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鼓励政策的其他政策

2024-05-15

1. 出口鼓励政策的其他政策

除了以上一些政策为,我们也可以了解其他方面的政策。 1、外汇留成制,又称外汇分红。是指为了调动出口商的出口积极性,扩大出口,一些国家的政府允许出口商从其所得的外汇收入中提取一定百分比的外汇。对这部分外汇出口商可自由支配,既可用于进口,也可以在外汇市场上按较高的汇率出售。2、外汇转移证制,又称外汇转让证制。在这种制度下,出口商按官方汇率向外汇银行结售外汇时,除取得相应本币外,银行还另行发给外汇转移证。这种外汇转移证,既可以在企业需要进口时凭此证向外汇银行购买外汇,也可以把此证在外汇市场上出售给需用外汇的客户(该证上记有出售金额)。出售外汇转移证的收入,实际上是对出口商的额外汇价补贴,是一种变相的复汇率。3、复汇率制。一国货币对某一外国货币的汇率规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汇率即为复汇率制。其目的之一是对某些商品的出口给予鼓励。 没有约束的出口鼓励政策造成了贸易的非理性增长。由于出口鼓励政策很难在地方政府的层面上得到约束,造成我国出口贸易的非理性增长。首先,外资企业在我国出口中所占的比重持续升高,尤其是技术含量较高的机电产品出口,但是由于税收的减免,地方政府并没有在产业升级中得到多少利益。其次,我国务类产品的总量的增长幅度很大,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出口价格的持续下降厂商严重依靠数量扩张而非质量竞争。最后,我国出口的增长大部分来自加工贸易的增长,在带动了国内就业增长的同时,其他效果并不明显。比如一般认为加工贸易出口除能够带动本地就业以外,还会通过“干中学”的方式分享国外技术,但是实践证实多年来我国出口企业的创新能力并没有因此而提高,依然处在产业链中创造价值最少的一环。  沿海地区一开始就有国家的倾斜政策,很快就以出口带动了地区的经济发展,出口补贴的资源也流向发达地区。但是,内陆地区则是另一番景象:它们已经沦为沿海地区廉价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提供者。这种状况使人不禁想起国际贸易中的“中心一外围”学说,唯一不同的是在国内“中心”是沿海,“外围”是内地。

出口鼓励政策的其他政策

2. 出口鼓励政策的介绍

出口鼓励政策无论对于实施保护主义还是实施自由贸易的国家都是其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它会通过推动出口贸易的发展带动国内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扩大进口能力,所以一直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此外,在某些特殊条件下,还需要实施出口管制措施。出口鼓励政策一般包括财政政策、信贷政策、倾销政策、资本政策、组织政策等等。

3. 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出口鼓励政策一般包括财政政策、信贷政策、倾销政策、资本政策、组织政策等等。
鼓励出口的财政政策主要是指各种类型的出口补贴(ExportSubsidies)。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是指一国政府为了降低本国的出口商品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出口补贴又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两种方式。
出口信贷是指一个国家的银行为了鼓励本国商品的出口,加强本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对本国的出口厂商、外国的进口厂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贷款。出口信贷通常是在出口成套设备、船舶、飞机等商品时由出口方银行提供的,因这类商品价格昂贵,进口方难以马上支付,而若得不到货款,出口商又无法正常进行资金周转,这就需要有关银行对进口方或出口方提供资金融通,促成生意,扩大本国商品出口。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是指国家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对于本国出口厂商或商业银行向外国进口厂商或银行提供的贷款,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出面担保,当外国债务人拒绝付款时,这个国家机构即按照承保的数额予以补偿的一种制度。
商品倾销就是指出口商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集中或持续地大量向国外市场抛售商品的行为。
资本政策是指出口国政府通过资本输出来带动本国出口贸易的发展。资本输出包括生产资本输出即对外直接投资(FDI)和借贷资本输出即对外间接投资(包括有价证券投资和直接对外贷款)
设立专门的促进出口的组织机构等。

