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张某将因自己的钱用来购买A公司的股票而获得的股息,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05-13

1. 请问张某将因自己的钱用来购买A公司的股票而获得的股息,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请问张某将因自己的钱用来购买A公司的股票而获得的股息,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请问张某将因自己的钱用来购买A公司的股票而获得的股息,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 李先生买了一些股票获得现金分红1600元依法需要按20纳税李先生需要纳税多少元?

李先生买股票获得的现金分红是1600元,依法按20%纳税,则纳税额为1600×20%=320元。


3. 赵先生购买了H公司的股票,作为公司股东,他可以从公司取得股息或红利收入。这种收入属于 A.按劳分配

     B         试题分析:赵先生购买公司股票是一种投资,投资需要成本。股息和红利是投入股票的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属于按资本要素参与的分配。B说法正确。ACD与题意不符。    

赵先生购买了H公司的股票,作为公司股东,他可以从公司取得股息或红利收入。这种收入属于    A.按劳分配

4. A企业对B企业投资,A企业收到B企业利润分红如何缴纳所得税

A企业取得B企业的利润分红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项收入已在B企业缴纳过所得税,为的是避免重复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5. 如果你购买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这家公司的股东,可以从公司取得股息或红利分红。这种收入属于

     D         试题分析:按劳分配适用于公有制经济。从公司取得股息或红利分红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收入。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适用于个体经济。故本题选D项。点评:要知道一种收入属于哪种分配方式,首先要知道这个收入属于什么经济制度,因为生产决定分配,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分配方式。公有制对应的是按劳分配,个体经济对应的是按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分配,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对应的是按生产要素分配。    

如果你购买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这家公司的股东,可以从公司取得股息或红利分红。这种收入属于

6. 甲公司从乙公司分得现金股利20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我国境内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第二问答案是 650-(2000+300)*25%=75,不是 650-(2000-300)*25%=75
第二问计算甲公司20×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会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会增加递延所得税费用。已知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650万元,本题中计提坏账准备、业务宣传费超标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坏账准备产生2000万元暂时性差异,业务宣传费超标产生300万元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2000+300)*25%=575万元,本年利润3000万元,以前产生的2600亏损可以从本年利润中弥补,所以2008年末2600万元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0,所以2008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2000+300)*25%=575万元,
2008年增加的递延所得税费用=2008年减少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08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2008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650-(2000+300)*25%=75

税法规定,我国境内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股利200免税

7. 李先生持有某非上市公司10%的股份,2010年1月从该公司取得股息100万元,李先生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的股息、利息所得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李先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万*20%=20万元

李先生持有某非上市公司10%的股份,2010年1月从该公司取得股息100万元,李先生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8. A企业对B企业投资,A企业收到B企业利润分红如何缴纳所得税

您好,A企业对B企业投资,A企业收到B企业利润分红缴纳所得税应该是A企业取得B企业的利润分红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项收入已在B企业缴纳过所得税,为的是避免重复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摘要】
A企业对B企业投资,A企业收到B企业利润分红如何缴纳所得税【提问】
您好,A企业对B企业投资,A企业收到B企业利润分红缴纳所得税应该是A企业取得B企业的利润分红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项收入已在B企业缴纳过所得税,为的是避免重复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回答】