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资金管理的管理对策

2024-05-15

1. 国债资金管理的管理对策

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明确项目法律责任主体一是要科学界定财政与计委在项目申报上的职能分工。财政部门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不能只充当出纳的角色,要对投资领域的项目决策、资金配置有发言权,要参与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和项目评估,参与项目投资概算的确定和招标、投标工作,参与工程取费标准和定额制定等比较全面的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此,财政部、财政厅应对申报程序做出专门规定,彻底改变项目申报由计委单独运作的被动局面。二是要明确项目法律主体。在当前的情况下,宜实行项目办主任作为项目法人,并签订责任状,承担项目全过程监管职责,像常设单位法人一样,承担法律责任,并实行终身制。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监督检查一是实行项目会计委派制。由于工程项目办是临时机构,财务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而国债项目是政府性投资,应当实行会计委派制,这符合《会计法》的规定。二是实行项目专管员制。要赋予专管员必要的职权,项目单位的每一项开支必须由专管员审核后,方可报法人签字报账;财政基建拨款,必须由专管员提出意见后,方能拨付;并且要明确专管员的法律责任。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要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同时实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严格搞好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不可忽视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组织专班,也可联合纪委、监察、计委、审计等部门组织专班,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切实保证国债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严格拨款程序。要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财政监督贯穿于拨付过程中,可采取两种拨付方法。第一种方式是按预算、按进度拨款,工程款支付累计金额达到工程造价的90%时停止拨付资金,以财政部门审核的竣工决算为依据,待工程竣工后结算。建设资金控制在批准的项目总概算范围内,凡超出批准概算的,不再追加政府投资;对个别由于设计不合理或非人为等原因必须调整概算投资的,应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并经批准方可实施。第二种方式是实行提款报账制。引入先进的管理办法,实行提款报账制,由项目单位先垫付资金,再按项目的完工情况,到财政部门审核报账,这样能有效地保证配套资金的落实,避免资金被截留挪用。二是要切实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是全面完成项目任务的重要保证。承诺筹措资金的单位必须按照项目进度将资金同比例到位。在当前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前提下,应想方设法多渠道筹资。三是规范拨款渠道。项目资金原则上全部通过地方财政部门拨付,不能多渠道拨付,这样有利于地方财政部门全面加强管理,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加强基建程序管理,严格“三算”监管一是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的招标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打破地方、部门保护,不得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搞钱权交易,不得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二是强化项目的“三算”监管。对项目的“三算”监管,是财政部门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切入点。通过监管,可以达到降低工程造价、避免资金缺口、节约建设资金的目的。监管的内容包括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预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结算等。

国债资金管理的管理对策

2. 如何加强国债资金管理

1.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明确项目法律责任主体。 一是要科学界定财政与计委在项目申报上的职能分工。财政部门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职部门,不能只充当出纳的角色,要对投资领域的项目决策、资金配置有发言权,要参与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和项目评估,参与项目投资概算的确定和招、投标工作,参与工程取费标准和定额制订等比较全面的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 二是要明确项目法律主体。国债资金的使用,政策性强,责任重大,而且易受当地长官意志的影响,因此,必须明确法律责任人。在当前的情况下,宜实行项目办主任作为项目法人,并签订责任状,承担项目全过程监管职责,象常设单位法人一样,承担法律责任,并实行终身制。 2.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监督检查。 一是实行项目会计委派制。由于工程项目办是临时机构,财务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笔者认为,国债项目是政府性投资,应当实行会计委派制,这符合《会计法》的规定,才能彻底改变由项目单位临时抽调会计人员,扭转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监督流于形式的现象。 二是实行项目专管员制。项目财政专管员制是加强财务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财政专管员制要重在实质,不能流于形式,要赋予专管员必要的职权,项目单位的每一项开支必须由专管员审核后,方可报法人签字报账,财政基建拨款,必须由专管员提出意见后,方能拨付,并且要明确专管员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使财政监督落到实处,改变出现问题后再来查处的被动局面。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要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同时实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严格搞好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组织专班,也可联合纪委、监察、计委、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切实保证国债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拨款程序。加强资金的拨付管理,是财政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能,在资金的拨付过程中,不能仅仅充当“二传手”,要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财政监督贯穿于拨付过程中,可采取两种拨付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按预算、按进度拨款,工程款支付累计额达到工程造价的90%时停止拨付资金,以财政部门审核的竣工决算为依据,待工程竣工后结算。第二种方式是实行提款报账制。引入世行先进的管理办法,实行提款报账制,由项目单位先垫付资金,再按项目的完工情况,到财政部门审核报账,这样能有效地保证配套资金的落实,避免资金被截留挪用。 二是要切实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承诺筹措资金的单位必须按照项目进度同比例到位。在当前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前提下,应想方设法多渠道筹措,如银行存款、利用外资、适当集资、群众投劳、部门部分筹措等等一系列办法,确保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 三是规范拨款渠道。项目资金原则上全部通过地方财政部门拨付,不能多渠道拨付,这样有利于地方财政部门全面加强管理,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4.加强基建程序管理,严格“三算”监管。 一是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的招标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打破地方、部门保护,不得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搞钱权交易,不得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监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重要措施,项目单位必须聘请工程监理,不能为节约资金而不实行工程监理制。 二是强化项目的“三算”监管。对项目的“三算”监管,是财政部门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切入点,通过监管,可以达到降低工程造价,避免资金缺口,节约建设资金的目的,监管的内容包括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预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结算等,并按核定后的概算安排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和拨款计划,按照核定后的标底或预算组织招标,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按核定后的竣工结算和财务结算及时转增固定资产,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经产权登记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相关热词:国债资金管理