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4. 出口鼓励政策的财政政策

鼓励出口的财政政策主要是指各种类型的出口补贴(ExportSubsidies)。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是指一国政府为了降低本国的出口商品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出口补贴又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两种方式。 直接补贴是指出口商品时,政府直接给予本国出口商品以现金补贴。出口补贴主要是为了降低本国出口商品的成本和价格,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增强本国出口商的积极性,扶持本国产业。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禁止对工业品出口进行直接补贴,因此这种形式主要存在于农产品贸易中。美国和欧盟农产品出口量巨大,双方的农产品都大量过剩,需要到国外寻找市场。为了扩大出口,往往压低农产品出口价格,以增强商品的竞争力,更多地占领国外市场。但这些国家和地区一般都对国内农产品市场采取保护措施,维持一个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国内市场价格,这样按较低价格出口农产品时,出口商就会发生亏损,而亏损的部分通常由国家直接给予出口商现金补贴来弥补。如1995年,美国和欧盟对出口小麦和玉米的补贴总额高达230亿美元。美国是通过由政府办的农产品信贷公司对农产品出口因国内外售价差异而遭受的损失,给予无偿的现金补偿。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一开始并非以出口补贴的形式实施,但从70年代以来,由于欧盟内部过高的支持价格造成了各国政府大量农产品库存积压:1985年末,欧共体各国共储存了78万吨牛肉,120万吨黄油,1200万吨小麦。为避免储存量的继续增长,欧盟转而使用出口补贴形式促进出口。但这种补贴后的出口却更压低了世界价格,也就更加大了欧盟内部对补贴的需求,加大了其财政负担——每年大约150亿美元的预算压力,此外,也增强了与美国的农产品贸易冲突。 间接补贴是指政府对某些出口商品给予财政上的优惠。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指政府对出口商品的原料进口税和其在国内生产及流转过程中已缴的国内税税款全部或部分地退还给出口商。出口退税有利于出口商降低销售成本和价格,提高竞争能力。出口退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首先,出口商品没有在国内消费,因而不应和一般商品征收同样的国内税,甚至就不应征收国内税;其次,出口商在进口国可能会被征收各类国内税,因此如果出口国也征收国内税就可能造成重复征税。出口退税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退还出口商品所用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进口税,因为这些进口货不是为了本国消费,而是通过改制、修理或加工以后再出口。例如,英国曾对进口人造纤维加工成衣服、台布等产品,在出口时退还人造纤维进口税。二是退还出口商品的各种国内税,包括销售税、消费税、增值税、盈利税等,以减轻出口商的业务负担。如欧共体市场对钢铁等产品的出口采用退还增值税的办法,巴西政府对出口工业品免征工业产品税和商品流通税。我国也一直采取出口退税制。2、出口减税。出口减税是指政府对出口商品的生产和经营减免各种国内税和出口税。出口减税也是为帮助出口商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它主要包括:(1)减免各种国内直接税和间接税;(2)免征出口税;(3)对出口收入实行减税,如新加坡、巴西、印度和马来西亚等国都规定对出口收入大幅度减税,减税幅度有的高达90%。出口减税和出口退税不同,前者发生在出口商品的生产经营过程,而后者是发生在出口过程中或出口后的一段时期。相对来说,出口减税使出口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每一环节的生产投入下降,便利了资金周转,因而有利于出口商。3、出口奖励。出口奖励是指政府对出口商按其出口业绩给予各种形式的奖励,其目的在于鼓励出口商进一步扩大出口规模,增加创汇能力。出口奖励一般采取现金奖励,也有外汇分红和出口奖励证等其他形式。外汇分红指政府从出口商的创汇收入中提取一定外汇奖励给出口商。出口奖励证是指政府对出口商颁发一种可以在市场上出售或凭以进口一定数量外国商品的证书。出口奖励一般是按出口商在一定时期内的总出口额或总创汇额的一定比例对出口商予以奖励,而不论出口商是盈是亏。4、其他形式。间接的出口补贴目前发展得更为隐蔽和多样化。例如:政府对出口商品的国内运输减免收费或提供低价运输工具;通过允许加速折旧等措施来减税、免税,比如马来西亚规定出口值占其产值20%以上的出口企业实行加速折旧制度,以促进其扩大投资,实现设备和技术现代化;对出口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给予援助或政府直接组织有关研究工作;对出口产品开发国外市场提供补贴,如澳大利亚规定企业开发国外市场,尤其是新市场时,其费用的70%由政府提供,加拿大政府则为企业开发市场的经费提供50%的补贴等等。

