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私募债可以不用承销商吗?

2024-04-28

1. 上市公司私募债可以不用承销商吗?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内涵界定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基本概念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形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劵。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出,强化了直接金融与中小微企业有效对接,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新的有效途径,也有望为资本市场创新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营利能力的门槛要求,是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券品种。
其中,“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非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与金融企业;“中小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具体划分标准(第二部分会详细加以阐述);“私募”是指非公开发行,发行、转让和持有总账户数不超过200。关于非公开发行,依据《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特点
1、在发行人的信用能力上,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发行人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等没有硬性要求,由承销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资金用途进行把握;
2、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各种要素,诸如发行金额、利率、期限等,均由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者自行协商确定,通过合同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3、在发行制度上,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交易所备案发行制。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条件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人资格
1、中小企业标准界定
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关于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不同行业的划分标准有一定差异。该规定第四条具体划分了各行业的划型标准: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行业要求及运行时间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人资格对行业的限制是非房地产或金融行业。
在运行时间上,企业要运行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需提交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两年财务报告。
3、鼓励企业类型
①鼓励偿债能力强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鼓励发行人采用第三方担保。
②鼓励拟上市公司或运行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虽然目前对发行人没有关于财务指标的硬性规定,但盈利能力强、偿债能力强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更具优势。
4、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第五章规定,发行人既有初次信息披露的义务,也有在私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的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的特殊披露义务(持续性信息披露)。
如果发行人不按照规定进行披露,则有可能构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修正案六》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修改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基本要素
1、备案体制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由承销商向上交所或深交所备案,深交所规定:备案材料齐全的确认接受材料,自接受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接受备案。交易所对报送材料只进行完备性审核,并不对材料具体内容做实质性审核。
2、发行规模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规模不受净资产的40%的限制,但一般应控制在不超过净资产规模。
3、发行期限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上交所明确发行期限在三年以下。
4、发行方式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方式重点突出在私募上,即非公开发行,可一次或分两期发行(上交所)。发行人应当在取得备案通知书的6个月内发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行人可采取集合方式发行。发行人可为私募债券设置附认股权或可转股条款。
5、发行利率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利率应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三倍。鉴于发行主体为中小企业且为非公开发行方式,流动性受到一定限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利率高于企业债、公司债等。
6、募集资金用途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募集资金用途无特殊限制,可用于偿还债务或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用途较为灵活。
7、担保及评级
目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担保和评级无强制性要求,但为降低债券风险,鼓励采用第三方担保或设定财产抵/质押担保,可采用部分担保的方式。同时,由于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对评级未做硬性规定。
8、投资者类型
投资者需具有适当性,主要是指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董高监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销商。
适格的机构投资者包括:(1)金融机构;(2)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3)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企业法人;(4)认缴出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不低于1000元的合伙。
适格的个人投资者包括(仅上海证券交易所):(1)券商认定,交易所事后核查;(2)500万元金融资产(证券账户、资产);(3)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4)签署风险认知。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发行私募债券的认购。承销商可参与其承销私募债券的认购与转让。
9、财务状况
①净资产规模尽可能大,净资产规模超1亿元为佳;
②盈利能力较强,可覆盖一年的债券利息,未来盈利具有可持续性;
③偿债能力较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为佳;
④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且保持良好水平,其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不用披露。
10、流通场所
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和深交所综合协议平台挂牌交易或证券公司进行柜台转让。发行、转让及持有账户合计限定为不超过200个。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整个发行流程的工作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前期准备阶段、材料制作阶段、申报阶段、备案阶段及发行阶段。每一阶段都各有工作流程及重点事宜,程序分工明确。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流程步骤
①讨论确定发行方案:规模、期限、担保方式、预计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
②联系担保工作;
③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
④券商、律师开展尽职调查;
⑤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2、重点工作
前期重点工作有发债事项决议、审计工作、尽职调查及确定发行方案,具体内容与企业角色分析如下:
①发债事项决议
发行人有权部门需组织会议,出具同意发债的决议文件。一般发债事宜由董事会提案,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开展。制定审核限制股息分配措施。此时企业需联系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②审计工作
备案材料包含发行人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一般审计工作所需时间最长,而财务数据定稿决定了其它备案文件的完成时间。
在企业操作层面,发行人需尽早确定会计师,安排会计师进场开展审计工作。
③尽职调查
主承销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可一起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以加快项目进程。尽职调查期间,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商定私募债具体发行方案。中小企业作为私募债发行人需根据中介机构要求配合完成尽职调查。
④确定发行方案
在此项工作中,具体要做到四确定,即确定发行规模、期限、募集资金用途等常规方案(具体方案在项目过程中仍可讨论修改);确定私募债受托管理人,承销商、上市商业银行,为私募债提供担保机构不得担任该债受托管理人;确定担保方式(第三方担保,财产抵质押),积极寻找担保方,联系担保工作;确定偿债保障金账户银行。
此时,中小企业角色职责上要与主承销商就具体方案进行磋商,选择债券托管人及偿债保障金账户银行。