3. 国债资金管理的介绍

国债资金不同于自有资金,它来之不易,且用起来应该更严格、更“抠门”引才对。因此,我国对国债资金的管理出台了若干个规定,从国务院到财政部、审计署,再到省市财政部门,三令五申,严格限制国债资金使用方向,严格使用纪律,严格监管措施。如今的国债资金管理面临着许许多多的问题,但是只要管理好国债资金就会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与建设。

国债资金管理的介绍

4. 如何加强国债资金管理

1.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明确项目法律责任主体。 一是要科学界定财政与计委在项目申报上的职能分工。财政部门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职部门,不能只充当出纳的角色,要对投资领域的项目决策、资金配置有发言权,要参与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和项目评估,参与项目投资概算的确定和招、投标工作,参与工程取费标准和定额制订等比较全面的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 二是要明确项目法律主体。国债资金的使用,政策性强,责任重大,而且易受当地长官意志的影响,因此,必须明确法律责任人。在当前的情况下,宜实行项目办主任作为项目法人,并签订责任状,承担项目全过程监管职责,象常设单位法人一样,承担法律责任,并实行终身制。 2.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监督检查。 一是实行项目会计委派制。由于工程项目办是临时机构,财务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笔者认为,国债项目是政府性投资,应当实行会计委派制,这符合《会计法》的规定,才能彻底改变由项目单位临时抽调会计人员,扭转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监督流于形式的现象。 二是实行项目专管员制。项目财政专管员制是加强财务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财政专管员制要重在实质,不能流于形式,要赋予专管员必要的职权,项目单位的每一项开支必须由专管员审核后,方可报法人签字报账,财政基建拨款,必须由专管员提出意见后,方能拨付,并且要明确专管员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使财政监督落到实处,改变出现问题后再来查处的被动局面。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要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同时实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严格搞好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组织专班,也可联合纪委、监察、计委、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切实保证国债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拨款程序。加强资金的拨付管理,是财政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能,在资金的拨付过程中,不能仅仅充当“二传手”,要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财政监督贯穿于拨付过程中,可采取两种拨付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按预算、按进度拨款,工程款支付累计额达到工程造价的90%时停止拨付资金,以财政部门审核的竣工决算为依据,待工程竣工后结算。第二种方式是实行提款报账制。引入世行先进的管理办法,实行提款报账制,由项目单位先垫付资金,再按项目的完工情况,到财政部门审核报账,这样能有效地保证配套资金的落实,避免资金被截留挪用。 二是要切实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承诺筹措资金的单位必须按照项目进度同比例到位。在当前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前提下,应想方设法多渠道筹措,如银行存款、利用外资、适当集资、群众投劳、部门部分筹措等等一系列办法,确保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 三是规范拨款渠道。项目资金原则上全部通过地方财政部门拨付,不能多渠道拨付,这样有利于地方财政部门全面加强管理,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4.加强基建程序管理,严格“三算”监管。 一是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的招标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打破地方、部门保护,不得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搞钱权交易,不得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监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重要措施,项目单位必须聘请工程监理,不能为节约资金而不实行工程监理制。 二是强化项目的“三算”监管。对项目的“三算”监管,是财政部门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切入点,通过监管,可以达到降低工程造价,避免资金缺口,节约建设资金的目的,监管的内容包括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预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结算等,并按核定后的概算安排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和拨款计划,按照核定后的标底或预算组织招标,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按核定后的竣工结算和财务结算及时转增固定资产,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经产权登记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相关热词:国债资金管理