5. 出口鼓励政策的组织政策

设立专门的促进出口的组织机构一些国家和地区为促进出口,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研究与制定出口战略。如美国在1960年成立了“扩大出口全国委员会”,向美国总统和商务部长提供有关改进鼓励出口的各项措施的建议和资料;1979年5月美国又成立了直接由总统领导的出口委员会。日本政府于1954年专门设立了高级的综合协调机构——“最高出口会议”,负责制定出口政策,以及为实现出口目标而在各省之间进行综合协调。韩国从1965年起建立了“出口扩大振兴会议”制度,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专门研究扩大出口的问题。设立专门的市场调研机构建立商业情报网,为出口企业服务发展出口贸易,国际市场动向的信息尤为重要。为此,许多国家都设立了官方或官方与民间混合的商业情报机构,在海外设立商业情报网,专门负责向国内出口企业提供国际市场的商务信息。这类活动一般由国家出资进行,收费很少甚至免费,而且信息较准确,传递速度较快。如英国设立的出口情报服务处,其情报由英国220个驻外商务机构提供,然后由计算机分析处理,分成500种商品和200个地区或国别市场情报资料,供国内出口企业参考。再如日本的贸易振兴会(其前身是1951年设立的“海外市场调查会”)即为日本政府出资设立的一个从事海外市场调查,并向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瑞士和香港规定,从关税收入中提取相当于出口额5%的资金用于调研市场和获取商业情报。设立贸易中心、组织贸易展览会和贸易代表团设立贸易中心、组织贸易展览会是对外宣传本国产品、扩大出口的一个重要途径。贸易中心是永久性设施,可以提供陈列展览场所、办公地点和咨询服务等。贸易展览会是流动性展出,有的是集中在国内展出,吸引外商参加,有的则派代表团到国外宣传展览本国产品,有的西方国家一年能组织20多次国外展出。政府通常对这类展出提供多方面援助,如德国企业出国展览,政府一般负担起展品运费、场地费和水电费等。我国近些年来也比较重视这方面的促销措施,国内以“广交会”为龙头的各类交易展览洽谈会为促进我国出口贸易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有些国家为了发展外贸或平衡外贸,常由政府出面组织贸易代表团出访。这类代表团在国外既采购商品也推销商品。对出口厂商施以精神鼓励二战结束后,各国对出口商给予精神奖励的做法日益盛行,经常组织出口商的评奖活动,对出口成绩显著的出口商,由国家授予奖章和奖状,并通过授奖活动宣传他们扩大出口的经验。如日本政府把每年的6月28日定为贸易纪念日,每年的这一天,由通产大臣向出口成绩卓著的厂商颁发奖状,另外还采取了由首相亲自写感谢信的办法表彰出口成绩卓越的厂商。