(二)材料制作阶段
1、流程步骤
①完成评级、担保工作;
②签署各项协议文件(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担保函、担保协议);
③中介机构撰写承销协议、募集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等;
④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⑤完成上报文件初稿。
2、重点工作
在材料制作阶段重要的是完成担保工作和签署协议文件两大方面。具体内容与企业角色分析如下:
①完成担保工作
证券交易所鼓励发行人采取一定的增信措施,以提高偿债能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内部增信、外部增信(第三方担保;保证;担保抵押(优先选择现房、国有土地使用权(含上面房屋)、在建工程等价格稳定的);质押(黄金、白银、股票、应收账款、专利权等)等;目前受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担保方式为第三方担保(担保公司),考虑到第三方担保需要尽职调查,且发行人需要准备相应反担保物,该环节耗时长,沟通较为复杂,需要尽早安排;选择担保机构很重要:机构实力,股权结构,评级等。
在企业角色方面,第三方担保方需要尽职调查,发行人提供反担保质押物。
②签署协议文件
需要签署的协议文件包括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银行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签订的协议、担保协议或担保函;协议文件的签署,保证了相关文件制作的顺利完成。对签署协议各方都需要走公司内部流程,需要预留时间以防止耽误整体进程。
在企业角色方面,中小企业要与各方签订好协议。与主承销商签订承销协议;与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在银行设立偿债保障金账户;与担保人签署担保协议或担保函。

(三)申报阶段
1、流程步骤
①全部文件定稿;
②申请文件报送上交所、深交所备案;
③寻找潜在投资者。
2、重点工作
申报阶段的重点工作是寻找投资者,在申报阶段,主承销商开始寻找本期债券的潜在投资人,进行前期沟通。此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者应配合主承销商做好企业宣传、推介工作。

(四)备案阶段
1、流程步骤
①证交所对备案材料进行完备性审查;
②备案期间与主管单位持续跟踪和沟通;
③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完成备案。
2、重点工作
备案阶段的重点工作是沟通协调,上报备案材料后,主承销商需要在备案期间与主管单位持续跟踪和沟通,保证债券顺利备案。此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者应配合主承销商做好与主管单位沟通工作。

(五)发行阶段
1、流程步骤
①发行推介及宣传;
②备案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债券。
2、重点工作
发行流程最后一个阶段即发行阶段,其重点工作主要是做好发行推介和把握好发行时机。
①发行推介
在发行阶段,主承销商正式寻找本期债券投资人,进行充分沟通,积极推介企业;私募债的合格投资者包括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以及高净值个人,主承销商的销售实力与寻找潜在投资人的能力直接相关,进而对公司最终融资成本产生影响,故为申报阶段的重点。
此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者应配合主承销商做好企业宣传、推介工作。
②发行时机
在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六个月内,发行人可择机发行债券。此时主承销商通过对市场的研究,与发行人共同把握发行时机;优秀的承销商能够寻求更好的发行窗口,挖掘更多潜在的投资者,以低利率发行本期债券,为发行人降低发行成本。
此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者应配合主承销商,选取最佳的发行时机,完成此次债券的发行工作。
在整个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的五个阶段中,所需花费的时间上前三个阶段大约需要1个月左右,备案阶段预计1—2个月,发行阶段要在6个月内。

上市公司私募债可以不用承销商吗?