5. 国债余额的管理

国债余额管理是指立法机关不具体限定中央政府当年国债发行额度,而是通过限定一个年末不得突破的国债余额上限以达到科学管理国债规模的方式。国债余额包括中央政府历年预算赤字和盈余相互冲抵后的赤字累积额、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借款统借统还部分(含统借自还转统借统还部分)以及经立法机关批准发行的特别国债累计额,是中央政府以后年度必须偿还的国债价值总额,能够客观反映国债负担情况。

国债余额的管理

6. 国债余额管理的国债利与弊

最后,国债余额管理需考虑民生需求。国债余额管理调节的是国债供给,而需求的变化也会对供给调节政策的有效性带来重要影响。在中国债券市场中,商业银行是主要的交易者,但随着“十一五”规划对和谐增长的强调,民生需求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从我国现状看,2005年前三季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9.8%,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实际增长11.5%,居民收入增长率刚刚达到经济增长率的水平。对国债民生需求的总量和结构有一个细致、深入的了解,对国债余额管理来说将不无裨益。

7. 什么是国债资金


什么是国债资金

8. 国债的职能问题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国债是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发行国债的目的往往是弥补国家财政赤字,或者为一些耗资巨大的建设项目、以及某些特殊经济政策乃至为战争筹措资金。由于国债以中央政府的税收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因此风险小,流动性强,利率也较其他债券低。 
  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国债、实物式国债、记帐式国债三种。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债的功能

1.弥补财政赤字 
  弥补财政赤字是国债的最基本功能。 
  就一般情况而言,造成政府财政赤字的原因大体上有以下两点:一是经济衰退,二是自然灾害。 
  政府财政赤字一旦发生,就必须想办法予以弥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其弥补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措施:即增加税收、增发货币和举借国债。 
  第一种方式不仅不能 迅速筹集大量资金,而且重税会影响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进而会使国民经济趋于收缩,税基减少,赤字有可能会更大。 
  第二种方式则会大幅增加社会的货币供应量,因而会导致无度的通货膨胀并打乱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秩序。 
  第三种方式则是最可行的办法,因为发行国债筹资仅是社会资金使用权的暂时转移,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会招致无度的通货膨胀,同时还可迅速、灵活和有效地弥补财政赤字,所以举借国债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一种最基本也是最通用的方式。 
2.对财政预算进行季节性资金余缺的调剂 
   利用国债,政府还可以灵活调剂财政收支过程中所发生的季节性资金余缺。政府财政收入在1年中往往不是以均衡的速率流入国库的,而财政支出则往往以较为均 衡的速率进行。这就意味着即使从全年来说政府财政预算是平衡的,在个别月份也会发生相当的赤字。为保证政府职能的履行,许多国家都会把发行期限在1年之内 (一般几个月,最长不超过52周)的短期国债,作为一种季节性的资金调剂手段,以求解决暂时的资金不平衡。 
3.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 
   一国的经济运行不可能都永远处在稳定和不断增长的状态之下。相反,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如宏观政策的失误、国际经济的影响等,经济运行常常会偏离人们期望 的理想轨道,从而出现经济过度膨胀(通货膨胀严重)和经济萎缩(通货紧缩)现象,这时候,政府必须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进行经济干预,以使经济运行重新回到较理想或预期的轨道。自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建立以来,运用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控已成为普遍现象,其中国债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这也使得国债的宏观调控功能逐渐成为国债主要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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