出口鼓励政策的组织政策

6. 限制进口与鼓励出口的政策有

限制进口与鼓励出口的政策有:1、鼓励国际贸易的措施:(1)补贴:补贴是政府对企业提供的货币或财政支持,其目的是鼓励出口、刺激生产、降低出口价格、加强出口商品的国外竞争力,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两种形式;(2)出口融资。政府经常会通过帮助公司的出口活动进行融资来鼓励出口,主要方式有两种:以低利率贷款给相关企业如提供出口信贷;为公司贷款作担保;(3) 对外贸易区。贸易区是一个指定的地理区域,在这个区域内商品可以通过较低的关税和较简化的通关手续出入境。建立对外贸易区会经常带来就业成倍增加的效果。可结合上海自由贸易区的问题;(4) 政府专门的贸易促进机构。大部分国家政府专门机构促进出口的方式如下①帮助资金来源有限的中小型企业获取海外合同②组织贸易官员和商人进行商务交流,寻求海外合作机会③在海外设立贸易办事处,促进本国产品出口,宣传本国产品;(5)商品倾销和外汇倾销(出口厂商争夺市场手段)低于成本售出;(6)外贸风险保险;(7) 政企合作;(8)优惠政策,减税降费,双重征税;(9)大力发展建设全球数字贸易平台和电商平台;(10)深入发展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参与和倡议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11) 召开进出口博览会和各种展销会削减贸易投资壁垒。2、限国际贸易的措施:(1)关税,是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国所征收的税收;2、配额:是一种商品每年能够进出口的数量所施加的限制。进口配额是进口国对某些商品数量或价格的直接限制,其目的是保护国内生产商免受低价格进口产品的影响。出口配额是指出口国对某些产品出口施加数量限制。其目的是保护国内生产者和消费者免受这些产品临时短缺的影响,或者减少特点产品的供应量来提高国际市场价格,或由于担心遭到进口国破坏性的关税或进口配额而采取的缓解一国保护主义势力的行动。自愿配额/自愿出口限制是指企业能够限制特定产品出口的数量; 3、管制:是政府对外汇持有、外汇贸易或资金流动采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预。其目的一般是维护本国的利益,谋求国际收支平衡,维护本国汇率稳定,防止投机资本的攻击。根据各国管制的宽严程度,外汇管制分为三类:严格的外汇管制、部分外汇管制以及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不加限制。作用:①保留价值和降低资本外逃风险向出口商提供优惠的汇率促进贸易;向进口商提供不利的汇率限制进口。②限制外国经营收入汇回本国利润,对跨国企业造成损失;(4)禁运和出口管制:禁运多数时候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其他国家实行贸易歧视、经济封锁和施加政治压力的手段,也被用来压低国际市场上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价格,从而控制产品出口国的经济命脉;(5)反倾销政策:倾销是一国企业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向国外大规模抛售商品并给国外竞争者带来严重影响的行为。根据倾销商品的具体目的和时间的不同,倾销分为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和长期性倾销三种。反倾销政策旨在惩罚从事倾销的外国企业,其根本目标是保护国内企业摆脱不公平的国外竞争;(6)反补贴政策:补贴是出口国政府对本国企业提供的货币或财政支持。反补贴政策旨在惩罚从事补贴的外国企业,其根本目标是保护国内企业摆脱不公平的国外竞争,方式是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是指产品进入一个国家用于抵消出口国家给予生产商和出口商的补贴的关税;(7)投资壁垒:外国企业在某特定行业的投资收购活动,国家对外国直接投资进行所有权方面的限制。货币管制是指对硬通货(如美元、日元和欧元)外流的限制,又是这种限制也会阻止外国货币向本国流入,有两个作用,保留价值和降低资本外逃风险;双重汇率管制是指向出口商提供相对优惠的汇率以便出口,而向进口商提供另外一种相对不利的汇率以限制进口;(8)进口许可证:要求进口企业获取进口许可证或相关的政府许可证;(9)当地具体要求:要求生产商用当地资源,至少进行一定的附加值活动;(10) 行政官僚手段:施加在进口商上,阻碍其进行投资的繁琐程序;(11) 其他政府干预政策。国产化规定、行政管理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管制、国内税、进口押金、政府采购等;(12)非关税壁垒:除开关税以外一切限制措施(灵活性、针对性、更强保护、隐蔽性和歧视性)非关税壁垒大总结:直接限制进口措施:进口配额(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自动出口限制,进口许可制度,进口最低限价和禁止进口,进出口国家垄断;间接限制措施:外汇管制,进口押金,政府采购政策,各种国内税,新贸易壁垒(更严格的技术、环境和社会壁垒)以及他行政和法律等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准许货物的自由进出口,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货物进出口贸易。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货物进出口设置、维持禁止或者限制措施。

7. 进出口政策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进出口政策

8. 国际贸易-如何正确看待出口鼓励与进口限制措施?

出口鼓励与进口限制,就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在每一个国家或多或少的存在。
一国为了扶持本国的某一产业,(比如有战略意义的新型产业,对就业影响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通常采用出口鼓励政策,主要在退税,金融等政策上予以扶持;
进口限制也是为了保护本国相关产业,在进口关税,技术壁垒等政策上予以严控,防止大量进口而损害本国产业。
作为WTO成员国,出口鼓励和进口限制,都有适度而严格的容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