日,国务院同意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5.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有什么优势

法律分析:综合试验区是为适应新型商业模式发展的要求,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的综合试验区。
坚持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大胆探索,适时调整,逐步推广,有力有序有效推动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坚持创新发展、有序规范。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同时,控制好试点试验的风险,保障安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坚持综合改革、协同发展。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通过综合改革、集成创新,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
一是有利于应对国际贸易新秩序。发挥我国电子商务位居全球第一梯队的引领优势,抢占跨境电子商务制高点,探索推进“网上WTO”建设,增强我国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话语权。
二是有利于稳增长、促转型。跨境电子商务年均增长30%以上,既是推动外贸增长的新引擎和外贸转型的新捷径,也是鼓励进口消费和拉动内需的新渠道,同时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更好对接国际市场、以更低成本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可能。
三是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通过探索建设“网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线上线下互动格局,为“一带一路”建设注入新的内涵和动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有什么优势

6.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有什么优势?

法律分析:综合试验区是为适应新型商业模式发展的要求,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的综合试验区。
坚持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大胆探索,适时调整,逐步推广,有力有序有效推动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坚持创新发展、有序规范。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同时,控制好试点试验的风险,保障安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坚持综合改革、协同发展。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通过综合改革、集成创新,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
一是有利于应对国际贸易新秩序。发挥我国电子商务位居全球第一梯队的引领优势,抢占跨境电子商务制高点,探索推进“网上WTO”建设,增强我国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话语权。
二是有利于稳增长、促转型。跨境电子商务年均增长30%以上,既是推动外贸增长的新引擎和外贸转型的新捷径,也是鼓励进口消费和拉动内需的新渠道,同时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更好对接国际市场、以更低成本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可能。
三是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通过探索建设“网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线上线下互动格局,为“一带一路”建设注入新的内涵和动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7.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干什么的

亲[微笑][开心]您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要建设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复制推广前六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抓好风险防范,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要保障好个人信息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摘要】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干什么的【提问】
亲[微笑][开心]您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要建设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复制推广前六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抓好风险防范,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要保障好个人信息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回答】
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要按照试点要求,尽快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进一步细化先行先试任务,突出重点,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扎实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要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机制,根据有关部门的管理需要,及时提供相关电子信息。要定期向商务部等部门报送工作计划、试点经验和成效,努力在健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配套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各综合试验区建设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回答】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综合试验区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切实发挥综合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配合,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举措,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更好促进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壮大。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实行对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支持政策,企业可以选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对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的综合试验区所在城市(地区)自动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政策,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商务部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建立健全评估和退出机制,定期开展评估,促进优胜劣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回答】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干什么的

8.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有什么优势

法律分析:综合试验区是为适应新型商业模式发展的要求,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的综合试验区。坚持先行先试、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大胆探索,适时调整,逐步推广,有力有序有效推动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坚持创新发展、有序规范。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同时,控制好试点试验的风险,保障安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坚持综合改革、协同发展。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通过综合改革、集成创新,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一是有利于应对国际贸易新秩序。发挥我国电子商务位居全球第一梯队的引领优势,抢占跨境电子商务制高点,探索推进“网上WTO”建设,增强我国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的话语权。二是有利于稳增长、促转型。跨境电子商务年均增长30%以上,既是推动外贸增长的新引擎和外贸转型的新捷径,也是鼓励进口消费和拉动内需的新渠道,同时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更好对接国际市场、以更低成本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可能。三是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通过探索建设“网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线上线下互动格局,为“一带一路”建设注入新的内涵和动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