2. 公司债券私募发行

一、什么叫债券私募发行
债券私募发行是相对于公募的而言,是指向特定的少数投资者发行债券的方式。这里所指的特定的投资者,大致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投资者;另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是与发行人有密切业务往来关系的企业、公司等。
二、三者区别
1、公募债券(专业名“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大公募”全名“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名字太长,现在大家统一都喊大公募。
适用投资者:公众投资者。公众投资者,简而言之,愿意买的人都可以买,个人也可以和打新股一样参与进来。
审批方式:证监会审核。此处应该是延续老的上市公司公司债的审批流程。
主要发行条件:
(1)债项评级达到AAA;
(2)最近三年年均利润对债券一年利息的覆盖超过1.5倍。
(3)累积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小结:大公募最大的区分度在于个人可参与和AAA的级别门槛,较严格的审核也意味着这在公司债序列中处于金字塔尖的细分、高流动性的债券版块。(三个字“高大上”)
2、公募债券(专业名“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小公募”全名“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与大公募全称只有两个字之差。在发行方式上,小公募与现在协会中票、企业债相同,结合交易所债券质押库的优势,将是交易所的主流交易债券品种。
适用投资者:合格投资者。主要包括各类金融机构,300万以上金融资产个人等。
审核方式:交易所预审,证监会简化复核。从目前的监管层推动力度来看,小公募主要的审核基本下放至交易所,审核效率有望赶超协会。
发行主要条件:
(1)最近三年年均利润对债券一年利息的覆盖超过1.5倍。
(2)累积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小结:小公募公司债将直接与企业债,中票直面竞争。结合交易所质押新规这一大杀器,小公募的逆袭值得期待。
3、私募/非公开(专业名“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过去采取私募方式发行的债券只有交易商协会的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PPN)、交易所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两类,因此不少人错将新的非公开公司债/私募公司债理解为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实不然,从新《公司债办法》来看,非公开是欢迎所有企业发行的,简而言之理解为交易所的PPN更加准确。
粗略统计,上交所2014年挂牌转让的中小企业私募债200多只,合计规模仅400多亿,而同期PPN在2014年发行量全年迈过了1万亿的门槛。由此可见,交易所显然不满足于中小企业私募债这一细分市场。
适用投资者:合格投资者。
审核方式:交易所预沟通,证券业协会事后备案。目前非公开资料仍需递交交易所先行沟通,但是否出具相关文件尚未明确。从目前审核情况看,非公开的备案效率将十分高效。
发行主要条件:无财务要求,满足证券业协会负面清单。不对财务指标做要求、将非公开的债券交给市场自行判断确实是市场化的一大步。
小结:非公开公司债背靠审批快捷性和宽松的发行条件,势必将成为一级市场的一大供给,但在银行间账户全面开放的背景下,市场是否买单待观察。

3.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和公司债有区别吗

一、性质不同
1、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
2、公司债是股份公司为筹措资金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的债。
二、发行条件不同
1、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的40%的限制。需提交最近两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但对财务报告中的利润情况无要求,不受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的限制。
2、公司债:
(1)企业性质:公司制企业。
(2)规模:现由于申报企业多,实际操作中企业净资产应在15亿元以上。
(3)盈利:前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评级: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5)募集资金投向: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筹集资金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
(6)担保:发债企业需由金融机构或上级母公司(主要投资主体)提供担保。

三、优点不同
1、中小企业私募债:
(1)中小企业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
(2)中小企业私募债是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
(3)中小企业私募债募集资金用途相对灵活,期限较银行贷款长,一般为两年。
(4)中小企业私募债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2、公司债:
(1)利率、费用低:利率较同期银行贷款低约两个百分点左右。发行费用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从已发行的公司债来看,发行费用一般不超过筹资金额的2%(每年均摊0.2%左右)。
(2)期限长:5-10年。
(3)发行额度大:发行额度为净资产的40%,最高可达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人民币。
(4)提升企业形象及知名度,为企业开辟了低成本的融资渠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和公司债有区别吗

4.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

债券上市的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的程序?
1、政府债券
1)由国家或政府主管部门确定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及方式
2)与经审核并取得认可的承销机构签订承销合同或采取投标方式承销
3)实施发售
2、企业债券
1)经周密研究及科学决策后制定发行文件
2)经2/3以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中半数以上董事决议生效
3)由证券评级机构对债券的信用评级
4)发行人与承销商谈判确定发行债券的总额、发行方式、达成发行条件的协议、确定承销方式
5)组织承销团
6)向公众发售
企业以及公司债券的发行管理
1、企业债券
1)由企业规模、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具有偿债能力、经济效益好且前3年连续盈利境内法人向其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发行额度。其所筹资金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债券包销或代销协议。
2、公司债券
1)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上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2)发行资格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且筹集的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尚未募足或已发行的债券及债务有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
3)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决议,或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及部门作出发行决定后。须上主管部门审批确定发行规模。
4)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债券包销或代销协议。公开发行的公司债面总值超过去人民币5000万时,由承销团承销。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不仅仅是体现公司经济力量的方法,同时可以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调节公司的资金链,促进公司的资金流动,是公司的经济活动更加灵活,具有更多可能性。并且公司债券也是一种较好的投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

5.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和公司债有区别吗

一、性质不同
1、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
2、公司债是股份公司为筹措资金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的债。
二、发行条件不同
1、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的40%的限制。需提交最近两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但对财务报告中的利润情况无要求,不受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的限制。
2、公司债:
(1)企业性质:公司制企业。
(2)规模:现由于申报企业多,实际操作中企业净资产应在15亿元以上。
(3)盈利:前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评级: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5)募集资金投向: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筹集资金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
(6)担保:发债企业需由金融机构或上级母公司(主要投资主体)提供担保。

三、优点不同
1、中小企业私募债:
(1)中小企业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
(2)中小企业私募债是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
(3)中小企业私募债募集资金用途相对灵活,期限较银行贷款长,一般为两年。
(4)中小企业私募债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2、公司债:
(1)利率、费用低:利率较同期银行贷款低约两个百分点左右。发行费用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从已发行的公司债来看,发行费用一般不超过筹资金额的2%(每年均摊0.2%左右)。
(2)期限长:5-10年。
(3)发行额度大:发行额度为净资产的40%,最高可达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人民币。
(4)提升企业形象及知名度,为企业开辟了低成本的融资渠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和公司债有区别吗

6. 证券公司私募债业务流程?

一、申请流程
1、证券私募发行(掌握):也称内部发行或不公开发行,是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的发行方式。私募发行的对象通常是仅以与证券发行者具有某种密切关系者为认购对象。2、私募发行的优点和缺点优点私募债发行优点1、发行成本低。私募债发行优点2、对发债机构资格认定标准较低。私募债发行优点3、可不需要提供担保和信用评级。私募债发行优点4、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私募债发行优点5、有利于建立与业内机构的战略合作。缺点1、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我国所谓合格投资者是指注册资本金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或投资组织。2、定向发行债券的流动性低,只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流通,只能在合格投资者之间进行。[3]3、私募发行的方式(1)股票私募发行(2)债券私募发行发行对象有两类: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私募发债多用直接销售方式,私募债一般不允许转让。 二、中小企业 私募债发行的程序 私募债发行的程序依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务试点办法》以及其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务试点办法》以及其指南,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程序概要如下:(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或内设有权机构对本期私募债券进决议,并出 具决议的书面材料。(二)发行人与承销商签订《私募债券协议》。 (二)发行人与承销商签订《私募债券协议》。(三)承销商进行尽职调查,制作私募债券集说明书和报告等。(四)私募债券发行前在交易所备案,并提材料由承销商送。 (四)私募债券发行前在交易所备案,并提材料由承销商送。(五)交易所对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完性会。(六)备案材料完的,交易所自接受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接 受备案通知书》。 受备案通知书》。 受备案通知书》。 受备案通知书》。 受备案通知书》。(七)发行人取得 (七)发行人取得 (七)发行人取得 (七)发行人取得 (七)发行人取得 《备案通知书》后,在 《备案通知书》后,在 《备案通知书》后,在 《备案通知书》后,在 《备案通知书》后,在 《备案通知书》后,在 6个月内完成发行;承销商(证券 个月内完成发行;承销商(证券 个月内完成发行;承销商(证券 公司)组织发行,由合格投资者进认购。(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八)私募债券发行后,人应在“中国证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理登记。 以上答案来自“百度”,请参考。

7. 公司债券承销人是什么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承销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承接项目,不得采用承诺价格或利率、承诺获得批文及获得批文时间等不正当手段招揽项目。
确定承销费用时,承销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发行人资质、承销风险等多种因素,合理报价,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一、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哪几类
证券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包括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保荐与代销;证券融资融券;证券做市交易;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和其他业务,获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以上部分或全部业务,而经纪业务、发行与承销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为我国证券公司四大业务。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筹办事项要符合哪些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业务行为实施自律管理。

公司债券承销人是什么

8. 公司债券承销人是哪些

一、公司债券承销人应当是谁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承销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承接项目,不得采用承诺价格或利率、承诺获得批文及获得批文时间等不正当手段招揽项目。确定承销费用时,承销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发行人资质、承销风险等多种因素,合理报价,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主承销商应当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协议,在承销协议中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的承销基数。采用包销方式的,应当明确包销责任。
公司债券承销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
1、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
2、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证券。
3、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
4、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二、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法规内容怎样》?
公司债券发行是指公司债券从发行者手中转换到债券投资者手中的过程。公司发行债券的实质是以负债方式向社会公众筹措资金。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具备法定条件,这些条件涉及债券总额、债券利率水平、公司净资产数额、公司盈利水平、政府产业政策等。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包括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种。直接发行是公司直接向投资者发行债券。其发行成本低,无需公开财务资料,但发行量和社会影响较小。间接发行是公司通过证券发行中价机构向投资者发行债券。具体方式有代销、余额包销和全额包销。
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五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第一百五十九条、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一百六十一条、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六十二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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